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月庵

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


01. 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

酬张少府﹝王维﹞

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
自顾无长策,空知返旧林。
松风吹解带,山月照弹琴。
君问穷通理,渔歌入浦深。

  这个春日,比往年还要匆急,仿佛看过几场花开,喝了几壶春茶,便已至夏日。我曾说,人生真的太仓促,像是一杯闲茶,由暖转凉,由浓至淡,片刻而已。回首从前,恰如烟云一场,悠长得看不到尽头的岁月,果真是片刻而已。

  江南多雨,出门一月有余,又仿佛只是几个朝夕。为寻一座庭院,一座城池,或仅仅一段缘分,一个擦肩,甚至什么都不是。归来后,庭院里草木繁盛,依旧是初时气息。这便是梅庄,简净又多姿,冷清亦安宁,没有来人,也不送行客。

  飞花入梦,细雨若丝,无论是帘外的风景,还是屋内的静物,都成了诗料。我虽爱锦绣山河,山水田园,深林云海,却更爱散淡清欢,简约闲静。许多时候,宁愿守在一个明净角落,把最美的时光交付于一盏茶,也不肯放逐于碌碌尘寰,为名利劳心费神。

  或许这是一个没有志向的人所说的话,却出于肺腑。多少年了,我一如往昔,简单静好,不惊于世,不屈于物。也曾为五斗米折腰,却终究清守洁净的灵魂,做当时的自己。多少侯门将相,达官显贵,都可抛掷功名,放弃江山,更何况我这凡女?

  王维有诗:“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这位山水禅意诗人,一生过着半官半隐、入仕出世的生活。他参禅悟理,学庄信道,精通诗书乐画,多咏山水田园。苏轼评价:“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王维,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字摩诘,官至尚书右丞,故世称“王右丞”。他自幼才华超绝,工书画,通音律,少时便是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纵是出仕,他亦取闲暇时光,修建园林,挖湖引溪,于竹馆弹琴自娱,和诗友品茗弹唱。

  也曾有政治之心,无关名利,但官场非佛堂,有钩心斗角,有争名夺利。怎及他于别院深处,吟诗作画,抚琴自吟,那般闲逸自在?王维的山水诗,神韵淡远,清冷幽邃,远离尘世,没有烟火之气,禅意悠然。

  《鹿柴》云:“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仿佛他就是空山深林处一束淡淡的斜晖,是小径山石上的一抹青苔,是一幅流动又静美的画卷。人落风景中,却超然物外,看似旷达,又隐透淡淡的寒凉。

  王维的诗文一如他出仕为官的态度。其人清贵,其心高洁,其诗雅淡,于烟火浩荡的长安,他始终清新淡远,有渊明遗风。他的诗恰如他的生活,不刻意铺陈,一切自然随性,美妙空灵。

  王维这首《酬张少府》是写给张九龄的。那时的张九龄遭贬,王维内心沮丧,寄诗于他,表达自己对朝政失望,愿此后归隐林泉,山水为伴。尽管后来的王维依旧在朝为官,却始终不肯融入官场,心意阑珊,于终南山修别院,礼佛食素,更见其隐士之风。

  “自顾无长策,空知返旧林。松风吹解带,山月照弹琴。”自知既无高策报国,莫如归去旧日山林,松风解带,弄月弹琴。山间恬淡闲适的生活,可以令他忘记官场的纷争。他宁可安静自处,做个散淡之士,也不愿随波逐流,在繁芜的现世里迷失自己。

  松风山月也通情达理,知他内心高洁美好,与他相伴相生。想当年陶潜亦曾出仕,经历浮沉,后辞去彭泽县令,写下《归去来兮辞》,隐逸田园,栽松种菊。倦鸟返巢,门庭寂静,过往的种种,竟是一场迷离的错误。今时唯愿守着几亩薄田,几畦菜地,一株松,一丛菊,安适度日。

  为何人到了暮年,才知良辰美景不可蹉跎?非要将坎坷过尽,方悟禅理?人世虚幻无常,生何欢,死何悲,相逢相离皆可一笑。千古不变的,是绿水青山,是灵魂深处的静美,是不着一字的雅逸风流。自然之美,清淡又浓郁,朴素又深厚,不必修饰,物物合情合理。

  “君问穷通理,渔歌入浦深。”诗人羡慕渔父,幽居江畔,不与世俗之人往来,也不问人间穷通。世事看似隐藏太多的玄妙,却又简单明了,何须询问穷通。达者之心,若碧海青天,浩荡无边,可藏万物,兼济天下;亦可渺小若尘,在自己的小园篱院,琴书自娱。

  王维长居山林,绘画作诗,更喜竹馆弹琴。他的诗画曲皆清淡静谧,似那幽深竹林,皎洁明月,悠然闲淡,让人神往。多少人困于尘网,本无意争执什么,到后来,身落其间,不得离舍。人世如花开花落,生死有命,穷通亦有定,洗尘虑,修禅心,怡然闲远。

  《红楼梦》里,林黛玉独爱王维的诗,不仅是诗中有画,更为诗中的自然清气,以及隐透在其间的禅机。她虽居侯门深户,却喜山水天然之境,爱庭前几竿修竹,还有满地浓淡的苔痕。“幽僻处可有人行,点苍苔白露泠泠。”大观园每日皆有热闹非凡的宴席,她则爱潇湘馆的清幽绝尘。

  素日里,林黛玉也随他们一起坐宴听戏,吃酒行令,许多繁盛的场合,亦不少其身影。但黛玉最愉悦的,是大观园里结社吟诗的时光。张潮的《幽梦影》有云:“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吾无间然矣。”

  而黛玉之身,毫无脂粉气,她有着诗性之美。婉约,清澈,灵秀,她有秋水之姿,明月之态,竹的高洁,诗的典雅。她的悟性不输宝钗,也不输栊翠庵修行的妙玉。奈何情字磨人,那被幽禁的灵魂,如何超脱?她深知,潇湘馆只是暂居之所,她来时无痕,走时无影。这棵绛珠仙草,来凡尘走一遭,不曾沾染丝毫的世味,又如诗一般,飘忽而去。

  我亦喜读王维的诗,仿佛任何时候,皆可入境。闻风赏雨,临竹抚琴,茅檐煮茗,静坐修禅,其间的妙意,唯有隐者自知。万物有灵,静为大美,任何繁复与修饰,有一日都将被省略删去,只余俭朴与纯一。

  我心素已闲,清川淡如此。王维住进了他的终南山别墅,修身养性,万事不再关心。一如我静守梅庄,佳人遗世,不问朝夕。人生百年,行万里之路,观千般风景,疏疏密密,聚聚离离,所需的,也只是茅舍一间,清茗一盏,素心一枚。


02. 一期一会,一茶一诗,自当珍惜

寻陆鸿渐不遇﹝皎然﹞

移家虽带郭,野径入桑麻。
近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扣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
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

  开间茶馆吧。在某个临水的地方,不招摇,不繁闹。有一些古旧,有一些单薄,生意冷清,甚至被人遗忘。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还有那么,那么一个客人。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将一盏茶喝到无味,将一首歌听到无韵,将一本书读到无字,将一个人爱到无心。

  多年前,我便说过要在江南某个临水的地方,开一间叫茶缘过客的茶坊。所为的是众生可以在一壶茶水中,洗去浮尘,得以安宁地栖息,筑一个优雅的梦。之后,我结缘过几家茶舍,亦讨过别人的茶,总能喝出不同的世味,或暖或凉,或悲或喜,又到底无法入心。

  尘世知音少,我要的那盏茶,能给得起的人,真的不多。茅檐听雨,玉壶买春,仿佛是我一生最美的梦。其实我的茶馆,它一直在,在临水的居所,在幽清的梅庄。只是不被人知,非我没有大爱,流年匆急,我竟忘了该如何与世人从容相处。

  当年杜甫在成都草堂写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我心恬淡安静,对众生虽怀悲悯,却薄弱如风,纵是一盏茶,亦等候有缘人共品。若无,宁可一人静坐花影下,焚香煮茶,与光阴相望相安。

  人言黛玉孤僻,妙玉胜之。妙玉在栊翠庵修行,素日打坐喝茶,诵经听禅,简单清净。大观园里吟诗结社,吃酒行令,皆不见其身影。只是偶尔与惜春下棋,此外再少与谁有交集。可以推心置腹的,也只是栊翠庵里的几株红梅。

  那日,贾母带了刘姥姥等众人去栊翠庵喝茶。妙玉是品茗的行家,对茶之水,茶之器,皆有讲究。她心性高洁,刘姥姥喝过的成窑茶杯,她弃之不用。又煮茶酬知音,取五年前在玄墓蟠香寺收得的梅花香雪,共得鬼脸青的花瓮一瓮,不舍独尝,趁此良机与人共享。

  “惟雪水冬月芷之,入夏用乃绝佳。”妙玉爱茶,爱煮茶之水,爱品茶的器皿,更爱与之饮茶的人。她才华馥比仙,气质美如兰,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但这样一个女子,如诗如茶,其心,其情,其性,远胜高人雅士。

  茶之源、具、造、器、煮、饮、事、出、略、图,这些,皆源于陆羽所著的《茶经》。陆羽为唐代著名的茶学专家,被誉为茶神、茶圣。他一生嗜茶,精于茶道,于草木中参禅,在茶汤中出尘。

  陆羽自幼被遗弃,为龙盖寺住持收养,在庙宇识字煮茶。后不愿皈依佛法,落发为僧,便远离寺院,去了戏班子,做了个伶人。因其貌不扬,又有口吃,于梨园戏班难以安身。之后,便出游江南各地,品茶鉴水,吟诗论文,钻研茶事,悠然自得。

  “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来。”他不羡王侯,隐居山间,寄情山水,独行乡野,采茶觅泉,闭门著述《茶经》。他因茶而隐,因茶而雅,亦因茶而闲,更因茶而静。

  千年前,某个清秋时日,诗僧,亦为茶僧的皎然,去寻访好友陆羽。皎然,唐朝高僧,为南朝山水诗创始人谢灵运十世孙。他年长陆羽十余岁,二人却因茶结缘,时常聚集一处,品茗参禅,吟咏山水。皎然对佛法修为造诣很高,一生游历名山大川,尝饮千江之水,惯看世事风云。

  也许,对茶的研习,皎然不及陆羽深刻,但他杯盏里的茶,更多几分空灵,几许禅意。月下读经,窗下煮茗,他将修行所悟出的茶理、茶道,与陆羽交流,使陆羽的《茶经》不仅蕴含山水之情趣,更深藏禅之意境。茶让人清醒,消解尘世烦恼,如坐云端,如临水岸,知天下所有事,亦可忘一切忧。

  陆羽新隐的居所,离城不远,却也是幽静难寻。走过一片乡野小径,于桑麻丛中方能看到简净的农家小园。篱畔种满了菊花,许是因新迁而种,虽已秋至,却尚未开花。他轻叩门扉,无人应答,连犬吠之声亦无。

  驻足片刻,于院外赏景,似闻茅舍里飘荡悠悠茶香,转而淡去。诗人眷念不舍,转身去询问屋侧的邻居,邻人回答:“山中去,归来每日斜。”邻人似对陆羽的行踪捉摸不定,只道他每日寻山问水,采茶制茶,徘徊于山野陌上,日黑兴尽,方肯归家。

  这就是陆羽,不以尘事为念,不慕虚名浮利,有着隐士超脱的情怀和风度。而皎然对佛学、茶事之心,亦不输于他。他们亦僧亦佛,亦茶亦诗,亦游亦隐,在风流洒逸的大唐,甘愿淡泊出世,高蹈尘外,令人钦慕。

  世人眼中遥不可及的名利场,高深莫测的禅,不过是篱院小径的一丛桑麻,檐角下的一束菊花,是一壶乡野的茶,几声犬吠,几户农家。有人用一生心血去攀附名利,有人则耗尽一生还一段情债,也有人辗转在烟火红尘不知所以,有人于古刹庙堂修行坐禅,更有人用一世辰光,只为细品一壶茶。

  一盏茶,在商人眼中是利,在政客眼中是权,在文人眼中是闲,在僧者眼中是禅,在情人眼中是爱。万物众生,千古之事,皆落在一杯茶中。茶可以让玄妙转为朴素,将繁复转至简约,令相离的再次重逢。

  秋风日暮,不知后来皎然是否在门庭外等候流连山水的陆羽?想来是等的,不为彼此间深厚的情意,也该为灯火下那一盏久违的佳茗。当年伯牙子期弦上遇知己,而皎然和陆羽则是于茶盏中推心置腹。

  “一饮涤昏寐,情来朗爽满天地。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雨洒轻尘。三饮便得道,何须苦心破烦恼。此物清高世莫知,世人饮酒多自欺。愁看毕卓瓮间夜,笑向陶潜篱下时。”茶,南方嘉木,宛若佳人,清淡且沉静,香气熏人,四时皆宜。

  也许有一天,那间叫茶缘过客的茶坊,会落在江南江北许多有水的街巷,或是云深林幽的山间。又或者,此一生都在无人得见之所,独自煮一壶寂寞却安静的茶。

  若可以,愿用一世修行,换取一段与你共饮一盏清茗的缘分。人与人之间的情缘,亦如茶,简单美好,一期一会,一茶一诗,自当珍惜。


03. 晴耕雨读,盛世无惊

阙题﹝刘昚虚﹞

道由白云尽,春与青溪长。
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
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
幽映每白日,清辉照衣裳。

  摘一碗盏的花,再泡一壶清茶,每个夏日,又或每一天,都在重复着一种简单的姿态。这些在别人眼中静美安好,甚至难以企及的生活,于我却是如此平实清淡。按照自己喜好的方式,过完这一生。择一山水清幽处,结庐而居,远离浮华,便是此生最好的福报。

  那日读句,“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心中掠过一丝温柔,继而又这般平静,无欣喜,更无悲意。其实,每个人都要将人世沧桑过尽,那种铅华落去的平淡,更让人觉得安然。我内心虽有执念,甚至叛逆,却还是想做个婉顺的女子,每日于庭前花下,读书吃茶。

  以文结缘,是心中所喜,亦为谋生。这些年,总在别人的诗句里写着仄仄平平,于别人的故事里写尽离离合合。难免心生倦意,却又成了一种模式,无可更改,亦不想更改。离了书卷,离了草木,离了最爱的这盏茶,人生又有何趣味,有何欢喜?

  我的世界简净清明,无名利交错,无仙佛往来。虽处红尘,却自辟蹊径,寻求另一种淡远。稍一得空,便静坐冥思,泡一碗茶,有时在唐人的诗句里消磨光阴,有时又在宋人的词卷里洒然悠闲。又或什么都不想,看溪桥花影,白云舒卷。

  以往喜宋词,清丽多情,虽有哀怨,却不锋芒毕露。近日读唐诗,更觉简静清安,多少佳句天成,妙不可言。世人不忘营营,但每个朝代,都有隐者。人文孤高,亦盼着多年孤影寒窗,有朝一日占得虚名,不负此生。而后,或潜心修行,掩门读书,或归隐林泉,出走江湖,都不觉虚度时光,不惊惧伤悲。

  “道由白云尽,春与青溪长。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我梦中的居所,又如何不是诗人笔下的幽境。都说大隐隐于市,于喧闹中守一份简约宁静,是为大隐。我之梅庄,虽处绿芜深处,却不免烟火迷离,素日掩门遗世,无人往来,亦可闻流水花香,有修竹拂风,飞燕穿檐,白云踱步,明月敲窗。

  古人寻幽,闲隐,尚找深山空林,涧水荒野,如此方不受外界侵扰,避免世态浇漓。多少人处纷繁而不生浮躁,落红尘而不沾世故,得富贵而守清贫。真正修心之地,仍是林泉隐蔽之处,青山碧水,云烟萦绕,偶有樵夫经过,山僧往来。

  山路婉转,被飘浮的白云隔断于尘境之外。仿佛走过去便是另一方净土,无浩荡世事,也无名利争斗,更无战乱杀伐。遍地春光,宛若青溪,流之不尽,悠长得没有尽头。花随流水,散发着清淡的芬芳,弥漫了整座山野,令人心旷神怡。

  诗人去往哪里,又所寻何人?是去拜访一位山中隐士,还是一位失散多年的故人,抑或仅是一次美丽的路过,一段没有邀约的相逢?“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可见山间的主人,甚喜观山戏水,量晴裁雨,他将门设于闲静的山路,是为了观山,还是在等候有缘人?

  满庭的翠柳依依枝影于春风下,曼妙生姿。而主人的书斋则掩映在柳影间,更觉清凉。他也许是一位淡泊的诗客,远僻凡尘,在此劈山置宅,植柳修庭。为避朝乱,躲世情,也或是于此修身养性,陶然忘机。

  唐人常建有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亦是去寻幽参禅,此诗虽不落禅字,却有禅意。古人喜于深山修建宅院,素日里邀约知己一起把酒吟诗。王维在朝为官时,仍不忘闲隐,在终南山修别墅,与诗客聚集竹林,抚琴吟唱,诗酒年华。

  植柳栽竹,种梅养兰,全凭主人所喜。自古隐者多心性孤高,所来寻访的客人多是知己良朋,凡夫俗子怕是入园讨碗清茶亦是不能。山中岁序闲适,不知年岁,天下之事由天下人管之,又与他何干?

  “幽映每白日,清辉照衣裳。”阳光穿过柳荫,清幽的光辉透过垂枝的缝隙,落满衣裳。如此清幽静谧之所,气候怡人之季,让诗人流连忘返,不舍离去。全诗不沾情缘,唯写景致,却诗韵婉转,妙境难言。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写过:“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自然山水之语,清新婉转,无须言说,却胜过人间情意。古人写诗,多抒景寓情,借物传心。许多诗句,看似浅显直白,却妥帖绝妙,深抵人心。

  此诗《阙题》,即缺题。想来当初诗人写此诗,必是有所交代,经时光徙转,下落不明。然诗中佳句却不因时移,似白云青溪,悠悠千古,消散不尽。诗人刘昚虚,性高逸,不慕荣利,多交游山僧道侣。而他寻访的友人,也是一位高深的隐者,雅致清洁,方会闲居山间,不问尘事。

  史上对于作者的记载不多,盛唐诗人,生卒年不详。一说江东人,今考订为洪州新吴(今江西奉新)人。八岁能属文,上书,召见,拜童子郎。他“虽有文章盛名,皆流落不偶”。他与孟浩然交谊甚深,曾写诗寄之。其诗题材、意境和孟浩然之诗风颇有相似,只是淡远自然中,更多几分其独有的闲趣。

  “道由白云尽,春与青溪长。”他之诗韵,以及和友人的情意,也如这千载白云,万古青溪,萦绕不息。人生是一场缘分,樵夫与琴客可为知音,王侯和渔夫可论天下,名相和凡夫可以一同归隐。千百年来,多少人追名逐利,耗尽华年,到最后,纵算坐拥山河,又难忘林泉野径。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天下纷纭浩荡,你所能做的,亦只是自身清好,又怎可与芸芸众生同哀乐,共生死?千百年来,江山易主,历史经受了多少沧桑变故,到最后,依旧是天下太平,盛世无惊。落花清溪,垂柳斜阳,没有兴亡成毁,没有炎凉恩怨,天地明朗,风日无猜。

  人生难得糊涂,又何必时刻以清醒自居?纵遇无常,遭灾劫,也会坦顺走过。如梦世事,秦汉里的风景,以及唐宋里的人物,皆随残照轻烟,消逝湮灭,不复与见。


04. 煮一壶茶,等候一位久别重逢的故人

谷口书斋寄杨补阙﹝钱起﹞

泉壑带茅茨,云霞生薜帷。
竹怜新雨后,山爱夕阳时。
闲鹭栖常早,秋花落更迟。
家童扫萝径,昨与故人期。

  江南雨日,若是往常,我会斜倚在榻上听雨,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只贪恋这细雨清晨的美好时光。今时总惧流光催急,怕误了早春存下的那一壶新茶,怕误了庭园里每一朵花开,又怕错过了某个久未重逢的故人。

  与你相逢在这清凉多雨的初夏,一如我悄然远去却美好依旧的年华。其实,我爱这初夏的清凉,爱这个季节淡雅出尘的茉莉,以及栀子花洁净沁骨的芬芳,还有雨后翠竹的雅逸,满树合欢的喜乐。

  初夏,一缕擦肩而过的凉风,一帘不与人言的细雨,一段无处藏掩的心情,一席诗情画意的茶事,都让人心动不已。

  每个人都有一处安放灵魂之所,或是绿植欣欣的庭院,碧波悠悠的水岸,或是山村小户,闾巷人家,哪怕一扇清幽的闲窗下,一间简陋的茅檐,都可以安身立命。内心的丰盈和满足,足以令一个清贫之士安逸无忧地度过一生。

  当年,曹公著《红楼梦》,于乡野人家,陋室深处,风餐露宿,朝不保夕。但他心藏万千锦绣,文采风流洒逸,纵落魄江湖,流离市井,亦不屈不挠,书写百世文章。他可以将简约朴素的茅屋描绘成花柳繁华的大观园,亦可将粗茶淡饭化作玉粒金莼。他心中富庶,有诗有茶,无须与谁相争,更不必向世人证明什么。

  人世风景,匆匆而过,没有谁能留住一朵花开的过程,珍藏四季变幻的风云。不过在有生之年,依照自己所喜,一清二白,洒然快意地活着。古人修庭理院,栽花修草,多为寄情抒怀,修养心性,庭院是他们休憩灵魂的后花园。在庭院里,煮茶弄花,赏晨光,送烟霞,看鸟雀欢唱,或闲扫芳径,等候一位相约已久的故人。

  于花影下,读钱起这首《谷口书斋寄杨补阙》,恰如此时心情。“泉壑带茅茨,云霞生薜帷。竹怜新雨后,山爱夕阳时。”茅屋书斋,当是他私人居所,远离喧闹,清雅绝尘。山泉沟壑萦绕,云霞映衬,墙院的薜荔,若多彩的幔帷。雨后新竹依依,叫人无限欢喜,晚山映照夕阳的余晖,落于庭院一角,一如欲说还休的心事。

  “闲鹭栖常早,秋花落更迟。家童扫萝径,昨与故人期。”白鹭悠闲,亦不慕山外无边风景,眷恋这安宁幽静的巢穴,时常早归栖宿。就连秋花也比别处更有生机,知岁序珍贵,辗转流连人间光影,迟迟不肯落幕。童子知我有故人来访,殷勤地打扫藤萝小径,而昨日相约的故人,当会如约而至,不误佳期。

  人世间的情意,有缠绵的男女情爱,也有友朋之乐。和爱慕之人于花前月下私语呢喃,郎情妾意,是温暖,也是幸福。约上三五知己,在树影闲窗下,煮上一壶好茶,赏景论诗,亦为人生乐事。若尘世无所爱之人,亦无知音,便守着一株梅花,一竿翠竹,一院藤萝,一地青苔,亦有雅趣,亦为闲情。

  钱起,天宝进士,曾任考功郎中,故世称钱考功,与韩翃、李端、卢纶等号称大历十才子。功名之路,平坦无波,其诗名亦盛,长于五言,文辞清丽,音律婉转。因与郎士元齐名,世称“钱郎”。人为之语曰:“前有沈宋,后有钱郎。”

  钱起之诗多为赠别应景,流连风景,粉饰太平之作。他的诗作风格清丽,纤巧灵秀,长于写景寄情,极少伤乱感时,批判现世。他的许多佳句,皆流淌在其故山草堂,于山中书斋。虽入仕为官,仍不失文人之雅兴,居林泉深处,爱窗前的幽竹,墙院的藤蔓。

  另有一诗:“谷口春残黄鸟稀,辛夷花尽杏花飞。始怜幽竹山窗下,不改清阴待我归。”可见诗人对故园草木的深情,然幽竹亦有心,痴心等候它久别而归的主人。任凭官场起伏跌宕,人情冷暖寒凉,他的庭园四季清幽。纵是花木随春而去,与时浮沉,终不改其淡泊初心。

  雨后翠竹,清新可喜,山光水色,深绿红紫,赏心悦目。在此清幽雅致的书斋,打扫庭除,设宴备席,煮茗待客。而这位故人一定要如约而至,方不辜负他一番盛情厚意。看似静谧之景,却静中有动,幽而不寂,清而不冷。诗中有水云之色,花鸟情态,入景含情,亦见诗人对尘世知音的渴求。

  杜甫曾居四川成都草堂,过了一段暂忘浮名,不理政事的简约朴素日子。写下:“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草堂简陋,素日里不曾为客扫过花径,柴门亦不曾为客开过,今时则扫径迎客。草堂远僻闹市,无美酒佳肴,只能备上几道寻常农家小菜,以及家中自酿的陈酒。短短几句,亦可见诗人的豁达与豪迈,虽力不从心,却浓情盛意,让人感动。

  邀来邻翁,隔着篱院尽情对饮,在此山间草堂,哪管江山朝政,没有贵贱之分,富贵功名仿佛不值一提。纵是银钱万贯,隔世遥尘,亦无处享用。莫如取来清泉野味,对着明月溪山,与这渔父樵夫闲话家常。不去问锦绣河山谁主浮沉,不去想哪一年飘蓬流转,又会落入何处人家,看尽多少风云变迁。

  人世知音,不分贫富,不问贵贱,只要心性相投,意趣相通。哪怕只是一个平淡的举止,简单的眼眸,只是一支曲的缘分,一盏茶的光阴,或是一樽酒的乐趣,都值得珍惜。平生最怕承诺,也怕预约,情缘如梦,来来去去不由自主。

  一盘棋局,等候千年,终觅不得解棋的知己。一道谜题,寻寻觅觅,终解不开其真正的谜底。繁花万千,亦需识花多情的过客;佳茗入盏,还要那懂茶惜缘的故人。世有知音,固然可喜,推杯问盏,共赏庭院花开,繁华世态。世无知音,亦不可悲,守着寂寂空山,冰弦冷韵,也可寄心托情。

  有些人,宁可一生一世不要相见,隔着山云水岸,迢遥尘海,亦可相守相知。如此也好,不必顾及别人的情绪,在意别人的冷暖,没有纠缠,便不生烦扰。有些人,只是初见,便如故交;有些人,朝暮相处,却形如陌路。一切因缘和合,皆有安排,皆有定数。

  寂寥之时,便打扫庭院的花径,煮一壶清澈的好茶,等候一个心意相知的故人。他来与不来,留或不留,已然不重要。


05. 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

简卢陟﹝韦应物﹞

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
恓惶戎旅下,蹉跎淮海滨。
涧树含朝雨,山鸟哢馀春。
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

  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前些时日,这两句诗风靡了网络,并且被许多才子佳人续写。所吟咏的诗句,有的风雅无边,有的寥落沧桑,有的豪迈洒然,还有的感伤悲凉。试想着,一个人走在苍茫的天地间,孤独落魄,而一壶酒足矣慰藉风尘寥落,洗尽旅途的困顿疲惫。

  自古文人喜酒爱茶,无论是手捧诗书坐于寒窗下,还是沦落天涯,辗转山河,皆少不得一茶一酒。茶能养性,而酒能浇愁,旧时长安,酒肆如云,多少文人雅士,剑客游侠,在市井买醉,忘记归程。一壶酒,可以解忧,可以断情,可以洗去风尘,可以抚平沧桑。

  曹操有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他的酒有风云之气,虽感叹流光易逝,却遮掩不住他的雄才伟略。光阴如水,日月如梭,唯对酒高歌,方能消解忧愁。他愿礼贤下士,天下英雄豪杰皆真心归顺于他,坐拥山河。人处富贵,则思清贫;得天下,则思淡泊。

  李白的酒,多了一些浪漫和孤独,一种不合时宜的感叹。“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是才华横溢的诗仙,是仗剑江湖的侠士,落魄在长安酒铺,也笑傲于大唐宫殿。醉后佯狂,天子唤他不早朝,杨国忠为其端砚,高力士为他脱靴。繁华散场,最后伴随他的,也只是一壶酒,一叶可以捞月的孤舟。

  苏轼的酒则飘逸洒然,他饮酒高歌:“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他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他是爱茶爱酒,也爱他的东坡肉。他一生虽宦海浮沉,却也洒脱豪迈,放逐天涯,有诗酒做伴,佳人相随。

  还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用她的词惊艳于宋朝的天空。她喜酒爱词,通音律好金石,与丈夫赵明诚恩爱情深,赌书泼茶,饮酒填词,风雅不尽。后金兵南犯,赵明诚死,她流亡飘零,晚景凄凉。“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那时的酒,悲戚苦闷,而她亦是瘦比黄花,再没有往日的绰约风姿。

  韦应物说,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这位山水田园诗人,诗意恬淡高远,清新自然,他的一生却不是这般闲淡安逸,居官场数十载,摆脱不了功名。一入仕途,焚香闲静的时日太过短暂,观山戏水亦只是匆匆而过。

  韦应物是京兆万年人。韦氏家族自汉至唐,才人迭出,衣冠鼎盛,为关中望姓之首。《旧唐书》论及韦氏家族说:“议者云自唐已(以)来,氏族之盛,无逾于韦氏。其孝友词学,承庆、嗣立为最;明于音律,则万石为最;达于礼仪,则叔夏为最;史才博识,以述为最。”韦应物则是韦氏家族中,作为诗人成就最大的一位。

  韦应物的诗,以五古最为精妙,语言简洁朴素,诗意自然淡雅。因做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直至苏州刺史届满后,韦应物再未得到新的任命,自此清贫落魄,暂居苏州永定寺,不久便客死他乡。那壶足以慰藉风尘的酒,亦填补不了他的孤独和寂寞。

  “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恓惶戎旅下,蹉跎淮海滨。”自古文人皆清高冷傲,落于尘网,寄身人海,总感叹世无知音。此刻的诗人,抚奏高雅之曲,却遇不到听得懂琴音的知己。他在寂寥又忙碌的旅途中,虚度光阴。若此时得遇一知心,伴他漫漫行途,与他饮酒对诗,纵是耗时费景,又有何妨?

