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勋说唐诗 - 第一讲 大唐盛世


诗像一粒珍珠

  我在讲美术史谈到唐代的时候,会有一个很不同的心情。如果大家回忆一下,就会发现,完全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一到唐代,在色彩和线条上都出现了如此华丽的美学风格。我常常用“花季”来形容这个历史时期。张萱、周昉、阎立本,这些初唐时期的美术创作者们让我们感觉到生命整个的精神完全像花一样绽放开来,好像忽然之间全部的花都开了。当然,历史本身是延续的,在此之前自然会有一个慢慢积累的阶段,有很多准备工作一直在默默地进行着,这个准备阶段可能长达三百年之久,才会水到渠成。

  我们之前提到过陶渊明的时代。在南北朝分裂时期,有很多文学实验,也有许多其他实验,这些实验都是在为一个大时代的到来做准备。在美术方面,要准备色彩,准备线条,准备造型能力;在文学方面要准备文字,准备声音,准备诗的韵律与结构,所以我称其为“漫长的准备期”。

  这个准备,特别是文学上的准备,不是很容易发现。因为文学上使用的这些语言和文字,其实经过了长时间的琢磨。比如我们现在给朋友写信时,不大可能专门去思考怎么样把字跟字放在一起,产生比较好的音乐感、节奏感,或者形成一种对仗。但我看学生的报告,会注意他们怎么用“的”、“了”、“呢”、“吗”这些字,这些字用得好或不好,跟我们讲的文学会有很大很大的关系。我们看“五四运动”前后最早的白话文,看当时一些大家的文字,会觉得那个时候“的”用得很多。我想,如果把那些个“的”都删掉,文字会更简练一点。可是在当时,他们这么用,是在强调一种文字的解放和语言的解放,他们希望在文学当中能够看到平常讲话的白话形态。其实我们平常讲话的时候,“吗”或者“呢”这些音,不见得那么强;可当它们变成文字的时候,会特别触目。我讲“触目”的意思是说,在讲话的时候,“你吃饭了吗?”当中那个“吗”,可能只是带出来的一个音,但一变成文字就跟“吃饭”这两个字同等重要了。从听觉上,这个“吗”只是一带而过;而从视觉上看,它却有了很高的独立性。可能就是这个部分,使文字跟语言之间,一直在互相琢磨。

  我在很多场合形容诗很像一粒珍珠,它是要经过琢磨的。我们的口腔、舌头、牙齿、嘴唇在互动,像蚌壳一样慢慢、慢慢磨,磨出一粒很圆的珍珠。有一天那个语言和文字能变成这么华美的一首诗,是因为经过了这个长期的琢磨。

  魏晋南北朝的三百多年,就是琢磨“唐诗”这颗珍珠的过程。我们甚至在陶渊明这些诗人身上,还可以看到琢磨的痕迹。陶渊明这么好的诗人,我们也给予他很高的文学评价,可是以文学的形式美来讲,我其实没有办法完全欣赏他的诗。我不知道这样讲大家同不同意,大家回想一下,《桃花源记》是陶渊明一首诗的序,他其实是要写那首诗的,结果没想到流传在这个世界上的是诗的序,而不是诗本身。这种现象很有趣,说明这首诗在形式上的完美度还没有被琢磨好。所以,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像唐诗那样的文字、语言还在一个练习的初期阶段。


唐代是诗的盛世

  如果这样讲的话,唐代是一个水到渠成的阶段。我想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整个中国文学史上,诗的高峰绝对在唐代。当你读唐诗时,意思懂还是不懂,都不是那么重要,你忽然觉得那个声音是那样好听。唐诗的形式已经完美到了极致,所以唐代是诗的盛世。唐代不仅在美术史上是一个花季,在文学史上也是一个花季。我们常常说最好的诗人在唐代,这其中多少有些无奈,可那真的是诗的黄金时代。仿佛是一种历史的宿命,那么多诗人就像是彼此有约定一样同时诞生。换一个角度来看,那个时代在语言和文字方面给诗人们提供的条件实在是太好了。如果返身看我们自己的角色,就会发现白话文运动之后的华文文学绝对不是处在黄金时代,我们的时代比较像魏晋南北朝初期。整个华文文学,都是这种状况。

  我们有时候会认为华文文学只存在于中国台湾或中国大陆,其实不然。前几年我去马来西亚的八个城市讲华文文学,我没有想到当地的华文文学如此兴盛。所以,今天的华文文学在世界文学版图中已经是相当大的一部分,在这个世界上,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和我们讲同样的语言。如果这个力量跟电脑、网络统合起来,必然会产生非常惊人的力量,我对此很是好奇。我曾经到过马来西亚南部临近新加坡的一个城市——新山,很多新加坡的华人来听演讲,我当时就感觉我们使用的语言与文字,已经超越了国界,将来很可能会成为世界文学的一个新起点,因为它的市场太大了。我们常常看到有人在网络上发出一条信息,回应的人在美国或者是加拿大。这些人或许是从中国大陆去的,或许是从中国台湾去的,华文文学在他们身上的影响力并没有随着地理位置的改变而发生断裂。也许手里拿的护照是美国或加拿大的,人却一直浸染在华文文学中。这是中国文化长期累积的一个成果,而这个成果很可能只是一个大成果的小部分。

