目送 - 卷二 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寻找

  我很忙,真的,尽量不要请我演讲、座谈、写序或是什么推荐信。我真的很忙。

  我寄居在一个岛上。这个岛的面积,如果不包括它旁边突出来让海鸥打个盹的大小岩石,大概只有76平方公里,也就是说,直走个八里路,横行个九里半,再走就要掉到海里去了。

  岛的位置,据说是北纬22度11分,东经113度32分。台湾的嘉义有个23度线,对,你往下走大约808.82公里,就会碰到我。

  碰到我时,不要跟我打招呼,我一定正在忙,忙着望出我的窗外,盯着窗外这一片浓绿的树林。

  是这样的。我搬来这北纬22度11分、东经113度32分的第一个春天,二零零四年二月一日星期天——你可以去查证日期;因为早春的风从西边非常轻柔、轻柔地弥漫过来,带着海洋的鲜凉味,我就不知不觉捧着书坐到了面海的阳台上。那是一本刚刚出版的德文书,一个德国作家写他从柏林徒步行走到莫斯科——那是1607.99公里——的纪实。读着读着,我开始感觉不舒服,心悸,难过。

  放下书,眺望海面,慢慢地,像一个从昏迷中逐渐苏醒的人,我一点一点明白起来。让我心悸、难过、不舒服的,不是海面上万吨巨轮传来的笛鸣,也不是那轻柔的海风里一丝丝春寒料峭。是有一只鸟,有一只鸟,一直在啼。

  从我高高的阳台到平躺着的大海水面,是一片虚空。所谓空,当然其实很挤,就是说,有夕阳每天表演下海的慢动作,有岛屿一重又一重与烟岚互扯,有黄昏时绝不迟到的金星以超亮的光宣传自己来了,有上百艘的船只来来去去,有噪动不安的海鸥上上下下,有不动声色的老鹰停在铁塔上看着你,有忙得不得了一直揉来揉去的白云——还常常极尽轻佻地变换颜色,有灰色的雨突然落下来,有闪电和雷交织、好像在练习走音的交响曲,有强烈阳光、从浮动的黑云后面直击海面忽闪忽灭、像灯光乱打在一张没有后台的舞台上。

  可是整个空间像万仞天谷。在这万仞天谷中,有一只鸟,孤单一只鸟,啼声出奇地洪亮,充满了整个天谷,一声比一声紧迫,一声比一声凄厉。我放下书,仔细听,听得毛骨悚然,听得满腔难受,怎么听,都像是一个慌张的孩子在奔走相告:

  苦啊!苦啊!苦啊!苦啊!

  怎么会有这样的鸟,巨大的声音,跨越整个树林和海面,好像家中失了火,满村子哀告:苦啊,苦啊,苦啊,苦啊……

  我飞奔进卧房里拿眼镜。我飞奔进书房里拿望远镜。我飞奔回阳台,像潜水艇浮出海面的侦察雷达,我全神贯注,看。

  他的凄苦哀叫,离开了海面,穿越我的头上,到了另一头,就是我卧房外面的树林。我抓着望远镜奔到窗口,瞄准了树林。

  他的啼泣,大到盖住了汽车行驶的声音。树林很深,他继续哀哭:苦啊,苦啊。我努力地看,却怎么也看不见他。窗外一片树林,成群的凤头雪鹦鹉我看见,悠乎游乎的老鹰我看见,但是,我看不见那家中出了事的苦儿。

  我很忙,因为我一直在找他。我不知道他的长相,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你如何从“苦啊苦啊”的声音,上网去查出他究竟是谁?

  两个月后,一个上海老朋友来访。我泡了碧螺春,和他并肩坐在阳台上看海。蓦然间,一声晴天霹雳的“苦啊——”,从树林深处响起。我惊跳起来,朋友讶异地“唉呀”出口,说,“嗄,怎么香港有杜鹃啊?”


忧郁

  从2月第一个礼拜开始,薄扶林的杜鹃开始啼叫;像装了扩音器,苦不堪言的悲啼从海面往我的阳台强力放送。从清晨,到清晨,24小时不歇止的如泣如诉,尤其在晨昏隐晦、万物惟静的时刻,悲哀响彻海天之间。它使我紧张、心悸,使我怔忡不安,使我想出家坐禅,使我万念俱灰。

  怎么会这样呢?3月杂树生花、柳絮满天时,很多人会得花粉热,泪水喷嚏不停。但是,有人得过“杜鹃忧郁症”吗?我忙着查资料,这一查,吓了一跳。谁说我的症状特别呢?白居易的《琵琶行》就写到他听见的声音:“住进湓城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期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杜牧也曾经一边听杜鹃,一边写诗:“蜀客春城闻蜀鸟,思归声引来归心。却知夜夜愁相似,尔正啼时我正吟。”这一首,不知是谁的诗,更凄惨:“山前杜宇哀,山下杜鹃开,肠断声声血,即行何日回。”重读秦观的《踏莎行》,简直就是典型的忧郁患者日志:“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满脑子理学的朱熹,听了杜鹃也忍不住叹息:“不如归去,孤城越绝三春暮。”我好奇,研究生物的李时珍会怎么说这不寻常的鸟?

  “杜鹃,出蜀中,今南方亦有之。状如雀鹞,而色惨黑,赤口有小冠,春暮即鸣,夜啼达旦,鸣必向北,至夏尤甚,昼夜不止,其声哀切。”

  我的阳台面对西南,而杜鹃北向而鸣,难怪了,它每天正是冲着我的阳台在叫的。“夜啼达旦,其声哀切”,李时珍显然也曾因为杜鹃的哀啼而彻夜失眠。

  “格物总论”称杜鹃为“冤禽”。读到这两个字,我赶忙把窗关上。“冤禽,三四月间夜啼达旦,其声哀而吻血。”李时珍只说他“哀切”,这里说他“哀而吻血”了,彷佛杜鹃哭得一嘴湿淋淋的鲜血。此时窗外一片黝黑,杜鹃一声比一声紧迫,我打了一个冷颤。这比爱伦坡的《乌鸦》还要惊恐。

  其声悲苦,必定含冤,所以《蜀志》里记载,杜鹃是望帝化身的。他把帝位让给能治水的鳖灵,后来想取回时,却不可得,于是化为“冤”鸟,整日哀啼。远古的蜀人,显然和今天住在海边的我一样,对杜鹃啼声的“哀而吻血”觉得无比难受,所以非得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他的诡谲。有了解释,所有难以理解的事情,都能以平常心看待了。

  杜鹃不只出现在诗里,也出现在小说中。元朝的《琅环记》,读来像个完整的“病历”叙述:“昔有人饮于锦城谢氏,其女窥而悦之。其人闻子规啼。心动,即谢去。女甚恨,后闻子规啼,则怔忡若豹鸣也,使侍女以竹枝驱之曰:豹,汝尚敢至此啼乎?”

  这个“病历”里,两个人都有病。男子听了杜鹃哀啼,得了心悸,就断绝了一份感情,匆匆远离。那动了感情的女子,恋情无所着落,此后凡听见杜鹃,就出现“怔忡”症状。

  有一天,杜鹃的泣声又从海那边响起。我冲到阳台,凝神看海面,希望看见那“状如雀鹞,而色惨黑”的苦主,可是海上一片风云动摇,光影迷离,任我怎么定睛专注,都看不见杜鹃的踪迹,拍下那一刻,是2月4日下午4时21分。

  每年2月第一个礼拜它突然抵达,5月最后一个礼拜它悄然消失,然后蝉声大作。我的症状,6月开始平静,然后不知为何,心里就开始暗暗等着它明春的回头。这春天忧郁症,竟是没药可治的了。


我村

  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

  早上十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在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

  十一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要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以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

  十二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务员说:“二十文。”“二十块”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你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

  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米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得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出租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敬,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

  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体态蹒跚的人。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

  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

  “怎么知道?”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

  嗄?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他的‘手’啊?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

  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的声音,微微的焦味。

  花铺的女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球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

  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扇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


海伦

  海伦一个礼拜来帮我打扫一次。看见我成堆成堆的报纸杂志,拥挤不堪的书架,床头床边床底都是书,她认为我“很有学问。”当她看见有些书的封面或封底有我的照片,她更尊敬我了。

  她一来就是五个钟头,因此有机会看见我煮稀饭——就是把一点点米放进锅里,加很多很多的水,在电炉上滚开了之后用慢火炖。海伦边拖厨房的地边问:“你们台湾人是这样煮粥的吗?”“我不知道台湾的别人怎么煮粥的,”我很心虚:“我是这么煮的。”我想了一下,问她:“你们广东人煮粥不这么煮?”下一周,海伦就表演给我看她怎么煮粥。米加了一点点水,然后加点盐和油,浸泡一下。她还带来了鸭胗和干贝。熬出来的粥,啊,还真不一样,美味极了。当我赞不绝口时,海伦笑说:“你没学过啊?”我是没学过。过了两个礼拜,我决心自己试煮“海伦粥”。照着记忆中她的做法,先把米泡在盐油里。冰箱中里还有鸭胗和干贝,取出一摸,那鸭胗硬得像块塑料鞋底。打电话找到海伦——那一头轰隆轰隆的,海伦正在地铁里。我用吼的音量问她:“鸭胗和干贝要先泡吗?”

  “要啊。热水泡五分钟。”她吼回来。“泡完要切吗?”“要切。”“什么时候放进粥里?”“滚了就可以放。”

  “谢谢。”鸭胗即使泡过了,还是硬得很难切。正在使力气,电话响了,海伦在那头喊:“要先把水煮滚,然后才把米放进去。”她显然也知道,太晚了,我的米早在锅里了。海伦清扫的时候,总是看见我坐在计算机前专注地工作,桌上摊开来一摞又一摞的纸张书本。当我停下工作,到厨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着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

  “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

  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

  “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它,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

  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

  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

  微笑着“这样,虫就不来了。”“好聪明。”“你……没学过?”嗯,没有,没学过。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着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

  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

  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


火警

  在这一栋二十二层高的大楼住了三年,没有认识大楼里一个人。一层两户,共四十四户人家。如果把每一户人家放进一个独门独户篱笆围绕的屋子里去,四十四户是个颇具规模的村子了。人们每天进出村庄,路过彼此的桑麻柴门一定少不了驻足的寒暄和关切。把四十四户人家像四十四个货柜箱一样一层一层堆叠成大楼,每一个货柜门都是关闭的,就形成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现代。作息时间不同,连在电梯里遇见的机会都不很大。我始终有“云深不知处”的感觉。

  我的对门,一开门就会看见。可是三年了,不曾在门前撞见过人。我只认得他的门,门前一尊秦俑,庄严地立在一张刷鞋的地毡上,守着一个放雨伞的大陶罐。椰汁炖肉的香气从厨房那扇门弥漫出来,在楼梯间回荡,像一种秘密的泄漏,泄漏这儿其实有生活。

  我的楼上,想必住着一个胖子,因为他的脚步很重,从屋子这一头走到那一头,我感觉到他的体重。胖子显然养了一条狗,狗在运动,从房间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带爪的蹄子“刷刷”抓着地板的声音像传真一样清晰;蹄声轻俏,想必是体型较小的狗——“可是,”安德烈说,“会不会是一只体型较大的老鼠呢?”

  胖子还养了一个孩子,孩子在屋里拍球,球碰地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的,一会儿它彭彭彭滚往角落,小脚扑扑扑追过去。有一天,声音全换了,我知道,原来的人家搬走了,新居民进来了。啊,我连搬家卡车都没见到,也没听见大军撤离的声音。

  唯一常见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身材修长,总是穿着合身的丝质连衣裙,有点年轻女孩的感觉。我发现她不会讲广东话,开口竟然是我所熟悉的闽南语。于是进出大门时,我们会以闽南语招呼彼此。八十八岁的她,孤单地在庭前散步,脚步怯怯地,好像怕惊扰了别人。她从这一头的相思树走到那一头的柚子树,然后折回来,走到相思树,又回头走往柚子树。上午九点我匆匆出门,看见她在相思树下,黄昏时从大学回来,看见她在柚子树下。她的眼睛,有点忧郁,有点寂寞,可是带着淡淡的衿持;黄昏迟迟的阳光照着她灰白的头发。

  庭院里,每周四会停着一辆卡车,一停就是整个下午。车后的门打开,一节小小的梯子让你爬进车肚,车肚里头是个小杂货蔬果店,皮蛋、洋葱、香蕉、蔬菜、泡面……老头穿着短裤汗衫,坐在一张矮凳上看报。蔬菜的种类还不少,鸡蛋也是新鲜的。他本来是薄扶林种地的,卡车里卖的还是他自己的地上长出来的蔬菜。

  有一天,火警铃声大作。是测试吧?我们继续读书,可是铃声坚持不停,震耳欲聋。安德烈从书房出来,我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决定按规定逃生。放下手中书本,抓起手机,我们沿着楼梯往下走。楼梯间脚步声杂沓,到了庭院里,已经有十来个人聚集,往上张望,想看出哪儿冒黑烟。消防车在五分钟内已经到达,消防人员全副武装进入大楼。

  第一次,我看见这栋大楼的居民,果然华洋杂处。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彼此比较:火警时,你带了什么东西夺门而出?有人把正在看的报纸拿在手上,有人抓了钱包,有人说:“下次一定要把手提电脑抱着走,里面多少东西啊。”另一个就说:“可是,如果不是真的火灾,你抱着电脑下来,多好笑啊。”一个金头发的女人,扬扬手里的塑胶袋,说:“这个袋子,我永远放在门边,里头有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博士证书,还有一百美金。”众人正为她的智慧惊叹不已,消防人员走了出来,说,“没事没事,误触警铃啦。”


薄扶林

  是一株龙眼树。树皮粗犷,纹路深凿,树身暴筋虬结,显然是株百年老树。树干上缠着很多个东歪西倒的信箱,用生了锈的铁丝或一截电线草草绑着,涂了手写的号码“47陈”、“58朱”……

  紧紧贴着老树的,竟然是一座铁皮屋,范围很小,却是两层楼,所以基本上是个方形大铁桶,可是主人一丝不苟地把它漆成蓝色,看起来就像个艺术家绞尽心力的前卫作品:一座蓝色的铁屋密实依靠一株泼墨色的龙眼树,几乎长成一体。

  里头住人吗?