  “涧树含朝雨,山鸟哢馀春。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草木犹沾晨露,残余的春色,仍闻得山鸟鸣叫,人生虽不称意,自然山水却有心。尘世奔走,既无知音,亦无佳人做伴,唯有一壶酒,可以安抚旅程的劳顿,慰他风尘漂泊。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他的人生,一如他的诗,有一种天地寥廓的苍茫与远思。他虽困于官场,却独爱山水田园,他或许失意潦倒过,却离不开诗酒。他的酒有淡泊超远,也有孤寂低沉,他的酒可以涤荡人世风尘,却洗不尽岁月沧桑。又或许他亦有理不开的情丝,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人生如寄,多忧何为?今我不乐,岁月如驰。”人生如寄,又终有所寄,或寄于情爱,或寄于名利,又或仅仅只是寄于薄弱的光阴。我们都是陌上客,舟中人,看山看水看花看月,终脱不了碌碌凡尘。所有的愁惧苦闷,有一日,都会随辰光一起消散,那时候,留下来的又会是些什么?

  坐拥江山,不及坐拥山水那般洒脱自在;享用富贵,不及享用风月那般逍遥快意。人生苦短,寸阴皆值得珍惜,亦可随意挥霍。有人不慕功名,愿做散淡闲人,一生寄傲山水,饮酒自乐。竹林七贤与陶渊明的酒,则在竹林深处,东篱南山,他们虽在酒中沉醉,却一直清醒着。

  这世上有解忧酒,也有名利酒,有相思酒,也有断情酒。都说如鱼饮水,冷暖自知,酒亦如此,一壶佳酿,可慰风尘,也许更添惆怅。有人饮下,千古情愁尽消,有人饮下,则心碎断肠。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最喜《三国演义》开篇《临江仙》。词句豪迈悲壮,深沉清远,仿佛诉尽了千古成败兴亡,爱恨情怨。一世追名逐利,机关算尽,到最后,也不过成了渔樵闲话,抵不了一壶浊酒。

  我有酒,你有故事吗?其实每个人都有故事,只是许多故事,连同历史被湮没在尘埃里,不为人知。又或许宁愿将所有的故事藏在一壶酒中,也不轻易与谁交换心事,吐露衷肠。酒是喧闹的,也是寂寞的,你倾尽杯盏,也未必能遇见今生那个值得珍惜的人。

  我有一瓢酒,足以慰风尘。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


06. 山南水北,此生相逢无期

商山早行﹝温庭筠﹞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槲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
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

  晨起,打理庭园花草,焚香煮茗,满室芬芳,仿佛读一册《花间集》。其间有闺情,有艳意,婉转中带一些直白,欣然中又有一些愁思。这看似雅致闲淡的日子却是用过往迁徙流转所交换的。其实,人生所做之事,亦皆为尘俗之事,古来多少诗者词客,一生风花雪月,文人情怀,最后都抵不过粗茶淡饭的简净生活。

  幼时所愿,是远离民间村落,涉水跋山,去探看天下世界,山河风景。晓行暮宿,山回溪转,披星戴月,也曾寄身于柴门人家,茅檐驿站,所为的,只是在某个喜爱的城市寻一处居所,可以安放寂寞的灵魂。存一点诗情,染几许烟火,诉几段离殇。

  岳飞说:“白首为功名。”旧时游子远离故土,多为求取功名,奔走于古道驿外,怅然于京华。更有胸怀大志的英雄,驰骋无穷天地,指点江山,留下多少慷慨悲歌。我们皆是光阴之过客,无论你是安居现世,还是行走江湖,一生皆在寻找心灵的故土。

  恃才傲物,是文人通病。稍得机会,便“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稍有气势,便“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亦是文人的傲骨,于红尘浊世,守着清品,不与凡俗为伍,是一种情操。

  有着如此高洁情操,便不肯摧眉折腰,不会趋炎附势,视虚名浮利为烟云。然而,这般素净情怀,让心中灵思化作汹涌笔墨,却不免抵触权贵,惹人嫌弃。文人背后隐藏的故事并不多,无非是不与世争的酸楚,不入俗流的骄傲。这一切本习以为常,只是人生在世,到底有所求,有所争,多少文人高才如许,不得施展,内心终难平息。

  怀才不遇者,时常写文讥讽权贵,著诗寄志。温庭筠是花间派词人,他不仅善词,亦善诗。诗与李商隐齐名,世谓“温李”;词与韦庄齐名,世谓“温韦”。才思敏捷与否,亦是古代评判才力的标准之一,“倚马可待”“七步成诗”都是高才的光环。

  而温庭筠每次入试,八叉手而成八韵,得了“温八叉”之名。然他因恃才不羁,触恼权贵,屡试不第,终生不得志,落魄潦倒。他本出身没落贵族家庭,惯看物是人非,尘寰消长,对世事亦怀消极之态。他沉湎于声色之中,所填之词多为红香翠软,艳丽之风,弥漫于晚唐的天空。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到:温飞卿之词,句秀也。温韦之精艳,所以不如正中者,意境有深浅也。温庭筠的诗又是另一番风骨,另一种情调。

  这首《商山早行》,写的是羁旅之愁,有困顿,有失意,有无奈,也有孤寂与悲苦。此诗该是他离开长安,奔赴襄阳,经过商山之时所作。这时的温庭筠,经半生颠沛流离,未逞鸿鹄志,未饮长江水,甚至连个正经出身都没。

  到了这年岁,本该归去山林或田园,做个闲人,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然迫于生计,温庭筠只好去投靠别人,做个小官。如此身份,与当初讽刺权贵,才比天高,似有天渊之别。人的一生沉浮有定,却又一直在茫茫世海挣扎,力图颖悟超脱。但世事难全,最后多是妥协,往日的豪情壮士一去不复返,剩下的唯有顺应天命。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古人行路,皆是赶早先行,未暮先宿,只因路途之上多是荒无人烟之所。若赶不上茅舍驿站,即要栖身山林,或寄于荒野。晨起,车马急促的铃声惊醒了行客未醒之梦,而他们又要踏上飞尘,开始新的征程。

  苍茫天地,有些行客甚至不知该去往何处,归去何乡。山长水远,一路奔赴,内心所思的,依旧是千里之外的故乡,是梦了千百回的亲人。依稀记得小窗幽梦,慈母绾着针线,织就游子身上衣。年轻的妻子对镜梳妆,今时已是红颜老去,而他始终流离于外,不得归乡。思乡之气,思亲之痛,越悲越浓。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远处鸡鸣声声,催促着远行的旅人。残月依稀,透过茅店的窗台,洒落一点寒辉入室,照着旅人的衣衫,是慰藉,也是叹息。足迹斑驳,木板桥上,覆盖着早春的寒霜,零落苍凉的印象。

  这世间奔走流离,迫于出走故里的,又何止你一人?多少人于忧患惊惧中求生存,他们所要的,不是荣华富贵,仅仅只是一茶一饭的简约生活。人世之事,虽说都是好的,却又九曲回肠,不尽人意。似这茅店晓月,板桥寒霜,终要消逝湮灭,不留痕迹。

  “槲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槲叶枯败,落满了荒山野径,淡白的枳花绽放于驿站的墙院上,寒冬犹在,春风未浓,更添萧索。回念昨夜梦回杜陵,寻步春光,河塘水暖,凫雁成群,这一切皆被鸡啼惊扰,客醒梦断,愁思绵延。

  温庭筠虽是山西人,但久居杜陵,已视之为故乡。科场失意,年近五十再为生计出任一小小县尉,心中自是百感交集。梦里春风亭园,浅吟低唱,多少诗情画意,成了当下的委曲求全。他的困惑迷惘,冷暖交织,唯有自知。

  旅思,是霜林寒山,斜阳低垂的行处;是画角城头,唯伴病马的忧愁。试想,一人一马,孤单地行过江湖,路无相识,是何等悲凉况味。今时的你我,往来奔走于人世阡陌,皆被繁华占据,不能体会当年荒林郊野的寒凉,亦无法感知那时鱼雁寄心的温情。

  数载别离,几行墨书,半篇心语,即知苦乐悲欢,起落生死。更何况是匆匆旅行间那些藏于内心深处,无法传达的消息。从幼时的离乡,求学异地,之后为生计奔走,到当下的暂将身寄。回首匆匆,世景荡荡,多少败落虚空,多少心事沉沉,是人世的苦难,亦为庄严。

  又或许,今时的旅途是一种快乐和消遣。放下万千俗事,不理人间是非,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千里之遥,山南水北,只消一盏茶的时光。去自己所喜的城市,与自己所爱的人相逢,不过刹那光景。而古代,有些城一生只去一次,便无重聚之日;有些人一生只遇一回,便再逢无期。

  在遥遥无期的岁月里,求现世安稳,是一种执念。但此生纵世事荒芜,人心恍惚,命运叵测,亦不生哀意,亦觉美好。


07.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题破山寺后禅院﹝常建﹞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俱寂,但余钟磬音。

  有一段时日,我眼中万物皆有佛性,皆有禅意。庭园的草木,屋舍的摆设,一花一茶,一水一尘,以及门外熙攘的人群,纷纭的世态,皆是禅。禅的世界,当是简洁明净,不受惊扰,一枝一叶都清朗通透,清淡却不浅薄,自然而不浮华。

  禅是一种境界,尝过了世味,经历了浮沉,内心如洗,不受纷扰,从容无争。禅是放下,也是舍得,是静好,更是淡定。禅与繁华无关,清简的日子,见其风骨。一间竹舍,一角茅檐,一壶春水,一枚落叶,皆是禅。

  这些年也曾走过无数名山古刹,邂逅许多隐士僧者。亦去往一些不知名的幽深寺院,与梦过千百回的风景重逢。若说红尘万千,还有什么值得依恋的,大概就是山水草木,以及一些植于灵魂深处的静谧。

  俗世中亦有许多人爱上禅意的生活。偷得浮生半日闲,不理纷芜的世事,于简净的屋舍里焚香煮茶,静坐修行。内心平静,无名利贪嗔,无执念烦扰,无愁惧哀伤,不论窗外风雨琳琅,山河浮沉起落,只在属于自己的安静角落,清守禅的宁静。

  若说光阴无情,是因你在意它的稍纵即逝,在意它的迷离变幻。时光不言,在禅的境界里,草木不生不灭,浮云无来无往,尘世一切,大美皆安。行途中所遇见的风景,所发生的故事,都可以不问情由,无谓沧桑。而后想着,且以自己喜爱的方式过一生,如此是大慈,亦为大悲。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这两句来自遥远唐朝的禅诗,恰合当下的情境。午后,枕书而眠,好梦如烟。醒来徘徊不去的,是窗外浮动的光影,是人间未尽的芳菲。这个春天走得有些仓促,繁盛的绿荫,让人感知到夏日的浓郁。

  以往亦知夏日的好,在每个清凉晨起时,以及明净午后,幽径之处,深藏着华丽。院内,有满庭攀爬的蔷薇,许多生生不息的植物,有凡鸟鸣虫,更有掩映在未知角落里的禅意。比如檐角下的一缕风,墙院下一枝横斜的影,转角处的一枚落叶,或是一湖静止无波的水。

  当年诗人常建清晨登山,入兴福寺,看耸立的高林沐浴在和暖的晨光中。过竹林幽径,花木深处,是清净无尘的禅房。佛门之境,有鸟儿欢唱,有碧潭清流,万物岑寂,唯留梵音袅袅,洗去内心一切浮尘与俗念。

  唐人殷璠对常建诗评论道:“建诗似初发通庄,却寻野径,百里之外,方归大道。所以其旨远,其兴僻,佳句辄来,唯论意表。”历代山水诗,皆是风格高雅清隽,诗人的情境,有绝妙,也有平淡。语言构思上,可朴素简约,也可含蓄婉转,一切妙处皆在于诗人的修行与造诣。

  这个叫常建的诗人,据说生于长安,开元十五年(727年)与王昌龄同榜进士。然一生仕途沉沦失意,来往山水名胜,漫游古刹庙堂。后隐居鄂渚,过着清寂闲散的生活。其诗自然洗练,其心卓然不凡,只是大唐的诗人灿若星辰,他不过是其间闪烁的一颗。

  其最为著名的便是这首《题破山寺后禅院》。此诗景物清幽,意境深邃,诗人亦心性超然,于禅的光影中,淡出尘外。他也曾往返于仕途宦海,经历诸多不如意,此番游览更令他对世间清远之境追求。或钟情于山水,或清修于禅院,或隐于花木深处,游走于竹林径里,皆是一种旷达,是欢喜。

  常建的诗多以山林、寺观为题材,可见其内心不喜繁华纷争,向往安宁平静。官场里的风云变幻,怎及山水清欢?红尘中萦绕的烟火,又怎及寺庙的檀香幽幽?万物终有一日归于尘泥,但此刻它们真实地存在,不因人世增减,不以时光生灭。

  人在自然中,最是清白通透,于山水中参禅,远胜过处身于乱世浮烟。众生皆有佛性,有人悟得早些,有些悟得迟些。佛缘本无深浅,一切在于个人造化,万物虽是虚幻,却又与人相亲。你花费一生的光阴去追逐名利,到最后,想要的只是一茶一饭的清淡生活。

  想来诗人了悟尚早,否则,他又怎会及时避身官场,移家深隐?茫茫尘海,无真正的安身之所,内心的宁和,需要一片清逸的净土。大唐的星空璀璨迷离,万象纵横,多少人为争名利,耗尽心神。仕途之路亦是荆棘丛生,更有艰难险阻,而修禅之路则明净高远,淡然无尘。

  闲隐的岁月,可以不争朝夕,不管聚离。凡尘的恩怨是非,抵不过禅境里的一花一木,故人生走到尽头,是清醒,是简单,更是纯粹。世间事唯有经历了,才能真正通透,但要放下执念,则需历千灾百劫,遇沉浮起落。

  倘若没有这首禅意悠然的诗,也许常建这个名字会被掩埋在大唐某个平淡的角落,无人知晓。但那些曾经风云于历史天空的响亮人物,到后来也不过是葬于斜阳陌上,黄土垄中。来往的皆是过客,与其匆匆地等候落幕,不如以缓慢的姿态悠闲地过完此生。

  无论此时的你于尘世中是怎样一个角色,知不知名,有一日都会淡出人间,了无痕迹。千古之名,恰如烟火,虽生则灭,虽荣犹枯。他于仕途失意,于禅意却超然,他的人生无须繁花似锦,一山一水足矣。

  我一生爱茶,爱山水,爱草木,爱闲静。不追名逐利,更无任何贪念之心,只愿安然于世,岁月无惊。倘若还有什么放不下,也只是一庭园的花木,一溪云,一席月,一帘雨,以及一段前世遗留下来的未了情。

  若可以,我愿此心纯然,在禅意中寻求最后的归依和宁静。那些打我身边擦肩而过的人,无论缘深缘浅,欠或不欠,以后再不要相遇。

  请许我守着一间落满青苔的小院,煮一壶没有人情与世味的老茶,平淡安静地过完一生。许我在一卷唐诗或一阕宋词的背景里,从容地走过寂寞又安适的流年。


End



01. 明月多情,奈何好梦被人惊

寄人﹝张泌﹞

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这个春日,我只静坐梅庄,写字喝茶,却不曾忽略窗外景致细微的变化。看一场又一场的花事,像过往一桩又一桩的情缘,开谢了春光,也消磨了年华。一度游园,临水畔品一盏佳茗,海棠簇拥,翠竹掩映,习惯了独处的时光,总怕好梦被人惊,亦怕惊人梦。

  亭廊水榭,最是江南风景宜人处,可赏小庭花开花谢,也望天边云卷云舒,时闻潺潺细流,时观皎皎明月。茶说,这一生都不要离开这座园林了。茶还小,不解人事,她不知此处园林乃官家所有,我们不过是游园的过客,连一粒尘埃都带不走。但她小小人儿,竟有观山游水,惜花怜草的情怀,于我是一种欣慰。

  古时大户人家,皆修筑园林,砌山叠石,挖池引溪,栽花植树。《红楼梦》里有一座大观园,红楼女儿所居之处,皆以她们的性情布局,或翠竹梅花,或芭蕉蔓草。她们在属于自己的庭院,吟诗作画,抚琴对弈,煮茗赏花,吃酒听戏,过着诗意人生,尽享浪漫华年。然这一切,皆是作者的幻象,是他红尘未了的一场梦。他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明代戏曲家汤显祖,晚年远离仕途,淡泊守贫。居临川故里,潜心于戏曲和诗词,写下著名的《临川四梦》。每一出戏,皆因梦起,他们在梦里安享荣华富贵,经历爱恨情怨,有过悲欢离合。梦中的景,梦中的人,梦中的情,恍若现实的一切,令人心动不已。梦里度过漫长的一生,醒来方知不过刹那光景。

  汤显祖在《牡丹亭》题词中曾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非情之至也。”万般皆是梦,万般皆是情,倘若挣脱了情爱,也就放下了我执。此生无论是遨游梦里,还是置身尘世,皆可自在安然,不必为情所缚,为爱所牵。

  每个人都有放不下的情缘,有梦中所寄之人。这个人也许已经转身成了昨天,也许正在与你宿命相依,但终究会是你的过去。你记着也好,放下也罢,他曾来过,惊扰过你的时光,给过你美好的爱恋,以及莫名的伤悲。最后未能如愿以偿,陪你双宿双栖,白首终老。

  也曾爱过,也曾人约黄昏后,但都转身陌路,不复相见。依稀梦里见过,但并非对之情深,念念不忘,只是无端地走进梦里。当年杜丽娘游园见执柳少年,与之相见甚欢,托情寄爱。苏东坡夜梦去世十年之久的亡妻,见她轩窗前梳妆,醒后作词记之。

  清代徐釚《词苑丛谈》:“张泌仕南唐为内史舍人,初与邻女浣衣相善,作《江神子》词云:‘浣花溪上见卿卿,眼波明,黛眉轻。高绾绿云,低簇小蜻蜓。好是问他来得么?和笑道,莫多情。’后经年不复相见。张夜梦之,寄绝句云:‘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张泌,唐末时期诗人,他写诗,也填词。关于他的一生历程,史书上所记无多,唐末时曾登进士第。其诗歌名篇《寄人》被选入《唐诗三百首》。张泌的词艳丽多情,语言流畅,感情细腻,意境巧妙。

  他作诗寄人,这个人与他曾经相爱过,如今只在梦中寻。他们为何分开,这位女子如今去了何处,是嫁作人妇,还是依旧独守闺中,皆不得而知。但分离后,他始终对之不能忘情,无奈时光阻隔,也只能梦里相见。相思之意,无从所诉,唯有借诗寄情,用简洁美好的文字,来表达内心深刻曲折的情思。

  “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此处谢家,代指女子的家,借东晋才女谢道韫之名,所指其人。诗人一入梦境,便恍惚走进了女子的家里,此处庭深意幽,长廊曲折。曾经的美人斜倚栏杆,妩媚娇羞,只是雕栏依旧,他所思之人却不见踪影。

  他们也许像《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和柳梦梅一样,在亭台水榭游园定情,相约盟誓。如今梦魂里绕遍回廊,栏杆拍尽,只能失落地徘徊,追忆,佳人去了何处,缘何一点香踪萍迹也不曾留下。此情此景,恰似“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又如同“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物是人非,他依恋不舍,往日恩情,别后相思,惆怅难言。他深知现实中他已然彻底失去,唯愿于梦里相见,哪怕隔着花树,不诉衷肠,远远地一睹芳容,也知足了。然烟云散去,世事落幕,一切终归平静。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多情的是那庭前月,清冷的幽光洒落在满径落花上,恰似离人心。他们也曾似枝头的繁花,相爱过,多情的明月,记得他们花下相依的背影,如今春月还在,那望月的人,早已不知所踪。

  他对那女子心生怪怨了吗?他也只是希望借梦中之景与她久别重逢,在梦里对其细诉深沉的思念。但佳人鱼沉雁杳,仿佛她从未来过,更从未与他有过任何交集。是她背叛了诺言,还是当年他辜负于她?多情反被无情恼。是明月多情,还是诗人多情,又或多情的恰恰是那佳人?

  人也许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他也不过是写诗寄人,梦醒后或生落寞惆怅,或寝食难安。但这一切都会过去,而梦中的女子,远去的佳人,只能深深地掩藏在心底。他会开始新的感情,许下新的诺言,生出新的故事,甚至有一天,将当下的种种全然忘记。那时,当真只有春庭的明月,记得过往的情意,遥远的相思。

  小廊曲阑,庭前花月,让我心生感动的,不是诗人对女子的爱恋,亦不是多情的明月,而是这春庭的幽景,是那似曾相识的心境。也曾有梦,也曾梦里邂逅故人,看似与君相遇相知,转瞬却不见踪影。往昔的恩情,昨日欢笑,似乱红飞过,绚烂夺目,又凄美哀伤。

  人生有情,心有归依,却难免为情所累。聚时欢喜,散后依依,莫如不见不散,一生一世安静自处,不扰清梦,也是一种慈悲。而我终愿做一缕自由的风,可以行经每个角落,无人所牵,无人所知,更无人所惊。


02. 寂寞空庭,梨花满地不开门

春怨﹝刘方平﹞

纱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
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午后,煮一壶陈年普洱,就着小窗的蔷薇,以及这个季节的樱桃,浅尝深品。愿静美闲淡的时光可以缓解头疾,清心和悦,妙意无言。好光阴总是在恍惚不知间过去了,比如这个春天,尚未言别,就只剩下淡淡的余韵。

  曾说过,人生最悲伤的,莫过于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许多人总恨相逢太晚,却不知自己早已将最美的青春挥霍,爱过,痛过,笑过,哭过。如今,又怎可再奢求什么?曾经爱过的人,以及当下痴恋的人,都只是陌上客,相逢有时,相离无期。

  多想简单地活着,择一事,爱一人,终一生。如此美好又简约,平淡又安稳,不必与谁相争,亦不必担忧谁会相负。纵是美人迟暮,白发苍颜,也不可惧。要修多少年,方能换取和喜爱之人一起缓慢老去的幸福。在某个无人问津的庭院,于悠悠来临的黄昏,过着一茶一饭的平淡日子,安静且幸福。

  守着午后淡淡光影,独自将黄昏坐断,想起唐人的那首《春怨》:“纱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此一生,总被黄昏所惊,皆因漂泊而起。这宫廷深院的女子,则渴望漂流,如此方不被那高墙绿瓦禁闭一生,凄凉冷寂。

  欧阳修有词吟:“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是的,纵是深掩重门,亦无计留住好春光,好年华。岁序匆匆,带走许多美妙多彩的瞬间,以及柔情和感动,能留下的,只是一些薄浅的回忆与幽幽的叹息。

  赵令畤《清平乐》又写:“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此一世,跋山涉水,百转千回,不知要历经多少劫难,遭遇多少沉浮,走过多少荆棘,才能做到淡泊从容,风雨不惊。而你经历的种种苦难,回眸一看,不过几个黄昏,几场花事。那时所得所失,所取所舍,所爱所怨,已然微不足道。

  我虽怕黄昏,却不做那伤春悲秋的怨女,愿心似春风明月,那般清好洁净。纵有悲伤,有遗憾,有多少不尽意,也会随着光阴流逝,慢慢淡去。到最后,一如我的容颜,铅华洗尽,虽不再光鲜亮丽,却明净无尘,简单安然。其实,我亦只是凡尘女子中平淡的一个,时而优雅诗意,时而浅显世故,时而哀怨婉转,时而自在喜乐。

  旧时女子许多时候虽不能自主,却可以守着当下一种情态,一份心肠,无须思虑太多。若居农家小院,便倚着柴门,将人间芳菲看尽。到了妙龄,嫁一个庸常男子,平凡生养,素心不改,一生一世不必担忧离弃。倘不幸遇灾劫病痛,亦属人世寻常,而后慢慢地老去,子孙满堂,福寿延年。

  若为侯门千金,自小锦衣玉食,不管世道运数,不问人间冷暖。此一生,没有太多变故,亦无须经受迁徙流离,和一个爱或不爱的人相约白头。年少时,采花织梦,嫁作人妇,相夫教子,守一院花开花谢,看一世云走云飞。

  想来,最为悲情的是那深宫里的女子。一生被命运摆弄,不得而脱,看似华丽的人生,实则像受了诅咒。自小读过许多描写宫怨的诗,总为她们悲剧的人生惋惜。她们说,一生最大的错误与悲哀,便是入了这帝王之家,走进那深宫高墙。

  自古多少宫人嫔妃,得宠的,不得宠的,其实都是同一种结局。她们的命运何其相似,不过是为了同一个男子,你争我夺,钩心斗角,之后老死在深宫,不为人知。纵是三千宠爱于一身,也只是镜里恩情,水中幻影,难以久长。璀璨的华彩背后,是更深的落寞与孤独。

  宁可在冷宫深院里独自清幽地过完一生,也不肯于帝王身畔安享万丈荣光。只因没有谁会与一个毫无地位、没有恩宠的人相争。她虽卑微,凄凉,却过得安全,无忧。尽管一生的好年华就这样在一座高墙下蹉跎了,来时不惊不艳,离时亦无声无息。

  “纱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旧纱窗外的日光缓缓淡去,又一个黄昏行将来临,自入宫以来,已经不知经历了几度春秋,行经多少日落,又看过多少花事。虽居锦绣华屋,温饱无忧,却无人可见其内心深处的悲哀,更不见其脸上的泪痕。

  “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庭院里空旷寂寞,春景将尽,倍觉冷落。似雪梨花落了满地,心绪辗转,知无人来访,唯把重门深掩。寥寥几句,道尽了一个深宫女子多年来无尽的哀怨与柔肠。该如何打发,这年年岁岁,重复且单调的时光?