  我觉得“五四运动”后有些人之所以要进行文字和语言的改革,是因为当时的文字语言形式已经僵化到无法满足人们的情感表达需要了。那个时候的徐志摩、鲁迅,心中有很多新的感受要去表达,可是旧的语言形式不够用了。徐志摩在恋爱时,觉得用“愿逐月华流照君”去表现自己内心的感受实在有点奇怪,可是在唐代这七个字绝对是对的。为什么这句诗会从唐代一直流传到徐志摩的时代?在徐志摩的时代,如果有人要送别人照片,会在照片背面写“愿逐月华流照君”这样的句子。这当然说明唐诗的成就实在太高,高到变成一个概念,变成一种形式,变成我们怎么都推翻不了的一个阴影。

  文学史的成就要从两方面去看。“文学”比“美术”对我们的影响要深。我们从来不会想到自己脱口而出的那个字是唐朝的字,是唐朝的语言。我曾经提到过陈达,陈达的“劝世歌”很像唐诗。里面的七言句是唐诗的结构:二、二、三,而且押韵,四个句子一韵。《春江花月夜》里面的“春江潮水连海平”,就是二、二、三的句式。我们的语言模式中有没有类似的感觉?答案是肯定的。当我们做某种引述时,常常会出现一个语言形式。当我说今年真是“风调雨顺”的时候,《诗经》跑出来了。当我提到另外五个字的时候,汉乐府跑出来了。当我提到七个字的时候,唐诗跑出来了。

  每个时代都对中国文学史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四”怎么变成“五”?“五”怎么变成“七”?几百年间,不过在解决这些小问题而已,所以说,文化的工作非常非常艰苦。可是这些小问题一旦解决,就会一直影响我们。我一直不希望文学史是一个脱离我们生活的东西,所以我常常建议朋友最好随身带一个小录音机,在跟大家聊天的时候录下音。即便当时只是不经意的闲谈,但当你回头去听时,会发现里面有很多四个字、五个字、七个字的表达,这就是文学史对我们真正产生的影响力。“脱口而出”说明我们已经将它们完全吸收消化了,“脱口而出”,这四个字就是一个成语的模式。当诗变成了成语、格言的时候,就会对人产生更直接的影响。就像刚才说的,因为唐诗的形式太完美了,所以大家一直在用。虽然宋代之后,文学有小小的变迁,但唐诗在民间已经变成根深蒂固的一个美学形式。清代以后,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有一本《唐诗三百首》。甚至教育程度不高的人,也可以在看戏时接触到唐诗。那些旧戏,无论是川剧、河南梆子,还是歌仔戏,人物一出场念的“定场诗”就是唐诗。所以我的意思是,唐诗不仅影响了读书人,也通过戏剧在文盲的世界里发生了影响。


新绣罗裙两面红,一面狮子一面龙

  大家回想一下黄俊雄的布袋戏里面,有多少唐诗的句子?人物一出场,啪啪啪念的那两句就是唐诗,我是从这个角度去估量他的价值的。每当我去马来西亚或其他地方,看到庙宇里的对联,听到那些老先生们吟出的诗句,就感觉到中华文化的根深蒂固。之所以讲根深蒂固,是因为这个文化系统不是透过正规的学校教育系统、阅读系统去传承,而是演变为传唱的系统。这个部分传久以后就会形成一个模式,比如一个人谈恋爱的时候怎么谈?失恋的时候会想到什么哀伤的句子,都有固定的范本。有次我和云门舞集的人一起去台湾美浓,当地那些从来没有读过书的老太太,站起来唱的是“新绣罗裙两面红,一面狮子一面龙”,不但整齐而且押韵。她绝对不知道这和唐诗有什么关系,可是我一听就感觉到里面有一种与唐诗一脉相承的东西,而且里面充满了色彩感,充满了一种华丽的美学追求。我一直认为当文学变成了一门专业课程,也就是走入了坟墓。文学当然需要被研究、被分析,可是当文学变成研究对象的时候,也说明它到了博物馆时期了,不再是活在民间的一个力量。所以,我们应当进行专业研究,但更应该投入心力去关心那些活在路边、走在路边的人,他们口中的语言模式跟文学传统之间存在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我非常希望大家能感觉到我们自身的语言中所存在的内在冲突。尤其是当下的台湾,受到很多元素影响,比如我们这一代的语言一定有英文的影响。很多发音,很多使用声音的模式和节奏模式都是从英文中来的。再早一辈人,受日本文化影响很大,所以他们讲话的方式跟节奏,与日本文学里的美感有相通之处。我在这里所讲的受日本文学影响,不是说他们一定读过川端康成或者三岛由纪夫,而是指那代人所接受的教育,以及他们在成长时所接触到的声音模式。

  我记得小时候我们家附近的那些“欧吉桑”邻居,讲话时发出轰隆隆的声音,很像日本电影里面的声音。他讲的是闽南语,他的发音方式、节奏其实很多是出自日本。这个现象真是相当复杂。前段时间我看学生的报告,才明白“哈日”与日本偶像剧的关系有多么紧密。几乎每一篇报告他们都会引用日本漫画和偶像剧里面的内容。对这些年轻人来说,日本文化的影响不会比老一辈的“欧吉桑”小。我在看待这些文化问题时,没有任何偏见,只是觉得开心。因为岛屿是一个很有趣的生态现象,可以很封闭,也可以很开放。当我们说岛屿可以很封闭,是指如果要在政治上把它封闭起来很容易,只要把海防一做就可以了。在我成长的年代,台湾是很封闭的,就像一个打不开的贝壳,只要走到海边拍照就有人出来检查你拍了些什么。如果说那时候台湾是一个闭紧的贝壳,现在就是一个打开的贝壳,什么东西都可以进来。岛屿的文化生态模式如此复杂,语言模式也绝对不可能单纯。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到没有偏见,保持宽容的心态,可是当我看学生的报告时,还是有些震惊。