  我敲门,一阵窸窸窣窣,最里面一层木门打开了,她就隔着纱窗门,小心地探头看。纱窗破了一个洞,刚好衬出她额头上的白发和皱纹。

  看见我,她张开嘴笑了。问她几岁,她摇头,“太老了,不记得了。”问她“这铁皮屋哪时建的”,她笑得一派天真,“太老了,不记得了。”我退后一步,看见门上涂着“1954”——“是这年建的吗?”她笑,“太老了,不记得了。”

  帮她拍了好几张照片。临去时,她说,她也想要一张,我说,一定给你送来。

  坡势陡峭,铁皮屋和水泥矮房参差层叠。百日红开在墙角,花猫躺在石阶上,废弃的园子里牵牛花怒放,粉蝶就闹了开来。太阳对准仅容一人行走的窄巷射出一道曲折的光线,割开斑驳的屋影。

  山村简陋,可是沟渠干净。小径无路,可是石阶齐整。屋宇狭隘,然而颜色缤纷。漆成水蓝、粉红、鹅黄、雪白的小屋,错落有致。放学时刻,孩童的嬉戏声、跳跃声在巷弄间响起。成人在小店门口大口喝茶、大声“倾盖”。杂货店的老板在和老顾客说笑。十几个男人在“居民业余游乐社”里打牌,一个人兴冲冲地从屋里拿出一张黑白照片摊开在桌上,说:“你看,这是1946年的薄扶林村。”

  1946年吗?但是我来看薄扶林村,是为了一个更早的日期喔。

  文史专家说,薄扶林村的村史要从康熙年间的三藩之乱说起,两千多人逃避战乱而来到这里,成为香港岛上的“原住民”。三藩之乱,从1673年开始动荡了八年,但是,在这个八年之前连续二十几年,满清雷霆扫荡晚明势力,广东没有平静过。1650年,广东南雄在城破之后已经“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广州更是万劫不复。被清军围城将近十个月之后,尚可喜的军队破城而入,开始了“广州大屠杀”。

  有一种估计是,在十二天之内,七十万广州市民被杀。

  这种数字,我必须转化成现代比拟才能感受到它的真实性:1994年的非洲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在三个月内八十万人被害。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描述他所看见的广州:“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

  350年前来到薄扶林山村的两千人,是不是就是那“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的南粤人?他们从南雄和广州扶老携幼,跋山涉水,寻找一个距离屠杀现场最远、距离恐怖政权最远的孤岛,在孤岛的树林和海面上,瞥见很多凫鸟栖息,因此称这山凹处为薄凫林,并且决定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以后一代一代孩子们的故乡?

  我没想到,薄扶林村,在什么都以“拆”为目标的香港,350年后,竟然还好端端地立在这山坳处,花猫伸个懒腰,百日红摇着微风,忘了年龄的老妈妈笑着跟我挥手道别;山村里,听得见孩子们跑步回家的叭叭足音。

  这样希罕的活着的古迹,落在不知历史为何物的官员手中,会怎么样?


黑帮

  今年三月,很多人报案,金山郊野公园的猴子状态惨烈:眼睛被撕裂了,皮毛血迹斑斑,还有手脚断裂的,耳朵被拔下来的。渔护署的专家赶去犯罪现场搜证,结论是,这不是人为残虐,而是金山的猴儿们为了争夺势力范围,帮派火并的结果。九龙山一带有九个猴帮,每一个帮由八个到两百个“兄弟”喽罗组成,行为举止,大概和《庄子》所描述的“盗跖”帮派差不多:

  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所过之邑,大国守城,小国入保,万民苦之。

  九龙山最大的猴帮还有个名字,叫“阿跛”,家大业大,有从卒两百,横霸九龙,呼啸山林。派系争夺领地和美妇,动辄格斗,血流百步。它们帮规严密,行动一致,对帮内叛徒的惩罚,绝不手软。

  去金山公园散步,才到山寨门口,就看见一个翘耳朵的火眼金睛守着“不得擅进”的牌子,大剌剌坐在那儿瞪着。一进去,感觉就像闯入了一个不对外开放的部落内部,看见部落村民的作息,也被村民用好奇的眼光回看个够。当我们在凉亭下围成一圈坐下来谈话时,我们身后也围了一群猴子父老,蹲坐下来,搔脑抓耳地看着我们开会。我们走动时,一群猴童跟着忽前忽后、爬上爬下。偶尔有一只孤单的猴,带点距离观察我们,看起来落落寡欢,额头还有块打架的伤口;渔护署的朋友说:“大概是决斗失败,被开除的家伙。”

  小径的两旁,叶浓树密,藤蔓纠缠,俨如森林。一抬眼,赫然发现,原来一棵树就是一个村,满树是猴,每个枝杈里都坐着一只母猴,怀里一个婴儿,眼睛之大,占满了整个头。稍大一点的幼猴,就在荡秋千,从一根藤“呼”一下荡到另一根。部落长老们,身材硕长,神情严肃,坐在树根上,盯着你看,一派深藏不露,就差手里拿根烟管,否则真让你以为是村里的爷爷们坐在老庙前的大榕树下。

  它们之间也有族群差异。短尾巴、肥身材的,是恒河猕猴。一九〇一年开始建九龙水库时,工程人员引进了恒河猴,因为它们爱吃马钱。

  马钱,是一种“断肠草”,果子有毒,掉进水库里有害。身材瘦长的是长尾猕猴,五〇年代被饲养者放生而在野外繁殖。两者的混血儿,就可爱了,尾巴不长不短,耳朵不大不小,绒毛松软丰厚,憨态可掬。

  香港的人口愈生愈少,一个妇女平均生零点九五个孩子。香港的猴口愈生愈多,每年几乎成长10%,现在已有超过两千只。眼看这山地群族的扩张,聪明的香港人也针对它们发展出特殊的“节育计划”:他们捕捉公猴,加以结扎注射,母猴,也可以经过“调理”使她的生育期延后五年。

  猴村的村民愈来愈多,逐渐闯入人的社区。我读到中文大学正经八百的告示,不禁笑出声来:

  校园发现猴子,保安组经常接获关于校园内有野猴出没的投诉。

  很多人都不察觉,《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明文禁止任何人士骚扰野生动物生活,违者可被罚款一万元。

  根据渔农及自然护理署的意见,猴子在“心平气和”及“无食物喂食”之时,不会骚扰人类;虽然,猴子仍会对人类有敏感反应,如果我们:

  (a)趋近它们,特别是幼猴,表现被误解为不怀好意;
  (b)制造响声或举止突兀;或
  (c)向其瞪视。

  如果没有上述的任何举止,猴子对人无害,也绝对有权在这里生存。

  以下是渔农及自然护理署的告谕:

  (d)只当猴子在住宅区域受困及/或受伤时;或
  (e)事件引致财物或人身安全受损,该署才会介入。

  该署不会单纯因为猴子的存在而徇应要求动员驱赶,此乃普通常识;虽则如此,保安组接报谓发现猴子时,仍会派员到场应变。


金黄

  现实世界看起来一方面很惊天动地:远方有战争和革命,近处有饥荒和地震,在自己居住的城市,有传染病的流行和示威游行,有政治的勾当和宿敌的暗算,另一方面,却又如此的平凡:人们在马路上流着汗追赶公交车,在办公室里不停地打电话,在餐厅里热切交际,在拥挤的超市里寻寻觅觅,在电脑前盯着屏幕到深夜;人,像蚂蚁一样忙碌。

  忙碌到一个程度,他完全看不见与他同时生存在同一个城市里的族群。不,我不是在说那些来自印尼、菲律宾的保姆、看护和管家。她们隐身在建筑内,只有在星期日突然出现在公共空间里。我也不是在说那些尼泊尔人、巴基斯坦人、非洲人,他们隐身在香港看不见的角落里。

  我也不是在说从部落来到大城市打工的原住民,隐身在某些区的某几条街,台北人看不见的地方,也不是在说新疆人,隐身在广州那样的老城区拐弯抹角的昏暗巷弄里。

  这些都是大城市里不出声的少数族群,而我说的这个族群,更是无声无息,城里的人们对他们完全地视若无睹,但他们的数目其实非常庞大,而且不藏身室内,他们在户外,无所不在:马路边,公园里,斜坡上,大海边,山沟旁,公墓中,校园里。但他们又不是四处流窜的民工“盲流”,因为他们通常留在定点。他们是一个城市里最原始的原住民。

  如果说,在政治和社会新闻里每天都有事件发生,那么在这个“原住民”族群的世界里,更是每时每刻事件都在发生中。假使以他们为新闻主体,二十四小时的跑马灯滚动播报是播报不完的。

  如果从三月开始播报,那么洋紫荆的光荣谢幕可以是第一则新闻。洋紫荆们被选为香港美色的代表,比宫粉羊蹄甲、白花黄花红花羊蹄甲都来得浓艳娇娆。洋紫荆从十一月秋风初起的时候摇曳生花,一直招展到杜鹃三月,才逐渐卸妆离去,但还没完全撤走,宫粉羊蹄甲们就悄悄上场。一夜之间占满枝头,满树粉嫩缤纷,云烟簇拥,远看之下,人们会忘情地呼出错误的名字:“啊,香港也有樱花!”

  这时候,高挺粗壮的木棉还不动声色。立在川流不息的车马旁,无花无叶的苍老枯枝就那么凝重地俯视。在路边等车的人,公车一再满载,等得不耐烦的时候,四下张望发现了几个事件:

  一株桑树已经全身换了新叶,柔软的桑叶舒卷,却没有蚕。桑树傍着一株鸭脚木,鸭脚形状辐射张开的叶群已经比去年足足大了一圈。橡皮树又厚又油亮的叶子里吐出了红色长条的卷心舌头,支支朝天,极尽耸动。而血桐,大张叶子看起来仍旧是邋遢的、垮垮的,非常没有气质,这时拱出了一串一串的碎花,好象在献宝。

  早上出门时,一出门就觉蹊跷:一股不寻常的气味,缭绕在早晨的空气里。气味来自哪里?你开始调查跟踪。杜鹃,在一阵春雨之后,没有先行告知就像火药一样炸开,一簇一簇绯红粉白淡紫,但你知道杜鹃没有气味。一株南洋杉,阴沉沉地绿着,绝不是它。低头检查一下可疑的灌木丛:香港算盘子、青果榕、盐肤木、假苹婆;再视察灌木丛下的草本:山芝麻、车前草、咸丰草、珍珠草,都不可能。但是那香气,因风而来,香得那样令人心慌意乱,你一定要找到肇事者。

  藏在南洋杉的后面,竟是一株柚子树。不经许可长出满树白花,对着方圆十里之内的社区,未经邻里协商,径自施放气体。

  一星期之后,气体却又无端被收回。若有所失,到街上行走,又出事了。一朵硕大的木棉花,直直坠下,打在头上。抬头一看,鲜红的木棉花,一朵一朵像歌剧里的蝴蝶夫人,盛装坐在苍老的枝头,矜持,艳美,一言不发。

  到了五一劳动节,你终于明白了新闻里老被提到的“黄金周”是什么意思。在这一个礼拜,香港满山遍野的“台湾相思”,同时喷出千万球绒毛碎花,一片灿灿金黄。


杜甫

  草木的汉文名字,美得神奇。

  一个数字,一个单位,一个名词,组合起来就唤出一个繁星满天的大千世界:一串红,二悬铃木,三年桐,四照花,五针松,六月雪,七里香,八角茴香,九重葛,十大功劳。

  不够吗?还有:百日红,千金藤,万年青。最先为植物想名字的人,总是在植物身上联想动物:马缨丹,鼠尾草,鹅掌花,牛枇杷,金毛狗,豹皮樟,鱼鳞松,猪笼草,鸡冠花,凤凰木,蝴蝶兰,鹰不扑,猴欢喜。不够吗?还有:五爪金龙,入地金牛,扑地蜈蚣,羊不吃草。在一个海风懒洋洋的下午,拿出一叠“人造斜坡上或旁边记录之植物”表;一个一个野草杂木的名字,随兴搅一搅,就得到行云流水般的《花间词》:

  白花地胆草,东方槲寄生,刺桐,水茄,七姐果;密毛小毛蕨,小叶红叶藤,山橙,岗松,痴头婆。

  或者,读过这样的七绝唐诗吗?