  多少宫女自妙龄进宫,一生都未能见到她们的皇帝。她们被安排在幽僻的小庭深院,经受着沉重的清冷与孤独,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多少人一生无法企及的地方,却成了囚禁她们的牢笼。在这里,不见亲友,不能鱼雁传书,就连那狭窄的御沟也不能红叶题诗,传递情意。

  高墙之外,有遥不可及的寥廓云天,有年少时憧憬过的美好,以及今生不能圆满的梦。许多女子甚至一生不懂何为爱情,她们耗尽心神,亦不得与心中仰慕的男子相逢。重门深处,是无人可见的孤影,是苍茫无尽的等候与失落。

  年复一年的蹉跎,直至美人迟暮,空对着凄凉晚景,连回忆都是单薄的。元稹有诗:“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本是良辰美景,赏心悦目的庭院,于她们却是残景哀情。在这宫门深处,消磨了最后的青春,唯剩一头白发,来记述她们亦曾有过的华年。

  寂寞的宫廷生涯,让她们不知人间欢乐,赏过一场又一场的宫花,日子简单无趣。再无话题之时,只能回顾天宝年代的玄宗遗事。红颜易老,盛世衰年,她们所能做的,只是随光阴缓慢老去,再无所求,亦不能求。

  高墙之内,亦有许多宫女安于现状,在属于自己的小院里,静美优雅地过一生。她们养花喝茶,对弈抚琴,穿针引线,不管白云来去,不畏年华流逝。不期待,不守候,亦无失望。日子简单清寂,却从容美好,比起那些得到过万千宠爱,再经受冷落的妃子,似乎更令人欣慰。

  人生一世,或灿烂,或平淡,或喧闹,或寂寥,皆不由己。莫说那些被禁锢在深宫的女子,纵是往来于烟火红尘的,也不能尽随人意。都只是一生,且看你以哪种方式过完,在无能为力的时候,也要让自己不悲不惧,不哀不伤。

  梨花谢了又开,而那些走过的妙年锦时,不会再来。


03. 西窗剪烛,留得残荷听雨声

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李商隐﹞

竹坞无尘水槛清,相思迢递隔重城。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春寒料峭,凉意不减,体弱的我,自是被风露所欺,连日来身子诸多不适,惆怅难言。有时觉得这病像窗外淅沥不断的春雨,总难消减。都说文人多愁,晴日赏花喝茶尚好,雨日则伤愁不尽,情思缱绻。而我内心早已平静如水,既无哀怨,亦无离恨,更无相思,遇春风,亦不起波澜。

  宋人陆游有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当年他赋闲于南国,感叹世事人情薄如轻纱。寄身小楼,闲听春雨,窗边写草书,煮春茶。一夜春雨,想来次日清晨,深幽的小巷会传来叫卖杏花的声音。春光浩荡,春愁如酒,他的心情不似他草书那般舒朗有致,风韵潇洒。他在恬静安适的光阴中消磨,仍不忘国事家愁,纵是漫漫茶雾,亦消弭不了其内心的清醒。

  不知是春雨多情,还是听雨的人多情,又或许是煮茶卖花的人多情。春雨轻愁剪剪,秋雨离思重重,这雨千古不变,只是赏雨的人,不断地更换心情。想当年,我听雨檐下,少女心事简单无瑕,连愁怨都是洁净的,无历史沧桑,无岁序流转,也无离人远思。而今听雨,多了几分况味,但人事过尽,所有悲喜离合,终是草草,不生悲情。

  雨日读红楼,最得其味,像是寂寥时煮了一壶好茶,可以疗伤。当年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泼茶,也是一件风流趣事。雨天独思怀远,或与三五知己喝茶,或读一本书,都是对光阴最好的眷念。而唐诗宋词里的雨,更多几许婉转情思,以及许多今人无法言说的雅韵。

  那日大观园众人撑船游河,宝玉嫌荷叶已然枯败,道:“这些破荷叶可恨,怎么还不叫人来拔去。”宝钗笑道:“今年这几日,何曾饶了这园子闲了,天天逛,那里还有叫人来收拾的工夫。”林黛玉道:“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偏你们又不留着残荷了。”

  宝玉听罢,果觉诗好,便命人留着残荷,雨日里更助秋情。李义山的诗,婉转优美,缠绵悱恻,他的无题诗,清新独特,多愁善感,又一往情深。其诗意含蓄朦胧,隐晦迷离,故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

  多情多思的林黛玉偏生不爱李义山的诗,是他的多情无端惊扰了她的思绪,还是孤标傲世的林黛玉生性不喜情多?她的情感,亦如她的心性,超脱物外。“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林黛玉喜王维的诗,他的诗意境高洁出尘,不加雕饰,堪比山水画,明净清远,淡雅脱俗。

  只是林黛玉选择和潇湘馆的几竿翠竹为伴,又何尝不是为了听雨?她作《秋窗风雨夕》亦是倚着秋窗,在寂寂长夜里,独自挨过那无尽的风雨凄凉。大观园里除了宝玉这位知音,黛玉再无可托付之人。但宝玉的人生也是自己做不得主,那场命运的风雨,直到她离去也没有休止。

  雨可以洗去世间一切尘埃,美好的,不美好的,皆被洗尽。雨是文人的诗料,寄寓灵感,也惹人愁思。李商隐诗中的这场雨,也是一落千年,敲打在残败的枯荷上,清冷错落,耐人追思。后来,但凡见了枯荷,都会想起那场途经唐时的雨,它的美,远胜过百翠千红之华丽盛景。

  李商隐年少聪颖,因家世清贫,渴慕早日博取功名,为官耀祖。然应举之路多次受阻,辗转数年方得功名,步入仕途,得到秘书省校书郎的职位。官职低微,后又无意卷入朋党之争的旋涡中,一生困顿不得志。

  李商隐将人世无常、官场浮沉以及苦闷的情感皆寄于诗文。读李商隐的诗,宛若翻读他一生的旅程,他的失意落寞,他的孤独凄凉,他的相思哀怨,看似无题,实则有心。

  这首诗是当年李商隐在骆氏亭怀想远在长安的崔氏二兄弟所作。清雅幽静,远离尘嚣的骆氏亭,牵引出他对友人的无限思念。安静中倍觉孤寂,冷清中更添怅然,细雨中落满愁念。雨日原该与友人聚会喝茶,消磨光阴,奈何他们之间隔了万里蓬山,不得相见。

  心事重重无处可寄,奈何秋日迷蒙的阴雨,令原本低沉的心境添了几分感伤。一句“留得枯荷听雨声”,可谓神来之笔,让整幅画面生动灵逸。残败的枯荷在秋风中本凄凉落寞,雨落其间更添了无限韵致。这枯荷秋雨可寄漫漫远思,亦让他与千里之外的友人情意相通。

  他虽羁旅漂泊,却有雨相伴,有满池的枯荷,为他做诗料。在李商隐客居异乡巴蜀时,还下过那么一场缠绵的秋雨。“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据说,这首诗是李商隐怀念妻子王氏所作,他与王氏夫妻恩爱,情深意浓,奈何远隔山水,归期未定。

  他期待着,有一日归去故里,和爱妻于西窗下,剪烛夜谈。告诉她,当年他在某个绵绵的雨夜,对她生出无尽的思念。他亦只是天涯过客,一生辗转难安,遭逢无数场雨,亦忍受无数的孤独与相思。此一生,官场失意,遭人排挤,潦倒终身,与他恩爱情长的妻子早亡,独他形单影只,凄凉遗世。

  人生有太多不可弥补的遗憾和缺失,但纵是荆棘丛生,也要从容走过。一如残荷,虽枯败凋零,然在秋雨中,更添情境,亦寄幽思。后来,我对残荷也生了情愫,每见庭院枯荷,便会想起李义山的诗,想起大观园的林黛玉。她的早慧,她对残荷听雨的情有独钟,亦是她对渺茫人生、无望爱情最后的憧憬。

  此刻,窗外细雨敲窗,一声声,似琴音冷韵,错落有致。虽无残荷,却有老树新芽,溪桥繁花,一夜的雨,明日落红应满径。想来人生随四季流转,荣枯有序,聚散有定,不该总被愁怨孤独填满。

  绵绵春雨,不知尽时,终有尽时。若得一知心人相伴,与之雨夜共挑灯花,赌书泼茶,当是人生幸事。若无,独自守着一窗烟雨,一盏佳茗,一本唐诗,也是欢喜,也当自珍。


04. 三春过尽,悔教夫婿觅封侯

闺怨﹝王昌龄﹞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一夜春雨,醒来窗外晴光如线,柳烟花雾,甚是迷人。日闲庭深,风景是这般端庄慨然,没有远虑,亦无近忧,只是当下一茶一花的悠然。溪桥垂柳,比之梅花和翠竹,又是一种风流姿态,纤细柔软,又静美亭亭。

  折三两枝海棠,一枝插瓶,一枝簪头,装点了岁月,惊艳了时光。素雅的容颜,淡妆轻抹,眉目间更添几许遮掩不去的风流韵味。闺中的愁念和感伤,都是洁净的,不是哀怨,更不是荒凉。春日里的一草一木,一蕊一芽,皆是欢喜。

  都说赶春需趁早,以往的春日,时常邀约知己,去庭园赏花,或于太湖畔观山戏水。也曾学古人折梅寄人,折柳赠别,过长亭短亭,看尽人间花事,烟波画船。后来方知,所有美好的际遇,偶然的邂逅,都是青春犯下的错。那些一起赏过花,折过柳,甚至从未谋面的人,都成了陌路,再无丝毫的纠葛。

  无情之人,必有其情深之处。我便是那无情又深情之人,不轻易为凡尘过客动心,对诗酒琴茶花,则情深不改。如今每日独坐小楼,弄茶侍花,安静娴雅,光阴挂在门庭,翠柳斜过瓦檐。时令徙转,春光不输于往年,而我秋水容颜,落梅风骨,亦不曾消减。

  见陌上杨柳依依,漫漫远意,竟无可想之人,亦无可付之心。偶然记起一首唐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方才的简然心绪,顿生了伤情,然此伤情不为自己,为那远在千年前的唐人,为那不知愁怨的闺中少妇。虽隔了迢遥山水,错落时空,但我对旧时女子总是心生爱意和怜意,仿佛某一世,我与她们有过心性相通。

  有时候,觉得唐诗里的某个场景,像梨园旧梦里一出遗忘又被想起的折子戏。我会在某个似曾相识的意境里停留,莫名地参与他们的悲喜,又不修改他们的故事,惊扰他们的人生。

  她是闺中少妇,落于贵族人家,虽嫁作人妇,却不曾经历人世坎坷波折。每日凝妆抹粉,登楼远眺,烂漫心事恍若潋滟春水,不曾愁,也不知愁。如此精心打扮,着丽装,倚高楼,只为赏阅无边春色,打发闺中寂寥的光阴。少妇不知愁滋味,登高不为排遣闲愁,也没有望断天涯路。

  她是见春光不知春怨,遇行人不问归期,只默默沉浸在她小小的世界里,采撷一片春景,邂逅一朵流云,收藏一缕春风。若非陌上的杨柳撩动她的思绪,她甚至忘了那从军远征,离别经年的丈夫,忘记新婚时曾经有过的郎情妾意,以及彼此花前月下许过的海誓山盟。

  缱绻恩情仿佛就在昨天,又分明已隔遥远。春风拂过垂柳,让她忆起当年折柳赠别的情景,那转身离去的背影,再不曾相逢。虽说春光甚好,年华依旧,但无言的时间,终在悄悄流逝,只怕有一日青春远去,千里之外的夫婿还未返还。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从军远征,立功边塞,晋爵封侯,是多少男儿的宏伟心愿,亦是无数闺中少妇对丈夫的美好期许。他们期待着,有一日功成名就,打马归来,封侯拜相,从此双宿双栖,长相厮守。

  却不知“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烽火烟消的战场,刀光剑影的杀伐,一代名将的功绩,又是多少士卒用白骨换取的。人生百年,仓促易逝,或为功名,或为抱负,或为尊荣,又或仅仅只为平淡地活着,简约地相守。

  总之,这位闺中少妇,见陌头杨柳又绿,夫君杳无音信,顿生悔恨之情。她后悔当初不该劝说夫婿觅封侯,到如今,无端辜负了良辰美景,虚度芳华。倘若当时不要荣华功贵,今日便可与之相依相守,共赏这撩人春色。又何惧光阴流走,管它冷暖阴晴,杨柳荣衰。

  好时光,又经得起几度消磨?王昌龄用其细腻的诗心,描摹出闺中少妇含蓄曲折的情思。赏春却不伤春,虽有别意,却不诉离恨;言离愁,却不见愁音。语言精致,构思新颖,寄韵幽婉,意味深长。

  王昌龄的诗,以五古、七绝为主,又以边塞、宫怨为题材,被称为“七绝圣手”。吴乔《围炉诗话》:“王龙标七绝,如八股之王济之也。起承转合之法,自此而定,是为唐体,后人无不宗之。”

  王昌龄的边塞诗可谓情景交融,为盛唐时一道瑰丽风景。他对边塞风光以及战场将士的内心世界,皆刻画细致。其诗境亦如边关塞外,辽阔深远,旷达超逸,雄浑豪迈,又苍茫沉郁。而他写宫怨诗,可与李白相争,其诗意情境,巧妙出奇,或华美清丽,或凄婉哀怨,皆有其无穷韵味。

  明诗论家陆时雍《诗镜总论》:“王昌龄多意而多用之,李太白寡意而寡用之。昌龄得之锤炼,太白出于自然,然而昌龄之意象深矣。”行文写诗,关乎景,也关乎情,还和个人际遇与悟性相关。太白心性天然,诗文明净,不加雕饰;昌龄一片冰心,文辞清峻,情真意切。

  此时的我亦是在春风高楼,看窗外浩荡云天,杨柳翠色,情不知所起,又不知对谁一往情深。她说,悔教夫婿觅封侯,而我之悔,又是什么?我既无千里远征的丈夫,也无相隔万里之遥的故人,更无擦肩而过的缘分。于我,过去的一切不必追思,也无须怅悔,人生所有的结局,都是因为当时的抉择,对与错,皆坦然接受,平静承担。

  春风如水柳如烟,不知,唐时那位闺中女子是否等到了她觅封侯的丈夫。翠柳年年依旧,纵是花容月貌,亦会年老色衰,待他归来,又拿什么来忆起昨天那个凝妆赏春的自己。

  也许,在我心里亦曾等候过那样一个人,只是时间久了,最后还给了岁月。或遗落在黛瓦白墙的小院,或丢失在杨柳依依的古道,又或者一直安好,从未离开,是自己假装遗忘了。

  多年前,我写过那么一句话,与此刻光景,似有交集。“青梅煎好的茶水,还是当年的味道,而我们等候的人,不会归来。”

  只是,来或不来,见与不见,我都在。我自倾杯,君且随意。


05. 花非花,雾非雾,来如春梦几多时

花非花﹝白居易﹞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个夜晚,有春风,有明月,有我喜欢的香草,还有一杯淡淡的春茶,以及一些无人可诉的心事。从黄昏到现在,心情低落着,恍若窗外那行将开败的白玉兰,似花非花,如梦如幻。既不是悲,也不是愁,无惊惧,也无伤情,连烦恼都不是。

  回首过往,也曾爱过,或许现在依旧爱着。那时花好月圆,人静岁安,仿佛前世失散的故人得以重逢,甚至无须再去许下任何诺言就可以地老天荒。我本性洁,愿一生美好清淡地活着,和温婉的风景相依,与柔情似水的人执手。

  后来,把人世种种际遇都当作红尘里的修行。那些经过我时光的人,皆成了转身即忘的风景,被我扫落尘埃,今生不复与见。许多人我只当从未遇见,亦不曾有过丝毫的交集,而人生则如一湖平静春水,似皎洁明月,不逢灾遭劫,也无因果情缘。

  从前的事,现在的事,以后的事,似乎满满的,又空无一物,分明有情,却把日子过得淡定从容。唐人白居易有诗:“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恰如我此时心情,有些美好,有些恍惚,像月光下的花影,香风习习,又缥缈难捉。

  不是花,又非雾,是春梦,又若朝云。这首诗浅显直白,若行云流水,不加雕饰。言辞清丽,又隐透出朦胧的色彩,似真似幻。有如温柔夜色里一场美丽的花事,来不及看清它的容颜,便已是晨晓。说是梦,却那么真实可依;若说不是梦,却又随着飘忽的朝云瞬间不见影踪,无处可寻。

  宋玉《高唐赋序》:“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当年楚襄王梦巫山神女,对其深深爱慕,苦苦追求,但神女却无心与他欢会。可谓是襄王有意,神女无心,此情如落花流水,两无交集。神女端庄典雅,温润风流,却又是那么孤冷清绝,不可侵犯。

  白居易这首诗,是写情爱,又非仅仅是情爱。短短数十字,仿佛看尽了他漫长的一生,他的情感,他的仕途,他人生的浮沉起落,成败得失。《金刚经》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回首过往,数载年华,那些美妙无边的风景、倾国倾城的佳人,以及所拥有过的富贵功名,如梦幻泡影,灿若烟火,稍纵即逝。一切色相,皆是虚妄,兴亡荣辱,缘起缘灭,是一场擦肩而过的春梦,是打身边流走的浮云。

  白居易生于“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自幼聪颖好学,才思过人。贞元十六年(800年)中进士,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后罢校书郎,任进士考官、集贤院校理,授翰林学士。他的才情曾得皇上赏识,为报知遇之恩,频繁上书言事。然官场由来风云不定,变幻莫测,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指责是越职言事,其后又遭诽谤,遂被贬为江州司马。

  他的人生便自此从兼济天下,滑落向独善其身。离开了繁华的长安京都,他在浔阳江畔时常卧病,无端辜负春花秋月,唯有饮酒独酌,以解烦忧。他在庐山建了草堂,过着闲适散淡的生活,亦算是随遇而安。

  那年秋天,于浔阳江头送别客人,白居易偶遇一位才艺超脱的琵琶歌女,被她凄楚悲切的琴音所感动,内心亦是百转千回。琵琶女原是长安歌女,也曾名噪一时。后红颜老去,嫁与寻常商人为妻,而后孤影漂萍,流转江湖。她用泠泠弦音诉说衷情,叹命运摆弄,在那秋水河畔,似雪芦花映衬她憔悴容颜,更添悲凉。

  赏其才情,感其身世,白居易撰写一首长诗送与琵琶歌女,题为《琵琶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虽只是萍水相逢,却视她作知音。也许这尘世间,离他心最近的,不是他恩宠过的樊素,不是小蛮,也不是关盼盼,而是与他天涯相遇的琵琶女。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想当时,白居易也倜傥风流,为消人生烦恼,解仕途怅然,他以妓乐诗酒放纵自娱。白居易视她们为红颜知己,素日与之吟诗作乐,歌舞尽欢。而樊素和小蛮,是他最为宠爱的家姬,有诗吟:“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晚年的白居易,再无年少时的壮志豪情,他放下执念,淡泊世事,与文友诗酒唱和。加之体弱多病,得了风疾,半身麻痹。他甚至无心情爱,无意和家姬欢乐,怕累己误人。于是,他卖掉那匹与他相伴多年的好马,并要遣散相随数载的樊素和小蛮。然良驹反顾哀鸣,不忍离去,樊素亦悲伤落泪,说:

  “主人乘此骆五年,衔撅之下,不惊不逸。素事主十年,巾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骆力犹壮,又无。即骆之力,尚可以代主一步;素之歌,亦可送主一杯。一旦双去,有去无回。故素将去,其辞也苦;骆将去,其鸣也哀。此人之情也,马之情也,岂主君独无情哉?”

  光阴薄凉,人生有情,这时的白居易笃信佛教,号香山居士,抛散昨日浮名,于经卷中顿悟,找寻宁静。此一生,无论是情场、官场,还是诗坛,都春风得意。虽遭贬谪,却也能恬然自处,于草堂修行,邀僧出游。而他的身边想必从来都不欠缺佳人。

  “两枝杨柳小楼中,袅娜多年伴醉翁。明日放归归去后,世间应不要春风。五年三月今朝尽,客散筵空掩独扉。病与乐天相共住,春同樊素一时归。”樊素走了,小蛮也走了,客散筵空,人生到了最后,自当如此。他不忍再去牵绊她们所剩无几的华年,愿她们可以寻得良人,重新安排自己的命运。却不知,她们一生所有的美好,早已耗费,毫无保留。

  再繁盛的筵席,再长情的相依,再生动的诺言,都会输给时间。我们曾经拥有的,终将失去,而失去的,又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既是留不住无影无形的时光,那么静看它的流逝,享受它的美,亦是一种幸福。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6. 谁是沧海之水,谁又是巫山之云

离思五首·其四﹝元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飞不过的沧海,越不过的桑田。邂逅一段情感,是缘,也是劫。这是人的定数,纵算你尽力去避免,亦解脱不了爱恨离怨。许多事明知是错,依旧飞蛾扑火,只争朝夕。

  或许,情到深处,没有对错,更无得失。相处的日子里,所有看过的山水草木,经历的悲欢离合,都是值得惊叹的风景。也许,此生再不相忘;也许,转身就是沧海。诺言很美,却也如风,可以沁人心骨,亦可无影无痕。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写这首诗的人叫元稹,唐时男子,年少便富有才名,和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二人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

  元稹的诗,辞浅意哀,悲切情深,读来惊人好梦,动人心肠。其《离思》五首,《遣悲怀》三首,皆是入骨之句,言语美妙,情思婉转,却也悲戚哀怨。更著有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后被元人王实甫改写成剧本《西厢记》,被千古传唱,经久不息。

  沧海和巫山为人间最美好的风景,而元稹用最美的风景来形容他的妻子韦丛。韦丛,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小女儿,二十岁之龄嫁与诗人元稹。那时的元稹仅为秘书省校书郎,但出身名门、高贵典雅的韦丛,并不计较元稹的身份。嫁作人妇,勤俭持家,为其煮饭烧茶,红袖添香。

  日子虽平淡,夫妻却恩爱,情深意浓,亦作红尘知音。然造化弄人,年仅二十七岁的韦丛因病去世,这时的元稹已升任监察御史,爱妻亡故,令诗人悲恸欲绝,后写下一系列的悼亡诗,祭告亡妻的魂灵,告知情深不改。

  沧海为孟子“观于海者难为水”幻化而来,《孟子·尽心》篇“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而巫山则使用宋玉《高唐赋序》里“巫山云雨”之典故。《高唐赋序》说,其云为神女所化,上属于天,下入于渊,茂如松榯,美若娇姬。

  看罢了茫茫沧海,涓涓细流便不入眼,而邂逅了巫山的彩云,对所有的云霞亦不足为奇。这世间唯如沧海之水,似巫山之云的绝代佳人,能令其倾心相待。之后,纵有倾城国色,花容月貌的女子,也不能博取他的爱慕与欢心。

  哪怕万花丛中过,也是片叶不染身。姹紫嫣红的枝头,没有一株花木值得他为之停留,更莫说折取,对之动情伤神。爱妻的亡故,让他心意阑珊,倦怠了世间情爱,再无意任何花开。于诗人心中,唯有爱妻是那倾国的名花,虽死却不败不谢。那么多似雪繁花,他也只是匆匆走过,不顾盼,也不回眸。

  他说,不折花沾叶,不驻足顾盼,一半是因其修道之清心寡欲,一半则是曾经拥有过世间最美的你。爱妻亡故,他无法从悲伤中解脱,闲时便读庄子《逍遥游》,淡看红尘情爱,静心修道。在他心里,爱妻是沧海的水,巫山的云,百花中最娇艳的一朵,今生再无人可以取代她的美。他对其情深如海,甚至许下誓约,终身不娶。

  唐人悼亡诗中,元稹的诗境格调清绝,意婉情深。“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更为后世称颂。诗者有心,所倾诉的,亦只是当时之情。爱妻亡故,他虽悲切,并誓不再娶,那时的元稹,对韦丛的感情,确是真挚,不容置疑。然让一个风流诗客,自此孤独到老,实在太难。

  韦丛去世后两年,元稹就在江陵府纳了妾。也许接受一段新的情感,开始新的故事,并不意味着遗忘从前。又或许,在他心底,世间再无任何女子可以替代爱妻。纵算他再娶纳妾,甚至邂逅更多的情缘,亦无法擦去过往的痕迹。

  之后,元稹去往四川为官,结识了蜀中才女薛涛,并与之生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薛涛比元稹年长十一岁,虽年过四十,却依旧容颜秀美,风韵犹存。风流倜傥的元稹,令薛涛一见倾心,多年对情感的隐忍,自此为他一人尽欢。身为歌伎的薛涛,虽与韦皋有过一段情缘,却始终不曾为之付出真心。

  那段时间,他们忘记了年龄的差距,忘记了世俗的约束,只醉心于诗酒文章,遍览蜀中山水。“风花日将老,佳期犹渺渺。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薛涛一生未嫁,她以为,她等候的男子,虽不曾在她最好的年华里出现,却到底相约而至。她甚至不去想,她与他是否有结局,此生至少这样美好地爱过,亦是无悔。

  薛涛和元稹度过了一段浪漫逍遥的时光,然这炽热的爱恋却在元稹离去时消散。元稹走了,去了京城,他承诺,他会回来,伴她岁岁年年。她这一生,虽未曾对别的男子动过真心,却听过太多的海誓山盟。她自是不敢轻信他的诺言,但内心始终期待,有一天他真的会归来,并且留在蜀地,与她长相厮守,暮暮朝朝。

  他没有信守承诺,她亦不恨不怨,一个人隐于浣花溪畔,卸下过往的美丽与哀愁,自制诗笺,孤独美好地活着。暮年的薛涛,着素布道衣,建吟诗楼,酿薛涛酒,在清幽中,平静地度过了晚年。她自知,世间男欢女爱,觥筹交错只是过眼云烟,虽相爱,却无谓相负。

  自古男儿动心容易守情难,元稹对亡妻情深意重,对薛涛也不算始乱终弃,他只是情难自已。在后来的宋朝,东坡居士写下一首千古悼亡之词《江城子》,更是凄婉痛绝,读罢令人断肠。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夜梦亡妻王弗,死别已有十年,仍对之思念深切。想当年,夫妻恩爱情深,如今独留她千里孤坟,千般爱恋,万缕哀思,无处诉说。苏轼一生宦海浮沉,情感亦是坎坷起伏,不如人意。他娶妻王弗,为其红袖添香,是苏轼的伴读良友,后亡。再娶王闰之,亦是一位性情柔顺,贤惠大方的女子,陪他经历人世风雨,飘蓬流转。

  王闰之去世后,苏东坡再遇红颜知己王朝云,她虽为歌伎,却清雅脱俗,才情超绝。苏轼爱之,纳为侍妾,朝云用一生最美的时光追随东坡居士,与他诗酒吟唱,陪他研习佛理。然红颜薄命,朝云亦离他而去,东坡悲伤不已,为之写下联句:“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人的一生,总是在不断地相遇,又不断地相离。也许时间久了,已经分辨不清,谁是沧海之水,谁是巫山之云,谁又是你耗费一生想要珍惜,又至死不忘的那个人。也罢,任随缘起缘灭,不问情深情浅。


07. 人事偷换,笑问客从何处来

回乡偶书二首﹝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张爱玲说:“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以往不觉时光珍贵,可以任性地将自己放逐到凡尘每一个角落。三年五载,慢得恍若一生一世,似乎有挥霍不尽的光阴。如今却是流年匆匆,许多风景尚不曾抵达,就已仓促走过。

  多少次午夜梦回,始终是那黛瓦白墙的村庄,朴素田园,明月溪山,有斑驳的老墙,苔藓覆盖的长巷,还有一座落满尘埃的戏台。那时的我,不过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女孩,清纯明净,不染世事,更不解人情。

  昨夜又梦见母亲,她不再是年轻时模样,素净白衣,扎着长辫,言语皆是明朗与欢愉。她两鬓生白,形容憔悴,似有无限话语要对我诉说,却掩藏于心,不能表白。其实,她想说的,未曾说出口的,我都明白。只是,心意阑珊,我又怎可为谁而修改人生的行程。

  父母的老去,令我总是内心忧惧,虽知生老病死乃生命常态,却始终害怕离别的到来。人生匆匆来去,不过在红尘走过一回,却又不可太过随性,不能任意消磨。那些走过的路,遇见的人,发生的事,情感,功名以及种种细碎的经历,都被写进属于自己的命册里,成了故事,成了历史。

  当一个人的日子只剩下回忆,或只余下简净与平淡,该是无欲无争。母亲时常在耳畔叨絮,怪岁月太过无情,让她从一个韶华之龄的烂漫女子,成了当下白发苍苍的老妪。她让我惜时惜景,却不知,我的妙年刚刚走过,连转身迟疑的机会都不曾有。

  好光阴算是辜负了,却不肯轻易低眉,害怕会错过更多行途上值得珍藏的美丽。我愿守寂静小园,在老旧的篱院下,种一树蔷薇,向阳而开,生生不息。又到了茉莉栀子花绽放的季节,外婆家是遥远村落里一道清凉的风景。

  旧时庭院,朴素无华,外婆在竹篮里挑拣她喜爱的茉莉,虽已是迟暮美人,却恍若妙龄少女。她的笑,一如廊下的凉风,幽香沁脾。外公着斜襟白褂,有几分读书君子模样,坐竹椅上,石几上一壶茶,教我背唐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那时我不解唐是何年,宋是何时,却喜读诗,亦学词。外公说祖上为读书人家,也曾出过进士举人,后经历朝政变动,迁徙至这小小村庄,做起了樵夫渔翁,不问江山谁主浮沉。他说年少时亦有功名之意,出仕之心,最后还是做了钓翁。而这座小小山村如同晋代陶渊明笔下的桃源净土,远避秦时风烟,汉时骤雨。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当年贺知章远离风流的吴越之地,去往繁华又多风多雨的京城。离家时风华正茂,归来却鬓毛疏落,风烛残年。他虽不改乡音,不忘故乡旧情旧景,只是故乡可曾认他为旧人?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小户人家的孩童于树荫下嬉戏游乐,见一执杖的白发老翁,笑问客人,来自何处,到此为何。看似浅淡的一句问候,却牵惹诗人无限的感慨。离家一去数十载,本是这里的主人,今时风雨归来,却被误为过客。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久客伤老,虽有哀情,但见孩童嬉乐,画面生动,又觉趣味横生。那么多的岁月,都在长安消磨殆尽,余下残年,回归故里,却寻不到昨日熟悉的人情世事。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阔别已久的人事,早已更换,唯有故园的镜湖,数载不见,不改旧时清波。世间唯自然之景,亘古不变,无论经历多少聚散离合,它自一如既往。诗人原本感伤的心绪,亦随澄澈的镜湖慢慢平静了。

  贺知章的两首《回乡偶书》,诗境天成,朴素无华,情感自然流露,毫无修饰。贺知章告老还乡已有八十六岁高龄,据说那时他因病恍惚,便上奏朝廷,求还乡里,潜心修道。唐玄宗御制诗以赠,皇太子率百官饯行。贺知章可谓是荣归故里,他受的恩宠,历史上亦是屈指可数。

  贺知章一生啸游长安,往返于宫殿,深受皇恩,宦海随波。年少多才,后中状元,入仕为官,青云之路,平顺坦荡。他生性旷达豪迈,善谈笑,好饮酒,喜书法,有“清谈风流”之誉。他风流潇洒,当时贤达皆倾慕之。邂逅李白,赞其为“谪仙人也”,后成忘年交,并引荐李白给唐玄宗。

  贺知章晚年放纵不羁,每日邀约诗友,饮酒赋诗,泼墨挥洒,自号“四明狂客”。他和李白吟诗畅饮,倾心相交,金龟换美酒,名扬长安。他虽官居高位,却为人纯真,一生修道,不改初心。他退隐官场,潜心修道,芒鞋竹杖,风雨平生。

  若非因一场大病,贺知章也许还眷留长安,不知回返。日夜诗酒消磨,鹤发童颜,仍自洒逸狂傲。据说他入道返乡,不久后便寿终正寝,结束了漫长的一生。人生修行,莫过于此,年少轻狂,飞扬跋扈,诗酒江湖,暮年隐退,回首一生匆匆如梦,喜忧各半,荣辱尽然。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外公一生居偏远山村,做乡野村夫,晴耕雨读。他想要的功名,在千里之外,云水之间。纵算年少追名逐利,晚年终要归隐田园,出世入世,所求的皆是内心的清远宁静。