  有个学生在回答“我最爱的电影是什么?”时,他用了犯罪的“罪”代替“最”。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很像一个白字。可是当我接着往下看,看到他回答“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时,还是这么写。接着又写“我最讨厌什么?”时也还是如此。看到这么高的重复性,我不敢说这是白字了,就问这个学生。他说,用电脑打字时,感觉在一些同音字中,这个“罪”字最重、最强烈,所以就选择了这个字。

  由此我想到我们的文学语言,可能也处于一个几乎完全失控的状况。过去如果写白字,就等于是写错了,老师要罚写一百遍的。我觉得用白字是错的,这个学生却有自己的理由:因为在键盘上打出音以后,同音字会出来,所有的同音字当中他对这个字的感觉最强烈,就选了这个字。我不知道大家的价值系统有没有被他打垮。也许你会感叹文学没落了,可是这会不会成为一个新的创作起点?也许一个用错的字,会成为新文学的开始。这种用错字也许是他改换文学形式的一种调皮——用这种方式来打破旧有模式。也许未来我会比他更厉害,有一天真的用“罪”字代替“最”字。“罪”,犯罪,这个字有忏悔感,有很强烈的被惩罚的意义。我用这个“罪”去代替原有的副词时会产生什么感觉?这个学生走了以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我有时觉得我们仿佛正处于魏晋南北朝的初期,因为我们在实验新文字。最好的文学,或者说形式与内容完美配合的文学,为什么不会在魏晋南北朝的初期出现?因为当时的语言太复杂了。我们不要忘记那是“五胡乱华”的年代,有人讲匈奴的语言,有人讲鲜卑的语言,有人讲羯族的语言,有人讲羌族的语言,还有人讲大月氏的语言,有人讲贵霜王国的语言,还有人讲梵文。所以在那样一个语言大混乱的时期,大家其实还在磨那颗珍珠,根本没有时间去讨论什么叫做完美形式的文学。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完美的诗会在唐代出现,因为经过了三百多年的混合,所有的语言终于到了一个不尴尬的状态。


菩提萨埵与水到渠成

  当有一个声音被发出来叫Bodhisattva,大家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么翻译的人就要努力把它翻译出来,告诉大家这个声音的意思。好,那是一个生命的状态,是那个生命在觉悟生命的一个道理,一个有情的生命在觉悟自己生命的价值。在做了这么多的解释之后,这个Bodhisattva被翻译成“菩提萨埵”。这当然是一个很怪异的名称。这时要把这个词变成文学很难,因为它还很怪,就像我今天要用“可口可乐”去写诗不是那么容易一样,因为“可口可乐”是一个新进来的词汇。那时的“菩提萨埵”也是一个新进来的词汇。可是今天“菩萨”这两个字绝对可以用来写诗了。“菩萨”不但是两个美丽的文字,还会给大家很大的感动,因为大家都知道“菩萨”是什么。

  今天的“internet”可能还是新的语言,要将它变成文学,还需要一段时间。现在我们把它翻译成“网络”,也还是处于一个适应的阶段。在我看来,那些累积了很长时间,跟我们的身体、呼吸已经有了共识与默契的语言和文字才叫做文学。文字和语言刚开始只是为了传达意思而存在,表达意思的过程当中可能很粗糙,很累赘,也很可能词不达意,但是慢慢地,大家就有了一个固定的共识。比如说成语越多的民族,说明它在文学上模式性的东西越多越固定。我们讲“水到渠成”、“根深蒂固”,这些都是成语。如果要把它们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还不是很容易。我一讲“水到渠成”,你就知道我在讲什么,水到渠成其实是长久累积下来的对于一个状况的了解,就是这个水源已经丰富到可以形成一条河流、一个可以灌溉的渠道了。我刚刚在用的时候,相信大概没有一个人会觉得听不懂这四个字。“根深蒂固”,是讲树木的根与土壤的关系,也在讲花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有个牢固的花蒂。如果想将这个成语翻译成英文,很不容易,因为里面累积了习惯性的文化模式。

  当我谈到初唐的诗歌创作,会特别用“水到渠成”来做形容。当然也可以说,我对活在那个年代的诗人充满了羡慕跟忌妒。他们似乎天生就是要做诗人的,因为当时的语言跟文字已经完全成熟了。你今天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是李白,因为你的时代不是李白的时代。你没有一个完美的语言背景,也就是说你的水还没有到,所以你的渠也不可能成。

  文学史有继承的关系,跟大自然一样有春夏秋冬。唐代是花季,花季之前一定是漫长的冬天。在冬天,被冰雪覆盖的深埋到土壤里的根在慢慢地做着准备。

  在讲到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很多诗人我都没有提到,像谢灵运和鲍照。我们会觉得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当中,应该有很多诗人,为什么今天留下的名字这么少?为什么到了唐代,在短短的开元、天宝年间,大概文学史上最好的几百个诗人都出来了,李白跟杜甫只相差十一岁,这就是花季。花季未到的时候,要期待花开,是非常难的。

  陶渊明也不是花季当中的花,他只是努力地准备花季要出现的一个讯号而已,所以他的诗歌形式并不完美。他写“人生无根蒂,漂如陌上尘”,这中间给我们的感动,全部是内容上的感动。他在文字和语言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创造性,五言诗的形式汉朝就有过,他并没有开创新形式。陶渊明甚至有时候用四个字,像他的《停云诗》用四个字,是《诗经》的模式。陶渊明在内容上有很多哲学性的创造,可是他的诗在形式上是不够完美的。我读“人生无根蒂,漂如陌上尘”的时候,在形式上没有任何感动,因为这个形式我已经太熟悉了。