  蒲桃,绿萝,山牡丹;麦冬,血桐,细叶榕;野漆,月橘,飞扬草;黄独,海芋,鬼灯笼。

  有时候,一个词偶然地映进眼睛,我不得不停下来思索。

  “黄独”?明明在哪里见过,在哪里?这又是个什么植物?

  于是钻到旧籍里寻寻觅觅——找到了。

  公元七百五十九年的冬天,连年战乱后又闹饥荒,已经“饥走荒山道”三年之久的杜甫,近五十岁了,带了一家老小,跋涉到了甘肃一个叫“同谷”的地方,住了下来。天寒地冻,家人连食物都没有了。杜甫的诗歌,像一部《饥荒手记》,摄下自己的存活状态:

  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呜呼一歌兮歌已哀,悲风为我从天来。

  长镵长镵白木柄,我生托子以为命。黄独无苗山雪盛,短衣数挽不掩胫。此时与子空归来,男呻女吟四壁静。呜呼二歌兮歌始放,闾里为我色惆怅。

  “天寒日暮”里,手脚冻僵的杜甫寻找的是“橡栗”,一种不好吃的苦栗子,也是庄子《齐物论》里头描述的“狙公”给猴子选择要“朝三”颗还是“暮四”颗的栗子。《盗跖》篇里的橡栗,还是早期人类的主食:“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食橡栗,暮栖木上,故名之曰有巢氏。”

  穷苦的农民捡拾橡栗的辛酸形象,常常出现在知识份子的描绘里。唐代张籍就写过《野老歌》:

  老翁家贫在山住,耕种山田三四亩。苗疏税多不得食,

  输入官仓化为土。岁暮锄犁傍空室,呼儿登山收橡食……

  知识分子对农民的劳苦和饥饿表达怜悯之情,但是在杜甫的诗里,荒野中四顾茫然的知识分子却是农民悲悯的对象。一头乱发的杜甫,孤独地来到山谷里,扛着一把锄头,想要在白雪覆盖的地面下,挖出“黄独”来喂饱家人。可是“黄独”是什么呢?《中国有毒植物》是这样介绍的:

  黄独,又称黄药子,俗称本首乌,有毒,误食或食用过量,会引起口、舌、喉等处烧灼痛,流涎、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困难和心脏麻痹而死亡;也有报导可引起中毒性肝炎。小鼠腹腔注射25.5g/kg块根的水提取液,出现四肢伸展,腹部贴地,六小时内全部死亡。图片里的黄独,像一个黑黑黄黄的癞痢肿瘤,很难看。杜甫不可能用这样的东西喂孩子吧?

  然后找到《本草》里的纪录:“黄独,肉白皮黄,巴、汉人蒸食之,江东谓之土芋。”杜甫弯腰在雪地里挖掘寻找的黄独,显然是山药的一种。

  斜坡上的杂花野草,谁说不是一草一千秋,一花一世界呢。


舞池

  2月28日的消息:

  半岛酒店80周年了!由下月至本年底,半岛酒店将举办每月一次的周日茶舞,把大堂化作舞池,搭建舞台,让歌手乐队演绎怀旧金曲。为了更加“连戏”,员工换上功夫鞋,桌上改用半岛酒店的旧瓷器,配合旧式香槟杯和加料炮制的特色茶点。

  半岛酒店80周年纪念,在大堂举行周日茶舞,让客人大跳社交舞。当歌乐齐鸣,众人起舞的时候,大堂气氛犹如时光倒流。历史上,半岛酒店曾不定期举办茶舞,这回,酒店在布置、饮食及员工服装都尽量营造怀旧气氛。门僮服饰暗地回复旧日剪裁,裤子阔了、帽子大了,看似钝钝的,其实是刻意;在大堂搭建可供乐手及歌手表演的舞台;侍应穿上中式功夫鞋,大玩怀旧打扮。下午茶有十多款小吃,由最高贵的顶级烟三文鱼多士到最富地道色彩的蛋挞鸡尾包都有,还有不少人死心塌地钟情专一的至爱半岛原味松饼。

  我说,这好玩啊,去看看。丽丽说,“这有甚么好看,你要听菲律宾歌手唱《夜上海》吗?鸡皮疙瘩都会起来,我带你去我的茶舞厅。”

  我不客气地看丽丽——她曾经是个美人,否则不可能在60年代演过初恋的纯情玉女,但是现在55岁的她,身材厚重如桥墩,手臂粗得像人家的腿,而且举手时,两腋下的肉软软地垂下来,还会波动。她的眼睛还算明亮,看你时依稀带少女的娇嗔,只是眼下的眼袋浮肿,两颊透出一层淡淡的青黑,老人斑已经呼之欲出了。然而丽丽最可爱的地方,是她的不在乎。她大辣辣地吃,热热闹闹地玩,疯疯癫癫地闹,一切放纵自然,她已经不在乎人们认不认为她美或不美。

  “你跳舞?”我惊讶地问,“你跳舞?”

  “不要这样好不好?”她凶了我一眼,把最后一点奶油松饼用手指拈起来,仰头吃进去。“我有个瑞典老师,很棒的。才23岁,任何拉丁招式都会。”

  跟想象的茶舞厅差不多,柔暗的灯光,红玫瑰色的窗帘,穿黑西装露出雪白衬衫领的侍者,舞池里身影回旋流转,与节奏澎湃鼓动的音乐密密交织。

  拉丁民族是性爱的艺术家吧?

  舞池里的女人,几乎个个体态婀娜,小短裙贴小蛮腰,一转身裙摆飞起犹如莲花开绽。修长的腿裹在薄薄的黑丝袜里,透出隐隐的肉色。但是当眼睛习惯了黑暗之后,就看见了,这些婀娜的女人也都不年轻,大概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她们都是跟“老师”在跳,“老师”们,竟然大多是金发碧眼的年轻男子。他们也有细柔的腰,修长的腿,踩音乐的步子,时靠近,时退后,腰和臀,带他们的身体走。有时候,那音乐浓郁而缠绵,男人和女人的身体像池塘里的两道水纹,一个回旋,一个荡漾,每一条缝,都在寻找密合。

  丽丽弯腰换上了舞鞋,和约翰滑进了舞池。瑞典来的约翰长的就像泰坦尼克号那个奶油小生,只是他的腰,更细。都是拉丁舞。拉丁民族是性爱的艺术家吧?他们的音乐,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性的渴望,他们的舞,每一个动作都暗藏性的挑逗。所谓拉丁舞,简直就是性爱的“舞化”,把意念的暧昧和欲念的呻吟用身体“讲”出来,有如贴身亵衣的外穿。

  可是舞池里的女人和她们的老师男人们,只是“尽责”地跳,每一个舞步都正确,每一个转身都漂亮,可是舞的核心感觉——暧昧和欲念,浓郁和缠绵,一点都没有。

  再点一杯咖啡;我知道为甚么。这些美丽的女人,回家后都要面对一个支持她挥霍自由的丈夫。这些美丽的男人,回家后都要面对自己的生计和生涯规划。这里的舞,是女人的上课,男人的上班。在这个舞池里,如果有欲念,那就是必须用最大的小心来控制的东西。

  走出舞厅,外面一片华灯初上,夜晚,笼罩了这个繁丽的城市。丽丽还把舞鞋提在手里,转身问我,“好不好玩?”我摇摇头。人声嘈杂,我怎么跟她解释,这场茶舞让我感觉到的,竟是“无边落木萧萧下”?


手镯

  这条街把我迷倒了。

  一个一个小店,里头全部是花边。世界上,什么东西用得到花边呢?小女孩的蓬蓬裙,老婆婆的裤脚,年轻女郎贴身的蕾丝胸罩,新娘的面纱,晚餐的桌巾,精致的手绢,让窗子变得美丽的窗帘,做梦的枕头套和床罩,教堂里烛台下的绣垫,演出结束时徐徐降下的舞台帷幕,掌声响起前垂在鲜花下的流苏……各种大小剪裁、花式各样、颜色不同的花边挂满整个小店。店主正忙着剪一块布,头也不抬。他的店,好像在出售梦,美得惊心动魄。

  然后是纽扣店。一个一个小店,里头全部是纽扣。从绿豆一样小的,到婴儿手掌一样大的。包了布的,那布的质地和花色千姿百态;不包布的,或凹凸有致,或形色多变。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几十万个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纽扣,在小店里展出,每一个纽扣都在隐约暗示某一种意义的大开大阖,一种迎接和排拒,仿佛一个策展人在做一个极大胆的、极挑衅的宣言。

  然后是腰带店。一个一个小店,里头全部是腰带,皮的,布的,塑料的,金属的,长的,短的,宽的,窄的,柔软的,坚硬的,镂空的,适合埃及艳后的,适合小流氓的,像莽蛇的身躯,像豹的背脊……

  花边店、纽扣店、腰带店、毛线店、领店、袖店,到最后汇集到十三行路,变成一整条街的成衣店。在这里,领、袖、毛线、花边、腰带,变魔术一样全部组合到位,纽扣扣上,一件一件衣服亮出来。零售商人来这里买衣服,一袋一袋塞得鼓胀的衣服装上车子,无数个轮子磨擦街面,发出轰轰的巨响,混着人声鼎沸,脚步杂沓。广州,老城虽然沧桑,仍有那万商云集的生动。

  就在巷子里,我看见他。

  一圈一圈的人,坐在凳子上,围着一张一张桌子,低头工作。一条巷子,变成工厂的手工区。他把一条手镯放在桌上,那种镀银的尼泊尔风格的手镯,雕着花,花瓣镂空。桌子中心有一堆金光闪闪的假钻,一粒大概只有一颗米粒的一半大。他左手按着手镯,右手拿着一只笔,笔尖是粘胶。他用笔尖沾起一粒假钻,将它填进手镯镂空的洞里。手镯的每一朵雕花有五个花瓣,他就填进五粒假钻。洞很小,假钻也很小,眼睛得看得仔细。凳子没有靠背,他的看起来很瘦弱的背,就一直向前驼着。

  男孩今年16岁,头发卷卷的,眼睛大大的。问他从哪里来,他羞涩地微笑,“自贡”。和父母来广州3个月了。

  “他们都以为来广州赚钱容易,”坐在男孩隔壁的女人边工作边说,“其实很难啊。才16岁,应该继续读书啊。”女人责备的语音里,带着怜惜。

  “做这个,工钱怎么算?”两个人都半晌不说话。过了一会儿,男孩说:“五粒一分钱。”他的头一直低着,眼睛盯着活儿,手不停。

  “那你一天能挣多少?”

  “二三十块,如果我连续做十几个小时。”五粒一分钱,五十粒一毛钱,五百粒一块钱,五千粒十块钱,一万粒二十块。一万五千粒三十块。

  那手镯,在香港庙街和台北士林夜市的地摊,甚至在法兰克福的跳蚤市场,都买得到。我从来没想过,手镯,是从这样的巷子里出来的。

  很想摸摸孩子的头发,很想。但是我说,“谢谢”,就走了。

  巷子很深,转角处,一个老人坐在矮凳上,戴着老花眼镜,低头修一只断了跟的高跟鞋;地上一个收音机,正放着缠绵的粤曲。一只猫,卧着听。


江湖台北

  正值多事之秋,事态诡谲多变。王位继承一旦付诸公开竞逐,各藩蜂起,合纵连横,步步为营。人前打躬作揖,做尽谦逊礼让之态。背后则中伤设陷、落井下石、伤口涂盐之事,无所不用其极。城中读书人,多属南人,性格率真,情感澎湃,外人对其评论:温情有余,理智不足,易激越,易躁动。

  此城原来不乏雄才大略之士,再加爱国爱乡之情深重恳切,对国之将倾焦虑溢于言表,起而行动者亦大有人在。然而近数年来,各巨室朋党之间交相争利,坐地分赃,藉公营私之余,党同伐异,士林风气丕变。诺诺者犹诺诺,敢言者已气蔫。因气蔫而退隐林间、而浪荡江湖、而寄情佛典禅寺者,不在少数,深隐于喧闹市井中沉潜不语者,更为众多。

  某日午后,数批志士来访。前一批属少年英杰,曾经入幕府为谋士,满腔报国热情,未料主事者得权后面目狰狞,丑行乖张,百般进言不得一聆听,于是断然求去。少年英杰眉宇清隽,思路快捷,论政如比剑,彼之所长、己之所短了然于胸,然知其不可而为之,义无反顾,颇为壮烈。后一批属沙场老将,曾经驰聘千里,鹰飞草长,也曾为朝廷命官,运筹帷幄。出生入死,总为苍生。退隐多时,如今见国事颓唐,人心萧索,终不忍坐视,起而奔走呼号。鬓角如号,而呼号之意如杜鹃昏夜啼血。

  众人正在议事,突然一声暴雷巨响,撼动屋梁,瞬间浓云密布,天地陡暗,急雨狂泻直下,雷声暴烈,轰隆震耳。众人惊愕,白发英雄笑曰:“平地惊雷,正为我辈所需也。”

  暴雨稍歇后,华灯初绽,城内通衢大道车水马龙,市井深巷亦红尘斐灿。与友人杨某趋赴老城陋巷,盖陋巷中有善烹生猛海鲜者,貌似屠狗之徒而运厨如菊花剑术之大师,所奉虾肥鱼嫩汤鲜,全城第一。

  店内人声喧哗,觥筹交错。老城陋巷食客,饮酒一仰而尽,挟肉大块而啖,举止跌宕不羁,形色从容不迫。酒过二旬,邻座食客某,约五十许,突然前来敬酒,立而举杯曰:“天下大势,非合即分。合则一统,分则殊途。殊途若得我尊严,则当为殊途而自强不息也。知君与我同心同志,愿与君同饮。”语毕,一仰而尽。

  友人杨某善诗文,精佛理,洞天下事,俟其离去,低语曰:“陋巷有高人,老城多志士。”

  夜渐深沉,犹无倦意,遂再驱车往城南,城南多学院,多书坊,多清谈茶馆,多豪情酒肆,属文人学者穿梭流连、论文比剑之地。漫步入一幽静小巷,寻常巷陌,一灯如豆。随杨某排跶直入,窃以环视,乃一古董小铺,玻璃橱内,色泽深沉委婉之磁碗陶盆、银饰宝石纷纷罗列,灯光昏黄,不知岁月。

  茶香隐隐,主人端坐一石凳上,正夜读佛经。见客来,亦不起身,只是奉茶,曰:“上品铁观音,且尝。”沉吟片刻,复低头自屉中取出一包木屑,置少许于案上香炉中,捻燃。一时蓝烟袅绕,盘旋而上,缕缕如丝,香气遂与光影糅合,沉沉笼罩古董。主人垂眉焚香,曰:“此乃越南古沉香。”诗人杨某静坐明朝椅中,两眼微阖,彷佛入定,手指仍细数念珠。清晨一时,有人推门大步而入,忽立斗室之中。一男子,约六十许,着蓝彩丝衫,颇有风流倜党之态,渠两眼圆睁,一脸愕然,惊问:“何以此时此地与君邂逅?”