  我有闲隐之意,并无功名之心,一入尘海,过尽波涛,不知归去何处。一别故里,亦有廿载,亲朋故友,不复当年。静美年华,亦如浅薄的风,稍纵即逝。有时候,我甚至不知故乡在哪里,更不在意,归去时那些未曾相识的邻里孩童待我是主是客。

  贺知章说,唯镜湖之水,不改旧时波。而我该是门庭深院那几树梅花,不改旧时姿容,花开花谢,一往情深。


End



01. 千里江南,多少楼台烟雨中

江南春﹝杜牧﹞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江南的春雨,柔情中带着愁怨,怅然间携着远思。雨日的梅庄,更是庭静门深,素日没有生人来访,雨天连鸟雀也无声息。庭院里的草木清润洁净,叶脉上亦是纤尘不染,花事烂漫鲜妍,又简静内敛,不肯轻易惊扰它们的主人。

  室内茶烟漫漫,袅至庭前檐下,与窗外的烟雨风景相看,只觉岁月安定,物我清好。古往今来天下世界,都是这样的雨,没有死生成败,亦无沧桑兴亡。此时若是贤臣良相,诗人词客,也只安于一扇幽窗下,贪恋这样一盏新茶。

  幼时对雨就生了爱意,门庭的新竹,墙院的青苔,悠长的小巷,皆因烟雨,让我爱之不尽。后来在唐诗宋词里,邂逅了几场江南的春雨,更觉妙意无言。雨日里,百姓人家可以暂且荒耕废织,邻舍乡亲聚于廊下堂前,喝茶闲聊。世上富贵荣华,清苦忧患,也只是一场下过的春雨,洒落悠闲,没有不好。

  唐人杜牧有诗:“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我爱千里江南莺歌燕舞的迤逦姿态,也爱隐于烟雨中亭台楼阁的明丽深邃。梦里江南,风光无际,山重水复,多少村庄城郭掩映在日月山川里。而香烟不绝的古刹庙堂,在迷蒙的丝雨中,若有若无地诉说它们繁盛的从前。

  千年只是刹那,每一瞬光阴,恍若旧识,却又那般不同。王朝更迭,多少故事,恰似流水轻烟,草草过去,难有安排。千年之前,江南一片深红浅翠,喜乐庄严。千年之后,江南依旧明丽静好,江山多娇。那些流经百代的诗句,也不过是前世和今生的距离。

  杜牧生于晚唐时期,虽未曾目睹盛唐的繁华,一生也算平坦安顺,没有跌宕。他有显赫的家世,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杜牧二十六岁中进士,授弘文馆校书郎。

  杜牧才华过人,诗文显著,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其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大杜”,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杜牧写景抒情的绝句,韵律优美,意境深远,隽永绵长。

  杜牧的人生,一如他的诗句,清丽含蓄,潇洒出奇。他二十三岁作《阿房宫赋》,二十五岁写下了长篇五言古诗《感怀诗》。他不仅诗情得意,仕途也是平顺,为官时借着职务清闲,宴游山水,凭吊古迹,写下许多风流华美、疏朗明净的诗章。暮年,他整修了祖上的樊川别墅,闲暇时在此以文会友,亦算是称心如意。那时的杜牧,打长安而来,看惯了帝都的繁华,仍被江南的春风春雨所惊艳。虽有香车宝马,侍从相随,却仍存江湖之气,倦客之心。人生在世,有所爱,亦有所寄,将一颗素心托于山水草木,或付于诗文辞章。

  诗客眼里的万物,皆有灵性,皆是情深。江南千里莺啼的美妙风光,令其心悦,而烟雨迷蒙的亭台楼阁,亦让他想起当年南朝事佛的鼎盛。那么多帝王信奉佛教,虽存淡泊清远之风,却到底误国伤民。千古繁华,浩荡江山,如同一场幻梦,到头来,不曾修得今生善缘,亦无来世果报。

  多少僧众随着古刹山寺那幽幽不绝的香火,最后皆荒废在流转的王朝里。只余下冷清的庙宇亭阁,或聚或散坐落在春风烟雨中,不问过往,不知将来。人之一生,穷通难定,吉祸未卜,江山亦如月圆月缺,兴衰成败,不该生出悲意。

  有人说,这是一首讽刺诗,借古讽今,讽谏唐王朝统治者大兴土木滥修佛寺,会造成国力衰弱,民生凋敝。在我眼中,却看到诗人思旧念远,淡泊超然之情怀。杜牧虽有忧国忧民之心,委婉地劝诫统治者,不可过于沉迷佛教,另一方面却对江南风物,山寺楼台,流连忘返。

  有诗云:“秋山春雨闲吟处,倚遍江南寺寺楼。”杜牧在江南时,也常闲游山庙,与僧侣结交,共聚庙堂,焚香煮茗,听经坐禅。他的诗句虽无隐逸之风,亦不参禅悟道,却有一种旷远之思,明净洒然。

  杜牧的《江南春》,千百年来享有盛誉,绝不是因为隐藏在诗背后的+讥讽之意,而是古往今来,文人墨客对江南风光的无尽向往。其情其心,融入山水风物,深邃迷离,好似天女散花,不着痕迹。诗者有心,读者亦有意,捧读诗文,仿佛随他去了一次江南,看罢绚烂庄严的花事,又邂逅一场温柔的烟雨。

  世间的美,无论是描景叙情,还是参禅避世,于诗词里都是有的。但一切相知相遇,皆需机缘,我与诗词的机缘无从说起,却心意相通。年少时喜词,婉转清丽,更能惊动人心,后又觉得词境到底窄了些,不及诗简净直白。而诗词中,亦有不喜的,一如生活,删繁就简,便好。

  那时年少,多愁多思,感花伤情,见雨惆怅。而今倒是沉淀下来,只觉万物存在,皆合情合理,浮沉起落,离合悲欢,亦属寻常。再不肯为一首诗,或一阕词,神魂飞渡,情意沉陷,不可自拔。以往的忧虑、惊惧,到如今薄弱如风,让人从容以对。恍若端坐在蒲团上看经,虽参不透禅机,却知其意境。

  帝都王气,盛世繁华,随着那场江南的杏花烟雨,化作暮霭炊烟。人间的喜乐和灾难,就在当下,而我们与唐宋人物一样,落在风景里。待浮花浪蕊都尽,世上的一切,好与不好,终归平静。


02. 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乌衣巷﹝刘禹锡﹞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牡丹亭》里杜丽娘说,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她游春,不过是踏出闺阁,转过曲径通幽的长廊,便可阅尽姹紫嫣红的春光。但春色无私,不论你处繁城闹市,还是居小镇乡野,人间花木皆无遮掩,只是游春赏景的人心事各有不同。

  昨日小院墙角下,采得一束野花,细碎的白色,不知名,插在素净的陶瓷瓶里,简约美好。案几上摆放一茶一花,再无须任何饰物装点。人生百年,朝飞夕走,匆匆若梦,宁愿守着当下安稳的生活,静看光阴的美,也不愿踏遍山河,追问历史的痕迹,去背负岁月的沧桑。

  想当年,唐人刘禹锡去了金陵古都的乌衣巷,写下了“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千古名句。他之前,乃至唐之后,宋元明清,许多人都去了乌衣巷,在野花残照的一片废墟里,找寻当年王谢豪门世族的鼎盛繁华。他们是去凭吊,去怀古,去感叹人生沧桑多变,世事飘忽无常。

  乌衣巷只是一条寻常的江南小巷,幽静窄小,古朴悠长。只因这条古巷曾居住过王、谢两个显赫的家族。王导辅佐创立了有百年历史的东晋王朝,而谢安则指挥淝水之战,以少胜多,打败苻秦百万大军。那时的乌衣巷,成了贵族士大夫的聚集地,有着空前绝后的旷古繁华。

  王谢府邸,高门深院,香车宝马,白日里画檐如云,夜里灯花若雨。从前燕子飞来,总在王谢贵族的宅院里筑巢,与他们共赏春风秋月。如今燕子挪窝,飞入了寻常百姓人家,看着似曾相识的风景,又是否会心生悲凉?旧时的亭台楼阁,门窗檐楣荡然无存,而王谢世族的风流人物,如今安在?

  飞红落尽,洗去铅华,六朝的金粉,秦淮的艳色,亦随着那滔滔流逝的秦淮河水,不可逆转。乌衣长巷,朱雀桥边,早已衰草横生,过往的富丽庄严,成了残照里的风景,不复从前。唯有燕子年年如旧,执意往返,无论是侯门大户,还是百姓低檐,它皆为平凡的过客,寄身庭前,荣辱不惊,聚散无心。

  不知道那些划桨而来的游人商旅,于秦淮河里还能打捞到什么。一部破旧的残卷?还是某个秦淮歌伎遗落的金钗?那些打马而过的文人墨客,于乌衣长巷又能找寻到什么?是王谢家族泼洒的诗风墨迹,还是晋时留存的断垣残瓦?往昔的繁华,已是灰飞烟灭,只有老树野草,斜阳昏鸦,还在这里追忆当年的主人。

  从此,乌衣巷不再是一条寻常的江南小巷,这里的一砖一石,一草一尘,都有故事。它见证了金陵的兴亡,看尽古今变幻,它和这里往来的燕子,都被历代文人写进了历史,背负着沉重的使命,刻下抹之不去的印痕。它承载了数百年无与伦比的繁华,亦不忘岁月流转而落下的悲壮苍凉。

  灯火尽,笙歌冷,六朝的金粉与风流,仿佛只能存留在千年的梦里。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都城,也是一座多灾多难的城。这座城有过王谢贵族的高府华第,也经历过连绵不息的硝烟战火。这座城有过流光溢彩,雍容华贵,也有过颓废荒败,满目疮痍。

  它可以是皇城,也可以是废墟,历史其实只是一个影子,我们所看到的,并非当年真实的模样。自古江山更改,盛极而衰,新旧交替,亦只是寻常。人世荣华,如花开花落,无论经历多少兴亡变故,百姓人家依然。

  经受过隋唐烽火的金陵古都,并没有消沉下去。后来朱元璋来了,他收复残破山河,重修城墙宫殿。再后来建文帝在这里下落不明,而明成祖朱棣风云再起,在北京修筑紫禁城,再不过问金陵往事。

  偌大的金陵城,好似一盘散落的残局,无人收拾。但这座落败的城池,仿佛在一夜之间又恢复了昔日的容颜。秦淮河岸,人流如织,多少达官显贵、文人墨客,纷至沓来。楼台水榭、秦淮画舫,烟火不绝。当年朱雀桥边的野草,乌衣巷口的斜阳,已然淡入记忆,只余下风流名士、名媛歌伎,推杯问盏,纸醉金迷。

  当年杜牧写下:“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他不知,若干年后,这座金粉之都是一些有气节的烟花女子成了主角。秦淮八艳虽是风尘女子,沦落青楼,但她们的气节风骨不输男儿。尽管她们都曾惊艳于秦淮河畔,然纵有万种风情,也都化作漫漫尘烟,一缕香魂,无处可寄。

  后来,荒废了千年的乌衣巷被重建,衰败的王谢家族的府邸也在修复,只是隔了风雨时空,还能重回当年的模样吗?旧时王谢堂前的燕子,也经历了数代生死兴替,又如何能够记起过往的繁盛。其实,无论修不修筑,乌衣巷都在那里,王谢风流依旧,只是不见觥筹交错,不闻丝竹笙歌。

  多少人携着天南地北的尘土,纷纷而来,不为秦淮歌伎的艳情雅意,也不为六朝古都的王者之气,只为在乌衣巷口徘徊。而徘徊不去的,不仅是秦淮的过客,还有梁间的燕子,以及刘禹锡这首吟唱了千年的诗章。

  “王谢堂前双燕子,乌衣巷口曾相识。”你看江山无恙,百姓人家也安稳,当下的一切,都是好的。你若不争,万物纷纭亦将不扰;你若有碍,便会生出千丝万缕的烦恼。纵是处乱世,亦可寻桃源之境,安家落户,桑竹鸡犬,男耕女织,日子井然有序,端正简净。

  抚晋时风,看唐朝雨,品宋代茶,赏明清花。我亦不过寄居在光阴的檐下,掩门静坐,唯见花影日色。虽处红尘,却如世外,千古悠悠,无历史,无兴亡,无往来,也无悲喜。


03. 草木无情,怎管六朝沧桑变迁

台城﹝韦庄﹞

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
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

  春雨不绝,整座庭园的花木以及屋檐廊道、小桥石径,都湿漉漉的。从午后到黄昏,再从黄昏至夜晚,焚了几炷香,喝了几壶茶,好时光就这样消磨了。以往总不觉光阴珍贵,独自楼台听雨,直至天明亦不肯休。或思绪万千,又或什么也不想,只静坐,也不是修禅。细雨如丝,清冷中带着柔情,迷蒙中又带着感伤。

  老旧的院墙上斜挂着一枝海棠,红紫娇媚,如梦如幻,我与它年年春日相见,却又恍若新欢。也如同这烟雨霏霏的江南,梦里早已见过千百回,可任何时候,都如初见。以往的我,喜欢怀古追今,去往名胜古迹,看山河万顷,亭台楼榭,感叹历史兴亡沧桑。后来,掩上门,只活在当下,一壶茶便可以解脱一切聚散悲喜。

  “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夜读韦庄的《台城》,又随他一同去了金陵,在寒春三月,携着绵密如丝的细雨,于烟笼雾罩中始终看不清这座六朝古都的容颜。这座城早已失去了古都的王气和风韵,多少追欢逐乐的王者,亦早已成了历史上来去匆匆的过客。

  曾经繁华壮丽的台城,被一场温柔的春雨,淹没了它的霸气,连同六朝旧事,也成了一场金陵春梦,说醒就醒。多少诗人词客来台城凭吊,六朝如梦,万物皆空。无情的是台城的柳,不管人事兴衰,不问朝代更迭,更不在意过客落下的怅然与感伤。它依旧在烟雾迷蒙的十里长堤,纤姿摇曳,曼妙动人。

  这座城本就是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纵算山河颠覆,草木衰败,任何时候都弥漫着无法驱散的脂粉气。当年王谢堂前的燕子,飞入百姓人家,秦楼歌伎,亦成了民间凡妇。但我们始终无法忘记,这座多灾多难的金粉之城曾经有过的风雅和骨气。一树杨柳,一枝桃花,都有其不可言说的悲悯和故事。

  韦庄说细柳无情,不解沧桑;杜牧说商女无心,不知兴亡。当年陈后主长期沉迷于酒乐生活,视国政为儿戏,最终丢了江山。陈朝虽亡,靡靡之音却流传下来,故让杜牧生出讥讽之心。他们不知道,草木有情,而许多秦淮歌女,比男儿更有气节。

  端平北使王楫有诗:“到处江山是战场,淮民依旧说耕桑。梅花不识兴亡恨,犹向东风笑夕阳。”仿佛来过金陵的文人墨客,乃至英雄霸者,看着历史都城的沧桑变更,江山换主,总要怪怨草木无情。却不知,自古山河帝业,皆与天命运数相关,而草木不过是无辜的看客。草木有幸生长在古都,看尽了一代江山鼎盛繁华,又不幸参与了杀伐战乱,历经浩荡硝烟。

  当年阮大铖强娶李香君,而她则决心等待侯方域,誓死不从,头撞石柱,血溅桃花扇。原来美人不只是会流泪,美人亦会有流血的气节。那时的侯方域为求自保,不知逃亡去了何处,又怎敢为这女子重返金陵,承担他们的爱情。那枝如血的桃花,那柄带血的折扇,难道不解兴亡?

  南宋诗人谢枋得说:“台城乃梁武帝馁死之地。国亡主灭,陵谷变迁,人物换世,唯草木无情,只如前日。”只是,诗人笔下的无情之柳,还是梁朝所种的吗?纵算是,那漫天纷飞的烟雨,又来自哪个朝代,看过了多少悲欢故事?

  诗人在烟雾萦绕的台城,流露出浓郁的感伤情绪。他看似在凭吊南朝史迹,实则在忧心岌岌可危的唐王朝。千古人事命运相同,多少璀璨华年,繁盛王朝,终有一日会走向覆亡。

  但一切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历史也是一出戏,锣鼓喧天地开幕,灯火阑珊地散场。我们连草木都不及,它们至少可以年深日久,伴随成败。而我们只有百年光阴,于草木而言,不过是几度开谢,几场轮回。

  韦庄是诗人,也是词客。他出身京兆韦氏东眷逍遥公房,为文昌右相韦待价七世孙、苏州刺史韦应物四世孙。至韦庄时,家族已衰败没落。他一生的经历分为前后两期,前期经战乱流亡,奔走各地,风餐露宿。又几番长安应试落榜,乾宁元年(894年),年近六十的韦庄终于得中进士,被朝廷任命为“草诏”的校书郎,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天祐四年(907年)四月,唐王朝覆灭,哀帝被迫让出皇位给朱全忠,建国号梁。诗人不仅经历王朝的改换,亦从以往的工诗,转向填词。韦庄的诗以伤时感旧、怀古追今为主,情调凄婉苍凉,耐人深思。韦庄的词则更多冶游之乐,离情别绪,词风清丽,朴实直白。他与温庭筠齐名,同为“花间派”,并称“温韦”。

  最喜韦庄一首《菩萨蛮》:“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戏游江南,画船听雨,如此良辰美景,不禁思念起那面如皎月,肌肤胜雪的佳人。江南虽好,但他不过是一位远避战乱的过客,功名未得,终是落魄。

  韦庄的闺情词亦是清绝美艳,词音若人语,风流婉转。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评价他说:“端己词情深语秀,虽规模不及后主、正中,要在飞卿之上。观昔人颜、谢优劣论可知矣。”

  有时在想,那些经历过朝代更替的历史人物,是幸还是不幸。虽经乱世风云,流亡徙转,却又是王朝的见证者。无论是哪个朝代,居盛世或乱世,皆是一样的人间岁月,稳妥中有流离,而漂泊中也有安定。平民百姓,良将贤臣,又有何区别。

  韦庄此一生,徜徉于诗风,又徘徊在词雨,他也只是历史中一个渺小的人物,记得的人又有多少。“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秦淮画舫还在,桨声灯影依稀,仿佛看到一位苍老的诗客,还有一个寂寞的伶人,不知和谁在解说弹唱着六朝兴亡。

  窗外的烟雨,若心头的哀伤,萦绕不去。其实这一切不过是诗人的感叹,南朝旧迹,晚唐风云,又与我有何相干。且把惆怅还给古人,把故事还给岁月,把山水还给天地。趁韶华,莫辜负。


04. 人面何处,桃花依旧笑春风

题都城南庄﹝崔护﹞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春日里除了赏花煮茶,似乎别无他事。我本闲人,纵是天塌地陷,河山倾倒,于我都不过是打檐角飘过的风,没有惊扰。谁曾说:“人生无大事,唯生死系之。”那些以为过不去的灾劫,最后皆会雨过晴天,一丝痕迹都没有。花开花谢,岁序安然,历史的沧桑,人事的更替,皆消散在行走的光阴里。

  春风无主,桃李不言,世人眼中不经意的风景,成了我的文情诗料。草木多灵亦多情,胜过世间虚盟空誓,我宁可将时光虚度在一盏茶中,也不愿去经历一段尘缘。那些与桃花相关的情事,似乎都是别人的,而我则是那,闻风听雨的看花人,与他们,不曾有过擦肩。

  听说,她有一个平凡又美丽的名字,叫绛娘。又听说,她居住在城南郊外一户茅舍柴门里,山林深处,乡野人家。她的竹屋茅檐,掩映在一片桃花林中,隔绝世外,庭静人悄。竹篱小院,简洁雅致,为隐者之所,谁也不知,绛娘和她的老父从何处而来,又在此地栖居了多久。

  岁月流转,绛娘与她的老父于远僻的城南隐姓埋名,修花弄草,不理世事。多少因缘际遇,就那般匆匆而过,她无意等候谁,亦不期待有谁会闯入她的人生,撩动她的情思。时间久了,她成了茅檐下的一株桃树,守着晨昏日落,无端辜负年华。

  他叫崔护,是唐德宗贞元年间博陵县的一位书生。出身书香门第,才情俊逸,孤傲清高,素日里不喜与人相交,寒窗苦读,只为夺取功名,抒平生之志。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书生,和所有男儿一样,在大唐盛世有着宏伟的心愿。他的世界墨海书香,无丝毫闲隐之风,亦无淡泊之意。

  清明时节,没有纷纷细雨,亦无断肠之人。窗外万紫千红,蜂飞蝶舞,无限春光,耐人寻味。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整日沉浸于诗书的崔护,却也经不起浩荡春光的风姿,抵不过桃红柳绿的邀约。搁下书卷,寻芳而去,再不忍像往年一样,与春光来不及相处就辞别。

  陌上行人缓缓,生怕每一次仓促,会错过这锦绣如织的春色。崔护陷入这场繁华的盛宴,暂忘浮名,抛开俗念。古道悠悠,走过长亭短亭,竟不觉离城已远。山脚偶遇几户乡野茅舍,隐于绿荫深处,不见篱笆柴门。

  不经意地转身,误闯一片桃花林中,只见桃花灼灼,开得难舍难收。而掩映在桃花林里的,则是一间简约的茅屋,寂静门庭,绿藤攀附,似乎从未有生人打扰。茅屋虽简陋,却洁净素雅,不落尘埃,当为隐士高人小筑,而非寻常农家居所。

  有诗为凭:“素艳明寒雪,清香任晓风。可怜浑似我,零落此山中。”这位茅舍的主人,好似在借梅花暗喻此心。当他推开虚掩的柴门,却见一少女,着素雅裙衫,手执茶盘,迎面而来。那女子不施粉黛,眉目清秀,恰如春风中绽放的桃花,灼灼风华,宛若惊鸿。

  短暂的相遇,让他从此再也忘不了这盏茶的情意,忘不了桃花丛中的曼妙少女。而久居山林的她,从不知世上繁华,更不曾邂逅过像崔护这样俊朗洒逸的书生。他本无心惊扰她的梦境,而她却已将相思深种,为之情浓。

  他只想做一个赏花游春的过客,虽遇佳人,却不肯因此而荒了学业,误了前程。偶然休憩,亦会想起那朵灵秀的桃花,想起她楚楚动人的模样。但回首十年寒窗,孤影耕耘,又怎可为了儿女私情,而废弃功贵。她则是为之魂牵梦萦,茶饭不思,每日倚着柴门,将芳菲看尽。

  她每日洒扫庭除,将柴门小院装点得更加齐整雅致。案几上瓶花不绝,炉火上永远温着一壶热茶,只为等候那位梦了千百回的书生。她以为,他会在某个风轻云淡的日子,像初遇之时那般悄然而至。她以为,在桃花落尽之前,会有一场美丽的重逢。

  冬去春来,光阴流去无声,又是一年桃红柳绿,而绛娘容颜依旧,只是风姿瘦减。困于书斋一年之久的崔护,看着窗外姹紫嫣红、莺飞草长的春色,想起旧年城南那位人面桃花的绛娘。他再不想刻意掩饰内心的情肠,丢下书卷,匆匆打马而去,隐没在杨柳依依的古道。

  一路寻芳而去,他竟无心赏悦两岸的水色山光,只盼见着梦里的红颜,细诉相思。城南郊外,桃花依旧,而隐在桃林之中的茅舍,却是柴门深锁。院静人空,唯留桃花于春风中嫣然含笑,看似知人心意,实则煞是无情。

  日落西斜,依旧不见绛娘的身影,崔护心有怅然,寥落不已。本欲转身策马离去,终有不舍,故留下诗句,聊寄心怀。他忆起旧年桃花树下那位不期而遇的佳人,天然姿色,美目盼兮,而今却是人面杳然,唯留几树桃花,与风共舞。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所有的美好,都留存在记忆里,她于他,恰如那朵桃花,绰约婉转,又静美无言。他期待着,她轻妆淡抹,于厨下煮上一壶新茶,在桃花林中,与他前缘再续。然春风还在,桃花还在,茅舍还在,只是不见故人。

  人世间有多少偶然的缘分被自己遇见,又被不经意地错过。他以为,他钦慕的女子,会像桃花一样,倚着柴门,年年如约而至,却不知水复山重,聚散难定。他为了功名,误了佳人之约,如今有心想要寻求时,却不复得。

  而那位出门寻春或访客的绛娘,归来见到崔护留下诗句,内心又该生出怎样的缺失与遗憾!她会一如既往地守着柴门,煮茶将之等候,还是嫁与一位平凡的山野村夫,安静地过完这一生,抑或是从此相思成疾,郁郁寡欢,和院里的桃花双双终老?

  有人说,寻芳不遇,怅然而回的崔护,再无心灯下苦读。几日后,他重返故地,终与绛娘相遇,再不忍离别。后择吉日,娶绛娘为妻,自此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妙不可言。崔护有佳人做伴,静心于诗书,才思得以精进。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崔护赶省试,获进士及第。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拜为京兆尹,同年转为御史大夫、岭南节度使。

  也有人说,那一次错过,从此萧郎是路人。此后他进士及第,外放为官,青云直上,亦不缺红袖添香的佳人。而她依旧隐于小户柴门,守着几株桃树,以及那段错失的缘分,煮了一辈子的茶,赏了一辈子的花,也候了一辈子的人。

  此时春事烂漫,不可遮掩,我坐于小窗下,简净安然。说的是唐诗里的故事,自己的故事,却如雨后新竹,不染红尘。丝柳如烟,燕语清好,唯留两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05. 桃花流水,送来者也送归客

桃花溪﹝张旭﹞

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
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桃花溪畔,山色桥影,人世风景不因物转,不以情移。千万年来一如既往,春秋更迭,或繁盛,或衰败,或华丽,或冷清。我爱烂漫花事,开满了庭园,于时光深处,不留间隙。又爱极了简净,愿割舍一切纷繁,所处之地,不染尘埃。

  人生百年,茅屋一间,清茶一盏,知心一个,当是足矣。其余的,若浮花浪蕊,皆可忽略,皆可抹去。天下万物,虽样样都好,但任何时候都不喜相争。此一生或富或贫,或仕或隐,一半是追寻,一半为运气。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多少年了,方修炼成今日的模样,但终究不够从容。遇事仍会急乱,重逢依旧心动,来与去,得与失,尚有执念,难以取舍。我心虽敞阳宽阔,没有遮蔽躲闪,但风过之处,还是会泛起微微波澜。

  也曾在一盏茶中忘记年岁,不知秦汉。于午后的一场戏梦中,独上兰舟,随着那武陵的渔人,隔溪流转,误入桃源。山深谷幽,烟雾萦绕,恍惚迷离,犹如仙境。这是一个质朴的世界,寻常的村落,居住寻常的百姓人家,男耕女织,安定祥和。

  这里与外界不同的地方,是一切美好简单,纯净无扰。桃花源里,民风淳朴,没有杀伐战乱,没有赋税剥削,没有沽名钓誉,没有钩心斗角。人与人之间相处融洽,平和以待,真挚朴实。虽为茅舍柴门,但家家户户修篱种花,闲情风雅。邻舍往来,各自亦是真心款待,把酒话桑麻。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桃花源,哪怕享受了人间富贵荣华,仍不忘勤俭持家。人生唯简单方可静美,朴素得以久长,清淡方有滋味。晋人陶潜,年轻时亦有大济苍生之志,一入仕途,才知官场黑暗。他本性清廉,不愿攀附权贵,不肯委曲求全,遂辞去了彭泽县令,自此归隐田园,躬耕僻野。

  他写:“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他采菊东篱下,终不忘国家政事,岁月山河。他说误落尘网三十年,归去农家,栽松种菊,和燕子低语,与云霞做伴。他亦觅清泉煮茗,去深山访僧,参禅悟道,以解内心烦忧。

  他不喜污浊纷乱的现世,于是用其笔墨勾画了一片洁净的桃花源。这个世界与外界隔离,安宁平和,自由美好。他们也曾为避秦朝战乱而来,后来在此建了茅檐竹舍,安家落户,便断绝了世情往来。若非武陵渔人无端闯入,他们根本不知更朝改代,经了汉朝风雨,又有了魏晋故事。

  这首《桃花溪》为唐代书法家、诗人张旭所作。他借陶渊明《桃花源记》之意境,抒写了他梦里向往的桃源,追寻那个空灵虚拟的美好世界。此诗构思婉转,画意深浓,情趣悠远,耐人品味。甚至有人说,简洁的四句诗,足以抵却一篇《桃花源记》。

  “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深山野林,云雾弥漫,似有跨溪的长桥,隐于云烟之间,若隐若现。清溪之上,漂浮着片片桃花,有渔舟轻泛,微波粼粼。看这如黛青山,满溪桃红,不禁令人眩目,思绪万千。这撑着舟子的渔人,莫非是当年那位误闯桃花源的武陵渔人?