  当时出来一种我们叫做“骈体文”的文体,骈体文有另外一个名称——“四六”。什么叫做“四”?什么叫做“六”?就是说用四个字与六个字的排列方式重新去组合语言的节奏。写骈体文的诗人譬如鲍照、颜之推,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特别被推崇。除了中文系的人做论文研究他们,普通大众是不太读他们的东西的,可是他们也在琢磨那颗珍珠,也在试验语言跟文字有没有新的可能。像庾信写的《哀江南赋》,在形式上就做了很多试验。我现在觉得这些诗人有点像“五四运动”以后的诗人。台湾有一些诗人,没有太多的读者。可是我相信他们在试验很多新的语言规则,有的年轻人想试试看在当下如此巨大的文化冲击下,汉文字还有什么可能,甚至把文字颠倒过来排。像刚才提到的有意把犯罪的“罪”变成最好的“最”的学生,如果他一直试,可能会试出一个新的语言模式。魏晋南北朝的一些人很可能在今天不被看重,但这些默默无闻的寂寞的少数人,是在做文学试验的人。


文学的内容与形式

  文学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内容,一个是形式。内容是说我渴望爱,因为没有爱而空虚。可是光有爱的渴望和爱的失落,不一定能产生诗。《诗经》里面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把爱的渴望与爱的失落变成了十六个这么精简的文字,所以形式的部分当然是重要的。如果我们说,因为徐志摩感情非常充沛,所以他是诗人,这里面的逻辑有问题。我们感情都很丰沛,可是我们未必可以变成一个诗人。诗人是在某种情感当中,可以把自己的语言变成偶然的一个句子,也就是说在某一个时期写出一句诗,而且这句诗让读到的人有共鸣,觉得这是一个时代里对爱的渴望跟失落的感觉。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流行歌,每个时代最好的诗都是流行歌的形式,在大众当中可以引起很大的共鸣。如果写的诗只是小众的、在小部分人中流传,还不能够把个人情感与大众进行对话呼应,那我称之为还在琢磨形式的诗人。

  我会从这样的角度来思考:以后的人再谈这个时代的诗人时会提到谁?有没有可能是蔡振南?我不知道。会不会他的歌声,他跟人进行的对话比我们今天认定的文学有更大的影响?这是非常微妙的部分。我相信在正规的文学会议上,不太会有人这样谈,任何一个文学奖都不会颁给蔡振南。我常常在想,最大的问题是我们讲的《诗经》跟汉乐府里面那些好诗,其实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拥有诗人身份的人写出来的,那些诗其实是民歌。扎根在民间,与大众对话,然后去表达大众的孤独、哀伤与追求,这是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但今天的人们还不敢从这个角度去看待诗歌。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我们可以设定两个不同的方向。有的人在关心内容的部分,提出一个口号——“文以载道”。“文以载道”是说所谓最好的文学就是把你心里面的话直接讲出来,不要修饰,不要有任何形式上的思考。可是所谓不要修饰是最难的。朱自清的《背影》可以说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文学。这么多年,这么多散文,很少看到哪篇散文敢这样写,简单到好像没有形式。我们认为的不修饰,其实是文学上最难的形式。朱自清放弃了所有形式上的造作、词汇上的难度、音韵上的对仗,这些东西都不考虑,直接面对眼前所看到的画面去白描。“白描”其实是一种技巧。有次我看了一个学生写的东西,就和他说,你回去把你文章里所有主观的形容,把你喜欢的或不喜欢的描述拿掉。我还问他:“听懂了没有?”他说:“不太懂。”我说:“就是再形容一次。”他说听懂了,然后就回去改。下次拿来的时候,里面还是有很多主观。其实他不知道什么叫主观,他不知道怎么形容一个东西多长,什么样的颜色,以及什么样的质感。他常常要写“我觉得像什么”之类的,这个时候他就开始修饰了。我的意思是说,“白描”是一个非常难的技巧。

  有没有一种文学的内容与形式是完全分开的?其实非常值得怀疑。所有文学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都没有办法割裂来谈。可当我们说文学到底内容重要还是形式重要的时候,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举手说内容重要,我相信如果我们做一下调查,一定是这样。因为如果你认为形式重要,人们会觉得你好逊啊。“文以载道”的“道”,就是内容。“文”是修饰,也就是形式。我们一直认为“道”才是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内容是最重要的东西,但是这里面充满了矛盾。就现在的文学而言,我们会觉得道德部分不够吗?我们会觉得生命的内容不够丰富吗?其实不见得。我们情感和经验也都够了,可是形式上到底怎么样去表达?它们能不能变成一个小说?能不能变成一篇散文?能不能变成一首诗?这个形式出来以后,跟它的内容不违背,还能把内容扩大,与另外的内容产生互动,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形式恐怕是值得思考的。

  十九世纪末,一些大胆的艺术家提出“为艺术而艺术”,他们意思是说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画家、一个诗人,不能用内容代替所有形式上的完美。形式不完美,文学是不能成立的。你说“我恋爱了,我恋爱了”,讲一千次,也不见得是一个传达,当然如果技巧很好,是另外一回事,也许你可以创造出一种新的恋爱诗的形式,可是你必须要有一个方法传达出恋爱的喜悦。失恋了,哀伤又怎么传达?再比如孤独怎么传达?一定要找到一个方法。