  主人斟酒,促客人坐。始知来者为刘某,五十年前即作曲、写词、演唱,歌喉之深情豪迈风靡全城,妇孺传唱,老汉高歌,凡有水井处便有刘曲。一代传奇人物,于此凌晨时刻,饮茶傍沉香,煮酒细论文。言及创作艰辛,艺人孤寂,刘某毫无自怜自艾之态,意兴洒脱。数度举杯,欲言又止,所犹豫牵挂者,竟仍是家国之思:“天下大势,非分即合。读君文章已久,观君作为已深——君何不为此民族大业戮力以赴?”

  得赠一清朝锡碟,双鱼细雕,朴拙可爱。凌晨三时,赋归山居。四周稍然,唯虫声唧唧。卧读杜甫诗以入眠:……檐影微微落,津流脉脉斜。野船明细火,宿雁聚圆沙。云掩初弦月,香传小树花……


四千三百年

  太疼的伤口,你不敢去碰触;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注视。

  厦门海外几公里处有一个岛,叫金门,朱熹曾经在那里讲学。在二十一世纪初,你若上网键入“金门”这两个字,立即浮现的大多是欢乐的讯息:“三日金门游”、“好金门3999元,不包含兵险”、“战地风光余韵犹存”、“炮弹做成菜刀/非买不可的战区纪念品”……知名的国际艺术家来到碉堡里表演,政治人物发表演说要人们挥别过去的“悲情”,拥抱光明的未来……

  我却有点不敢去,尽管金门的窄街深巷、老屋古树朴拙而幽静,有几分武陵人家桃花源的情致。

  金门的美,怎么看都带着点无言的忧伤。一栋一栋颓倒的洋楼,屋顶垮了一半,残破的院落里柚子正满树摇香。如果你踩过破瓦进入客厅,就会看见断壁下压着水渍了的全家福照片,褪色了,苍白了,逝去了。一只野猫悄悄走过墙头,日影西斜。

  你骑一辆机车随便乱走,总是在树林边看见“小心地雷”的铁牌,上面画着一个黑骷髅头。若是走错了路,闯进了森林,你就会发现小路转弯处有个矮矮的碑,上面镶着照片,已看不清面目,但是一行字会告诉你,这几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在那个钢铁一样的岁月里被炸身亡。是的,就在你此刻站着的地点。他们的名字,没人记得。他们镶着照片的碑,连做那“好金门3999元”的观光一景都不够格。

  车子骑到海滩,风轻轻地吹,像梦一样温柔,但是你看见,那是一片不能走上去的海滩;反抢滩的尖锐木桩仍旧倒插在沙上,像狰狞的铁丝网一样罩着美丽的沙滩。于是你想起画家李锡奇,他的姊姊和奶奶如何被抓狂的士兵所射杀。他的画滂薄深沉,难道与疼无关?于是你想起民谣歌手“金门王”,十二岁时被路边的炸弹突然爆开炸瞎了他的眼睛、炸断了他的腿。他的歌苍凉无奈,难道与忧伤无关?

  一九五八年的秋天,这个小小的美丽的岛在四十四天内承受了四十七万枚炸弹从天而降的轰炸,在四十年的战地封锁中又在地下埋藏了不知其数目的地雷。这里的孩子,没人敢到沙滩上嘻耍追逐,没人敢进森林里采野花野果,没人赶跳进海里玩水游泳。这里的大人,从没见过家乡的地图,从不敢问山头的那一边有多远,从不敢想象外面的世界有多大。这里的人,好多在上学的路上失去了一条手臂、一条腿。这里的人,好多过了海去买瓶酱油就隔了五十年才能回来,回来时,辫子姑娘已是白发干枯的老妇;找到老家,看见老家的顶都垮了,墙半倒,虽然柚子还开着香花。捡起一张残破的全家福,她老泪纵横,什么都不认得了。

  在阿富汗,在巴勒斯坦、安哥拉、苏丹、中亚、缅甸……在这些忧伤的大地里,还埋着成千上万的地雷。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还生产着地雷,两亿多枚地雷等着客户下订单。埋下一个地雷,只要三至二十五美元,速度极快;要扫除一枚地雷,得花三百至一千美元,但是——地雷怎么扫除?一个扫雷员,冒着被炸得粉身碎骨的危险,趴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测雷的金属棒,往前面的地面伸去。一整天下来,他可以清二十到五十平方公尺的范围。意思是说,要扫除阿富汗五分之一国土的地雷,需要的时间是四千三百年。金门有一株木棉树,浓密巨大,使你深信它和山海经一样老。花开时,火烧满天霞海,使你想顶礼膜拜。有时候,时代太残酷了,你闭上眼,不忍注视。


阿拉伯芥

  金门人淡淡地告诉你他是怎么长大的。岛上的孩子都没见过球,球是管制品,因为几个篮球绑在一起就可以漂浮投共。晚上每个房子都成了轰炸目标,所以每一扇窗户就得用厚毯子遮起来,在里头悄悄说话,偷偷掌灯,四十年如一日。男人会告诉你,吃了四十年的糙米之后,才知道糙米里加了黄曲素,压抑人的性冲动,避免军人出事。女人会告诉你,那一年孩子突然得重病,要用军机送到台湾治疗,不是军事任务还差点上不了飞机。

  黄牛在麦田里吃草,夜鹭穿过木麻黄林,金门人在炮火隆隆的天空下,在布满地雷的土地上,谨慎地恋爱,结婚,养育儿女。现在,观光业者招徕游客:金门好玩啊,来看那“生活不怕苦,工作不怕难,战斗不怕死”的金门人。同时,台湾岛上新一代的勇敢的领袖们开始大声说话,你打我台北,我就打你上海;你丢一百个炸弹过来,我就丢一百个炸弹过去。语音未落,香港的报纸争相报导:台湾人资金大量移向香港,半山的房子很多都让台湾人买下了。

  哪一个正常的人愿意“生活不怕苦,工作不怕难,战斗不怕死”?哪一个正常的人愿意放弃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哪一个正常的孩子不打球?

  可是世上六十亿人里,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可能居大多数。如果你是个在板门店附近村子里上学的小孩,你会听老师说:来,做一个算数题。三十八度线的中立区那儿草木不生,每一平方公尺——大概一间小厕所的范围,就埋了2.5颗地雷。中立区长两百四十八公里,宽四公里,算算看总共有多少颗地雷?

  如果你是个在中亚山区生长的孩子,你也无球可打。在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乌兹别克几个国家交界的两千五百平方公里荒凉而苍老的大地里,埋藏着三百万枚待爆的地雷。勇敢的领袖们决定不打仗了,于是地雷就去炸死那赤脚荷锄的农民,炸断放学回家的孩子的腿,炸瞎那背着婴儿到田里送饭的母亲。

  为什么不扫雷呢?对不起,没钱。打仗的时候,领袖们以国家安全和民族主权的崇高理由把军购费膨胀到极致,仗打完了,尸体还可以收拾干净,但是中了毒的大地无法复原;扫雷需要千万上亿的美金,而婴儿,连奶粉都不够啊。

  全球有两万六千人因为误触地雷而死亡,大地里还有一亿一千万枚地雷等着被“误触”。丹麦人于是“发明”了一种草,把常见的小草“阿拉伯芥”改动一下基因,这草就变成一种测雷器:阿拉伯芥的根,感觉到土里头地雷腐蚀后外泄出的二氧化氮,整株植物会从原来的绿色变成铁红色。阿拉伯芥的花粉经过处理之后,花粉也不会扩散繁殖。丹麦人打算在斯里兰卡、波斯尼亚这些饱受摧残的土地上实验种植。

  种下两千五百平方公里面积的阿拉伯芥?然后看着美丽青翠的小草一块一块从绿转红?阿拉伯芥的命运,不也正是金门人、板门店人、阿富汗人的共同命运?我觉得发冷——人对自然、对生命过度地暴虐、亵渎之后,他究竟还有什么依靠呢?如果勇敢领袖们的心里深埋着仇恨和野心的地雷,敏感的阿拉伯芥又救得了几个我们疼爱的孩子呢?


普通人

  没有想到我会亲眼目睹这一幕。

  台湾南部乡下小镇,半夜十二点,十字路口,一家二十四小时豆浆店。这大概是台湾对中华文化最美好的贡献,三更半夜,你可以随时从幽黑寒冷的巷道走进这温暖明亮的地方,看着平底大锅上锅贴在滋滋煎烧,新鲜的豆浆气息在空气里弥漫,脆脆的油条、松松的烧饼、香得让人受不了的葱油饼,全在眼前。忙碌工作的几个年轻妇人用轻快的语音问客人要吃什么。整个小镇都沉在黑暗中,这简陋的小厅就像个光亮的橱窗,正在展出生活的温煦和甜美。

  一个穿着拖鞋的客人大踏步进来,显然认出了正在低头喝豆浆的朋友,用力拍了他肩膀,说:“怎样?我们来赌吧。赌你们赢我们六十万票?”

  喝豆浆的那人抬起头,半认真半玩笑地说:“唉呀,八年都给你们玩光了,还要怎么赌?”

  穿拖鞋的楞了一秒钟,然后陡然变脸,冲口而出:“你娘!外省的,你们滚回去!”

  喝豆浆的跳了起来,看见那穿拖鞋的已经抓起凳子,高高举在头上,马上要砸下来的千钧态势。他也红了脸粗了脖子,怒声回说:“谁滚回去?跟你一样缴税,你叫谁滚回去?”

  穿拖鞋的高举凳子就要冲过来,旁观者死命拉住,他挥舞着凳子大吼:“不是台湾人,给我回去!”

  那“外省的”——这回我看见了,他也穿着拖鞋,边往外走边用当地的闽南语回头喊:“好啊,台湾人万岁!台湾人万岁!”

  我一直紧握母亲的手,附在她耳边说:“他们是好朋友,他们只是在闹着玩的。”母亲已经无法明白那两人在说什么:相信了我的解说,只是皱着眉头说,“玩得这么大声,小孩子一样,不像话。”我把油条分成小块,放到热豆浆里浸泡,泡软了,再让她慢慢嚼。

  回到家,反正睡不着,打开计算机看网上新闻。德国的《明镜》首页报导是这一则:从医生到歌剧演员,从老师到逃学的学生,都曾经是二战时屠杀欧洲犹太人的帮手。约有二十万的普通人参与其中。一个进行多年的研究快要出炉,明确指出,现代社会的国民可以在一个邪恶的政权领导下做出可怕的事。

  马特纳,一个维也纳来的小警察,1941年在白俄罗斯执行勤务,就参与了枪毙2273名犹太人的任务。他当时给他的妻子写信:“执行第一车的人时,我的手还发抖。到第十车,我就瞄得很准了,很镇定,把枪对准很多很多的女人和小孩,还有很多婴儿。我自己有两个小宝宝在家,可是我想,我的小宝宝要是掉到眼前这批人手里,可能会更惨。”

  二战后,主流意见认为,这些丧尽天良的事,都是一些特别病态的人,在少数大战犯的领导之下做出的。这样来理解,让人比较宽心,因为,一般善良普通人是不在其中的。

  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的这个大型研究却有重大发现:具体证据显示,起码有20万德国和奥地利的“普通人”是罪行的执行者,不同宗教、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水平的人,都有。

  天色有一点点灰亮。大武山美丽的棱线若有若无,混在云里淡淡地浮现,滴溜溜的鸟声,流转进窗来。

  豆浆店的人说,那两个差点打架的人,一个是在市场卖鲜鱼的,一个是中学老师,本来是不错的朋友。可能喝了点酒,也许过两天就和好了也说不定。

  可是我感觉丝丝的不安。毕竟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而且,一扯就会断。


首尔

  我看见一个僧人,从幽静的巷子里走出来。灰色的僧袍被风吹起一角。僧人脸上满是皱纹,眼神静定,步履稳重。

  我看见一家纸店,宣纸一捆一捆的,大大小小的毛笔悬挂,黑色的笔杆,白色的毛,像含蓄未开的白荷花,一个美的展览。摊开在人行道上的,是厚厚一叠手工制纸,桌面一样大。纸面凹凸,纹路粗犷,纹与纹间夹着真实的沉绿色的竹叶和绛红色的九重葛花瓣。十月的阳光照在纸上,我就站在那人行道上,看呆了。要怎样的崇拜美,才会做出这样的纸来啊?