  “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自古桃花流水,是最美的意象,又是最悲壮的离别。花落离枝,随水漂流,不知归处,没有归期。都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却不知水流匆匆,它送行客,又迎归人,奔走不息,没有怨悔。

  水流之处,何处是尽头,是否可以透过潋滟的光影,找寻到当年那个通往桃源的洞口?那个幽深神秘的山洞到底在哪里?渔人不知,他又怎会知?当年武陵渔人离开桃花源,划舟原路而归,行途中做好标记。后拜见太守,告知所见所闻,复寻之,终迷失方向,再不见那条通往桃源仙境之路。

  这世上或许处处皆有桃源,在红尘喧嚣之处,于山野林泉之所,或溪流隐蔽之境。只要你心中有梦,理想不灭,终能觅到。又或许这片与世无争的桃源,藏隐在每个人心底的某个角落。只有当你拂去人世尘埃,放下万般牵念,舍弃一切浮名,方可与之相遇相亲。

  人世间的一切,但凭机缘,机缘到了,你无意寻找,所要的皆会如愿而至。当年武陵渔人,不过是日出打鱼,图个温饱,何尝想过会遇此机缘,与秦时人物有一次美好的相逢?但一切所见,也只是南柯一梦,梦醒后,他岁岁年年,泛舟于江溪之上,再不见当年的桃花源。

  时间久了,便成了渔樵闲话,成了百姓人家茶余饭后叙说的故事。真正的桃源是何种模样,无人可知。你心有多宽,桃源便有多大;心有多静,桃源便有多安逸。此后,桃花源成了隐者心之所念的人间仙境,仿佛一入桃源,可断红尘万般执念,消千灾百劫。

  本诗的作者张旭,其实是一位洒脱不羁、豁达大度之人。他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他的草书笔走龙蛇,挥洒自如。这样一个人物,如何会执着于寻找去往桃花源的那个山洞?他写下此诗,亦不过是为了表达他对美好生活、洁净空间的向往。

  张旭以草书闻名,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称为三绝。他的字一如他的诗,别具风格,洒脱狂逸,以七绝为长。他生性好酒,每醉后索笔挥洒,泼墨成狂,时称“张颠”。后怀素继承了其笔法,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

  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他蘸墨潇洒,落笔如飞,如痴如醉,如癫如狂。他将情感寄寓笔下,或喜怒,或忧悲,或轻狂,或散淡。乃至天地万物,草木山石,飞禽走兽,或形或韵,亦可寄付水墨间。

  桃花流水,自有一种远意,那轻漾的水波,总能惊动人心。远处泛舟而来的渔人,来自哪个朝代,他曾去过何处,又有何际遇?其实,他不过是一位平凡的渔夫,披蓑戴笠,风雨兼程,不知天道世运,无关去留荣辱。

  所经之处,亦是此般人间岁月,或秦汉魏晋,或唐宋明清,一样的万物,一样的桃源。心远地自偏,你神思所往之处,当是花静人闲,物物清好。


06. 一缕香尘,落花犹似坠楼人

金谷园﹝杜牧﹞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仿佛每一帘风景,都会生出一种心情;每一处旧迹,都曾有过一段故事。人生自有归宿,无论你行经在漫漫古道,还是乘于扁舟上,有一天都会有停留之所,再不漂泊。只是隐于闾巷小院的寻常百姓,他们一生平淡,多少悲喜不为人知。而落于高墙大户的达官显贵,一生名利相随,故留下许多故事,让后人追忆。

  我本清淡之人,愿一生侍花弄草,煮茶听雨,居山野茅檐,默默无闻。然终被放逐于俗世,困于名利之场,进退两难。如果没有文字,这世间就不会有白落梅,而我此生永远都是那个寄居江南的过客。没有谁知道梅庄,更不会有人试图追问我的故事,打听我的人生,以及一些恍如落花的萍迹。

  如果没有石崇,历史上也永远不会有梁绿珠。没有石崇,在洛阳西北之处亦不会有金谷园,更不会有这许多美丽凄婉的传说。石崇是谁?他乃西晋富豪,“金谷二十四友”之一。他亦是文学家、官员,他一生所爱是那挥之不尽的万贯家财,还有美艳非凡的三千佳丽,他却为一人而抛却了一切。绿珠死,金谷园自此荒废,昔日的奢华富贵,不消几个日夜,便消踪灭迹。

  绿珠,梁绿珠,广西博白县双凤镇绿罗村人,生于偏僻的双角山下,那里万木苍翠,碧水青山,恍若桃源,年年岁岁不见往来的旅人。他应该是绿罗村最尊贵的路人,一次美丽的邂逅,改变了绿珠的命运,也改变了石崇的一生。他是从天而降的贵人,花费了十斛珍珠,便将她带离了绿罗村,自此看尽人世繁华。

  十斛珍珠到底是多少?有多少斤两?价值几何?可以置多少田地?盖几间房舍?买多少粮食?换多少布匹?绿珠实在不知道,她也无须知道。她后来住进了金谷园,却又为挣取珍珠,而打发寂寥的光阴。她不爱荣华富贵,曾经爱过石崇的俊朗风流,时间久了,也让她心生厌倦。

  她所爱的便是那支竹笛,这是她从绿罗村带来的唯一物品。为了讨石崇开心,她每天必须练舞唱歌,因为金谷园有上千姬妾,个个花容月貌,着锦缎,戴美玉,她也只不过是他花十斛珍珠买来的一个侍妾。

  金谷园乃当年石崇为和晋武帝的舅父王恺争富而修筑的别墅。王恺用糖水洗锅,石崇便用蜡烛当柴烧;王恺做了四十里的紫丝屏障,石崇便做五十里的锦缎屏障;王恺用赤石脂涂墙壁,石崇便用花椒。他们虽都富可敌国,但如此攀比,穷奢极欲,实非君子所为。

  石崇因山形水势,筑园建馆,园内楼榭亭阁,清溪萦回,鸟鸣幽村,鱼跃荷塘。整座金谷园,宛若金碧辉煌的宫殿,琉璃瓦,黄金窗,碧玉栏,象牙塔,仿佛藏尽了天下奇珍异宝。明代诗人张美谷诗曰:“金谷当年景,山青碧水长,楼台悬万状,珠翠列千行。”

  金谷园内,每隔几日就要设盛宴招待客人。石崇有令,凡陪客的美人,皆要劝酒,倘若客人拒饮,便让侍卫将美人杀掉。石崇撒沉香屑于象牙床,让所宠爱的姬妾踏在上面,未留下脚印的则赐珍珠一百粒,而留下印记的则每日节食,以至于金谷园的姬妾皆体态轻盈,弱柳扶风。

  王嘉《拾遗记》谓:“(石崇)又屑沉水之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百琲。”只是石崇不知,金谷园巧夺天工的繁华胜景,他的奢侈生活,以及几千位容貌超绝的佳丽,有一天会如同这些香尘,随风飘逝,散去无痕。

  就连石崇最爱的侍妾绿珠,也只是一缕香尘,带着她的芳颜、歌舞,以及恍若天籁的笛音,一起香消玉殒。侍妾上千,石崇独宠绿珠,不需缘由,他见之便神魂颠倒。为宠绿珠,他在金谷园筑百丈高的崇绮楼,可“极目南天”,以慰其思乡之愁。而崇绮楼也是极尽奢华,珠宝美玉,玛瑙琥珀,犀角象牙,令人叹为观止。

  绿珠是红颜,也是祸水。据《晋书·石崇传》记载:“(石)崇有妓曰绿珠,美而艳,善吹笛。孙秀使人求之……崇勃然曰:‘绿珠吾所爱,不可得也。’……崇正宴于楼上,介士到门。崇谓绿珠曰:‘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泣曰:‘当效死于官前。’因自投于楼下而死。”

  倘若孙秀不出现,绿珠也许一生都在金谷园,过她歌舞升平的安逸生活。孙秀,依附于赵王司马伦的孙秀,据说是个善谄媚、玩弄权术的人。但不管历史给过他怎样的评价,就是这个男人,他要绿珠。石崇是个极爱面子的人,他怎会将自己至爱的女人奉送他人。他受不起这样的羞辱,也断不能割爱。

  石崇的拒绝,令孙秀起了杀心,他劝赵王伦诛石崇。金谷园被重兵包围,石崇自知大势已去,对绿珠叹息道:“我今为尔得罪。”绿珠哭泣道:“当效死于官前。”她纵身一跃,从楼阁坠落,犹如落花,殷红的血染透了她轻薄的绿纱衣。绿珠为报恩而死,亦是殉情,她死得壮美,让人痛心惋惜。

  自此金谷园成了传说,它庄严华丽,也神秘缥缈。多少人为绿珠作诗填词,或歌颂,或追思,最爱的仍是杜牧的《金谷园》。“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杜牧的绝句,意境清远,韵味隽永,于辽阔的唐朝诗海,亦算是一道顾盼悠悠的风景。贺裳《载酒园诗话·又编》云:“杜紫微诗,惟绝句最多风调,味永趣长,有明月孤映、高霞独举之象,余诗则不能尔。”

  那时的杜牧,也只是金谷园的一个过客,望着旧迹斑驳的遗址,想起往昔有过的繁华景致。流水无情,它怎管人世沧桑变迁,依旧潺湲不息。春草亦无心,对生死荣辱,平静漠然。

  日暮春风,时闻鸟鸣,见这一代名园,于残阳下那般荒凉。鸟鸣亦似在悲切哀泣,如痴如怨,与诗人同心,沉浸在别人的故事里,无法自拔。纷纷落花,恰如坠楼之人,随风飘逝,凄美绝伦。

  石崇当真是为了绿珠而力拒孙秀吗?倘若他不是富可敌国,她并非倾城绝色,他们都是凡庸之人,命运则会另有安排。绿珠是否真是石崇所爱?她的死有无价值?已不重要。她不过是他用十斛珍珠买去的侍妾,也许至死的那一刻,她都不知道十斛珍珠到底价值几何。

  人生百年,光阴往来如梭,最不能更改,无法逆转的,是沧桑兴废。倘若没有绿珠,石崇所修筑的金谷园,有一天亦会像王谢家族一样衰败,在尘世的某个角落里,销声匿迹。可叹,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07. 琵琶声声,葡萄美酒夜光杯

凉州词﹝王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松花酿酒,春水煎茶,是古人之闲情雅致,为今人所慕所思。我亦学古人,素日里煎茶酿酒,晴耕雨读,打发寂寥,寄托心怀。晨起摘茉莉,盛满一青花瓷碗,或烹茶,或酿酒,暗香盈袖,雅趣怡人。文人的茶,文人的酒,有诗者心,词者意,无名利世味,却淡泊清远。

  青梅煮酒论英雄,是一种旷达,亦是情意。旧园的青梅花落尽,结了青涩的果实,粒粒饱满,摘来浸酒,妙不可言。这坛酒储存于光阴深处,经世事浸染,历岁月沧桑,便成了醇厚的佳酿。寂寥时,于斜阳庭院自斟自饮,心事沉婉,却不生悲哀。或邀得三五知己,聚集陋室,推杯换盏,醉于月下,豪情不减。

  几束时花,清洁的桌椅,几碟简单的果菜,明净的色调,意静人幽,浅酌细品,回味过往不可说起的尘缘。抑或去那花丛柳阵间寻个木椅,静赏繁花,酌一壶幽意,独会古人诗境。及待浅醉,再不知是何年岁,是甚时节,又寄身于何处。

  易醉人者,于诗于酒;世之悲极,于离于别。自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情寄樽酒,笔飞豪转,洒然成篇,延续千年文化,万古情境。又有多少村农商贾,借酒消愁,把酒言欢,守着淡然的岁序,一醉生平。然诸人所求不同,身份各异,于酒一事,堪为知己。

  酒之逸事颇多,白衣送酒,终老东篱,是一种洒脱;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是一种豪迈;竹林深下,醉生梦死,是一种放诞;花间独饮,醉邀明月,是一种超然。试想,古之诗者词客,于月朗风清之夜,借酒凭杯,起万千灵思,写就千古佳句,怎等畅快!抑或漫倚栏杆,醉颜酡红,折下柳梢之别情,执手相看,又是何等伤感!

  昔读《红楼梦》,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子让他饮茶品酒,颇有深意。警幻道:“此茶出在放春山遣香洞,又以仙花灵叶上所带宿露而烹,此茶名曰千红一窟。”“此酒乃以百花之蕤、万木之汁,加以麟髓之醅、凤乳之曲酿成,因名为万艳同杯。”宝玉品后称赏不迭。

  茶有百味,酒韵千回。美酒佳肴,在红墙绿瓦之高院;素菜清茶,于茅檐俭朴人家。无论是名贵之酒,还是乡野之酿,皆有其深味,品者自知。旷达清醒者,千杯不醉;心事糊涂者,一盏即倒。

  《笑傲江湖》里,作者借祖千秋之口,细述酒具之用。虽知饮茶之时,多有雅事,不想于饮酒一事,亦能品出趣味。葡萄酒在当时乃西域之物,用夜光杯来饮,更得妙处。

  东方朔《海内十洲记》中的《凤麟洲》记载:“周穆王时,西胡献昆吾割玉刀及夜光常满杯。刀长一尺,杯受三升。刀切玉如切泥,杯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

  这或为夜光杯之由来。所言乃是周穆王时,西域献来的,而此杯乃白玉之精,即使到了夜半,犹然辉光满杯。于此杯中,盛满葡萄美酒,醉上千日又何妨?然而,于此间,美酒芳杯,又或是别愁离恨,断肠苦酿。王翰作为当时的边塞诗人,颇有才学,性格豪放,倜傥不羁。登进士后,每日以饮酒为事。其诗多吟咏沙场少年,玲珑女子欢歌饮宴,感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之情怀。杜甫曾写句“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赞叹王翰,可见一斑。

  王翰的诗,多是壮丽豪放之句,风华流转,余音绕梁。然最负盛名,寄寓深远的,则是这首《凉州词》。该诗看似旷达豪迈,尽情快意,实则流露的是战士厌战的情绪,亦有视死如归的勇气,苍凉又慷慨,飞扬亦悲壮。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琵琶乃是伤情之物,它作为一种乐器,在古典文学中,湿了乐天的青衫,悲了离人的白鬓。及待回首云空,送归雁影,深会昭君怨意,再拂弦时,拨碎了边关衰草中的枯骨,隐着无数欲归不归的亡魂。

  此时的琵琶声声,来自马背上的弹者,“催”字于此,实是“急促”之意。而边关的乐器,于诗词中,除了羌笛,便是琵琶,不论其何曲调,却是可遣兴之物。美酒,夜光杯,琵琶声语,为军营最美的装饰。

  美酒佳肴,丰盛夜宴,将士们久居边寒之地,多年的征戎生涯,让他们期待一醉方休。短暂的欢聚,不知何时战事又将开始。或一时半刻,或次日晨起,甚至酒至一半,便要出生入死,于刀光剑影中,奋力杀敌。这般心情,看似爽朗洒脱,又蕴藏怎样的悲感!

  如果“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只是别离的伤感,那么“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则是生死的慨叹。面对生命的起伏不定,我们是该忘却生死,豁达豪放,还是该静守婉约,牵挂无边?是该“今朝有酒今朝醉”,还是“风物长宜放眼量”?

  战乱杀伐,烽火硝烟,将士们早该将生死置之度外。“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壮美河山,稳固城池,是多少枯骨堆砌而成。多少人仗剑而去,戎马一生,最后连尸骨都不知葬于何处,唯有月圆之时,魂魄偶然飘去故里,探看久别的至亲。

  生死为大,又是生命的必然过程。任是将相王侯,才子佳人,都躲不过岁月催赶。然而,于此边塞之地,朝不知夕,春不知夏,能将生命看淡,付之一醉,是逃避,亦为顺从。边关的月,染白了将军的铁衣,催黄了摇曳的城草,却照不到天明,照不到远方的家园,以及坐于月影下,苦候经年的妻。

  都言字如其人,文如其心。李白若缺一份傲骨,不复成诗仙;杜甫若多一些私欲,再非诗圣。正乃李太白,梦游天姥,醉邀明月,诗骨傲然;杜工部心系天下,欲成广厦,大气老成。而王翰的豪气旷达,从他的《凉州词》中便能体会。

  “剩知白日不可思,一死一生何足算。”亦可见其狂放不羁、及时行乐之心态。这样一位盛唐人物,该有盛唐的大气与风骨,亦有着盛唐的诗心与豪情。

  平淡之中,生出浮躁之心,是愚者;平淡之境,以平淡之心守之,是智者。于简约中怀锦绣,是才客;于繁华中见真淳,是高士。人生在世,不落于尘网,不拘于功名,不执于情爱,一樽清酒,一弯新月,或闲寄闾巷,或小舟江湖,便好。


End



何以抵抗寒冬

1

  和老婆谈恋爱那会儿,我们经常过北师大东门的天桥,走了许多次,有一次的情形我一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我们从天桥上下来,她问我:一年四季,你最喜欢哪个季节?我说,冬天吧。她说她喜欢秋天,天气好,有落叶。当时我心里有着小小的遗憾,为着我们喜欢的日子有所不同。我应该也说秋天的,女孩子大都喜欢秋天,我想。当然,这个片段和这些一闪而过的念头,都飞快地消失在记忆里了。

  然而冬天确实是我爱的季节,因为它的冷峭,让你比其他季节更强烈地感到灵肉的一体。在很小的时候,内蒙古高原北部的冬天,会下起一两尺深的大雪,我和弟弟住在爷爷家里,但一大早要离开温暖的被窝,赶到村子北边的自己家里吃早饭。我们就这样踩着雪回去。有时候,特别是腊月时的数九天,老家的温度低到了一定程度,则滴水成冰。但那时我对冷的认知只是自己的身体、脸、手、脚,通过这些部位的冷热来感知。直到有一天,我对冬天,对冷有了全新的认识。那一次,在爷爷家的洋井边上,老弟不知为何,用舌头去舔洋井的井缸子,只是轻轻一下,舌头就被冻在了上面,老弟想拔下来,但已是不能够了。我吓得大叫,爷爷和叔叔听了,从屋里出来,赶紧找了柴火,点着,用火烤井缸的下部分,井缸渐渐温热,老弟终于忍着疼痛,把舌头慢慢地拿了下来,但还是掉了一层皮。他疼得哭了半宿,我也未睡,既心疼老弟,他当时也不过4岁吧,又惊恐于寒冷的威力。此后,我知道在冬天,凡是冰冷的铁器都是不能舔的,也不能用沾湿的手或皮肤接触。

  冬天在寒冷中诞生,但人心里想到的,却更多是温暖,热炕头、火炉、热年糕、煮沸的奶茶、温热的被窝……这是多有趣的悖论。我同样早早知晓了,在寒冷里,温暖的来处是劳作。小时候,父母从爷爷家里分家另过,在一处刚刚建起的院子,土坯房,墙也不完整,常常冬天赶着马车去南边的山上拉石块。石块是用炸药在山岩上炸下来的。大人们把石块拉回来,我就帮忙搬到需要的地方。很快就会身体发热,出一身的汗。

  北方的冬天,那时候没有人家烧得起煤,引火做饭和取暖用的都是秸秆、牛马的干粪便和灌木枝。所有的柴火,都是尽量节省的,尤其是干燥好用的灌木枝,因为稀少,因为它们只生在大山里。我便背着篓子,跟爷爷一起去北面的荒山上捡拾牛马粪。我们每天都要走几十里地,把已经风干的看得见草末的牛粪装在篓子里,把还不太干的堆成一堆,等着它风干,过几天专门再来背回去。那时候的山野是多么安全啊,你堆在那里的柴火,完全不用担心有人会偷偷背走的。我背着粪篓回家,一路上都在想母亲蒸的热腾腾的大馒头。

  然而我只是个孩子,即便我用尽全身的能量,也只能拾得很少的柴火。就是这一点柴火,让我在享用火炉和热炕的时候,带着微笑的自豪和满足感,因为这光里有我,这热里也有我。这一点,又岂是那些从小就生活在城里、天然有着暖气来温暖的孩子所能体验的呢?或者说,这些劳作令我早早知晓生活的法则,以致在此后的少年岁月里,经历艰苦和辛劳,而不过多地抱怨,也就养成一颗淡然的心。

2

  当然,冬天并非总是能有这温暖的内核,冷,毕竟是它的本性,它会寻找所有的缝隙、所有的机会,让你了解到它的性格。读初中时,住校,南北大通炕,一个炕上十一二个孩子。炕下有火灶,每天晚上一个学生值日,领来柴火烧炕。有时候,柴火太湿了,总也点不着,就会满屋子的烟。到晚上,一炕的半大小子只能瑟瑟发抖地钻进冷被窝,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冬日的黑夜。后来我们也听到了一句俗语:小伙子睡凉炕,全靠火力壮。而那时候我们的身体真是好呀,这种条件睡了三年,竟然连感冒都没得。

  也有时候,我们私刻柴火票,或者偷了柴火,把炕烧得滚烫,甚至连毡子都煳掉了,第二天就会所有人嗓子哑了,上火了。

  初中三年,我们的主食只有一种,就是小米饭,很少有菜,吃完了会胃里泛酸水。为了抵御成长过程里猛兽一样的饥饿,我们都会从家里带干粮,馒头、饼、包子,等等。在冬天,它们无一例外地都冻得硬邦邦的。有一段时间,母亲经常给我带芹菜馅儿的包子,好吃极了,可是被冻成冰坨之后,只能吃到牙齿颤颤的感觉。后来,我终于想到了办法,就是把包子带到教室去。那年是初三,很快要中考了,大家都买了蜡烛,大半夜在班级里做功课,背书。本来就饿,何况还要读书,每个人都带了干粮充饥。班级里炉子的煤是不限量的,白天我们会提前储备一些,整夜把炉子烧得火热,我们把干粮放在炉盖上烤,看着它们一点点地化冻、变软,发出香喷喷的热气,然后甚至有了焦香味。

  那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这些被炙烤的干粮,塞进了我们的胃里,化成能量,让我们用长满冻疮的手去写字,跺着同样长满冻疮的脚。我在想,那夜晚的烛光炉火下,真的只是为了不甚清楚的中考吗?抑或者,它也是后来被人们称作青春和人生的东西?

  除了那些生在热带的人,人人都需要抵抗寒冬吧。在冬天,我看到人的皮囊现出了原形,灵魂就在骨头上,在筋肉上,在皮毛上,被冻得跳起舞来。

3

  现在住的小区楼下,有一个菜摊,卖菜的是夫妻俩,出摊的主要是丈夫。我曾在《别人的生活里》提到过,是说他们为孩子上打工子弟学校而奔波的事情。离他们200米,小区进门直走的另一栋楼下,也有一个菜摊,盖了简易的屋子,蔬菜的种类似乎也要多一些,和楼下这家相比,也算是豪华。刚搬来时,因为所处的位置和看起来更“豪华”的摊位,我和老婆几乎都在这一家买菜,虽然偶尔会对卖菜人“爱买不买”的态度和总是夸大其词的广告不满,但并没有想过转到楼下这家来。

  直到有一天,从豪华菜摊买的水果因为不能吃而直接扔掉,我们才下定决心,除非不得已,再也不光顾他们家了,于是自然转到楼下更近的这家。简陋版的菜摊没有豪华菜摊的小房子,但依着一堵墙搭了个棚子,围住了三面,虽然单薄破旧,也算是能遮风挡雨。渐渐发现,简陋版的菜摊要比豪华版实在很多,男摊主个子很高,总是嘿嘿笑着的模样,做生意本分和善。譬如去买西红柿,他会说:先别买了,我下午进新鲜的货,等着买新鲜的;再譬如,如果你刚好缺少一毛或几毛的零钱,甚至是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说一句等下给你送来,他也乐呵呵地让你把菜拎走。时间一久,我们喜欢他的善良和实在,几乎所有的菜都到他家去买,哪怕旁边的要便宜一些。也就渐渐熟络,每次去时,又多了些闲聊和攀谈。他们成了这个小区里,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

  天气暖的时候,他们要营业到晚上9点钟,我晚上回来,总能看到男摊主坐在一盏白炽灯下,静静地发呆,看见人,他会说:“才回来?”然后又沉默了,好像在想一件来也漫长去也漫长的事。按照我的习惯,每一次看见别人的生活轨迹,我都会假设一下自己处在他的位置,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想,如果是我,整日坐在那里守着蔬菜和水果,大概坚持不了几天。夏秋两季,男人的脸很白、皮肤很薄,能看到下面的毛细血管。但一到天冷的日子,他的两颊就会显出一种被冷风吹起的红,可又不是喝醉了酒的那种酡红。他说,因为常年在冷风里吹,他的脸已经冻坏了,只要一到冬天就会变红,很不舒服。

  “没办法呀!”他说,且仍然是笑着说。

  我在想,幸好他还有一个简陋的棚子,倘若没有这个棚子,来了风雨,来了霜雪,生意会更加艰难,他一年三百多个日子也就更难熬。

  然而这也是不长久的。之前两个月,有一段时间,据说因为影响市容,他们的棚子被勒令拆掉了。这种装点门面的事,我们也似乎能够理解。秋里几次大雨,都能看到他们夫妻俩浑身淌着泥水,忙乱着用塑料布把菜盖起来的场景。

  更奇怪的是,这一段时间我还见到男摊主的胳膊上戴上了治安巡逻员的红袖标,他当然不会想到这中间的反讽。人们关心着各种各样的人与事,但我更关心的是简易菜棚什么时候能重新搭起来,再去买菜,虽然没问出口,但我总是观察他有没有搭建的迹象,甚至想可以来帮帮忙。但直到前几天的京城大雪,他们也都没有搭建。我有些失望,但又怀着一个美好的假设:或许,借这个机会,他们仿效那个“豪华”菜摊搭建一个小屋子,有门有窗,甚至能在冬天生一个小炉子。这更好。

  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每一次去买菜,只会看见他或他妻子站在电磁秤前,搓着手,脸上是冰冻的红,甚至嘴唇上沾染着淡淡的霜。

  我终于忍不住,和老板说:“天越来越冷了,你们得赶紧把棚子搭起来啊。”

  他苦笑一下:“不搭了。”

  “为什么?冬天冷啊。”

  “不让搭。”

  “怎么会?那边的菜摊不是一直搭着吗?”

  “不行,没人,也送不起礼,不让搭。”

  “可是冬天那么冷,怎么办?”

  “嘿嘿,扛着呗。”

  然后,他开始一如既往地摆弄菜摊上的菜。黄瓜、西红柿、白菜、油菜、香葱、芹菜、土豆、大葱、萝卜、冬瓜、生菜、圆白菜、蒜头、姜、莲藕……全都裸露在空气里,和它们的主人一样,默默抵御着寒冬。它们比主人更幸运,温度到了零下的时候,它们中的一些会被厚厚的特制棉被盖起来,以防被冻坏,但它们的主人却要始终站在冬天里了。

  我会想问问,那些绿色的菜、白色的菜、红色的菜、黑色的菜,你们会心疼这个售卖你们的人吗?你们可知道他在风雪里的感受?他夜晚孤灯下的心境?在这样的现实里,在可能的未来里,他何以抵抗寒冬?