  可唐代的诗人很奇怪,他们可以同时表达孤独和自负,通常我们会觉得这两种情绪是矛盾的,对不对?一个人如此骄傲,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精彩;但同时他又感觉到好大的哀伤,因为自负之后觉得好孤独。我们身上常常有这两种情绪——自负又孤独。有时你很想把这个感觉说出来,可是说不清楚。然而,在唐代刚开始的时候,有个人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陈子昂《登幽州台歌》),自负感和孤独感全部都出来了。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为什么长久以来,没有人发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为什么是陈子昂说出这两句诗?唐代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时代。“前不见古人”,是好大的骄傲,觉得历史上没有看得上的东西,后世大概也没有比我更好的了。其实这里面又有好大的哀伤与孤独。立于历史的高峰之上,陈子昂立刻就把时代的声音传达出来,我甚至觉得他已经不是专业领域里的文学。我曾经好几次在戏台上看到一个老生出场,袖子一摆,口中念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陈子昂是在讲苍凉,讲历史上的苍凉时刻,里面充满了自负、骄傲,同时又充满孤独感。

  李白也是如此。李白骄傲到极点,是喝酒都只跟月亮喝的那种人,“举杯邀明月”,可是同时又有好大的自怜与孤单。“对影成三人”说的是跟自己影子相对的孤单感觉。唐朝所有的诗人都有这种特征,就是巨大的自负与巨大的孤独,这当然是时代的特征。陶渊明曾经写到“斗酒聚比邻”,有一斗酒就把邻居都叫来一起喝酒,可是初唐的时候你看不到这种情景。当时的诗人有一种自负到不是在人间喝酒的感觉,他们不断地往大山的高峰上走,把自己放在一个最孤独的巅峰上。那个时候诗人感到荒凉与孤单,因为这是他们跟宇宙之间的对话。宗白华的《美学散步》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唐初的宇宙意识》,闻一多也写过《唐诗的宇宙意识》,分析了初唐的诗人有一个把自己放在宇宙里面去讨论的格局。

  这种格局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没有形成。魏晋南北朝后期,“宫体诗”盛行。这是在宫廷中形成的一种文体,非常华丽,讲究词藻的堆砌。可到了唐朝,格局变大了。诗人总是在跟月亮、太阳、山川对话,整个生命都被放大了,放大到巨大的空间中之后,就会感觉到骄傲、悲壮。生命意识放大后,就会有宇宙意识,同时又感觉到如此辽阔的生命并不多,所以就出现了巨大的苍凉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就是把自己置放在时间的洪流当中,看不到前面的人,也看不到后面的人。但前面不可能看不见古人——陈子昂前面有很多诗人,可是他为什么会说“前不见古人”?比陈子昂小一点的李白与杜甫也快要诞生了,那他怎么可以说“后无来者”?可是彼时彼地,他讲的不是人,而是自己视觉上的辽阔。只有在辽阔当中,才会感觉到自己的生命状态跟平常不同。如果在城市当中,在人群拥挤的环境里,你会碰到很多是非,会纠缠在那个是非当中。如果你把自己放到一个荒漠当中,又会怎么样?我们平常很少有这种经验。我曾经去过戈壁——从乌兰巴托往南走到戈壁,前后大概有四天时间,在荒漠当中完全看不到人为的建筑,所有的风景几乎是一种停滞的状态,那个时候就会感觉到唐诗里的苍茫跟辽阔。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李白《关山月》)唐代能产生这样的诗句,是因为当时的诗人们到了戈壁。初唐时有一类诗,现在被叫做“边塞诗”,也就是“边疆塞外诗”。因为唐代在开国的时候很大一部分是在北方用兵,而唐代又是从山西这个地方发展起来的,按照黄仁宇的“大历史观”,这里刚好是农业区与游牧区的分界线。大唐帝国会不断让知识分子跟着开疆扩土的军队到塞外,所以有很多诗都是描写塞上、出塞。文人跟军队一起出去,是因为要负责很多书记的工作,比如王维的《使至塞上》写的就是他作为一个使节跟着军队到了塞外。初唐时候诗人的视觉与生命经验来自辽阔的土地。南朝的时候,中国文人的梦想是回到田园,比如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回到田园也就是回到农业社区,农业社区有温暖、有人情;可同时这种人情温暖就让诗人缺乏了面对宇宙时的孤独感。唐代文学不是与南朝文学一脉相承,而是来自北方。当时的诗人把真正的生命经验带到了荒漠当中,荒漠当中的生命是用另外一种宇宙观去看待生命的状态的。所以我们今天绝对写不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视觉经验。“大漠孤烟”是描述在辽阔的地平线上看到一缕烟升起来,是烽火的狼烟烧起来的感觉。唐诗给我们最大的感觉就是空间的扩大跟时间的扩大。


诗人的孤独感

  空间和时间的扩大使原本定位在稳定的农业田园文化的汉文学,忽然被放置到有一点基于游牧民族的流浪文化当中来。我们从李白身上看到很大的流浪感,不止是李白,唐代诗人最大的特征几乎都是流浪。在流浪的过程中,生命的状态与家、农业家族的牵连性被切断了,孤独感有一部分就来源于不再跟亲属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状态。杜甫则又重新回到了田园。