  晚上,车子沿着皇宫的高墙走,转了一个弯,进入一条小路,两旁的树干笔直,全是银杏。

  我看见一节台阶,歪歪斜斜、凹凹凸凸的,粗石铺成。台阶上头,是一栋歪歪斜斜的木头寮屋,看起来像任何市政府都会用黄条围一圈封锁起来的“危楼”。推木门,地板有点震动,木门咿呀作响。里头乐声流荡,人头满满。鼓、小提琴、钢琴、吉他,一个清丽的女歌手正在唱英文歌,歌声低迷幽怨。长发扎成马尾的酒保两手抓着好几个啤酒瓶,在拥挤的人群里穿梭。沙发都是破的,用胶带一层一层包扎缠绕。桌子其实是铁灰色的金属垃圾桶,桶口压一张玻璃。天花板是裸露的木结构,贴了乱七八糟的白色保丽龙,像是为了漏雨时接水。五十年代的一辆破脚踏车自天花板垂下。一幅难看的字,挂在图墙上,镜框框着。写的是“贮蓄国力”。下款是“朴正熙”。旁边一张泛黄的脏脏的人像照片。是朴正熙的照片。

  朋友和我点的都是啤酒,从瓶子里仰头饮。

  一九四○年在平壤的乡下出生,是牧师的儿子。五岁时,日本战败撤离,共产党来了,一家人辗转逃到沈阳,一住就是三年。

  “对沈阳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我问他。

  “只有八岁,”他说,“很多事情不懂,但是无法忘怀,一个是,日本人走了,苏联人来了,苏联兵家家户户找女人。我妈和邻居的的女人一听到风吹草动就从后门窜逃,抱着我们躲到高粱田里去,一整夜都躲在田里,很冷。另一个难忘的,当然是炮火。国共内战,每天都看见炮火炸烂了房子,很多死人。城外炮火打进来,城内还在肃清。当时不懂,但是我在火车站前面看见打人,活活把人打死。国民党的挨家挨户搜捕共产党人,拖出来就当场打死。太恐怖了。”

  这个韩国孩子看见的是一九四八年的沈阳。孩子不知道在中共的史书里,他所经历的这段岁月是这么记下的:“1948年9月12日至194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在辽宁西部和沈阳、长春地区对国民党军进行的一次重大战役,大获全胜,歼敌47万多人,这就是解放战争中的第一大战役——辽沉战役。10月28日,东北野战军根据中共中央军委的指示,为防止沈阳地区国民党军从海上撤走,在部署辽西会战的同时,就作了追歼沈阳、营口国民党军的部署。东北野战军相继攻克了抚顺、本溪、鞍山等城镇。11月1日,攻城部队向沈阳市区发起总攻,2日占领沈阳全城,歼国民党军13万人。辽沈战役全部结束,东北解放军以伤亡6.9万余人的代价,歼灭东北国民党军47万余人。”

  11月2日沈阳“解放”或说“沦陷”了,中共中央还在次日发了贺电:“依靠我东北前后方全体军民团结一致,英勇奋斗……在三年的奋战中,歼灭敌人一百余万,终于解放了东北九省的全部土地和三千七百万同胞。”

  贺电中有胜利的狂喜,现在读来特别恐怖:中国人相互拿起屠刀砍杀,杀死几百万同胞乡亲,然后大肆庆贺。

  六十七岁的韩国孩子静静地说,“我们冒死逃出沈阳,流离颠沛,最后终于回到了韩国,在汉城住下来,我快十岁了。然后也是在街上,看见打死人。李承晚的警察挨家挨户搜索共产党人,拖出来在街上就活活打死。”

  朴正熙独裁专政时,韩国孩子流亡欧洲,成为反对份子,被韩国政府列入黑名单,剥夺返乡权。一直到独裁者被刺杀,民主建立,他才回到韩国。那时,他已流亡十三年。


Sophistication

  大陆人和台湾人很容易看见香港之所缺,譬如香港的书店很少,二楼书店很小,在品质上完全不能和台北的诚品或金石堂相提并论,在量体上不能和上海或深圳书店来比。譬如香港缺少咖啡馆或茶馆文化,既没有上海咖啡馆那种小资风情,也没有北京酒吧的前卫调调,更没有台北夜店的知识分子“左岸”气氛。譬如说,香港的政府高官很善于谈论一流的硬体归画,但是很少谈文化的深层意义和愿景。香港的知识分子很孤立,作家很寂寞,读者很疏离,社会很现实……有些人严苛地说,香港其实既不是国家也不是城市,在本质上是一个营运中的“公司”,缺少“营利”以外的种种社会元素。

  可是,大陆人和台湾人也看见很多东西,香港独有,而大陆和台湾却忘尘莫及,学都学不来。譬如廉政公署之肃贪有效,大陆受××专政所限,连想都不必想,即使是民主的台湾,以过去这几年的管治乱像来看,即使把制度抄袭过去,真运作起来恐怕也很难让人有信心。譬如香港马会之兼公益和营利,来香港取经者络绎不绝,但是在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制度之外,还需要公私分明、不偏不倚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丝不苟的执行能力——大陆和台湾要达到香港的高度,恐怕也需要时间。譬如香港机场的管理和经营,巨大的人流物流繁杂穿梭交汇,人在其中却觉得宽松舒适,秩序井然,管理娴熟化于无形。相较之下,任何一个华人世界的机场都显得笨拙落后。

  香港所独有,而大陆人和台湾人不太看得见的,还有一个无形的东西,叫做都会品味。它不是藏书楼里鉴赏古籍善本的斟酌,那份斟酌北京尚未断绝;它不是复古巴洛克大楼里装上最炫魅的水晶灯的张扬,那份张扬上海很浓;它也不是禅寺或隐士山居中傍着茶香竹影倾听“高山流水”的沉静;那份沉静台北很足。

  香港人的都会品味,充分表现在公共空间里。商厦大楼的中庭,常有促销的酒会或展览。你提早一个小时去看它的准备:铺在长桌上的桌布,绝对是雪白的,而且烫得平整漂亮。穿着黑色礼服的侍者,正在摆置酒杯,白酒、红酒、香槟和果汁的杯子,他绝对不会搞错。麦克风的电线,一定有人会把它仔细地粘贴在地,盖上一条美丽的地毯。宾客进出的动线,井井有条;灯光和音响,细细调配。

  同样的商厦酒会或展览,放在大陆任何一个城市,多半会凌乱无章,嘈杂不堪。放在台湾,则可能要费很大的劲,才可能做到杯子不会摆错,桌巾没有油渍,麦克风不会突然无声。

  如果是放在五星级酒店的筹款晚会,也只有香港人知道“华洋杂处”的艺术,把什么人跟什么人排在一桌才有社交效果,放什么样的影片和音乐才能令人感动,拍卖什么东西、如何“静默拍卖”才能募集到钱,全程流利的英语,包括用英语讲笑话,使来自各国、语言各异的宾客都觉得挥洒自如。

  同样的晚会,如何放在大陆或台湾呢?

  如果是艺术演出前的酒会,香港人不必说就知道,舞台是艺术家的专利区,政府官员要在众人前做长官致词,红顶商贾要在镁光灯前接受表扬颁奖,都在舞台外面的大厅举行,避免上台,夺了艺术家的光彩。致词,多半很短;颁奖,多半很快。

  在香港人的都会品味里,sophistication(世故,老练;精巧,精致)是个核心的元素。

  因此,回归十周年时,解放军特别来香港表演高亢激情的爱国歌舞——我猜想,香港人带着某种微笑在看。

  我路过一场草地上的婚礼。白色的帐篷一簇一簇搭在绿色的草坪上,海风习习,明月当空,凤凰木的细叶在夜空里飘散,像落花微微。几百个宾客坐在月光里,乐队正吹着欢愉的小喇叭。一盏小灯下,竖着一张照片——新娘和新郎相拥而立的小照片。好静。


雪白的布

  贫穷的记忆,在事过境迁之后,像黑白片一样,可能产生一种烟尘朦胧的美感,转化为辛酸而甜美的回忆。

  我们坐在半岛酒店的咖啡厅里喝咖啡。服务生倒酒的时候,一只手注酒,另一只手弯在腰后,身躯笔直,非常专业。朋友看着杯里的红酒徐徐上升,感叹地说,“我记得,小时候,甚至一直到八○年代,我们走过这个酒店,都还有自卑的感觉,不敢进来。”

  于是就谈起贫穷的记忆:陋巷里的家,家里拥挤不堪的客厅,塞满了塑料花和圣诞灯的组合零件。每一个拥挤的客厅里有一个疲惫的母亲,不停地在组合要销往西方的廉价装饰品。每一个疲惫的母亲脚边有三四个孩子,需要吃、需要穿、需要上学。每一个孩子都记得,吃过教堂发放的奶粉,穿过面粉布袋裁成的汗衫,看过母亲四处借贷缴学费。香港人的贫穷记忆,和台湾人没有不同。

  每到星期天,香港的酒楼家家客满,但是客满的景象不同寻常,到处是三代同桌:中年人扶着父母、携着儿女而来。星期天的酒楼,是家庭的沙龙。桌上点心竹笼一叠一叠加高,参差不齐,从缝里看得见老人家的白发。我总觉得,或许是艰辛贫困、相互扶持的记忆,使得这一代的中年人特别疼惜他们的长者?但是现在年轻的一代,那昂首阔步走过半岛酒店、走进豪华商厦、从头到脚都穿戴着名牌的一代——当他们是中年人时,会以什么样的心情来看待他们的父母呢?是一种被物质撑得过饱后的漠然?还是把一切都看得理所当然的无聊?

  印度裔的作家Suketu Mehta在新书《孟买得失》里描写了这一代的孟买人:每一天,孟买的火车要承载六百万人次的乘客来来去去。贫民的木棚架设在铁轨旁,年幼的孩子从床板上爬下来,几乎就滚到了铁轨边。每年有一千个贫民窟的人被火车撞死。那赶火车上班上工的人,挤不进车厢,只好将身体悬在车厢外,两只手死命地抓着任何一个可以抓住的东西。电线杆离铁轨太近,火车奔跑时,悬在车外的人往往身首异处。有一个做手工布风筝的人,不忍见死者曝尸野外,给每一个死者捐出两码白布覆盖尸体。他每个星期四到火车站巡回,每一年,要捐出六百五十码白布。年轻的时候,他曾经亲眼看见一个赶车上工的人被火车抛下;旁边的人随便扯下一块脏兮兮的广告布,把尸体盖住。他觉得太过不堪,“不管信什么教”,他说,“一张干净雪白的布,是不应该少的。”每一年,四千个孟买人死在铁轨上。

  很多人的记忆中,是有铁轨的:德国人记得在民生凋敝的二战后,孩子们如何跟在运煤车的后头偷偷捡拾从晃动的火车上掉落下来的煤块。台湾人记得如何跟着火车奔跑,把火车上满载的甘蔗抽出来偷吃。贫穷的记忆,在事过境迁之后,像黑白片一样,可能产生一种烟尘朦胧的美感,转化为辛酸而甜美的回忆。

  但是孟买人如何回忆铁轨呢?你能想象比“被物质撑得过饱后的漠然”更贫乏的存在状态吗?


星夜

  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卡夫卡

  躺在卧房地毯上和鹿鹿通电话,谈到一些吊诡的现象:为什么在不开放的大陆,年轻人反而比台湾的年轻人有国际视野?为什么在多元的台湾,报纸和杂志的品质反而比大陆差?苏花公路建或不建,核心的观念误区究竟在哪里?“有些问题不能不面——”

  一句话讲到一半,我眼睁睁看见一条长虫,离我的光脚十五公分,正摇摇摆摆过路,就在我的地毯上。它大概有我整个脚板那么长,深褐色,圆滚滚的,几百对脚一起努力,像一排军队白日行军,像一列火车庄严进站。

  我看呆了,缩起脚,心怦怦跳,全身发麻,一直麻到舌尖,语无伦次地挂掉电话,脑子里一阵闪电,天哪,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惧蜘蛛蝗虫,甚至很多人要尖叫的蟑螂和老鼠,我都可以拿出写文章的凛然正气,从容对付。但是蚯蚓毛虫蛇,蜈蚣水蛭蛆……任何长长软软的东西,都使我心脏打结,脑子发晕,恶心感和恐惧感从脚板一路漫到头盖骨。小时候,生物课本里凡有蛇的图片都被我遮起来。作了母亲以后,每到一个城市一定带孩子去动物园,但是到了爬虫类那一区,我会抵死不从,谁也不能让我进去。我相信有人在我体内植入了一种和亚当夏娃一样原始的芯片,让我对那长长软软之徒有非理性的恐惧。

  我冲到厨房,打翻了电话,撞倒了除湿机,差点摔跤,拿到了好大一罐杀虫喷剂,扑回卧房,发现那家伙还在努力走——它腿虽多但是太慢,我安心了不少,因为这代表它不会马上爬上我的床,消失在被子和枕头里——天哪,这是多么恐怖的想象。喷筒对准它时,我的理性开始发作:此物何辜?误闯卧房,就该死吗?而且,此物的一生有多长?会不会还是个“少年”?