  我无话可再说,心里真是难过极了。然而我只能拎着一捆芹菜,带着他找回来的零钱,走回去。路过豪华菜摊,看着他们的小屋,我仿佛在同一个空间里见到了两个世界。

  冬天真的就要来了,或者,已经来了,我们已经看见大地一寸寸地被冻住,人们穿起了毛衣、棉衣、羽绒服,室内暖气温度达标,地铁里空调运转良好,可这一切有温度的东西,都不能温暖这个卖菜的人。


母亲和她的生活哲学

  毫无疑问,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说这样的话,不只是她生了我的肉体,更源于这个如今日渐苍老的农村妇女一辈子不断践行的生活哲学——善良、勤劳、隐忍,甚至是开放而跳跃的思维——像精神的DNA一样,遗传给了我和我的兄弟。

  母亲实在无比普通,作为这块土地上生活着的千千万万个劳动妇女的一员,养猪种地,烧火做饭,并没有超出日常生活的光芒,但因缘际会,她生了我,成了我的母亲,不但给了我肉身,还用她平凡的一生,塑造着我的精神世界。

  这并不算夸张的描述。母亲某次来北京,是在夏天,她总和我们说:你们城里太臭了,走到哪里都是臭的。我当初不以为然,说:哪有啊,城里就是这个味道。她说:就是臭味。后来我才明白,母亲说的没错,在城里,你几乎闻不到清新的空气,遍布的下水道、垃圾桶、垃圾堆,还有人,把这个城市的味道变得很难闻了。然而每天生活在其中的我们,已经变得适应和习惯了这难闻的味道,反而是一个农村的老太太,凭着直觉和身体的敏感告诉我们,如果这就是城市的味道,那城市的味道就是臭味。

  在农村,你随处可见农肥、牛粪、猪粪,但却并不感觉空气是臭的,因为所有的气息是整体,并有着自然的循环。在此之前,我从未真正闻到北京的味道,母亲让我张开了鼻翼,从精神上辨别出了城市和乡村的气息。我以这种方式回忆所记得的母亲的故事,也就似乎慢慢发现了她思维的轨迹,或者说,是生活的哲学。

1

  母亲比父亲大3岁,自结婚起,大概除了农民式的“婚姻式的爱情”,母亲对父亲还有些姐弟般的情感。正是这种情感,让她一辈子在父亲面前都处于弱势,所有的好吃的好用的,除了我和弟弟,她都给了父亲。结婚之后,父亲几乎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我5岁左右,父亲受四爷爷的蛊惑,到村里的小学做了民办教师,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收入,且常常被乡里以各种名义扣掉。父亲还要在学校里吃午饭,有几年一年到头,不但一分钱不赚,还欠了学校几十块饭钱。这样的日子差不多有10年,都是母亲一个人的勤苦支撑全家,从春到秋,种田是她,薅草是她,收割是她,把粮食磨成面粉碾成米,最后做成饭的还是她。

  母亲二十几岁时,我们还小,她也毕竟是年轻,自有年轻女人的爱好。有一年夏天,她日日早出晚归去挖药,两头不见太阳,两个多月断断续续上了30天山,终于攒下100块钱。她坐班车到乡里,千挑万选给自己买了一块表。这块表,她一戴就是20年,现在依然不舍得扔,存放在扣箱的一个纸盒子里——那儿都是些不值钱她却当宝贝的东西:我和弟弟若干年前写给她的信、我们小学时得过的奖状、幼年时的照片等。这块手表,成了当时年轻的母亲最大的财富。有了这块表,她再同村里的妇女们一起下田,自己多少有了些卑微的自豪,当其他人抬头看着太阳估摸时间的时候,她就抬抬手腕,说:“12点了呀,该回去喂猪了。”

  年轻时的母亲,自然也爱美。有一阵子,二爷爷家的二姑从扎兰屯那边回来探亲,四爷爷家的四姑也从铅矿回娘家来。母亲和她们,以及村里相熟的几个妇女,整日穿得干干净净,相互串着门,一家一天轮流吃饭。不知道哪个提议,找人请了白庙子村的照相师傅,她们洗得清清爽爽,脸上擦了雪花膏,穿着鲜艳的红绿毛衣——虽然并不是穿毛衣的时令,但实在没有更鲜艳的衣服了——一起到南边的草场去拍照片。在我的记忆里,那几日的母亲,是她一生中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刻。我总能记得当时的一张黑白照片:母亲坐在谷子地,紫红色的毛衣,头发卷着,戴一顶白色的凉帽,嘴角微笑,眼睛里荡漾着满足的神采。我很感谢照相师傅定格了这一刻,因为从母亲后来的生活往回看,几乎可以这样说:她生命里只有这短短的一瞬,泥土和庄稼不再是她的命运,而是背景,仅仅为了衬托她而存在。此前和此后,她都被土地紧紧地困着,在干涩粗粝的土块上站着、蹲着、跪着干活。

  农闲季节村里人家都去山上挖药,赚几块买油盐酱醋的钱,母亲也去,总是步行,一天少说跑上百里。挖了几十年药,母亲唯一为自己买的东西就是那块手表。她从大山上背回的芍药、远志、黄芩、苍术,拎到村东头的供销社去卖掉,换回油盐酱醋,或者攒下来,等过年时扯几尺布,给我和弟弟做一身新衣服。等我和弟弟长到十几岁后,每年暑假也同母亲一起去采药,回来换下一学期的课本费用。若干年一直如此,那是我成长时的辛苦,也是我少年时的快乐。等冰箱这种电器开始蔓延到农村,村东的供销社和小商店里夏日总会卖些冰棍雪糕,我们兜售了药材,总渴望能买两根冰棍来吃,收入好的时候,母亲会给我和弟弟一人买一根。我们先给她吃,她只是象征性地咬一小口,说:“哈,真凉。”然后看着我们狼吞虎咽地消灭干净。几年后,我和弟弟都工作了,父亲也终于转为公办教师,家里的债全部还完,母亲再去山上采药,卖完之后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买两根雪糕来吃了。终于有一天,她在电话中和我说:“这回吃足了,那些年真馋,舍不得吃,这回算是吃足了。”

  和我一起上学的伙伴,都陆陆续续辍学了,去外地打工,在家放羊、种地,母亲却坚定地供我读书。当这些伙伴一个个给家里挣到了钱,或帮家里干了许多活的时候,我还只是父母看不见前路的负担。2000年,已经复读了两年的我,因为志愿填写不当,被大连的一所税务学校录取,我无法再拒绝这个大学,带着家里借的5000块钱只身去报道。可我心里一直有愤然和不甘。在那儿待了一个月,军训了一个月,忽然一天班长发下一个算盘来,我震惊不已,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去当一个好会计,就想,我宁可去种地,也不要在这里浪费生命,便决定退学。

  打电话给村东头的医生,让他通知母亲下午5点过来接电话,当时全村只有这一部电话。那天,母亲赶着驴车从地里往回拉玉米秸秆,她大概知道要发生什么,自己不敢去接,跑到学校找了父亲。下午,两个人到医生的小药房里,等着我的电话。我在电话里告诉父亲:“我要退学,不想念了。”父亲很愤怒,也很伤心,他无法理解其他孩子求还求不来的大学,我竟然不想念了。那一次,因为自己对命运的不忿,也因为想打动远在内蒙古的父母,我掉了眼泪。终于还是母亲心软,她在旁边和父亲说:“不愿意念就回来吧,让他回来。”父亲终于说了那句话:“你回来吧。”

  我回来,在家里倒腾了一个月土肥。一天晚上,母亲说:“你还是再去复读一年吧。”其实,我一直在等这句话,只是自己万万没有脸去提起。我知道他们为我读书付出的辛苦与屈辱。母亲后来和我说,从我初中住校开始,她天天盼着我放假回家,可又怕我放假回家,因为每一次回来,总要带钱。有几次,她去村里有钱的人家里借钱,被冷言冷语顶了回来,就一个人躲在灶火坑前哭,哭完了想想不行,孩子还要上学呀,就抹一把眼泪,继续去求人、去借。那一段时间,家里甚至借过5分利的高利贷,每到年根,就会有村里人来家里讨债,母亲连忙沏茶、点烟,赔着笑脸,请人家宽限几日。事实上,那一段有不少亲戚家是有钱的,但没人愿意借出来,他们都不理解父母为何要拼死拼活供我和弟弟读书,觉得这钱借出去,可能就永远也回不来了。

  2001年的秋天,我终于从学校传达室拿到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坐班车回来,半路车胎爆了,天黑才到村里。母亲一如既往地在村口等我,我下车,告诉她:“妈,我考上了。”她并没有喜极而泣,只是说:“考上了?好,好。”然后带着我到供销社买了几瓶啤酒,回去和父亲、弟弟一起喝了庆祝。第二天,一家人依然早早起床,套上车,去北山上拉干草。许多年的期待和折腾之后,考中大学已经不那么令人激动了,但无论如何,我知道母亲在人前人后的腰板挺得直了些,渐渐地,曾经被村人瞧不起的贫穷,竟然会隐隐地成为一种光荣。“看人家那么穷,都把学生供出来了。”读大学时放假回家,母亲常常要拉着我去供销社买点儿什么,最初我不爱去,后来我明白了母亲的小小心思,便和她一起出门,穿过其实很短的马路,再回来。母亲是想不动声色地把她的儿子展示一下,从村人略带羡慕的眼神里获得她这一生唯一能获得的小小的虚荣。

2

  小时候,兄弟两个皮实、闹腾,腿上像安了风火轮,手上没轻重,常常摔了碟子打了碗的。若是在正月,爹妈就说“碎碎(岁岁)平安,碎碎(岁岁)平安”,饶过一顿责罚。倘在平常日子,爹妈必定一顿严厉呵斥:“毛手毛脚,什么事都干不成。”然后将碎成几瓣的碟子碗小心收起来,静等着有一天大门外响起一阵悠长的异乡声音:“焗锅焗碗补水缸来哟……”将师傅请进院子里,把碎裂的碟子碗拿出来。师傅敲敲摸摸一会儿,说:“能焗,可是费功夫,两块钱。”老妈倒吸一口凉气:“赶上买只新的了,一块。”“一块五。”师傅说。“一块,送你两馒头一个咸菜疙瘩。”第二天,便有打了补丁的碟子碗端上了桌子,我和弟弟心中有愧,几乎不敢伸筷子夹里面的菜了。

  2009年腊月,老弟从延边回内蒙古老家结婚,当时我就职的单位正人仰马翻地赶年前的活计,不能回去。所以在老弟结婚的那几天里,老妈都是通过手机给我现场直播盛况的。依照我老家那边的习俗,结婚要折腾好几天,提前从村里请了能烧大锅饭的厨子,十几个相熟的亲戚朋友做劳忙人(就是帮忙干活的意思),把和邻居家的墙拆个豁子,因为要在那儿院子里安排上几桌宴席。还有一件事顶顶重要,就是从信用社借上几百个碟子碗,自然是安排客人吃饭用的。

  院子里用砖头垒起一个大灶,支上大锅,灶膛里榆木柴火日夜不停地烧:炒菜、蒸馒头、烧水。正日子那天,家里并上左邻右舍的东屋西屋都摆了桌子,早有支客(老家的音里读zhī qiě,就是招呼客人的大总管)按亲疏远近排好了一轮又一轮的座席时间。每桌有个桌长,负责倒酒散烟,劝同桌客人吃好喝好。众人就围坐了,忽然听得一声吆喝:“油着……慢回身……”是跑堂的劳忙人端着少说三个盘子过来上菜。然后七大姑八大姨互相攀着亲戚,灌着酒,品评红烧鱼和炖牛肉的好赖。大概一个小时,杯盘狼藉,迅速有人将碟子碗用大箩筐撤下,抬到井台那儿,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用长满茧子或犹如葱白的手,分三遍将它们洗刷干净。不过十几分钟,这些碟子碗就又盛满了鸡鸭鱼肉摆在桌子上,迎接下一波客人了。

  婚礼结束第二天,我又打电话给老妈,尽管对婚礼的诸多环节都很熟悉,可我还是作总结似的问了一句:“妈,他俩婚礼挺好的吧?没出什么事吧?”

  “好得很,”我妈说,“没摔一个碟子也没打一个碗,顺顺利利。”

  “没摔一个碟子也没打一个碗”,搞了十几年文字的我,彻底被我妈这句话给惊着了,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话,能比它更具表现力和说服力。她老人家说的是碟子和碗,但又不仅仅是碟子和碗,她的意思是婚礼上的一切:客人对酒菜满意、娘家对接待认可、亲戚朋友没挑理,也无人喝醉了耍酒疯,请来的客人都安安全全回了家……总之,这个婚礼按着理想状态开始和结束。

  若干年来,我一直对日夜不停的灶火、跑堂的吆喝和流水线上的碟子碗念念不忘,这是老百姓凡俗生活里难得一见的狂欢。碟子碗是见证,几乎所有的婚丧嫁娶,孩子过百岁,老人过寿诞,它们都要叮叮当当地在不同人家的桌子上游走一番。这些粗坯烧出来的碟子碗,就这么飞入了寻常百姓家,把一户又一户的悲欢离合都盛满再清空,循环往复,乐此不疲。

  在这样的流转中,母亲和村民们所追求的就是那“没摔一个碟子也没打一个碗”的和睦平安,对老百姓而言,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渴望的呢?

3

  现在的母亲,身体还算结实,但终归年龄越来越大,头发掉了许多,膝盖也总是疼。看着她日渐衰老,我不能责怪时间的无情,唯一可宽慰自己的是,日子不再那么艰难,我和弟弟都成了家,她的心,终于能从紧紧绷了近30年的状态中稍稍舒缓。母亲的天性,也才在她半辈子之后,有了释放的可能。我才惊奇地发现,母亲有着很好的语言天赋和老家妇女极少见的幽默感,她常常用一句简单的俗话,将我们苦苦经营的叙事解构掉。我们在镇子上给他们买了一台DVD机,还从北京带了正热播的几部电视剧的碟片回去,想让她和父亲没事的时候看。大家一起看《越狱》,说起电视里的谁谁怎么进监狱、如何冤枉、何等不公,我和弟弟甚至有点争论。母亲听了一会儿,突然说:“没别的,这些人就是命不好。”她这句话一出,我们竟然无法反驳,用农村人的观念来看,这句话已经解释了一切。

  我出的两本书,都曾拿回家,本来只想做个留存。有一天母亲专门打电话给我,说:“你的书我看完了。”我本不曾想到她会读这种艰涩的文字,便随口问她感觉怎么样。“还行,”她说,“你撒谎撒得还行。”我心里笑了,她说得对,所谓的小说,不过是一种虚构。所谓的虚构,用农民的话来讲,也就是撒谎。

  还有一次,我们从村西回来,看到路口停着一辆卖西瓜的车、一辆卖菜的车、一辆过路的汽车和一辆村里的三轮,我们都说:“怎么这么多车啊?”母亲赶着毛驴喊道:“快看快看,汽车开会了。”我暗自惊叹,不知道她是如何把一堆汽车转换到“汽车开会”这样的修辞。此后我常留心母亲的话,发现那些简单的世俗的话语里,有着潜在的伦理、强大的逻辑和表现力。也是从这一刻开始,我渐渐晓得,不该拿自己的眼睛去看她的生活,我努力尝试着用靠近她理解事物的方式去理解她,尝试着去对她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这时候,母亲不再仅仅是母亲,她成了一个老人、一个孩子、一个实实在在的灵魂。

  她依然不辍地劳作,几十年如一日,一个人侍弄着几十亩地,养七八头猪、30只鸡、20只鸭子、四五十只羊、一头毛驴,锅里做着饭,院子里种着菜,手里搓洗着衣裳。以我现在的生存能力,我始终无法想象,母亲是如何承受这些纷繁复杂而且繁重无比的劳作。她的手,是这一切的见证。我还从未见过有谁的手像母亲的手那样,除了坚硬的老茧就是裂纹,一到冬天,这双手一沾水就会针刺般地疼。我握着母亲的手,就好像握着她五十几年的辛苦,温暖而酸楚,老茧划着我的手心,粗粝如石头。而母亲不会想这么多,她会笑着舞动自己的手说:“这手多好,挠痒痒都不用痒痒挠了。”

  当我明白农民的辛苦也就是他们的命运,便不像少年时那样为此悲悲戚戚,反而是从根子上看清楚,他们比所谓的许多城里人,活得更丰富。8月份回老家,母亲讲起前一年收割玉米的情景。她说:“别人家都是两三口人收秋,咱们家你爸上班,就我一个人,怕落了后。”我知道,阔大的田野里,一旦别人的庄稼都收完拉走,只剩下你家的戳在那儿,牲口就会来糟蹋,也说不准有缺德的人来偷。因为进度缓慢,母亲着了急,早晨早早起来,腰也不直地干到晌午,回家吃口饭,喂猪喂鸡,狠狠地睡上一觉。等太阳偏西,不那么晒的时候,她就关好门,赶着驴车下田干活。太阳落山了,她吃块干粮,喝口凉开水,就着秋天又圆又大的月亮,干一整宿。母亲在闲聊中随口一说,我脑海里却立刻显出了这个画面:月亮,黑魆魆的田野,一个人影挥舞镰刀,一棵一棵地把成熟的玉米秸秆割倒,从田垄的这头,到田垄的那头,循环往复,天也静,地也无声,只有玉米叶子哗啦啦地响。我感到一种劳动的诗意,也感到了劳动的辛苦和寂静。我想象着那一夜母亲的内心,也许除了身体的疲乏,她也体验到了与以往不同的感觉了吧。我可以肯定,那只是劳动本身,也是善和美本身,或者,就是人本身。

  后来,母亲的这段话,终于在我心里生发成一篇小说《秋收记》,当然情节是另外一回事,但那田野中月亮下的荞麦田,那山峦的沉沉的阴影,却始终是这篇小说的主要基调。也因为这一场景,我把母亲看作了在泥土里写作的诗人。我自然清醒地知道,在这所谓的美和善中,头发白了掉了,牙齿松了,腿脚蹒跚了,腰弯了。我也知道这个充满诗意的场景,在母亲五十几年的辛苦劳作的时间里,实在是轻薄得不值一提,但我还是珍爱它,把它当成是故乡之所谓故乡的一点儿根本,当成我在外漂泊迷惘时找到方向的灯火。

4

  我们才从家里回北京没多久,有一天母亲突然打电话给我,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难过和委屈,我猜到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在我不停地询问下,她终于说了,前几天上台阶绊倒,把腿磕了,本来以为没大事,可正面腿骨前起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包,走路都困难。我很着急,问她有没有去村东看看医生,她说去了,输了两天药水,可一点儿也不见好。

  “赶紧去林东吧,”我说,“明天就去,必须去。”

  “家里没人管啊。”她还是放心不下。

  “没人管就不管。”我几乎是在吼,她终于同意了。

  第二天,母亲坐班车到林东的一家医院,开了刀。她本计划第二天就回去,可因为瘀血一时清理不干净,需要每天换药、输液,只能留在那儿,一待就是10天。我每天早晚给她打一个电话,不是宽慰她腿伤,腿伤经过检查和治疗,我已经不太担心了,而是宽慰她对家里的惦记。她觉得自己在这儿,家里肯定鸡飞狗跳乱了套。不管我怎么阻拦,她还是比预期早两天回去了,好在腿伤已经没有大碍,半个月之后,彻底痊愈了。

  又忽然一天,她打来电话,我细细听,口气里透着小小的开心和得意,知道大概是有了好事情。果然,母亲说她和父亲去山里打杏核了,卖了80块钱。我也很开心,因为母亲终于从腿伤的消沉中恢复了乐观。能跑到山上去打杏核,证明腿确实没有问题了。然而,接下来的十几天里,她几乎每天都上山。我又开始担心,问她在做什么,是家里要用钱吗?她笑着说,不是,家里有钱,只是觉得前一段治腿花了1000多块钱,越想越觉得亏,她非要把这钱挣回来不可。果然,杏核打到1000块钱的时候,母亲不再上山了。

  自从我结婚后,每次打电话给她,她总会说过几天我去北京吧,给你们做饭去。我开始很傻,直愣愣地说:“你来了家里怎么办?你不是离开家几天都不放心吗?”过几天母亲又说:“儿子,你给我弄个小推车,我也去北京,卖烙饼羊肉汤去,一个月也能挣不少钱。”后来,我终于明白母亲的心思了,便和她说:“你来吧,来了我就给你弄个小推车。”如此前后设想一番,似乎这事就要变成现实一样。过一段就要重复一遍,她并不觉得枯燥,我也为自己能成为她幻想的一部分而高兴。因为我已然知道,母亲的这些话,只是她对自己生活的一种幻想。她年过半百了,一直都是土里来土里去,她也一定设想过和现在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一定有简单却无法实现的梦,我愿意顺着她的幻想,为她构造出另一个可能的世界,让她在这个世界里,实现所有的渴望。

  母亲有她的顽固,母亲也有她的天真,母亲用她的行动和话语,为我展现了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哲学。30岁时,我才写第一首以母亲命名的诗,把它录在这儿,献给我和你以及她与他们的母亲。

  母亲
  从未对我说爱
  你不知道这个字的许多含义
  你说的是
  谷物、牛羊和野草
  是食物、鞋子和信
  你爱着它们
  而它们
  是爱我的
  全部时光都被打包
  像割完的麦子
  我来到城市
  每一个清晨到夜晚,背着它
  不觉得沉
  也不思念故乡
  我多么想
  照耀我的那些光也照耀你
  不,应该是
  我多么想
  自己也能发光
  为着更弱小的微尘
  母亲,如果你给我的一切
  我都能还给这世界
  这世界就能以爱命名
  爱不是耻辱
  是饥渴
  像我最初饥渴你的乳汁
  好吧,让我们相爱
  太阳升起之前
  让母亲和儿子拥抱
  粮食和土地成熟
  让一代人
  爱另一代人


灵魂是什么东西

  回头看《别人的生活》《我们选择的路》《普通人的病与痛》和其他几篇文章,忽然发现,隔开几段文字,大概就会提出些不确定的问题来。有的尝试着给了自己答案,有的也只是作为引子导出更多问题。我于是知道,我写这些文章,更多是源自疑问,而不是发现了结论。但我珍视生活里的疑问甚过答案,答案只能标志着一段经历的终结,而疑问,却总是帮我们开启新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命的确只是过程,因为结果来临的时候,一切也就都成为句号,所有的体验——无论是欢乐还是痛苦——都必须也只能在过程中感受,最后凝结于心头的无非是对感受的命名罢了。但同时,我们又必须把这个漫长的过程分成大大小小的许多阶段,并为每个阶段设定预想的结果,还为实现这些结果而创造和经历过程。这样一层一层细分下去,活着,就成了一种日常生活的微积分。这一篇,也是这个微积分中的小小数字吧,我于是直接在题目中提出了问题:灵魂是什么东西?

  讨论“灵魂”,是一件看起来很“装”的事,好在我写这些,主要是为了解决自己内心的问题,也就不惮于装一下。我也愿意,这些问题给看它的人一点微小的启示,哪怕仅仅是停留几秒钟,从烦琐的工作和生活里走一下神,想想平时我们很少注意的事,也有了存在的必要。

1

  有关灵魂,最有名的故事应该是浮士德博士和魔鬼签订契约,出卖灵魂的那一个吧。但这个故事的背景和文本太过复杂,我无力探讨,只能把它当作一个引发思考的因子。何况,我要写下的这些文字,不是想讨论一个宗教问题,也不是想讨论一个“灵魂有无”的科学问题,我想谈论的,仍然是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生活问题。或者说,是想问一下,在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里,我们整天挂在嘴边、我们偶尔独自追问、我们或许深入思考、我们可能从未关心的那个所谓的“灵魂”,究竟是什么呢?

  我忘记了是高中的历史课还是政治课,有一个老师提到了王阳明,说他的“心外无物”,是纯粹的唯心主义,应该予以批判。老师举的例子就是《传习录》中的一段话: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山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那时候,我们认定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自然会觉得王阳明在胡说八道,你看不看山中的花树,它都存在,并不以你王阳明的意志为转移。尽管如此,还是本能地觉得这段话在吸引我,总觉得其中有一种动人的奇妙的东西在。

  读硕士时,看了一些书,才明白过来王阳明的冤枉。到现在,我也并未好好地去研读王阳明的著作,但即使从日常的经验角度,也能多少理解他“心外无物”的伟大之处了。我会自己把它解释为:对人的精神世界而言,存在并非是一个东西在事实上的有无,而是在观念上的有无。在这个意义上,许多并不“存在”的东西,对人来说和存在是同样的。很多时候,一种假设的危险,也就是一种事实的危险,比如出现了禽流感,不论事实上是否每只鸡都有病毒,我们只能假设它们有病毒。同理,许多事实存在的东西,对一些人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比如,美国和非洲,对我老家的人来说是存在的吗?我想是否定的,他们的世界只能通过所见所闻所感来建构,美国和非洲一天不和他们发生具体的联系,也就一天不存在。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后来想,也许是因为人自身也只能围绕着那个精神中的“自我”来生活,世界也只能围绕这一点来建构。对人来说,它并非是实实在在的物质,而是物质在头脑里形成的一个空间。这当然不是问题的终点,而只是一处驿站,我的思考继续往前的时候,我找到了“灵魂”这个词语。困难在于,灵魂,或者和它类似的词语,早已被我们过多地用到了空洞的地步。可除了它,我找不到另一个词来命名那个包裹在最中心的我、你、他。我应该像写某些学术论文一样,给“灵魂”下一个定义,但这又是一个悖论,因为无论我给出的是怎样的定义,在他人眼里都可能是词不达意的。所以,我虽然提出“灵魂是什么东西”这个问题,但又不能给出答案是什么,而只能写一些我以为和灵魂有关的事情。或者说,我要写的,不是来证明灵魂是否存在,或者它到底有多少重量,我只是在一定的层面上相信它存在,然后讲一讲这个特别的存在,究竟会是怎样的。

  这些年,电视台出了许多选秀节目,有跳舞的、有唱歌的。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某个选手情绪激动地在舞台上说:我用灵魂在唱歌、我用灵魂在跳舞、我用灵魂在画画。是这样吗?灵魂能唱歌、跳舞、画画吗?如果能的话,你怎么能确定自己是在用灵魂,而不是身体,不是情绪,不是无意识的冲动,不是其他支撑你的名誉、地位、金钱和自我实现的欲望?这些轻易号称用灵魂在做什么的人,也是一种回答,可绝大部分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话,因为他们都没有好好想过灵魂是什么东西,也可能从来没有有意识地去自己的身体里挖一挖灵魂。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相信“用灵魂在做什么”要比“用身体在做什么”更高级、更有价值、更应该得到认可。事实的确如此,但前提是你真的用“灵魂”在做这件事,而不是只用嘴巴上的“灵魂”。

2

  那句听到耳朵长茧子的话——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现在几乎没有人再认真对待了,但事实上,这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只不过不足够完整,除了教师,所有的他人都可能是别人灵魂的工程师。一个人长成什么样子,确实和周围的一切都息息相关,他所经历的一切,都会如风雨塑造地形一样塑造他。

  父亲是小学老师,妻子是中学老师,在他们上课、备课、批作业、完成既定的工作程序之外,有着另外一些不能量化,也几乎是看不见的努力。这些努力是被忽略的,可在本质上却是更重要的。我对他们的工作暗自带着某种艳羡,我偶尔会和妻子说:“你们是真的在影响和塑造灵魂,我就算写一辈子书,可能也不如你们带给人的影响大。”的确是这样,她和她的学生许多次让我感受到了这一点。有一个孩子,父母都是高知,但不懂得教育孩子,也不在乎他的内心需求,使得他在冷酷的家庭长大,心理上出了点儿问题。这个孩子,一开始总是要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或者对其他同学发怒,许多老师都担心这是个潜在的“麻烦”。妻子和班上的孩子,经过初期有些艰难的磨合,容纳了一切,给了他在家里得不到的关注,营造了一个十分舒适的班级氛围,他也就渐渐平静下来。初二时,他已经完全正常了,且显出了很多方面的天分,数理化常考满分,性格也变得开朗且自信。我当然无法去测量,在这个孩子改变的过程中,妻子或者班上的孩子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但他们无疑对他有着好的影响。这或许只是一念之别的事情,一个孩子,就此走上了他可预见的正常人生,而不是另一种。

  有一次,因为家里老人生病,妻子破天荒地请假,在我们回去的路上,她收到班长的短信,短信说,老师,你不用担心班里,我们仿佛一下子都长大了,我和另一个班长一定会管理好班级的。妻子感动极了,不停地说,我的孩子太好了。他们当然还只是孩子,可哪里仅仅是孩子呢?他们对别人有着本能的同情和爱,我想,这情感正是来源于他们的“灵魂”,而不是具体的知识。尽管我时时怀着恐惧:这么好的一群孩子,将来进入到这个复杂的社会里,会不会变得和现在的成人一样世故、圆滑,天真会不会变成残忍,天性会不会被规训,甚至会不会成为社会中“恶”的一部分?

  但我仍然感到内心的喜悦,为着妻子以正确的方式对待了他们,他们以正确的方式度过了这几年。她不过是一个渺小的老师,认真批改每一份作文,写下评语;和每一个情绪低落的孩子谈心,对他们的困惑和焦虑感同身受;凌晨4点起来备课,常常下班回到家一动都不想动。倘若有一个最准确的天平来衡量,应该可以称出,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她微薄的薪水,未必配得上她的辛苦和付出。世上没有这样的天平,有的只是自己心里的一杆小秤。可是不管怎样,她的的确确在影响着这些孩子那不断形成的“自我”,那日渐丰富的“灵魂”。

  我们曾谈到,作为一个老师,在现在的中国教育环境下,究竟应该教给孩子们什么。考试要面对,家长们对分数的期待要面对,可在不得不做这些的同时,是否还能多一点点其他东西,哪怕仅仅是一粒种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无论这片土地将来生长出什么,让我们尽可能地先把智和善的种子埋下。

  2010年,妻子的单位搞演讲比赛,她作为新人,被推荐去参赛。比赛的前一段时间,妻子有些焦虑,因为她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该怎么去准备,但又不想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她回到家里,问我该怎么演讲——我曾经在上海的某个比赛中,误打误撞地演讲并得了最高分。我给她的建议是,永远不要去喊那些情绪激动的排比句和口号,倒不如讲几个实实在在的故事,她的班级上是有很多好故事的。妻子于是就准备故事,那次演讲,她得了冠军,比赛后很多老师都对她说:你讲得太好了,我听后特别有感触。

  回来后,我问她都讲了什么故事,她很兴奋地向我复述演讲中的几个故事,有一个我印象最深,也是我从来没听过的。妻子说的是在杂志上看到的大江健三郎的故事,他在作品自述中提到,小时候很怕死,因病住院时更加恐惧,整天哭闹,不愿意自己待着,他担心自己会死掉。因为死了之后,“他”就没有了。大江的母亲安慰他说:别怕,如果你真的死了,妈妈会把你再生出来一次。于是他安心了。但是不久之后,他又忧心忡忡地问母亲:可是,即使你把我再生出来一次,那个我会把现在的我全都忘掉,我还是没有了啊?大江母亲说,我会把你所讲的话,所做的事,一件一件记下来,叫那个你都记住,这样你就不会消失了。这两次谈话,让大江健三郎获得了永久的内心平静,他终于笃定地相信——我——那个独一无二的自己,是不会彻底消失掉的。

  这个故事让我震惊,因为我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如果身体里有一个“我”,那这个“我”该是什么样子呢?是我对照清晨的镜子看见的形象?是我独自一人时感受到的孤寂?是我在人群里觉得格格不入时的疏离感?是我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是我写作时半癫狂状态的疯子?是我将来临死时回光返照所能想起的自己?我不知道是哪个,也许是这所有的集合体。可是,它究竟是什么呢?最后,我决定——不是认识到,也不是想到,而是决定——它就是人的灵魂。也就是从“我作为我”的第一次意识萌醒开始,通过所有的成长过程,慢慢累积、慢慢磨砺,所形成的那个“内核”,是在几十亿人的地球上让我成为唯一那个“我”的东西。想通了这一点,并笃信了这一点之后,我再也不会对自己的存在有焦灼感了,至少在面对“自我”的问题上,建立了一个稳固的精神根基。

  当然,我们并非总是在如此经典而戏剧化的故事里,才能窥到人的灵魂。许许多多日常的细节,一样是灵魂的显影。关键在于,当它出现的时候,你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给它怎么样命名,又以何等的心态去对待。

  有一年春节,是在妻子的老家过的,因为我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过完年后,不放心父母,我俩还是又回到内蒙古,去陪他们待了几天。坐火车回到北京后,妻子说:妈给我发短信了。我看妻子的手机,果然是母亲发过来的,她只在短信里写:这几天谢谢你们陪我,妈真的开心。而就在前几天,妻子给岳母打电话,她也一样在电话里说:“谢谢你们回来。”我心里一酸,这酸楚固然是因为我们作为儿女不能常在父母膝前尽孝,因为为生活奔波的聚少离多,但与从前老人们给我的感动又多了许多东西。

  它是什么呢?