  在“安史之乱”之前,李白与王维都有很大的孤独感,都在面对绝对的自我。在整个华文文学史上,面对自我的机会非常少,因为我们从小到大的环境,要面对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太太、孩子,其实是生活在一个充满人的情感联系的状态里。我们不要忘记人情越丰富,自我就越少。我们读唐诗时,能感受到那种快乐,是因为这一次自我真正跑了出来。李白是彻头彻尾地面对自我。在他的诗里面读不到孩子、太太,甚至连朋友都很少,他描述他跟宇宙的对话:“五岳寻仙不辞远。”就是为了要成为仙人,在五个最有名的山里跑来跑去。李白的诗里面一直讲他在找“仙”,“仙”是什么?其实非常抽象,我觉得这个“仙”,是他一个完美的自我。只有走到山里去,他才比较接近那个完美的自我。到最后他也没有找到,依旧茫然,可是他不要再回到人间。因为回到人间,他觉得离他想要寻找的完美自我更遥远。他宁可是孤独的,因为在孤独里他还有自负;如果他回来,他没有了孤独,他的自负也就会消失。李白一直在天上—人间之间游离。他是从人间出走的一个角色,先是感受到巨大的孤独感;然后去寻找一个属于“仙人”的完美性,可是他并没有说他找到了,大部分时候他有一种茫然。

  初唐时期,就是在为李白这种诗人的出现做着准备。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边塞诗的完成。

  “边塞诗”非常重要。中国文人很少有机会到塞外去,很少有机会把生命放到旷野上去冒险,去试探自己生命的极限。宋朝以后,文人写诗都是在书房里。我觉得唐诗当中有一个精神是出走和流浪,是以个人去面对自己的孤独感。当时的诗人到塞外是非常特殊的经验,因为有很多危险,可是在危险当中,诗人们同时也激发出自己生命的巨大潜能。今天也是一样。一个在温室般的环境中长大,一直受到很好保护的孩子,跟一个不断被带到高山上去行走的孩子,写出来的诗绝对不一样。初唐诗的内在本质,很大一部分是诗人与边塞之间的精神关系。在讲美术史时我曾经提到,唐朝开国的“李家”的母系全部是鲜卑族,不是汉族,所以他们有意地促使汉族通过婚姻跟另外一个游牧民族不断混合,产生与农业社会不同的生命情调。

  农业社会是将种子放到土里,等着它发芽。只要是农业的个性,一定是稳定的个性,稳定同时可能是保守,也可能是封闭,会使人有很多东西无法割除。在农村,人们的道德观念一般是很保守的,因为必须稳定,所以对新事物的接受非常难。只有开始冒险,才能打破农业的固定性与封闭性。唐代很有趣的一点是开国的皇族有意识地去接纳外族,尤其是游牧民族。因为皇族的母系当中有许多鲜卑族,等于是汉族的军人世家李渊与鲜卑族的皇族之间的联姻构成了唐朝的历史。唐朝开国时的那些女人都不是汉族,汉族的女性在农业社会当中一定是扮演在父权结构当中被压抑的角色,不可能有自主性。大家回顾一下唐代美术史里面的女性造型,肉体本身那么饱满,可以暴露出来,放到其他朝代都令人侧目。大概当汉族的文化伦理占主导地位的时候,从来没有那样大胆的服装。武则天、杨贵妃,她们身体的饱满性根本就是“胡风”。


游牧民族的华丽

  唐代的开阔性与生命的活泼自由,刚好违反了我们所熟悉的汉族农业伦理。汉朝是“努力加餐饭”(汉《古诗十九首》),“长跪读素书”(汉《饮马长城窟行》),这种非常农业的东西;可唐朝有一种游牧民族的华丽,游牧民族的歌舞都非常强烈,他们追求的都是感官上的愉悦。汉族那种来源于土地的稳定性相比起来有一点迂腐、保守。西安出土的鲜于庭海古墓里出土过一个骆驼,骆驼上铺了一块地毯,上面有个小舞台,有六个人在上面,其中一个男的在唱歌跳舞。这表现的就是当时的乐团。唐代的出土文物里面时常看到大胡子的阿拉伯人形象,很少有汉族。我常常形容说,七世纪时,地球上最大的城市是长安,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西安城的十倍,这样一个城绝对比今天的纽约还要惊人。当时世界各国的人都集中在那里,形成一个国际化都市。在这个混杂的文化当中,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非汉族美学。汉族美学是“乐府诗”和陶渊明描绘的回归田园、回归土地。李白要是活在农业伦理当中,必死无疑。他的叛逆与个性都是农业文化所不能忍受的。武则天活在那样的社会中也必死无疑。儒家最喜欢讲的一句话叫“十目所视,十指所指”,就是没有法律,只是十只眼睛在看你,十个手在指你,你就死了。

  我们今天的社会中也还有这种来源于农业社会的世俗伦理,对个人有很多束缚。游牧社会就没有这种伦理,而是很个人化,别人怎么看没那么重要。初唐的边塞诗中,个人的孤独感与胡风相混杂,构成了一种很特殊的个人主义,所以我们常常称唐诗为浪漫主义文学。浪漫当然是因为诗人得到了巨大的解放,不再是活在伦理当中的人,而是活在自然当中的人;他们面对的是自然,在大自然中诗人实现了自我完成。

  从边塞诗又发展出了“贵游文学”,“贵游文学”就非常敢于去描述生活上的挥霍与奢侈,它非常华丽。而汉乐府诗非常朴素,就像生命简单到没有任何装饰。在农业伦理中,多擦一点粉,多带一个耳环都会被十目所视。我觉得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比如大家会在社区里讲某某人今天穿了一双丝袜之类的话题,连我们小孩子都会觉得奇怪,就跑去看。因为农业伦理当中,大家很怕特殊性,喜欢共同性。朴素、勤俭成为一种美德。一个人违反道德系统后,就会被议论,注意不是指责,是议论。可能议论比指责还可怕。“贵游文学”却是在夸耀生命的华美,头上的装饰,身上的丝绸,生命中的一掷千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李白《将进酒》)这样的句子在农业伦理中不可能出现,这绝对就是“贵游文学”。