  我麻麻地,手里的喷剂对准它,强迫自己飞快思考,这是危机处理、瞬间决策:我敢不敢拿纸,包住它的身躯,然后把它丢到窗外泥土里?

  想到它的身躯,我打了一个颤——受不了那强烈的恶心。

  那……能不能拿块毛巾,把它裹住,丢掉?毛巾比纸要厚啊。

  那多足的家伙又往前走了几分。

  我奔回厨房,打开抽屉,拿出一双筷子,窜回卧房。我相信我一定脸色发白、嘴唇发紫,腿有点颤抖,当我伸出一双筷子,夹住它的身躯中段,把它凌空拎起——我几乎感觉窒息,心想,哎,它可不是卡夫卡吧?

  它从二楼阳台,循着一条抛物线,被丢下去。我捂住胸口,颠颠倒倒奔回厨房,把筷子甩进垃圾桶。回到卧房,不敢进去。如果有一条虫,是否还有另一条?是否藏在枕头里?

  和鹿鹿重新通话,她笑了,调侃地说,“这就是单身女郎的可怜之处了”。

  我不知道,但是我也看过因为老鼠跑过鞋子而尖叫连连的男人啊。

  把床褥翻遍,然后拿了喷剂把阳台接缝处全盘喷洒一遍,我才敢再进卧房。

  早上,就做了点功课。昨天那家伙,拉丁文叫“千足虫”(millipede),中文叫“马陆”。它不是蜈蚣,蜈蚣的拉丁文叫“百足虫”(centipede),两者都不是“昆虫”,而是“节肢动物”。马陆慢,蜈蚣快。马陆的身体每节有两双脚。虽然没有千足,但是真的有一种马陆有750只脚。平常的马陆有80到400只脚。

  我读得仔细:“马陆腹部有9-100节或更多。因其肢体较短,仅能以足作推进行走而无法快速运动。每一腹节上除具两对步足外亦有两对气孔、两个神经节及两对心孔。马陆之生殖腺开口于第三体节之腹面中央,行体内受精,雄体以位于第七体节处之生殖脚传送精液入雌体。”还有“生殖腺”和“精液”啊?这可怖的东西还真的有它自己的风情和生命呢,无数只的脚,无穷尽的奋斗,一生的努力,只能走一点点的路。我有点心软了。


常识

  发现一条长虫的名字叫“马陆”之后,就去了屏东。两个屏东人听了我的故事,不屑地说,“大惊小怪。”马陆,他们从小就知道。而且,他们纠正我,马陆的身躯不像蚯蚓一样软,是硬的,还带壳。

  这回轮到我惊了——这会不会又是一件“众人皆知我独愚”的事?

  我对台湾是有巨大贡献的,就以《康健杂志》的成立而言,我就是那关键因素。有一年,从欧洲回台湾,先去探视一位长辈。他看起来颇为疲累,问及缘由,长辈遂谈起“前列腺肥大”的种种苦恼。告别之后,匆匆赴好友殷允芃之约。赶到时,允芃已嫣然在座。见我行色匆忙,允芃关切地问:“怎么看起来有点疲累?”

  实在不知该怎么回答——我觉得很好啊,可是既然看起来“疲累”,那——我不假思索对她说,“可能前列腺肥大吧。”把包包放下,坐下来,拿过菜单,跟侍者点了一杯马其朵咖啡,这时才觉得允芃端详我的表情有点怪异。

  她是在等着看我解释自己的“玩笑”。等了半天,发现我没开玩笑的意思。于是她把身体趋前,那种尴尬的神情,好像在告诉一个男人他的裤裆拉链没拉上,她小声地说:“应台,嗯……女人没有前列腺。”

  嗄?

  我愣住了。

  当天,就在那中山北路的咖啡馆里,当我的马其朵咖啡正在一个白色瓷杯里颤悠悠地被送过来的途中,台湾《天下杂志》发行人殷允芃决心创办《康健杂志》。她的理由是,如果像龙应台这种人对于医学常识都糟到这个程度,那么显然很多人都需要被她拯救。

  我为自己的无知觉得羞惭,很抬不起头来——这故事要在台北的文坛江湖怎样地流传啊。一直到有一天,见到了好朋友J,他是个赫赫有名、粉丝群庞大的作家兼画家。J听了众人笑我的故事,很有义气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不要紧。我都到最近才知道,原来前列腺不是长在脖子里。”J,可是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男人。

  什么叫知识的盲点,我在十七岁那年就知道了。读台南女中时,每天放学后在同一个车牌等交通车回家。在那里站了大约一年以后,有一天,望着车水马龙,我终于问站在身旁等车的同学:“为什么马路这一边的车都往这个方向,那边的车都往另一个方向?”

  那个同学的表情,基本上就是后来的殷允芃的表情,很怪异。所以现在,是不是天下的人都知道“马陆”,只有我不知道?我紧张了。

  第二天家庭聚餐,刚好两个大学生侄儿在座,马上做民意调查,“你们知不知道一种虫叫马陆?”

  他们两个眼睛转转,像国中生一样地回答:“节肢动物,很多脚。”

  我心一沉,不妙。他们也知道。

  “和蜈蚣差别在哪?”我再问。

  “一个扁,一个圆。一个有毒,一个没毒。”

  “还有呢?”

  “不知道了。”

  “见过吗?”

  “没有。课本里有图。考试有考。”

  我觉得稍稍扳回一点,故作姿态老气横秋地说:“你看你们,都只有课本假知识,其实不知道马陆是什么。我告诉你们:蜈蚣的身体一节只有一对脚,马陆每节有两对脚。”

  哥哥一旁听着,一直不说话,这时却突然插进来,悠悠说:“我记得有一年,我们一群人一起在嗑瓜子,你发现你嗑得比所有人都慢,然后才知道,原来嗑瓜子要从尖的那一头嗑起,你却从圆的那头拼命嗑。那时你都三十多岁了。”

  两个大学生同时转过来惊呼:“嗄?嗑瓜子要从尖的那一头?”


淇淇

  某年自欧返台,与纪忠先生闲散聊天。其忆及一九三二年正值英气风发时初次泛游长江,见江水壮阔,平野无边,深叹江山之伟丽,然而印象最深刻者,莫如江中多次所见巨鱼成群,浮沉翻跃,水光激溅。

  “鱼,”先生伸展两臂比拟,“硕大如牛犊。”我惊得几乎落手中之匙。方才捧读《入蜀记》,今日便闻书中语。一一七○年,中年陆游畅游长江,所见如是:

  巨鱼十数,色苍白,大如黄犊,出没水中,每出,水辄激起,沸白成浪,真壮观也。

  民国之纪忠可知苍茫大江所见,同于七百六十年前宋人陆游所目睹?回欧洲书房,重读《入蜀记》,细细耙梳与陆游同时代、共江山之水中同侪:

  江中江豚十数,出没,色或黑或黄……俄又有物长数尺,色正赤,类大蜈蚣,奋首逆水而上,激水高二三尺,殊可畏也。……大如黄犊之巨鱼,显系江豚或白鳍豚,然数尺长之江中“大蜈蚣”,好不怕人,又系何物?早间同行一舟,亦蜀舟也,忽有大鱼正绿,腹下赤如丹,跃起舵旁,高三尺许,人皆异之。读之不禁莞尔;“春风正绿江南岸”,“夜半无人莺语脆,正绿窗风细”之“绿”,陆游以动词挥霍,“忽有大鱼正绿”,真滑稽唐突,鲜活可爱。历史生物学家或可解惑,此“大鱼正绿,腹下赤如丹”者,今日何在?十二日。江中见物,有双角,远望正如小犊,出没水中有声。晚泊橹脐洑,隔江大山中,有火两点若灯,开阖久之。问舟人,皆不能知。或云蛟龙之目,或云灵芝丹药光气,不可得而详也……晚,观大鼋浮沉水中。陆游之时,头角峥嵘、硕大如牛犊之巨鱼,泅于水中;目光炯炯、开阖若电眼之怪兽,藏于山中。矗立船首,随兴举目,则“观大鼋浮沉水中”。上岸夜泊小村,则见长江江中唯有巨鱼,村民“欲觅小鱼饲猫,不可得”。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数十名国际科学家齐聚武汉,装备齐整,巡游长江,上下纵横三千公里,寻找白鳍豚。《尔雅》古籍记载长江白鳍豚身世,晋学者郭璞为之作注:

  鳍属也,体似鲟鱼,大腹,喙小,锐而长,齿罗生,上下相衔,鼻在额上,能作声。少肉多膏,健啖细鱼。大者长丈余,江中多有之。国际团队循江探索长达月余,最终宣布:白鳍豚,两千五百万年与大地同老之“活化石”,已经绝迹。

  一九八○年,农民曾于洞庭湖畔打渔时,遇一迷途白鳍豚,伤痕累累,搁浅沼泽。专家拯救,饲于屋宇之内,名之淇淇,爱之护之养之育之。

  淇淇独处世间长达二十二年,郁郁以终。洪荒万年,独对穹苍灭绝,谓之大寂寞可也。


狼来了

  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

  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

  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

  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

  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

  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集。

  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

  《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

  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

  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

  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

  狼来了,唉,真好。


新移民

  在纽约生活过四年,四年中,比较难忘的,不是那都市的繁华和人文的鼎盛,倒是我小小院落里那一帮。

  院子外面是一片荒野树林,杂木丛生,荆棘满地。从他们藏匿的地方看向我家,灯火一定是重大信号。晚上,厨事结束,厨房的灯火先灭。然后是书房和客厅的光与人影。更晚一点,书房和客厅的火熄灭,必定是卧房的灯亮起;当这盏灯也灭了,树影幢幢,映在发光的雪地上,他们一帮就从黑影中开始蠢动,准备翻过篱笆。

  开始时,听见院子里有声音,我们以为有贼,悄悄下床来,贴在黑暗的窗口往外窥视,外面一片月光泻地,白雪灿然,那一帮五口,已经翻身而入,身材高矮肥瘦不一,错落站在雪地上,显然正在打量形势。他们脸上彷佛蒙着面具,两只眼睛像用大把黑墨涂过,涂抹过度,又浓又黑,看起来就像化妆得不太标准的假的江洋大盗,也像被人打得两眼乌青的马戏团小丑。爸爸妈妈,伙同三个没教养的子女,在月光下,朝我们的厨房台阶匍匐前进。

  台阶上,放着垃圾桶和厨余。他们翻箱倒箧,搜刮一空,甚至当场花天酒地,搞个脑满肠肥,然后扬长而去。离开犯罪现场时,也不会稍加整理,掩饰罪行,以致于第二天早晨,我们会有一地的狼藉不堪要收拾。

  我们和这一家浣熊共同生活了四年。为了认识邻居,我查了些资料,才知道,浣熊固然可以活到二十岁,这些落籍大城市的北美原住民族,平均寿命却只有两三岁,因为,他们会被汽车辗死,或吃到有毒的食物,而一旦母亲死了,幼儿就很难生存。

  二○○四年,英国的耸动报纸,以“纳粹浣熊”做标题,说,“纳粹浣熊横扫欧陆后正向英伦进军……行军英吉利海峡,即将进行毛茸茸的闪电战术。”咦,浣熊不是只有北美才有吗?哪里来的“纳粹浣熊”?