  我后来想到,它是一种我以前忽略的东西。母亲、父亲、妻子、兄弟,和所有的亲人朋友,我们从来都只是把他们定位在自己的体系里: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我的妻子、我的丈夫、我的兄弟、我的朋友,这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而只是人的天然弱点。但这条短信让我忽然觉得,他们不是“我的”,他们在我之外是自己。或者说,母亲和岳母说谢谢我们的陪伴,才让我清楚地感受到她们的身体里,也藏着一个特别的灵魂,而不仅仅是“我的母亲”“我们的母亲”。

3

  2011年,我在一家驾校报考了驾照,同时报考的同事,大概半年后就拿到了驾照,但我因为很多事情,有时候一个月也上不了一次课,拖来拖去,就到了冬天。驾校里有接送学员的班车,但我不太愿意坐,所以一般就是周六或周日的清晨,搭早班的地铁到西二旗,然后在那儿倒一辆公交车到驾校。

  这来回的路显得有些漫长,借着这段不需担心终点的短暂旅途,我开始重读《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本科的时候粗粗地读过一遍,除了记住了开头的那两句最著名的话,什么实在的感觉也没留下。那时的我,刚从乡下到北京,盐碱地般的内心,很难栽种下我不熟悉的植物,而“自我”空间的狭窄,也难以容纳那些伟大的文字。可是这一次,或许是路上的颠簸应和了生活的坎坷,或许是灵魂终于敞开了它的呼吸,每一页纸都读得感慨万千。我清醒地记得,那一天天气阴沉,有些冷,我练完车,坐着大巴从驾校回家。我读到安娜纵身跃向铁轨,读到她在无可挽回的一瞬间仍试图继续活下去,顿时感到如重锤击胸,差一点儿在车上哭起来。那么一瞬间,托尔斯泰所写到的这个文学形象真正地活了,我看到也体验到了安娜的灵魂,不是精神,也不是心灵,是更缥缈和深入的灵魂,那个似乎不存在的空气一样游走在肉体中,作为一个人的根本的东西。我感觉到,她的一生,她的所有喜怒哀乐,都进入到我的心里。回家的路刚走了一半,我合上书,脑海里不停地盘旋着里尔克的《严重的时刻》: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哭,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哭,
  在哭我。
  此刻有谁在夜里的某处笑,
  无缘无故地在夜里笑,
  在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走,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死,
  无缘无故地在世上死,
  望着我。

  它像一个咒语,像一个来自天际和地心的话,不停地重复着,用各种各样的语气和节奏。我感觉到了,在它的重复中,是一个又一个安娜的、我自己的和其他人的灵魂在娓娓诉说。我犹如置身一间昏暗的屋子,窗帘的缝隙透出微细的一点光,身下那张椅子是安静的,眼前的墙是安静的,只有这首诗被诵读的声音在动,而这声音不是我自己,不是我所听过的任何一个人的声音,它仿佛就是里尔克在用中文诵读,仿佛是千百万人共有的声音在读。第一次,我感觉到一首诗触及了灵魂,里尔克通过托尔斯泰的安娜抵达了我,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神奇的旅程了。只有诗歌有这样的伟力,通过简简单单的一百个字,道尽无数人欲说还休或无力诉说的内心生活。

  诗有这样的伟力,或者文学有这样的伟力,是因为那些写诗的人、写故事的人,看到了,也袒露了自己的灵魂,它的悲伤与煎熬,它的沉痛与磨难。除此之外,再不能有其他抵达千百万人内心的路途。1849年的12月22日,被判死刑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绞刑架下获得大赦,经历了濒死逃生。他后来在给哥哥的信中写道:“我请求与你相见。但我被告知,这不允许,只能给你写这封信,望你尽快给我回音。我担心,你大概会知道我们的判决(死刑)。在押解到谢苗诺夫校场去的路上,我只见囚车窗外人山人海,可能消息也传到了你那里,你必然为我感到痛苦。”

  在被带到刑场的路上,陀思妥耶夫斯基从囚车的窗口看到一大群人,他想到这群人一旦将行刑的消息传到哥哥那儿,他该是多么痛苦。终于获得重生之后,他反而彻底理解了生活的本质。“现在你对我可以放心一些了。哥哥!”陀思妥耶夫斯基写道,“我不忧伤,也不泄气。生活终究是生活,生活存在于我们自身之中,而不在于外界。以后我身边会有许多人,在他们中间做一个人并永远如此;不管有多么不幸,永不灰心和泄气,这就是生活的意义和它的任务。”

  看看吧,死亡在这个人的灵魂里表现为什么,不是恐惧和诅咒,而是爱。每当想一想,这颗伟大的心灵,在自己即将被绞死的路上,看到了车窗外的人群,想到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死刑消息可能带给亲人的痛苦,我的心就会颤抖一下。我感觉到,通过这个场景,通过被转译的文字,通过同时作为人的处境,我那懵懂般的灵魂被他的灵魂触摸和抚慰了。不仅仅如此,他在另一段里写:“如果有谁还记得我的坏处,如果我和谁争吵过,如果我对谁产生过不好的印象,那么,要是你能见到他们,就请他们把这一切都忘记吧。我心里没有怨恨和愤怒,此刻我多么渴望能热爱和拥抱任何一位熟人。这是一种欢欣的心情,我今天在死亡边缘与亲人告别的时候体验到了。这时候我想到死刑的消息会使你悲痛万分。现在你可以放心,我还活着,而且以后能拥抱你的想法将支持我活下去。我现在想的就是这件事……”从死亡线上捡回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为自己带给亲人的痛苦而痛苦,为了拥抱哥哥和所有熟人而活下去,我想象不出比这更多的悲悯,也想象不出比这更动人的灵魂。

  是这封信,让我真正体会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非凡之处,对他的作品的理解,也因此而打开了另一扇洞悉秘密的门。也许,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写出那么震撼人心的《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白痴》,一如托尔斯泰写出了《安娜·卡列尼娜》《复活》《战争与和平》。评论家们会证据确凿地指认,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描写独一无二,但是不是更应该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根本就不是心理,而是灵魂。我在读《罪与罚》的时候,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所有恐惧、焦虑、忧愁,全都能感同身受,他灵魂的煎熬来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灵魂的煎熬,然后又传到了我这样的读者这里,它默默地改变了我对自我和人生的许多看法。

  如果说,我渐渐找到并看清了自己的灵魂,那也是因为这些灵魂在漫漫人生路上作了指引,仅凭这一点,文学和艺术,怎么会消亡呢?更何况,就算文学到此不再发展,也没有人再写出伟大的作品,仅我们现在拥有的,也足够人类在一片荒芜中重建精神世界了。

4

  拉拉杂杂许多,我自己亦深知这悖论:灵魂既无法准确描述,又难以捉摸,而只能去用带着“自我”的灵魂感受。我想,人与人之间所能达成的终极交流,也不外乎互相承认并尊重彼此的灵魂,哪怕它在绝大多数的场合和时间里,都表现为日常的琐碎和普通的情感。几年前,我的朋友哑巴和我提到一个细节,它来自葡萄牙大作家萨拉马戈的小说《修道院纪事》。那时候,我还没有读过这本书,朋友在向我介绍时,我有一个印象最深的细节。这个细节的大意是,一个人称七个月亮的姑娘,她的母亲要被作为异教徒、巫婆判刑,广场上围满了人,七个月亮也站在人群中。她只能假装不认识自己的母亲,可母亲看得见她。母亲看了看七个月亮后,七个月亮转过头问唯一一个站在她身边的年轻男子:你叫什么名字?这个男人说,我叫巴尔塔萨尔·马特乌斯,人们也叫我七个太阳。他回答时神情自然,仿佛觉得这个女人有权利问这个问题。后来,他们相爱了,七个太阳问七个月亮:你那时候为什么要问我的名字呢?七个月亮说:因为我母亲想知道你的名字,也想让我知道。那,你母亲为什么想知道我的名字呢?因为我母亲想知道,到底是谁站得和我这么近。

  “到底是谁站得和我这么近”,我听到这句话时,心里有一种暖暖的灼热感,我在想,它是多么准确而诗意地写出了人和人之间的情感,那种无声的、本能的、温暖的情感。所有人是否都会在某个时候问一问:到底是谁站得和我这么近?就是这句话,让我开始寻找这本书,后来,我在孔夫子旧书网上买到了这本书,还是一本七成新的旧书。我开始阅读它,并对这段话怀着激动的期待。后来,我发现书中所写的情节和记忆中的有些出入,但我并没有去纠正和修改自己的记忆。这些出入,并不妨碍我所记得的版本,作为一个两个人灵魂上进行交流的故事来滋养内心。

  那么,灵魂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大概是我以上所描述的一切,又或者是我以下所写的一切,甚至都不是,而是另外一种东西。无论如何,我珍惜这个词语及其所引发的所有思考和情感。我试着用它来回看经历过的三十几年的岁月,我便在更深的层面上感激自己少年时的贫穷,也憎恨自己少年时的贫穷,因为就是这感激和憎恨,帮我找到模糊的自己,它把根同时深埋于现实和精神的土地里,让我这一生都不会丢失基本的方向。

  我坚持认为,灵魂不是心灵,不是精神,不是那个所谓有“21克重”的东西,灵魂甚至不会随着你的生长而生长,它只是它,是我们在清醒的意识状态下那个自我的核。如果说人的身体犹如一个微观的宇宙,那灵魂就是身体最最原始的点,我们内心的一切情感都来自它的大爆炸。灵魂的风暴,就是这个核的聚变和裂变,这看不见的能量,引发你一生的遭际,也影响着别人的遭际。可是它又不能被物化,也不能用时间刻度来标示,灵魂就是那清醒或混沌的自我,是认清卑微的本质,但却保有小小的尊严的那个自我。它是基于现在的、此刻的“自我”而具有的,比“自我”更深沉、更缥缈的自我的“自我”。灵魂就是那个我们的身体、意识都纹丝不动,可是它却暗自颤抖的东西,是在最最深且静的黑夜里你内心中突然闪亮的东西,是你在遭遇某件超出绝对意外的事情时自然地从躯壳里跳出来的东西。看到孩子被害的新闻,心里一痛,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所爱之人因爱而快乐,你会自然而然地从最深处生出欣慰感,等等。这些不是理性,甚至也不是感性,这些“不由自主”和“自然而生”可能就是灵魂。

  如果这个追问可带来确信——生活中确实有那样一道光,比如灵魂,可照亮立锥之地,可温暖内心,但我们的命运却在于,每到夜晚,所有的光都将隐匿,汇聚一处,第二天醒来之后,你必须重新寻找它。这种不断重复的寻找和确信,如同西西弗斯滚动的那块石头,沉重、粗粝,可又是不可逃避的劳作。它隐藏在白昼的所有光之中,稍纵即逝,稍纵即被吞没,但并非不可把握。


身边的少年

  这个题目,在写《普通人的病与痛》之前就定下了,我知道自己肯定要写,但那时,却还不知道该写些什么。这个名字为《身边的少年》的空白文章,就这样放在桌面上,哪怕是期间清理过无数个不再打算留存的文件,甚至换过一次电脑,它也仍然倔强而空虚地在那儿。它在提醒我,一看到它,我会想起总归要写的这篇文字,还要一并想起自己那本才写了三分之一就搁笔的《少年与落日》。

  少年少年,步入30岁之后,再从口中迸发这样的词语,甚至会觉得词语本身也是那么迷人,充满着青春的无畏与活力。我和我的同龄人,已经不复少年时,亦不复少年的情怀,开始一点点把人生的铁轨,接驳到那条无数人运行的轨道上,一列接着一列,在相似的站台,接上年迈的父母,载上初生的孩子,结识许多或漠然或热烈,上上下下的朋友,就这样往未来开去。但人们总会在某一刻回头,就不免仍要碰见“少年”这两个字。长大成人之后回想,少年的阶段,对一个人的生成竟是如此重要。于是,我带着步入中年的疲沓之心,要写写曾经和正在的少年们,我所见所闻的少年们。

1

  我上班的地方,挨着一所全国最著名的中学,经常中午和同事一起去那儿的食堂吃午饭。每次走进校园里,就会看到一群少年在奔跑着、叫喊着。他们似乎活力无限,冬天只穿不多的衣服,夏天却套着厚厚的校服。同事老龚经常说:看看附中的这些孩子,觉得我们真是些老家伙了,看看他们,蹦蹦跳跳的多好。是啊,只不过跨进校门的一刹那,你就会感到,这儿和外面的世界有了区别。一个少年都意味着年轻,何况成百上千的他们汇聚在一处呢?少年们昂扬而干净的灵魂,甚至漫过学校的围墙,把这充满汽车和人群的枯燥之地,打扮得带有早春的气息。

  有一次,中午,我吃过午饭往单位走,路过旁边的中学。我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手里拎着一沓小广告,走几步就贴在地上一张,走几步又贴一张,在他身后,牛皮癣一样的广告延伸到很远。这也实在是司空见惯的场景了,我们走在大街上,不是每一天都会见到好多吗?小广告贴在马路上、天桥上、护栏上、路灯杆上、墙壁上、自行车后座上……而贴它们的,通常都是十几岁的少年。从衣着和相貌上能看出他们来自乡下,不再读书了,到城里来讨一份生活。他们生存的工具就是胶水和印满了办证、刻章之类广告的小纸片,贴得到处都是。他们贴一张,就会赚到一张的钱,完全不会想到,自己的作为在别人眼里是一种破坏,是“非法和可恶”。

  我也如所有司空见惯的人一样,看到他们,会自然地想到地上难看的“牛皮癣”,但也仅此而已。直到这一天。那个男孩贴着小广告往前走,突然从旁边冲出来一个十四五岁年纪的女孩,穿着校服,一看就是学校里的中学生。女孩蹲在地上,把他刚贴的小广告一张一张地揭下来扔进垃圾桶。男孩发现了,很吃惊:这大概是第一次除了环卫工人外,有人来揭他的小广告吧。他迟疑了一下,然后斗气似的把手里的小广告往地上、护栏上贴。女孩也生气了,跟在他后面往下揭。可是他贴得很快,她揭得总要慢一些,女孩更生气了,她放弃小广告,开始追那个男孩,嘴里喊着:不要贴了,你不要贴了,难看死了。男孩看着有点儿疯的女孩,这出乎了他的预料,似乎感觉到了某种不安,或者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作为可能并不那么理直气壮,飞快地跑开了。女孩看他跑了,也停住脚,喘着粗气,脸蛋泛红。她有点儿累了。喘了几口气,她又去把刚才男孩贴的小广告都揭掉扔了,走进校门,消失在学校里。

  我回到办公室里坐下,脑海里总是闪现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少年在追另一个少年,前一个来自农村,没读书,在打工;后一个生于北京,或许很快就会考上大学,她追着他,揭掉他贴的小广告,而他最终落荒而逃。他们几乎一样的年纪,却成了这样的“对手”,是怎样的生活和命运把本来应该是同类的少年变得如此不同?站在一个生活在北京的成人的角度,我们会多么热爱与欣赏这个女孩子的作为,她把一颗干净纯洁的灵魂献给这个世界;可站在一个来自农村的人的角度,我又明白自己毫无谴责男孩的资格。我深切地知道,如果我当年没有幸运地考上大学,而是出来打工,我很可能就是满大街贴小广告的少年中的一个。这件事,不再是简单的对和错,而成了一个疑问、一个困惑。我们都知道,这些打工仔是无法把城市当作家的,尽管他们无比渴望它是,有多少渴望,就有多少现实告诉他们这是幻想。

  我想起,读大学时,经常去金五星百货城,那里是穷学生的天堂,什么都有,还很便宜。于是,就经常在那里看到警察把一些十五六岁的孩子抓起来带走,他们是小偷。被带走的时候,他们并不感到难过或羞愧,只是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围观的人们。到现在,我也无法猜透那眼神里都有怎样的意思。找工作那段时间,经常步行换乘各种公交,偶尔会碰到某个少年迎面走来,到你跟前,突然间敞开外套,露出里面一台数码相机或一排手机,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问:大哥,要相机吗?便宜。第一次我有些吃惊,后来便习惯了,摇摇头。他们就又合上衣衫,风一般地从你身边走过了。也许无须猜测,就可以知道这些相机和手机是从哪儿来的。这样的少年一波又一波,我最早遇到的那一些,现在也已经二十几岁了,他们在干什么呢?

  在这遥远的异乡都市,永远有少年在流浪,也永远有另一部分坐在课堂里读书。有一些东西,在把他们的过去分开的同时,也把他们的现在和未来分开了。我总感到某种愤愤不平,为人们在少年时,得不到平等的生长的机遇。特别是对农村的孩子来说,很可能一件微小的事情,就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可能是一次学费交不上,可能是冲动地打架……很多细小的可能,渐渐把他们的路推向坎坷和歪斜的方向。没有人会为此负责,而他们只能接受。

  因为工作的原因,有好几次,我去印刷厂盯封面的印刷。工作人员带着我参观印刷的流程,一走进他们的大车间,就闻到了刺鼻的味道,各种胶水、工艺材料、纸张等的味儿混合在一起,让人头晕眼花。我看见车间里有近百个比我年纪要小的年轻人,在做着许多机械的工作,粘贴、装订、切割等等,那些平日里在书店的架子上趾高气扬的书本,现在多呈现为残缺的肢体,无言且无趣。我惊讶地注意到,工人们没有一个戴口罩的,在这么浓重的味道里。我问带我们转的工作人员,她说已经习惯了,戴口罩会觉得闷,习惯了就好了。一个人,以及他的呼吸道和肺部,需要多么强大和牺牲,才能习惯这种刺鼻的味道?我不敢细问这种味道对身体是否有损害,因为看起来这是不可选择的。

  机械地工作的少年们,见我们来参观,他们只是抬起头,看了一眼,又埋头于自己手里的活计,没有闲谈,没有微笑,他们做得那么娴熟。可这算是一种技艺吗?工作没有贵贱,工作又怎能没有好坏?在回城的地铁上,我有点昏昏欲睡,可头脑里始终是他们的身影和神情,他们是那样的安之若素,在短暂的遭遇中,我看不出不满和无奈,或许有,只是藏在深处。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许多人的影子,那些我曾经的玩伴,十五六岁就开始出去打工、去建筑工地,打石头、挖煤、粉碎矿石,以及各种我还没来得及想象的事情。

  他们也是一样的少年,但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我似乎能找到命运区别的原因,但又似乎只是抓住了一缕青烟,在握紧拳头的一瞬,青烟也随之飘散。

2

  老婆是中学老师,每天跟100个这样的少年在一起,因而总会听到她讲他们的故事。有一年的时间,我和老婆住在她们学校的宿舍里,宿舍就在校园中。她们学校有很多流浪猫,我惊奇于这些流浪猫都长得胖胖的,以为是在吃食堂的剩饭,后来才知道,它们的伙食好得很。稍加注意,总是会看见穿着校服的少年们,从商店里买来火腿肠,掰碎了给流浪猫吃。学校里有一个大池塘,池塘里有红色的小金鱼,他们就又买来鱼食喂鱼。这都是很小的事情,很多人都在这么做着,但你看见一群少年这样做时,还是会感到某种感动。

  现在住的小区,离地铁不算远,中间隔着另一个小区。附近上班的人们,一般都要绕过这个小区才能到达地铁。这个小区当然有贯通的东西两道门,但管理很严,要刷专门的卡才能打开。上下班赶时间,或者图方便的人,经常会等在门口,见有人刷卡开门,赶紧趁机进出。这一点大概让小区的物业很烦恼,可是又有点无奈。

  有一天下班,我拎了些重东西,贪图省力,也走到门口去。我看见一个老太太,带着一个3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铁门里。小女孩手里拿着门卡,她奶奶把她抱起来,才刷上卡,门开了,我打开门,站到一旁,想让祖孙俩先出来。可是这位奶奶连忙摆手让我先进,僵持了几秒钟,我赶紧进去,还是用手撑着门。小女孩着急地拉了我一下,我有些疑惑。她奶奶笑着说,她让你关上门。我关上。老奶奶说:我们不出去,我们就是来给人开门的。我终于明白了,这个小女孩就是专门来到门口,看到有进不来的人,她就努力去刷门卡,把门打开让人们进来的。我赶紧说,谢谢你。她说,不客气。后面又来了人,她果然举起了手里的门卡,奶奶把她抱起来,门再次打开。她开心极了。

  这样的故事,似乎怎样解读都有歪曲它的嫌疑。但只要一想起她努力去够刷卡器的场景,心里自然就生出非常温馨的感觉。我们曾经也是如此,后来长大了,变得世故圆滑,即便不奢求像小女孩一样毫无私心地为人开门,在其他伸手可及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伸出援手吗?我不知道。因为有太多的事件在证明,许多人不但不会伸手助人的,反而是相反的。

  如何面对孩子,似乎成了大人们共有的难题。坐地铁、坐公车,时常会面对让座的困境。老人、孕妇、残疾人,我都会毫不犹豫地站起来让座,但遇到孩子,我总会看一看。如果孩子很小,自然也会把座位让给他和家长,但如果孩子已经到了八九岁的样子,且跟着的是父母不是爷爷或奶奶,我一般不会让座。这个年纪的孩子,体力已经不错了,站一站也不会怎样。如果总有人因为他未成年就给他让座,就有可能形成一种“别人通常要让着我”的心理。而且,我们常常见到,你给一个老人让了座位,他很快就让给自己的孙子,他们又常常坐得理所当然,全然不顾祖辈在公交车上摇晃着。一件本来很好的事情,在这个传递中,变成了另外一件事。

  2003年的6月到8月,因为一个机缘,我曾跟一个剧组到景德镇去拍戏,帮导演改一点剧本,顺便给他们写新闻稿。在景德镇的时候,有一个场景是在某家烧瓷器的厂子里。有一天上午,剧组去那儿取景,我也跟着参观了上百年的瓷窑和一些烧制瓷器的作坊,还看到七八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女孩,在对着瓷器坯子,一笔一画地画山水花鸟、画人物。我很好奇,便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他们有点儿羞涩地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人,然后又埋下头去仔细地画瓶子罐子。我知道,人们在瓷器上看到的图案,很多都是他们一笔一笔画上去的。但更令我吃惊的是,他们除了吃饭和上厕所,一整天都坐在椅子上画,画得非常慢,因为有一笔出了纰漏,整个瓷器就坏掉了。

  景德镇夏日的中午闷热异常,他们浑身都在淌汗。我后来打听到,他们都是景德镇瓷器学校的学生,相当长的时间里,他们都要在作坊里画瓶子罐子,这是一种实践,也是为将来要成为大师的练习。

  在此后,无论在哪儿看见瓷器,也不管它们的色泽、质地是怎样的,我都怀着一份感动,因为我不但见过了上千度的熊熊窑火昼夜的淬炼,看见土和着水变成泥,变成形状各异的坯子,更看见了一群少年赋予它们生动和灵气。这当然是幼稚和拙劣的画笔,更无法和流传下来的那些古代珍品相比较,可少年身上的汗水和神情里的认真,总让我觉得这些普普通通的瓷器,内里藏着他们的故事和命运。

3

  事实上,我最了解的少年,或者说曾经的少年,是老弟。在我不停地复读,一定要考取一所理想学校的时候,他只是读了一所中专,他走过的生活之路,就是一个乡村少年艰辛的成长历史。所以,我愿意用更多的篇幅,讲一讲他的故事。

  我上初中时,老弟读小学,很贪玩,学校里又新换了毫无经验的女老师,班级成了放羊班,老弟的成绩就很差。对这一点,父亲并不像看到我成绩差时那么愤怒和着急,事实上,大概老弟才出生不久,父亲就打算好了一件事:两个儿子,一个将来出去闯荡,另一个留在家里给自己养老。因为这个想法,他在老弟的学习上并不是很在意。我在读小学期间,因为作业、课文或考试成绩,被父亲打过好几次,但他似乎从来没打过老弟。

  乡下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老弟搭着这趟顺风车,升到了初中。我们读的中学,离家40多里路,条件极差。因为小学时底子薄,他初中的成绩也就不可能尽如人意,又远离父母管教,老弟爱玩的天性得以自由施展。他开始展露其他方面的天赋,比如省吃俭用地攒下5块钱,从同学手里买下一个破旧的小随身听,然后自己拆开,鼓捣好些天,竟然修好了,又用10块钱的价格,把它卖给另一个同学。他就这样在玩闹中把初中读完了。

  老弟中考那一年,已经是我的第二年高考了。父母曾和老弟商量放弃中考,因为他平日的成绩,无论如何也考不到高中,想让他直接停学,回来和老叔学习开车,然后当一个货车司机。老弟说,还是考一考吧,因为报名费早几个月就交上去了,如果连考场都不进,太亏了。于是他就去考了一下,考完之后,随便填了几个中专学校的志愿,便打包行李回家,下地干活,已经做好了当一辈子农民的准备。但是一个月后,就在我收到一所很差的专科学校通知书一周后,邮递员给家里送来一个信封,老弟竟然被呼和浩特的一所中专学校录取了。那时候,还没有网络,也没有其他任何消息来源,全家人都判断不出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学校,担心只不过是一场骗局。而且,家里陷入一种紧张的气氛:父亲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张罗着借钱,他觉得这一年我无论如何也能考上大学了。我却并不想到这个学校去。父亲犹豫着,这笔辛辛苦苦筹措起来的高利钱,究竟是还回去,还是把它作为老弟的学费,送他上学。我们开了一个气氛凝重的家庭会议,结果是,同意老弟去读一读这个一无所知的学校了。

  老家去呼市,先从林东坐火车到集宁,然后转车。父亲、老叔一起送老弟到林东坐车。那一年老弟16岁,从没出过比林东还远的门。他们把老弟送到离林东十几里地的小站,看着他孤身一人踏上绿皮火车,再看着古老的内燃机车缓慢地驶出站台,父亲突然脸色雪白。老叔问父亲:“二哥,你没事吧。”“没事。”父亲说,但有气无力。他俩回到镇子,到小饭馆里吃晚饭,要了一瓶白酒,才吃了几口菜,父亲就痛苦地伏在了桌子上,老叔吓了一跳,赶紧过去搀住他。过了好一阵,父亲才缓过来,喝了几口酒,脸上终于有了血色,他说自己在车站那儿就有点儿心脏不舒服。母亲后来跟我和老弟说:“你爸那次太吓人了,想起文泽一个人上学去,担心得犯病了。”事实上,父亲并没有心脏病,但他那次如同心脏病发一样经历了危险,可能是在那一刻,他才突然实实在在意识到,自己这个刚刚成年的、准备留在身边养老的小儿子,孤身去外面那个他一无所知的世界闯荡了。

  那时候,村里没有电话,不可能及时获得远方的消息。老弟踏上西去的火车,四五天都没有信儿,全家人都在担心,亲戚们见到父母,也总是问:“文泽去上学咋样了?来信儿了没?”母亲总是故作镇定地说:“男孩子,没多大事,写信至少得半个月才能回来。”又过了一天,在矿上工作的四爷爷家的四姑回来,说老弟给他们打过电话了,已经到学校了,放心吧。爸妈这才放下心来。

  这年冬天,我还在复读班的最后一排鏖战,门口的同学喊,说有人找我。我出去,看见老弟笑嘻嘻地站在楼梯拐角处,身上背着简陋的双肩包。我过去,两个人破天荒地拥抱了一下。问他啥时候回来的,他说刚下火车。他长高了,也更强壮些,板寸头发,最重要的是,我看见他嘴唇上有了黑黑的胡楂儿,只不过半年工夫,他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老弟下午坐车回家,他把自己包里在火车上没有吃的面包、橘子和一瓶汽水都给了我,我一边咀嚼吞咽这些食物,一边想象他在拥挤嘈杂的火车上站17个小时的辛苦。