  唐代的文化有非常贵族的一部分,很强调个人的“物竞天择”,生命可以在面对自然的时候把自己的极限活出来。那是一个在“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中应该被赞美的生命,就像花要开一样;如果花不开,而是萎缩,是不道德的。这其中的逻辑与农业伦理绝对不一样。在汉朝的农业伦理当中,你那个生命之花要开你都不敢开。我记得小时候社区里面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就开始被议论,所以她动辄得咎。如果她功课不好,那她比那个功课不好、长得又丑的人还有更大的罪恶,意思是:她怎么还可以这么好看?农业伦理真是非常神奇,里面有一种道德性,认为美是一种骚动,美是一种不安分,所以它非常害怕美。唐朝是唯一一个觉得美可以被大声赞美的时代。


唐诗里的残酷

  我刚刚提到游牧民族的挥霍跟奢侈是因为他们是靠打猎为生,游牧民族猎到一头野兽,都是当天宰割,然后吃掉。我去戈壁沙漠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因为那个地方还从来没有外人去过,所以当地人很高兴,他们立刻开始抓羊,然后现场杀羊。我们平常看到宰割动物的时候会不忍,会难过,那时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在朔风当中,在寒凉的旷野,只会感觉到一种悲壮。当地人技术娴熟,先是切割羊的咽喉部分的皮,然后整个剥开来,一点血都没有流。然后他们把羊切成大块,丢到大铁桶里。你会感觉到里面有一种唐诗的精神状态。这个精神状态,可以叫豪迈,也可以叫残酷。之所以说“物竞天择”,是因为非常接近于自然律,就是在大自然中和野兽搏斗的过程,它绝对不是农业道德,农业道德跟游牧道德非常不同。在蒙古,我们看那达慕赛马,六七岁的小孩,没有马鞍,抓着马鬃,一下就跑到马肚子底下就过去了,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神奇的特技,可当地的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我举这些例子是说让我经验了一种在我的成长过程里完全没有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开始重新思考,唐代开国的精神当中,有一部分是我一直不了解的,我总觉得唐朝灿烂华丽,有很大的美令人震动,可其实我根本不了解那个背景的不同。有了这些体验之后,我就明白这种“物竞天择”既豪迈同时又是残酷的。唐朝最了不起的帝王是唐太宗,他与哥哥建成太子争夺皇位时,把哥哥的头砍下来,然后带着这个头就去见爸爸。他爸爸正在洗澡,洗到一半,忽然看见儿子进来,拿着一把刀,血淋淋,还提了一颗人头,跪在地上说:爸爸,对不起,我刚才跟哥哥比武,不小心把哥哥的头砍下来了,请您处罪。这个爸爸当然也不是等闲之辈,立刻就说退位做太上皇。

  “贞观之治”开创了一个伟大的朝代,可是完全不遵循农业伦理,农业伦理不会接纳唐太宗这种取得政权的方式,其中被认可的逻辑来源于游牧民族。这其中有一种“物竞天择”的生命状态,生命就是要把极限发展出来,是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唐太宗之后的武则天,也是用这个方法取得了皇位。我常常跟好多朋友说,在今天我们的文化都很难理解武则天这个人。我们没有办法接受一个女性如此行事,如果是男性也就罢了。唐太宗刚才的故事很少有人讲,因为他是男的,说到武则天却会说“一个女性还这样子”。可见我们身上的农业伦理有多深。我们根本没有把女性与男性放在一个同等的位置,可是武则天不服气,说为什么不可以放在同一个位置。

  这些残酷本身也是唐朝的灿烂与华丽里面非常惊人的一部分。我们在为唐朝文化的美而震动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其中非常残酷的部分。我其实不太喜欢用“残酷”这个词。如果晚上把我们丢到大山中,我们要活下来,大概就知道什么叫“物竞天择”了。那种在自然当中跟所有的生命搏斗的精神,绝对不是农业伦理。农业伦理一定是人已经定居以后跟土地之间的依赖关系。不存在土地依赖关系的时候,生命处于荒凉的流浪当中,这个生命必须不断活出极限,不断爆发出火焰。

  当我们面对唐诗时,几乎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唐诗好迷人,里面的世界好动人。再追问一下,也许是因为刚好唐诗描写的世界是我们最缺乏的经验,在最不敢出走的时候去读出走的诗,在最没有孤独的可能的时候读孤独的诗,在最没有自负的条件时读自负的诗。回想起来,我在青少年时代喜欢“贵游文学”,是因为每天在被剪头发,只要裤腿宽一点就要被叫出去训很久,说这个人多么不道德。在我们成长过程里是完全没有唐诗的背景,可能唐诗变成了那个时候最大的安慰。那时的我们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个唐诗的世界,是可以出走的,可以孤独的,可以流浪的,然后有一天会跟这些是是非非一刀两断。我也相信唐诗在我的生命里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也许到今天都还是最重要的美学形式,它不断让我从人群当中离开。我希望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唐诗的背景。我在翻阅唐朝历史的时候,觉得每个生命都是在最大的孤独里面实现了自我完成。