  原来,一九三四年,时任德国森林部长的戈林曾经批准一对浣熊童男童女送进德国森林里去开山建国,为了“增进德国森林的多样性。”一九四五年盟军轰炸柏林时,一个专门为皮毛养殖浣熊的农场被轰炸,浣熊被“解放”,奔向自由的森林。六○年代,北约的美国士兵在任务结束时,往往把他们在军营里饲养当作“吉祥物”的浣熊释放,也促成了浣熊的战后婴儿潮。

  六十年后,德国的森林里据估计可能已经有上百万的浣熊族。一向只在电视上看见过浣熊的德国人赫然发现,这些看起来滑稽的外来移民,涂了黑眼圈的宵小族群,不但会用他们毛茸茸的手打开紧盖的垃圾桶,还会潜入葡萄庄园的地下酒窖,用他们的利齿咬开酒桶,喝个酩酊大醉。有些浣熊喜欢在城市里讨生活。五星级的古迹城堡酒店也开始发现,阁楼里有不明脚步声,乳酪和鸡肉会神秘失踪,突然停电是因为电线被咬断;有一天,阁楼的天花板竟然整片垮了下来——浣熊们吃得太饱,太重了。

  一百万个长相可笑的新移民,夜夜出来肆乱狂欢。于是,传统的猎人不得不也上场了。背上枪,穿上长统靴,走进了森林。

  邀请浣熊们来欧洲做“开山圣王”的戈林,后来不管森林了,变成纳粹德国的空军大元帅,希特勒的指定接班人。一九四五年,在纽伦堡战犯大审中,被判绞刑。戈林要求以军人的死法,枪决,来结束生命,不得允许,于是在上绞架前两小时,吞氢化钾而亡。在下令“终结”犹太人的文件上,戈林的签署是最高官阶——懂得森林需要“多样性”的人,却不懂得人的社会也需要“多样性”。

  然而在狱中等候死亡的戈林,对人民与领袖之间的权力从属关系,说过一番深刻的话:

  “一般人当然都不愿有战争,不论是俄罗斯、英国、美国,或德国。那是当然。但是,做决定的总是政治领袖,把人民拖着走是个简单不过的事,不管是民主还是法西斯专政,不管是议会制度还是共产独裁。不管有没有声音,人民是很容易被领袖使唤的,实在太容易了。你只要告诉他们外面有敌人威胁,然后把反对战争的人全打为‘不爱国’或说他们使我国陷于危机,就行了。这一招,可是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啊。”


蔚蓝

  难入眠时,乱翻古籍,常得意外,一有意外,自然更为难眠。昨夜在灯下阅《老学庵笔记》,读到陆游谈语言:

  蔚蓝乃隐语天名,非可以义理解也。杜子美《梓州金华山诗》云,“上有蔚蓝天,垂光抱琼台。”犹未有害。韩子苍乃云:“水色天光共蔚蓝”,乃直谓天与水之色俱如蓝尔,恐又因杜诗而失之。

  原来已拥被在卧,此刻匆匆披衣下床,疾疾步往书房,寻找韩驹的完整诗句:汴水日驰三百里,扁舟东下更开帆。旦辞杞国风微北,夜泊宁陵月正南。老树挟霜鸣窣窣,寒花垂露落毵毵。茫然不悟身何处,水色天光共蔚蓝。

  陆游竟然认为韩驹错用了“蔚蓝”的意思,它根本应该是名词,不是形容词。深夜里,我光着脚板,穿着睡衣,握着一卷宋诗,在黑幽幽的书房里,走神了。

  二十二岁的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影响了我日后一生的为文风格。在一封幼稚的,表达思念的情书里,我用了“蔚蓝的天空”这个词。两人会面时,这个学物理的男生问我:“你知道‘蔚蓝’的意思吗?你知道‘蔚’的意思吗?”我傻了,第一个念头,“蔚蓝”就是“蔚蓝”,还需要问吗?第二个念头……——诚实地说,啊,我还真不知道“蔚”,或者“蔚蓝”,是什么意思。

  他静静地说,“那么,你为什么要用你并不真正理解的字或词呢?”

  我睁大眼睛瞪着他看,心想,你这家伙是在用物理学的规则诠释语言吗?宇宙万物,难道只能容许名词,不容许形容词?难道只有名词才算是真实的存在?

  读外文系的我,无法回答他,譬如,“蔚”代表盛大、壮观、伟丽,《颜氏家藏尺牍》里说“海内人文,云蒸霞蔚,鳞集京师,真千古盛事”。人文可以如霞彩满天。我也没有学问可以跟他说,那你去读《文选》《西都赋》吧,里头有“茂树荫蔚,芳草被堤”,形容草木繁盛,还有,你去读李格非的《洛阳名园记》吧:“其间林木荟蔚,烟云掩映,高楼曲榭,时隐时见。”绿荫浓得化不开,就是“蔚”。

  这原始丛林似的葳蕤蓊郁,这火烧天际似的瑰丽壮阔,全指的是一个“蓝”字,你能想象那天空蓝到多么深邃、蓝到多么彻底、多么无边无际吗?

  二十二岁的我,无法回答,但是,他的质问,像留在皮肤深层的刺青,静静地跟着我长,然后成为我写作的胎记——不懂的字,不用。怎么陆游会特别挑“蔚蓝”这个词来谈呢?而且,他认为“蔚蓝”根本就是个名词,“天”的代词,韩驹不该把它变成了形容词。

  写“上有蔚蓝天”的杜甫死于七七○年,是八世纪的人。作“水色天光共蔚蓝”的韩驹是十二世纪的人——死于一一三五年。陆游批评两人的“蔚蓝”,大约是一一九四年。我学到对“蔚蓝”不可轻率,是一九七四年。放下书,走近窗,把窗扇用力推出,海风从窗口“簌”一下吹入,然后就听见海浪轻轻扑岸的声音,夜很黑。


花树

  家住欧洲时,常常在花园中除草,但总是保留一隅,让野草怒长。夏天,白色的马格丽特纤纤细细地冒出大地,长到一个孩子那么高,然后就每天随风舞荡。

  但是每年冬雪初融,让我满心期待的,却是初春的蒲公英。西欧的蒲公英花朵特别大,色泽浓稠,开出来像炸开的菊花遍野。

  可是规矩的德国人把蒲公英定位为野花,野花不除,代表社会秩序的混乱。铲除人行道上从石缝里钻出的蒲公英,就是屋主的责任。因此周末时,我就常和幼小的孩子义务劳动,跪在人行道上死命拔蒲公英的根。不愿意用农药,只好用手拔。

  因此我熟悉蒲公英的根。地面上的茎,和茎上一朵花,只有短短十公分,地下面的根,却可以长达半米。拔出来,那根是潮湿的,黏着柔润的土,偶尔还有一只小小不甘心的蚯蚓,缠在根须上。

  蒲公英对我不仅只是蒲公英,它总让我想起年轻时读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二十三岁的我,在思索文字的艺术。然后不知在什么样的晚上,爱默生的文字跳进眼里:“文字,应该像蒲公英的根一样实在,不矫饰,不虚伪。”

  好象是很普通的说法,可是这个意象,跟了我一辈子。蒲公英的根,是连着泥土的,是扎根很深的,是穹苍之下大地野草之根。

  爱默生在哪一篇文章里说到这个而影响了我呢?找不到出处了,但是乱翻书时碰见他的一首诗,三十年没读他的诗,有故交重逢的欣喜。

  但是,白话的中文翻译读来像加了氟的自来水稀释过的果汁,平庸乏味。

  紫杜鹃
  五月,当凄厉的海风穿过荒漠,
  我看到树林里紫杜鹃灿然开放,
  无叶的花朵点缀于阴湿的角落,
  荒漠和缓流的小溪有多么快乐。
  紫色的花瓣纷纷扬扬飘入水池,
  乌黑的池水因这美丽欢欣无比。
  红鸟可能会飞来这里浸湿羽毛,
  向令它们惭愧的花儿倾吐爱慕,
  紫杜鹃!如果圣人问你,为何
  你把美艳白白抛掷在天地之间,
  告诉他们,亲爱的,
  如果眼睛生来就是为了观看,
  那么美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
  你为什么在那里。玫瑰的匹敌
  我从未想起要问,也从来不知道。
  不过,以我愚人之见,我以为,
  把我带来的神明也把你带到这里。

  干脆自己动手吧。找出英文原文,坐下来,生平第一次译诗:

  紫杜鹃
  五月,海风刺透静寂
  林中忽遇紫杜鹃
  叶空,花满,遍缀湿地
  荒原缓溪为之一亮
  紫瓣缤纷飘落
  黑水斑驳艳丽
  绯鸟或暂歇凉
  爱花瓣令羽色黯淡
  若问汝何以
  绝色虚掷天地
  请谓之:眼为视而生
  则美为美而在
  与玫瑰竞色
  何必问缘起
  吾来看汝,汝自开落
  缘起同一

  写着写着,忽然心动停笔,想到——这首诗,岂不正是十六世纪王阳明的同道呼应?

  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乱离

  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

  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

  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

  “凶宅?”

  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

  “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

  “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

  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

  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

  “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

  “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

  “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

  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

  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

  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

  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

  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

  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

  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

  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

  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

  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


时间

  二〇〇七年最末一个晚上,十八岁的华飞去和朋友午夜狂欢。我坐在旅店的窗边,泰北冬季的天空洁净,尤其当城市的灯火因贫穷而黯淡,星星就大胆放肆了,一颗一颗堂堂出现。但是星星虽亮,却极度沉默,下面的街头人声鼎沸,乐鼓翻腾。刚从街上的人流里撤回,我知道,像河水般涌动的是情绪激越的观光客,但是巷里骑楼下疲惫的女人正开始收摊,她们赤脚的幼儿蜷在一旁,用破毯子裹着,早睡着了。

  然后烟火冲向天空轰然炸开,瞬间的璀璨,极致的炫美,人们雀跃欢呼,这是跨年之夜。可是,这不是神明的生日,不是英雄的诞辰,不是神话中某一个伟大的时刻,不是民族史里某一个壮烈的发生,那么,人们庆祝的究竟是什么呢?

  想想看,你用什么东西量时间?

  一只沙漏里细沙流完是一段时间。一炷馨香袅袅烧完是一段时间。一盏清茶,从热到凉,是一段时间。钟表的指针滴答行走一圈,是一段时间。

  有时候,我们用眼睛看得见的“坏”去量时间。一栋每天路过的熟悉的房子,从围墙的斑驳剥落到门柱的腐蚀倾倒,然后看着它的屋顶一寸寸扩大垮陷,有一天野树爬藤从屋中昂然窜出,宣告完成——需要多少时间?

  有时候,我们用非常细微的“动”去量时间。星星的行走、潮水的涨落、影的长短,不都是时间的量器?在香港的海滨,我看每天金星出现在海平线上的一点,冬天和夏天不同。在台北的阳明山上,我看夕阳下沉时碰到观音山脊的那一刹那,春天和秋天也不同。

  你是否也用过别的量法?孩子小时,我在他们卧房的门沿挂上一个一米半高的木板量尺。每一年孩子的生日,让他们站在门沿背对着尺,把他们的高度用小刀刻下。于是刻度一节一节高升,时间也就一节一节在走。

  南美洲有一家人,夫妻俩加五个孩子,每一年的同一天,一家七口一人拍一张大头照,三十年不曾间断。三十年中,红颜夫妻变成老夫老媪,可爱纯真的婴儿变成心事重重的中年人。

  还有那疯狂的艺术家,突然决定写数字。醒来一开眼就写连续累积数字,吃饭、坐车、走路、如厕、洗头时不断地写;搭飞机出国时,在飞机的座位上写;到医院看病打针时,在病床上写;到教堂做礼拜时,在教堂的长板凳上写。每分每刻每时写,每天每月每年写,数字愈来愈大,字串愈来愈长,艺术家这个人,是的,愈来愈老。

  写“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时候,杜甫不是在记录时间吗?唱“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的人,不是在记录时间吗?伦勃朗一年一年画自画像,从少年轻狂画到满目苍凉——他不是在记录时间吗?

  农业社会的人们认真地过春分秋分夏至冬至,难道不也是在一个看不见的门沿上,秘密地,一刀一刀刻下时间的印记?所以跨年的狂欢,聚集,倒数,恐怕也是一种时间的集体仪式吧?都市里的人,灯火太亮,已经不再习惯看星星的移动和潮汐的涨落,他们只能抓住一个日期,在那一个晚上,用美酒、音乐和烟火,借着人群的吆喝彼此壮胆,在那看不见的门沿量尺上,刻下一刀。

  凌晨四时,整个清迈小城在宁静的沉睡中,二○○八年悄悄开始。我们行装齐整,离开了旅店,在黑夜中上路,往泰寮边界出发。五个小时的蜿蜒山道,两天的慢船河路,冷冽的空气使人清醒。我在想,在古老的湄公河上啊,时间用什么测量?


距离

  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茴塞是泰寮边境湄公河畔的小村。一条泥土路,三间茅草屋,婴儿绑在背上的妇女两腿叉开蹲在地上用木柴生火。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肩上一根扁担正挑着两桶水,一步一拐举步艰难地走在泥地上;凶悍的火鸡正在啄两只打败了却又逃不走的公鸡。茴塞,没有机场,因此空中的两百公里只是理论而已。

  如果有公路,那么把空中的两百公里拿下来,像直绳变丝巾一样拉长,沿着起伏的山脉贴上,变成千回百转的山路,换算下来就是四百公里。四百公里山路,从茴塞到古城,无数的九湾十八拐,需要多少时间去横过?

  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贫穷的寮国山中没有公路。从茴塞,走湄公河水路是唯一抵达古城的方法。

  湄公河这条会呼吸的大地丝带,总长四千两百公里。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五公里穿过山与山之间润泽了寮国干涸的土地。从茴塞到琅勃拉邦的水路,大概是三百公里。这三百公里的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去克服?