侠的精神

  李世民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孤独感。他开疆扩土,建立了伟大的功业,被尊奉为“天可汗”。他一生最喜欢的居然是王羲之的《兰亭序》。他向往那种“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世界,他希望回到南朝文人那种最放松、最无所追求的生命情调,这是很荒谬的组合。曹操身上就已经有这种两极性。唐太宗写过《温泉铭》,书法很漂亮,他一生追求的就是王羲之的世界。王羲之是一个不要做官,退隐下来与山水对话的文人。唐太宗的身上好像也有这个部分,这些复杂构成了初唐时期很特殊的一种生命经验。在这样的生命经验当中,我们忽然看到每一个个人都有机会在水到渠成的文字形式当中把内心的生命经验完整地唱出来。陈子昂站在那边,“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们今天活着,不见得会觉得天地悠悠跟我有何干。可唐代的诗人,所体会到的宇宙意识是每个人都觉得天地悠悠与自己的生命有关。这是空间跟时间的放大状态。

  从注重视觉经验和身体经验的“边塞诗”,到书写奢侈与华美的“贵游文学”,再到“侠”,是初唐文学的发展脉络。初唐时候,最重要的生命风范是“风尘三侠”,一定要有一个《李娃传》里跟着李世民打天下的美丽的女子——李娃,还要有那种虬髯客。虬髯客这些人跟着李世民打天下,打完天下以后不愿意被封官,然后在荒沙漫漫的旷野上告别。到现在这还是武侠电影中让人觉得很美的东西,这里面有一种侠的精神,而那个侠就是肝胆相照。该走的时候他就走了,没有任何人世间的依恋。

  侠的精神来自春秋战国的墨家,侠的精神在中央政权非常稳定的时代,是最受忌讳的。凡是侠大概都有打天下的可能性,所以中央政权很害怕侠。可是即位之前的唐太宗,身边全是侠,他取得帝位以后这些人就离开了。他们觉得自己不是治国的人才,宁愿去浪迹天涯,这中间就有了美学意义。现在舞台上很多故事来自《隋唐演义》,有一出戏叫“锁五龙”,就是讲帮助秦王李世民变成唐太宗的这些侠之间的某种生命关系,非常豪迈。侠的精神后来在李白身上也非常明显,李白一生当中只希望变成两种生命形态:一个是仙,一个是侠。他早期是求仙,每天在山上跑来跑去求仙,跟炼丹的道士交往;后来他对仙感觉到幻灭,开始追求侠,自己练剑,去结交侠士。据说他从四川出来短短数年,三十万耗尽,就是因为跟这些侠来往。跟侠来往就要一掷千金。从讲究勤劳、节俭的农业伦理去看李白,他全部不合格。可是流浪性的侠的生命经验,慢慢累积起来,变成初唐共同的宇宙意识。

  唐代是文学史上少有的一个时期,个人有机会把自己解放出来,个人不再是被当做群体的角色来看待,个人就是纯粹的个人。


唐朝是一场精彩的戏

  初唐时的人有很特殊的生命经验,比如刚才讲的唐太宗,如果唐太宗不是一个帝王,我们如何看待这个生命?他身上具备很复杂的传奇性,他取得皇位是通过非常可怕的手段。从农业伦理来理解的话,你绝对不会接受这个帝王。可是他的生命经验把我们带到一个完全不同的状态,他把农业伦理中的父子、君臣关系完全打碎。他不相信“你是我的臣子,所以你要服从我”,而是相信“你要服从我,是因为我的潜能得到了完全开发”。

  唐太宗本来在李渊的儿子当中是一个可能被忽略的角色,大家觉得怎么轮也轮不到他。因为建成被杀了,所以后来的历史小说都把建成写得非常好,其实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政治里面不管哪一组人都差不多。可是很奇怪,人常常会觉得被欺负的那一个,也许会好一点点,那个欺负他的人就比较坏一点,唐太宗就扮演了这个角色。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是一个“物竞天择”的世界,这不过是一个争夺的结果。在农业伦理当中会有一个节制,虽然也是斗争,可是会伪装。而唐代有一种血淋淋的直接性,不伪装,这跟之前提到的“胡风”有关。蒙古的部族在取得政权的过程当中,父亲是让孩子们去争斗,通过比武去夺,真是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因为你要当“可汗”,就要让人服气——这是游牧民族的规则,这是游牧民族的文化。所以当把这种文化带入唐代时,唐代的政权形态与之前的朝代就有很大不同。

  农业伦理会相信安排好、规定好的东西,可是在非农业伦理当中要凭本事。大多数朝代的文学形式会要求一种稳定,因为在农业伦理里面,会觉得人一生下来,你的位置就已经定好了,如果是老二,就不要去想做皇帝这件事,这是已经安排好的事情,所以你不必去争夺。可唐朝不是,初唐时有关皇位的争夺非常激烈。武则天也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她的精彩在于她是女性,中国文化从来没有承认过女性可以坐那个位子,所有的女性,再强也必须垂帘,武则天连帘子都不要。这才是革命,只要垂着帘子,就绝对不是革命,因为这表示必须假借男人来掌权,武则天是直接走出来的,在历史上独一无二。我不相信武则天是一个超人,我相信是那个时代给了她这个可能性。那个时代的男子都不是等闲之辈,他们最后非常服她,原因是她治理国家的能力、用人才的能力。唐朝真是一场精彩的戏,所有的演员都精彩。你喜欢或不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说:真是够精彩。一千三百年以后,连电视剧都一直在拍武则天的故事,因为没有什么人比她的故事更精彩。她完成自己生命的方式,太复杂了。灿烂华丽的背后当然有非常残酷的部分,生活本来就如此,生命本来就如此!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