  本地人说,坐船吧。每天只有一班船,趁着天光,一天行驶七八九个小时,天黑了可以在一个河畔山村过一夜,第二天再走七八九个小时,晚上便可以抵达古城。

  我们于是上了这样一条长得像根香蕉的大木船。茴塞没有码头,船老大把一根木条搭在船身和河岸上,我们就背负着行李巍巍颤颤地走过。村民或赤足或趿塑料拖鞋,重物驮在肩上,佝偻着上船。鸡笼鸭笼米袋杂货堆上了舱顶,摩托车脚踏车拖上船头,旅客们拥挤地坐在木板凳上。木板又硬又冷,不耐艰辛时,人们干脆滑下来歪躺到地板上。没有窗,所以河风直直扑面终日冷呛,但是因为没有窗,所以湄公河三百公里的一草木一岩石、一回旋一激荡,历历在眼前。

  没有人能告诉你,三百公里的湄公河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因为,湄公河两岸有村落,当船老大看见沙滩上有人等船,他就把船靠岸。从很远的地方望见船的影子,村落里的孩子们丢开手边的活或者正在玩的东西,从四面八方狂奔下来。他们狂奔的身子后面掀起一阵黄沙。

  孩子们的皮肤晒得很黑,身上如果有蔽体的衣衫,大致都已磨得稀薄,或撕成碎条。比较小的男孩,几乎都光着身子,依偎在哥哥姐姐的身旁,天真地看着人。每经过一个村,就有一群孩子狂奔到水湄,睁着黑亮的眼睛,望着船上金发碧眼的背包客。船上有一个欧洲的孩子,卷卷的睫毛,苹果似的脸颊,在年轻的父母身上爱娇地扭来扭去,咯咯笑个不停。讲荷兰语的父母让孩子穿上寮国的传统服装,肥肥手臂上还套着金光闪闪的手环,像个部落的王子。

  每经过一个村子,就有一群孩子狂奔过来。他们不伸出手要糖果,只是站在沙上石上,大大的眼睛,深深地看。这里是寮国,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这些湄公河畔的孩子,也没有学校可去。他们只是每天在大河畔跟着父母种地、打渔,跟伙伴们在沙里踢球。然后每天经过一次的船,船上有很多外国人,是一天的重大记事。

  这些孩子,距离船里那打扮得像个寮国王子的欧洲孩子又有多远?可不可测量?


苏麦

  朋友说,到了瑯勃拉邦你一定要去找苏麦,他的法国餐馆就在小学对面,有敞开的透明厨房。寮国那么多年是法国殖民地,法国餐厅很道地的。

  老街就那么一条,学校就那么一间,我们一下子就站在那透明的法国厨房前了。找苏麦?小伙子遥指对街。街上只有一只黄狗躺在街心,两个撑着黑伞的僧人走过,鲜黄色的袈裟在风里飘动。苏麦正坐在一株菩提树下,刚好转过身来看着我们。

  法国餐厅中午不开火,你们要晚上来,苏麦说。但是,如果不介意,要不要跟我一起吃午餐呢,就在这里?

  菩提树下,苏麦坐在一条矮板凳上,小食摊的主人坐在他对面,是个背有点驼的老者。食摊上有深绿色的香蕉叶,黏滋滋的糯米饭,整条的烤鱼,各种渍菜和不认识的香料。我们愉快地坐下,用手抓饭。

  操场上有孩子们大声嘻笑、打闹追逐的声音,脚踏车辚辚踩过,摩托车噗噗驶过,操各种语言的旅客像小溪一样流过——大多是欧洲来的年轻背包客,不能“吃苦”的人不会来寮国旅游。大概街心有点热了,黄狗抖了下身躯,摇摇摆摆来到了食摊边,无聊地趴下。阳光把一圈一圈浮动的光影从菩提叶与叶之间花花洒下来。

  苏麦费力地讲英语,带着浓浓的法国腔。他五岁就到了法国,二十二岁才回寮国结婚,但是二十八岁那年寮共革命成功,他流亡法国,一去又是三十年。如今是叶老又归根,回到古镇,晚上掌厨,白天就无所事事。

  第二天早上,我看见苏麦坐在咖啡馆里和一个英国人吃早点,聊天。

  第三天中午,我看见苏麦在街上散步,戴着帽子,毛衣从后面披挂在脖子上,做潇洒状,乍看完全是个法国人。是的,连生活情调都是法国的。

  第三天晚上,我们在他的餐馆吃饭,坐在人行道的小桌上,一边吃饭,喝红酒,一边看来往过路的人,还有对面那株看起来有几百岁的老菩提。能这样慢慢地过时间,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在我心里慢慢、慢慢晕开来……

  我们在夜空下坐到很晚。人都散了,苏麦拿出他的相本,放在小桌上。一张一张看,二十二岁的结婚照片,苏麦穿着笔挺雪白的礼服,像个太年轻的海军上将,眼睛圆圆的,带着一种稚嫩的骄傲感。堆满食物的婚宴长桌旁,是寮国公主和她的家族。这是苏麦的父亲,父亲是企业家,他身旁,站的是美国驻寮国大使。那一张,是苏麦站在寮国王储身边,这一张,是内政部长和苏麦的新婚妻子,喔,是的,妻子是寮国驻联合国大使的幼女。“这个身材苗条的法国妇人啊?”苏麦说,“牵着我的手,我五岁,刚到法国。她是我的法国保母。”

  苏麦给我们添酒,自己也倒了一杯。他的眼睛,有一种温暖,他讲话的声音,很轻,很慢,很平静。厨房也静了,帮忙的小助手们已经回家,灯火已灭。我把相簿阖上。苏麦正把他的厨师白色高帽折起,放到一边。

  “一九七五年流亡到法国的时候,”苏麦啜一口红酒,眼睛看着酒杯里紫红的酒液,酒液是否沾黏酒杯,行家看得出酒的好坏,“我这个巴黎大学国际政治系的毕业生一九七五年是从餐馆里洗盘子开始的。”

  苏麦有两个人生,前半生,和后半生。不,还有现在的落叶归根,那是第三个人生了。他温煦的眼睛看着十八岁的华飞,微微地笑,一点也不觉得十八岁的人可能会听不懂,他说,佛家是接受一切的。我的前半生是个王子,后半生是个乞丐,但是王子和乞丐像一条河的上游和下游,其实一直同时存在,只是当下不知道而已。现在都过去了,我可以说,是的,我都知道了,而一切,都是好的。菩提树下是空的。我发现,那食摊不知什么时候早就收了。驼背的老头也不见了。


莲花

  很多孩子。皮肤黑、眼睛亮的孩子。观光客还不是这么多,所以孩子们并不冲着你跑过来,伸出手说,“一美金。给我一美金。”他们自顾自地玩。我看见小学放学,一百多个孩子不整齐地聚拢在操场上,七嘴八舌凌乱地唱歌,我猜是国歌,因为唱完之后,敬礼,两个小毛头在司令台上各站一边,扯动扯动,一面破破的国旗就从那旗杆上慢慢被扯下来了。另一个小毛头在台上咕噜咕噜说了什么口号,孩子们忽然就轰一下四散。大部分奔向校门口正在等候的家人,小部分留下来,有开始在操场上追逐,掀起一阵尘土。两个小男生,爬上了墙头,面对着老街,有一会儿没一会儿地说话,踢着腿。

  一个更小的男孩,在路边和哥哥烧木柴。捡出一小节松果大小的燃着星火的柴,手里拿着一条柳枝,开始抽打那小火球,姿态像那高贵的人在打高尔夫球。两兄弟就那么一路追着火球打,打过街去了。

  琅勃拉邦夹在南康河和湄公河交汇的地方,是个半岛。小小一个不到三万人的小镇,确有三十多座寺庙。即使联合国不指定它为文化遗产,你来了,也看得出这小镇不寻常。从湄公河这一边,上岸处的石阶竟然如此宏伟气魄,有帝国的架势。低头专心拾梯直上,一抬头就看见大庙,黑色的沉潜肃穆,金色的激越灿烂,把激越灿烂织入沉潜肃穆中,美得强烈。

  穿过大庙庭院,到南康河岸,河岸石栏竟然还完整。在每一个引向河床的石阶入口,都有一枚石雕的莲花。佛经用来形容莲花的四个词,“一香、二净、三柔软、四可爱”,我倒觉得适合拿来形容婴儿,其纯洁光明,大概也是一致的。

  立在岸上远眺南康河,对岸树林浓郁,草木葱然。水流平静,在黄昏的柔光里,像一条发亮的丝带,汨汨汇入湄公。河床积土上,农人在耕种,渔人在撒网,孩子们在奔跑踢球,几头水牛从河里站了起来,走向沙岸,激起一堆水鸟哗然而散。我想起《起世经》里描写宇宙的起源:

  彼诸山中。有种种河。百道流散。平顺向下。渐渐安行。不缓不急。无有波浪。其岸不深。平浅易涉。其水清澄。众华覆上。阔半由旬。

  水流遍满。诸河两岸。有种种林。随水而生。枝叶映覆。种种香华。种种杂果。青草弥布。众鸟和鸣。

  一个僧人从我身边走过。

  大大小小的孩子们赤脚踢球,激起一阵黄沙。

  《起世经》是这么写的,但是我手上的这本德文书告诉我,这个国家的六百万人,平均寿命不到五十五岁,一半的孩子们长期营养不良,将近百分之四十的人,没有学可上,不识字。

  另一本书告诉我,在一九六四到一九七三的十年之间,美国的轰炸机飞来这里五十八万趟,丢下了两百万公吨的火药,是二战时轰炸德国的两倍分量。那时的寮国只有三百多万人,因此平均每人所“获得”的火药量是军事史上前所未有的。

  并没有人和寮国开战,是美国为了打越共,便在寮国丢了八千万个集束弹。称“集束弹”,好像在说一束花,其实就是一个“母弹”都下去可以开出十几个到上百个“子弹”来,散至各处,扩大范围。一个“子弹”像一个网球那么大。八千万个集束弹丢进这莲花的国度,问题是,百分之十到三十的集束弹不会顿时开炸,而是滚落到森林里,默默躺在草丛里,等候战争结束,等候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农民来除草开垦时,或者孩子们闯来追兔子时,突然爆开。

  也就是说,轰炸了十年之后,美国的轰炸机终于在一九七三年走了,但是在寮国的土地上留下了可能高达两千四百万枚随时可以引爆的炸弹。二○○三年回头数的时候,寮国人发现,在没有战争的三十年里,五千七百个人被炸死,五千六百个人被炸伤残废。还有大眼睛的水牛,在稻田里吞了炸弹而爆炸。

  远远有两个孩子玩着过来了。是那对兄弟,一人一支柳条,在轮流抽打一个松果大的小火球,跟着火球跑。


慢看

  好友从贵州考察回来,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这一幕:他看见数十农人耕种,另外有数十农人蹲在田埂上看这数十人耕种,从日出,到日落,日复一日。学者受不了了——难道一批人工作,需要另一批人监督?他跑到田边去问那蹲着的人:“你们为什麽看他们耕作?”

  蹲着的人仍旧蹲着,抽着烟,眼睛仍旧濛濛地看着田裡,用浓重的乡音说,“就是看呀。”

  “为什麽看呢?”

  “没事干啊!”

  学者明白了。一亩地,那几个人也就够了,其他的人真的没活可干,就到那田埂上,蹲着,可能潜意识裡也是一种“同舟共济”的表达吧。

  蹲着的人们这回转过头来,奇怪地看着他,然后问他为何发此问。

  香港来的学者倒愣住了。他要怎麽回答呢?说,因为蹲在田埂上什么也不做,是一种浪费?说,“没事干”是是是——是件不可想像的事,因为在香港或台湾或新加坡或美国,每个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干事,“没事干”是件……是件可怕的事。

  他要怎麽说呢?

  于是我想起另一个故事,地点是非洲。一个为红十字工作的欧洲人到了非洲某国,每天起床还是维持他的运动习惯:慢跑。

  他一面跑,一面发现,一个当地人跑过来,跟着他跑,十分关切地问他:“出了什麽事?”

  欧洲人边喘息边说,“没出事。”

  非洲人万分惊讶地说,“没出事?没出事为什麽要跑?”

  这个欧洲人愣住了。他要怎麽解释?因为他总是坐在开着冷气或暖气的办公室裡头一个开着的电脑前面,他的皮肤很少被阳光照到,他的手很嫩、肩膀很僵硬、腰很酸,因为没有身体的劳动,因此他必须依靠“跑步”来强制他的肌肉运动?他是不是要进一步解释,欧洲人和非洲人,因为都市化的程度不同,所以生活形态不同,所以“跑步”这个东西,呃……不是因为“出了事”。

  好友在说贵州人蹲一整天没事干,就是抽着烟望向漠漠的田地时,我发现自己的灵魂悠然走神,竟然叹息起来,说,“就是蹲在田埂上看田,唉,真好。”

  我知道,我在向往一个境界。

  慢的境界。

  和华飞走东南亚十五天,出发前就做好了心理调适:慢。

  当你到了码头,没有一个办公室贴着时刻表,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用权威的声音告诉你几点可以到达终点,你就上船,然后就找一条看起来最舒服的板凳坐下来,带着从此在此一生一世的心情。你发现你根本不去想何时抵达,连念头都没有。你看那流动的河,静默却显然又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你看那沙滩上晒太阳的灰色的水牛,你看孩子们从山坡上奔下来,你看阳光在芦苇白头上刷出一丝一丝的金线,你看一个漩涡的条纹,一条一条地数……

  从琅勃拉邦到吴哥窟的飞机,突然说延误三个小时,人们连动都不动一下。因为预期就是这样,于是你閒适地把机场商店从头到尾看一遍,把每一个金属大象,每一盒香料,每一串项鍊,每一条丝巾,都拿到手上,看它、触它、嗅它、感觉它。反正就是这样,时间怎麽流都可以。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安身立命的好时刻,好地方。

  晚明的散文大家张岱,“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能这样过日子,是因为他把杭州当安身立命之处。明朝覆亡,他脚下的土,也被抽走了。“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莨,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我想有一个家,家前有土,土上可种植丝瓜,丝瓜沿竿而爬,迎光开出巨朵黄花,花谢结果,累累棚上。我就坐在那土地上,看丝瓜身上一粒粒突起的青色疙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