  等我也放假,全家团聚时,老弟才细细讲起他上学的路途。他从集宁下车,到窗口买了去呼和浩特的票,就一直不敢离开车站。晚上9点多,他才从呼和浩特下车,可他们学校离市区几十里地,他找了一辆摩托三轮,半夜找到了学校。母亲一边听老弟讲述,一边感叹:“大半夜的,你也不找个地方住下,让人家把你害了怎么办?”老弟说:“找个旅馆住,少说也得二三十块钱呀。”他和我一样懂得,家里每一分钱得来的艰难。

  三年后,老弟从那儿毕业,和几个同学被人介绍到刚刚起步不久的一家牛奶制品企业工作。在那儿,他几乎什么活都干过,打零工、收牛奶、做质检员。收牛奶时,因为不愿意收掺了水的奶,还被人追着打。毕业工作的三年,他没回过一次家,因为他自己在心里暗暗发誓,要做出点成绩来再回去。可一个打工仔,要做出一番事业,是何等的艰难。那时候,因为我和老弟都已离家千里,父亲下定决心装了部电话。有一个除夕夜,母亲给老弟打电话,他说他才刚刚加班回来,母亲听完就掉眼泪了。老弟后来告诉我,因为交房租后身无分文,他从同事那儿借了100块,买了一只烧鸡一瓶白酒,回到他们那个阴暗冰冷的出租屋里,吃完烧鸡,喝光白酒,倒头就睡。为了抵御饥饿,他过年的几天,基本上都是在冰冷的床上度过的。

  2002年的5月份,我已经在北师大读书了,五一假期决定去呼和浩特看老弟。我住在内蒙古大学高中同学的宿舍里,刚到的那天喝了很多酒。第二天酒醒后,我坐上一辆公交,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到了企业的产业园。下了车,我四处打望了好久,才终于看见在一排小饭馆、小商店下的老弟,头发很乱,脸色也不好,胡子拉碴,嘴里叼着一根烟。这一次,我们没有拥抱,而是说:“我都没看见你。”其实我来之前就已经知道,老弟生活得并不会很好,但看到他的憔悴和颓废,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他带着我在企业的园区转了转,那里贴满了“员工以为企业奉献为荣”一类的洗脑标语。然后去他和一个同事合租的小屋子。小饭店那条街的后面,新建起明亮的大楼,绕过这座楼,再穿过一个布满垃圾和水坑的胡同,是一排破旧、低矮的平房,老弟的住处,就是其中一间。屋子里很暗,大概只有六七平方米,靠西面和北面的墙下,摆着两张床。不,不是摆着,也不是床,不过是地下摞了四摞砖头,砖头上铺了几块木板,木板上铺着一床褥子,褥子上是很薄的被子、枕头和暗绿色的军大衣。这就是老弟抵御黑夜时所能有的一切。靠门口的地方,有一个小炉子,是用铁皮桶自己做的。屋子里很冷,老弟想点着炉子暖和一下,但费了好久的劲儿,只是煤块在半死不活地冒烟,炉火并没能旺起来。老弟说,咱们去吃饭吧,饭馆里热乎,这破炉子总这样,爱冒烟。他的眼睛被烟熏得发红,是一种被迫的流泪状态。

  我们到这家附近的小饭馆里,要了砂锅和米饭,闲聊着吃完。我记不清有没有谈到未来两个字,但我们肯定说起了将来的日子。我问他的打算,老弟说,先干着看吧。我又问他今年过年回不回去,他没出声,点起烟,吸进去,吐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到时候看吧。”我发现他右手的小拇指指甲很长,问他留这个干吗。不干什么,好玩,他说。我当时有点难过,他依然封存着自己的内心世界,我知道,他不想让我为此担心,不想把自己现在穷困的生活和迷惘的未来给我看。他努力营造着一种“我很好,至少还行”的氛围,我不能去破坏这个,因为结果会更令人难过。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兄弟俩彼此的尊重和坚强。饭吃得索然无味,老弟把账结了。本来,我想去结这顿饭钱,但后来忍住了,我知道,抢着掏钱,只会伤害他的自尊心。

  然后返程的车就来了,我坐上车,没敢回头看还在挥手的老弟,虽然我极想回头看看,但内心的酸楚让我不敢这么做,怕眼泪掉下来。虽然不曾看见,但之后的若干年,我的脑海里都有一幅画面:透过斑驳的车后窗,我看见老弟单薄而倔强的身影,一手掐着烟,一手向我挥舞;在他身后,是一整片尚未开发的土地,远方的山,在5月份的风中仍旧毫无绿意。他的脸是模糊的,我的也是,我们这一次见面,前后加起来不超过4个小时。

  回到北京,我向父母报告了这次行程,只说老弟在那儿还行,挺好的,让他们放心。还能说别的什么呢?如果我说他过得很凄苦,而父母将会惶惶不可终日。年龄渐长,我才发现内心深处的愧疚,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是我的存在,剥夺了老弟过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比如,如果不是我复读了好几次,用尽了家里的所有收入,老弟本可以在初中复读一年,考高中、读大学的。但事实是,他接受了家庭所给予的命运,甚至想努力靠自己去改变家庭的命运。

  第二年,父亲实在不放心,喊上二舅,两个人坐火车去看老弟。老弟想让农村来的父亲和二舅能在呼市好好玩一下,提前借了些钱,带他们下馆子,带他们去呼市的景点,三个人的门票花了100多。出来后,父亲和二舅都忍不住感慨:“啥破玩意儿啊,啥破玩意儿啊,白花了100多块钱。”老弟当然很清楚这些景点并没什么可看的,但他还是要带他们进去,不是为了看,只是作为儿子想让远道而来的父亲有一个值得的旅行。他是多么迫切地向他们展示:我过得很好,不用担心。

  老弟那时的收入,一个月1000块左右,除去房租、伙食费,剩下的大部分钱他都花在了网吧,下班之后就玩游戏。因为除了游戏,再没有其他东西能在那种环境下给他宽慰和快乐,即使这宽慰和快乐在本质上虚妄又短暂。他还学会了吸烟,再也没戒掉。我曾问他,为什么要吸烟。他说:“没劲,觉得活着挺没劲的时候,就想抽烟。”他开始思考“活着”这件事。我理解到,烟和酒,是我们生活的道具,也是我们灵魂的驿站,当我们觉得灵魂在躯壳里待得太过难受时,就总想把它拎出来,放在另一个容器里舒服一下。那容器可能是烟、可能是酒,也可能是其他的任何东西。于是,我不再固执地劝他戒烟,因为明白了人的情绪总要有一个释放的渠道。

  干了几年,老弟的收入稍微好了点儿,不用再因为没开工资而三天不吃饭了,可他也渐渐明白,在那儿待下去毫无发展。我在网上和他说:“今年回家过年吧,你不知道一家人多想过个团圆年。”老弟后来跟我说,他本来还在坚持自己的誓言,要做出点成绩来才回家,可我的那次话,让他改变了主意。他请假回了家,和家人一起过年。我能想象他心里的挣扎,三四年的坚持,最后像个失败者一样回来,这令他羞愧和难受。年后,他又到呼市去,想把握住一次极好的转岗机会,可惜他不懂向管事的人“表示”,不愿意求人家,眼睁睁看着机会溜走。他很失望,也很愤怒,打包了行李,彻底回家来了。

  那一年,三爷爷家的三叔也回家过年,父亲去求他帮忙,给老弟介绍个工作。三叔磨不开亲戚的情面,给老弟介绍了一个活,是到吉林的一座矿上工作,老弟又是只身一人去了。干了半个月,他打电话说想回去了,矿区在山上,非常冷,他住在简陋的招待所里,手脚都长了冻疮。父亲总在电话里说,先干两天吧,先干两天吧,开春就好了。老弟不愿再让他们担心和操心,就在那儿干了下来。他告诉我,自己什么活都干,哪个领导安排下来的任务都做。从去那儿到现在的七年时间里,他没有过周末,即便是五一、十一这样的假期,也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

  老弟去矿上后,常和我在网上联系,我那时常在北师大文艺学的论坛上混,还做了个版主,发点自己写的文字。忽然有一天,老弟给我发了个邮件,让我去看看,我打开,是他写的小说和诗歌。即使以我当时的阅历和水平,也能看出他文字和思考的稚嫩,但我读着那些东西,还是欣喜不已。我欣喜于他在山沟里,在举目只有石头和树的矿井周围,能培养起这样的爱好,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我从自己的体验里深深地知道,他喜欢这个,就不会彻底陷入枯燥的生活和无聊工作的悲苦之中,就会将坚硬的现实的壳,凿开一个小小的孔,透过它呼吸着另一种空气。我鼓励他也发到网上去,他听从了,发上去,从很多网友那儿获得小小的认可。他写的东西越来越成熟时,我想,他的内心也一定越来越强大,再有了迷惑和困难,知道去哪儿寻找答案和力量。

  前一段母亲来京,在家里没事上网,无意中翻到了老弟几年前写的QQ日志。母亲上的是我的QQ,我在单位也登录了。单位的QQ突然跳出来,有几句话:儿子,妈妈不知道你原来受了这么多苦,妈妈对不起你。我知道,这是母亲发的。老弟在QQ上回她:晕啊,这都哪辈子的事儿了。我看着他们聊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多年的辛劳与坚持,让他终于有了稳定的生活,并且结了婚,现在已经是一双儿女的父亲了。看到他的生活日渐安定,我感到欣慰,更重要的是,虽然经历了无数的摔打,他还是最初那个踏上列车的少年,在复杂的生活中,努力保持着单纯、善良,还多了稳重和成熟。我很清楚,这在如今的世上,是多么的不容易。

4

  好吧,就写到这里,已经很长了。

  在大街上,在任何一处,看见少年们风一样地走过,都会多看上一眼,然后提醒自己,不忘当初少年时。


笔迹

  在日常生活里,从电脑时代退回到纸笔时代,是否真的如此艰难?

  博客、微博已经完全代替日记了吗?邮件和短信息已经完全代替手写信了吗?无论如何,我们确实越发对白纸黑字式的笔记感到突兀和陌生了,甚至在某些特点场合见到它们还会觉得尴尬,不合时宜。

  就现在的事实来看,用笔最多的大概只有低年级的在校学生了,而他们,恰恰是对笔与笔迹毫不重视的群体。孩子们,用手在纸上书写更多的是任务,丝毫不管心情。另有一些作家,誓与这个打字的时代划清界限,坚持用笔写作。这自然是一种难得的姿态,但事实上对写这个形式的固守,并不一定能留住他们的古朴笔迹,言之所见,耳之所闻,整个世界都是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和闪烁的液晶屏幕。

  笔迹已渐渐从现在的世界上消失了,唉,或者说,笔迹所原有的那种诗意,同写字人之间的那种私密性也已渐渐消逝了,仅留下了最为现实的用处——签字画押,以为证据。曾有一段时间,抄录被看成是文化的流行之舟,人们喜欢把耐读的文字抄录在笔记本上,以供时常翻阅。这种抄写过程,把读者和文字直接相对了,节奏慢下来,情绪与思路自然流淌,又受到行笔速度的限制,抄到关键处,忍不住大字重笔,或画一条波浪线,提示自己此乃精彩处。这种抄录,尽管凌乱、片段化,却带着粘贴复制所难有的宁静和丰富。更何况,抄录时多多少少地带着自己的构造,笔次要排、花边要描、简图要插、个人感觉要抒发,且都情真意切发自肺腑。这时的笔迹,大概是能等同于心迹的吧。

  看见朋友拿起毛笔习字,把帖子挂在网上,不免念及每年春节前,村里人皆携了红黄彩纸,到家里来请父亲写对子。这个于平日并不总受人尊敬的教书匠,此时却意气风发,和来客各点一支香烟,吞云吐雾,家长里短,手下研磨,折叠纸张,用细细的绳线剖成适当宽窄,笔早早浸泡湿润了,提起笔来,饱蘸浓墨,左手夹着烟卷,口中念念有词,颔首,躬身运腕,顷刻间写下一副对子。

  不赖。来人赞道。

  福字有写歪。父亲说。

  这些家和万事兴、春来福到之类的毛笔字,是我童年常见的笔迹。事实上,父亲的字并不高明,只是懂得用毛笔,略通门道而已,但我深爱这质朴的笔迹。特别是见村人卷回去,于除夕日的清晨郑重地贴在门楣之上时,便觉得这粗糙的书写要比批量印刷、烫金镀银的对子更富有味道。至少,祖先和神明看了,能看出这笔迹里的人间生活气。

  有时候,笔迹出现了错讹,甚至满篇皆花。中学时写作业,最常如此,那时我冲动易变,总爱回头去改已经写好的文章和卷子,改之再三,便乱如糟麻,不忍卒读。后来经高人指点,学了一招,从白纸上剪下一条,用唾液沾湿贴在错处,名曰“补丁”。人到中年的数学老师常在旁边批语:南京到北京,没见过作业打补丁。是为一乐。然而后来有了电子文章,所有的修改都可以不留痕迹了,有的只剩下一个干净、整齐的结果,那些修修改改、涂涂抹抹的过程尽都被略去,笔迹之过程被掩埋。笔迹还有什么意思呢?

  爱看书,于是也爱看作家影印的手稿,见了他们的笔迹——虽然大多不过是复印的罢了——每个故事就都不同了。涂改、勾画、复写、删除等一系列书写中不可避免的动作留下痕迹,任观者猜想,仿佛亲眼见一个生命从婴孩,跌跌撞撞长成少年,缓缓急急地过上自己的人生。可惜此类书影只是片段,惊鸿一瞥而已。而那些整日对着铅印字体皓首穷经的研究者,倘若能捧着手稿去读,或许更能见出写作者的情感和思想吧。于是又想到沸沸扬扬的手抄本,这种笔迹的漫延、流传、更迭,该是何等的引人入胜?人们急欲窥视的,岂能仅仅是新奇故事或大胆描写,还应该有对抄写者笔迹的迷恋吧?沿着一本与另一本之间笔迹的变迁,总能见出若干人的性情喜好,某一本至某一本,删除了若干字,增添了若干词,换了几个说法,甚至加了些许批注。后来这些手抄本被大批量印刷了,人们的热情却淡了下来。

  又或者,倾向于将自己的笔迹留在书本上,不必说文人雅士的闲章签名,随便一个普通读者,新得了一部书,大都不免于扉页空白处郑重记下:××年××月××日购于×处,一是表示这书与自己的关系,二是把它定格在自己生活纵线上的某个位置上,非但是空间形式上的归属,更是时间上的历程。再推衍得广些,索要人家的签名,也不过是在内心中拉一条绳子,自己觉得与作者有了某种特别的关系,有了别人所无的一种私密沟通,有了独特的——痕迹。

  我们生活着,把自己的名字签写在作业本、请假条、汇款单、同意书、申请等各处。每一次,我见到自己以前签的名字,都要辨识几秒钟,并非是怀疑真假,而是总要经历这么一个确认的过程:“这些笔迹确是属于我的?是我写下来的?”

  人说字如其人,甚至字里有人命运的暗示,于是世上又多了测字或笔迹测试一类的事项。观者从你写下的字的相邻字、相似字,原始义、引申义中推测你的过去与未来,或者从那字的活跃与呆板、松散与严谨中推敲你的性格。前一种属于古代的算命先生,他们测字,强调默会于心的偶然性,或者说,刹那间浮在心头行之笔端的这个字,并非绝对的偶然,而是和你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一个暗示和征兆。

  后一种是现在很流行的笔迹测试,是要从你的字中寻出一种恒定性,类同于星座、血型之类,人生必定难以恒定。此前温顺和睦的人,将来未必就不会变得暴戾,而此时冷峻尖刻者,曾经或许就是个唯唯诺诺的老好人。说到底,我们期望以笔迹去窥测性格,不过是对人生无常,对自我了解之不足罢了,而且,倘若你一直以为自己如何如何,忽然有一天从笔迹中测出了意外的东西,是信还是不信呢?就好像一个人始终认为自己是双鱼座的,自己的性格也暗合双鱼座,忽然有一天,父母告诉你,你的生日记错了,差了好几个月,变成其他星座了,又该如何?

  有些笔迹,因历史的流淌而带有了神圣性,比之其他笔迹更有价值了。例如书法作品。我一直好奇,它们是如何从一种笔迹变成一件超越笔迹的艺术品的。有人说,这其中蕴着作者的精气神,涵着特别时代的文明之美,藏着历史的价值。难道,它确实真的比当时一个普通百姓的笔迹更有价值?

  为了寻找笔迹,我认真地在纸上写下上面的文字,然而现在,却又把它敲在电脑上。这其中是莫大的一个悖论:笔迹已经身不由己了。


自由在哪里

  有一个被严重忽略的常识:任何表达,都必须活在它的前提和语境中,而不是飘在空气里或嘴巴、纸上。这一点是如此普通,以至于我们视而不见,经常是说的人不听,听的人不想,真正的交流和沟通本来就是一种理想状态,再缺少对语境的强调,只能是不断地出现误读,鸡同鸭讲,鸭以鹅的感受来评论鸟为什么会飞。

  “自由在哪里”这样的问题,我给不出确切的回答,而只能描述,描述它的正面侧面,甚至是反面。因此,我只能一如既往地首先表明,这里所要写的自由,不是那个谁也说不明白的概念,而更多是一种粗糙感觉、一种自我认知。这种感觉,和我在其他文章中所不断强调的一样,完全基于我个人对自己的发现、认识和塑造,基于我对了解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和意义所做的思考,它只指向日常的层面和我们闲谈时所触及的界限。

  我希望用日常的经验,给那些已经失去原有活力和意义的字眼,以一些崭新的细微触角。当然它自会生长、自会引申,自会同其他事物勾连起来。我想实现的,是在那无数的司空见惯里,找到缝隙,去攫取外面的空气,去吸收外面的微光,去看那接近真实的世界。我试图寻找一种自在与平衡,随心所欲不逾矩,或者,一种个体所能达到和实现的自由。当然,这也不是强调只退回到人的内心,而完全不顾世界的齿轮怎么样转动,只是在关注世界的同时,做好攘外必先安内的个体工作。我愿意把这里的自由形容成一种有意义的内心生活,笃定、坦然,但绝非鄙陋和简单。我也不认为它仅仅是我的私语,我仍然希望它能在一定的限度内,说出,或哪怕仅仅是触及某些人的共性。

1

  2000年,我第一次坐火车,去大连的一所税务学校读大学。这是我头一回到比家乡小镇更远的地方。尽管这所学校是我绝不满意的,但因为多年读书累父母所欠下的债务,因为不想让他们再为这件事焦心,我还是去了。

  踏上火车之前,我曾想象,自己即将从那个偏远的小镇,到一个更广阔的天地,我将更自由,不必再过食堂、教室、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不用再学讨厌的学科。但到了学校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学校要求学生每天上早操,上晚自习。这个消息有点让我绝望,我以为走出高中之后,再也没有强制性的自习了。开学的第一个月,都在军训,我站在操场上,一边机械地听着教官的口令,一边把这件事翻来覆去想了很多遍。在军训结束的时候,学校开始发教材,我领到了班长发给我的一个算盘,它是最后一根稻草,彻底将我击溃。我毅然退学,又跑回去复读。那时我想过太多事,但并没想清楚自己做这个决定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现在想来,强制的自习和类似于高中的管理,以及这个和我的想象太过有差距的算盘,让我体验到了某种束缚,甚至比高中还要强烈的束缚感。它是无形的,可是更紧。

  或许这和我的天性有关,我就是那种宁可被蚊子叮得满身红包,也不愿意挂起蚊帐的人,我无法忍受自己被罩在一个柔软的盒子里的感觉,只要一想到这一点,我就会有窒息感。从童年起,除了上学,基本都是在山野里,放羊、捡柴火、采药,我已经跑野了。这是一种自在。但我向往着另一种自在,想看山外的世界,想知道别人的生活,想读更多的书。这一年的10月份左右,我重回高中,开始了第三次煎熬的复读生活。这是我漫长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年,也是复读生涯的最后一年。

  我很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人生最后的机会,我豁出去了。也许是做好了再次失败回去种田的准备,这一年,我的心态很放松,不放松的时候,也强迫自己放松。我同另外两个也是复读了多次的老油条一起,剃了光头,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桌堂里放着教材练习题,还有小瓶装的二锅头。我们会在老师写板书的时候,偷偷拿出来嘬上一小口。我也开始经常逃晚自习,跑出去跟人家看录像,打台球。当然,需要学习的时候,也能踏踏实实地学习。我感到了一种自由,它是那么怪异,可又那么真实,我体验到了自己不再为将来的考试所捆绑的轻松感。我想,这自由感让我受益,那一年的高考成绩不错,我到北京来上学,读了理想的中文系。

  这年冬天,也就是复读第一学期将尽的时候,班里来了两个插班生,一男一女。他们是从职业高中转过来的,学绘画,文化课成绩不好,想到正经的高中来听课学习。他俩坐在我们前面。我经常看他们画的素描,觉得很有意思,他们也乐意跟一个对绘画一窍不通的人说说自己的本行。有一次,他们在随手画着玩,画的是一个人的侧脸。我说:能让我也画一下吗?那同学问:“你会画画?”我哪儿会啊,我说,我就是看你们画挺好玩的。他把笔递给我,又给我一张纸,我拿着纸笔,很快画了一个轮廓。那同学看了有点儿吃惊:“你真不会画画?”我说:“第一次。”他说:“可是你画得很好啊,特别是比例。”我没看出比例哪儿好来,但觉得那个侧脸不丑。我想,也许我真有点儿画画的天赋呢。

  之后几天,我有点儿迷恋这玩意,整天拿着他们的素描本乱画,结果可想而知,我画得乱七八糟,狗屁不是。我找到第一次画的那张脸,看着它,想不通为什么这天赋只是灵光一现。后来我知道,我在这方面完全没什么天赋,只不过那一次画的时候,是心无旁骛,也心无期待,脑子里有个轮廓,手里就跟着画了个轮廓而已。

  现在我可以说,在那几秒钟的时间里,我进入了一种自由的状态,以致把仅有的那一点绘画的本能释放出来,在之后,我再也无法在这方面达到这种状态了。我一直记得当时的感觉,它尽管微弱,却引领了我,让我早早知晓,人是可以在某些时刻摆脱引力,超越肉身的。

2

  前几天去医院,在医院排队,临近中午,有一个缴费窗口要停止收费,排在最后一个的中年女人跟后面来排队的人说:最后一个了。但他们仍不肯离去,期望着能沾光早点儿交上费。有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也排在那儿,直到别人觉得没有希望,都走掉了。收费的小伙子很坚持,只收最后一个,老太太请求他半天,说自己年龄很大了,就多收一个吧,但小伙子用“停止收费”的牌子挡住了窗口。

  老太太失望至极,她没想到,自己的年龄和请求,真的不能打动他。她很伤心,这伤心不仅仅是要重新去排队,而是她作为一个老人完全被忽视了。这时候,隔壁队伍里一个穿着清洁工服装的女子,招呼老太太到她前面插队。老太太连说谢谢、谢谢,甚至还鞠躬。女子赶紧搀住她,说没事,大娘,大伙都没意见。后面的人,果然没有人提出意见,有的人是赞同,有的人是无所谓,有的人虽面露不悦,但没有过度表现出来。隔着玻璃,那个刚才拒绝了老太太的小伙子,铁黑着脸,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也许会固执地觉得,我这是在坚持原则,我本来11点就该下班了,这都12点了,能怪我吗?或者,他感觉到了某种羞愧,自己也许应该让老太太把费交上。还有没有别的呢?可能有吧。

  我看重这故事的结果,也看重它的前因,在排队的时候,最后一位的中年女人,不停地告诉后来的人,自己是最后一位了,在后面排也没用了,可还是有好多人围在那儿不走。为什么呢?仅仅是因为在中国,任何地方都要排队吗?还是有时候,我们不但着急,而且喜欢超越规则。甚至,在很多人眼里,这种对普通规则的超越,被视为一种更大的自由,而不是特权。

  中国的老百姓,日常生活里需要穿插于各种证件中。而政府部门的各种离奇规定,更会让你疲于奔命。

  比如户口,我想,办过和它有关的事情的,一定都是满腹牢骚,一把血泪。我的户口,本来跟在父亲的户口簿上,2000年去大连读大学,迁过一次,一个月后我又给迁回来了。2001年到北京读大学,又迁到北京。2008年毕业时,有几份工作摆在面前,一个能解决户口但不喜欢,一个不能解决户口也不喜欢,但我还是选择了后者。6月份,我拿着毕业证和学校的派遣证,回老家去办户口。但现实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你可能永远回不了家。户籍所的人告诉我,你已经读了硕士,不能是农村户口,只能是城镇户口。我说,那就给我落在林东镇吧。

  她说:你在这有单位吗?

  我说没有,我不在这工作,哪儿有单位。

  有住房吗?

  没有。

  那你也不能单独落户。

  那我怎么办呢?

  我哪儿知道你该怎么办。

  你会无奈、会愤怒,可又找不到具体的对象。幸好,老弟早几年毕业时把户口落在林东镇了,我可以把自己的落在他的户口本上。老弟的户口本上写着户籍地址:××镇××街,事实上这条街并不存在,那是一直在规划但始终没实现的虚拟街道。我在一条并不存在的街上落了户。2010年,想申请限价房,又跑回去,开一个在老家没有房子的证明,结果更悲催,没法证明,因为你要在一条并不存在的街上,证明一件并不存在的东西。证明无比证明有,要困难得多。那两天,我跑遍了各种部门,也没能盖上一个章。

  这些证件,不但每一个都像一枚钉子,把你定在某处,它们还互相勾连,结成一张“第二十二条军规”那样的大网。人们在这样的网里,又能有什么自由可言呢?

3

  “自由”这个词,从诞生之日起,就深陷无数的悖论之中。很多时候,人们只看到了一个向度,然后使尽全身力气去到达,结果呢?有适得其反,有南辕北辙,有头破血流。

  前几日,跟同事到一个著名的出版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听一场产品宣讲会。我们急匆匆赶到一栋玻璃墙大厦,果然是豪华气派,等电梯的人很多。我们等了十几分钟,才上到电梯里,我问同事:是12楼吧?他们说是。我就摁12楼的按钮,它始终不亮。这时,电梯里的一位男士说:“这里坐电梯是要刷卡的,没有卡哪儿也去不了。”我们自然没有卡,这个出版公司的人也从未说过,电梯外也没有张贴任何告示。当时,我们都在想,一般情况下,电梯里有卡的人会帮忙刷一下的,但是没有。没有就没有吧,也许是他们已经习惯了。我们只好跟着电梯下到1楼,找到前台,刷了身份证,拿到一个写着“12”的小牌牌,找到另一个服务人员,她提前帮我们刷卡,摁好12楼,我们终于到了地方。

  后来,我们才知道,并非是电梯里的人不愿意帮忙,而是因为他们每个人手里的卡,只能到自己所在的一层,一个在8层办公的人,完全不可能凭自己的卡,上到其他楼层。说实话,听到这儿我实在吃惊。再询问,他们说是为了安全考虑。这似乎是完全可靠的理由,可实际上,真正有犯罪企图的人,根本不可能被这点东西挡住。这不过更多是一种掩耳盗铃式的内心安全感,或者,从消极的意义上看,这是一种带着奴役性质的自我管理。会议结束,临走时,我开玩笑地跟对方说:为什么我们到你们这儿来,有点儿探监的感觉?他们是一个个被封在某个楼层的人。在这样的境遇下,自由可能就是,我是一个在12层工作的人,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去8层,但我必须能去那儿,而不是被如此禁止。

  在奴役之中,那种自我束缚的软性奴役,又最难被体察和发现。有这样一个段子在微博和微信圈里流传。段子说:女孩和男孩分手了,临走时女孩对男孩说,我要的生活你永远给不了。女孩嫌弃男孩穷,和一个富二代在一起了。后来女孩得了严重的肾病,需要换肾,新男友却在这时候抛弃了他。肾源紧缺,女孩在要绝望的时候却突然等来了配型成功的肾源。出院时,她收到男孩的信,好好活着,我能给你的仅有这么多。

  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人们在转发、评论、感慨。但是我们不能不警觉到,这感动里,隐藏着一种对自由的戕害——把超越限度的极端的爱,当成一种爱的德行来歌颂。它的可怕,在于它和主流价值所宣扬的为某某献身的精神是同一逻辑的。然后我们也看了很多,女朋友要求男友证明爱她而跳河淹死,为了证明有男子汉气概而被混混捅死,两个人为了比较谁更爱这个女孩一起跳河,一个溺亡……他们是这种逻辑的受害者。这个逻辑,不但强调无条件的绝对的牺牲,以爱的名义,还让人不自觉地去认同。牺牲当然是美德,但却不该是绝对的道德,否则,再美的花,都会变成刀刃。

  我们确实太善于自我奴役了,借助种种正当的名义。自2001年到北京,已十余年了,毕业工作也已经有5年了。这5年,对于我和我的朋友们而言,渐渐有了很大的差别。在学校的时候,大家资质差不多,努力也差不多,但一走向社会,就会显出截然的不同。在我把刚刚拿到的微薄工资,用来偿还读书时借的助学贷款时,有一些同学,已经在家里的资助下买了房子。那时我想,没关系,我还完钱,和老婆一起努力工作,攒钱,过几年我们也可以的。然而过几年之后,情况并没有改观,而有了房子的同学不但房子升值了,还买了第二套房子。即使我现在花光所有的钱付首付,去贷款买和他们一样的房子,也彻底成了两个阶层的人:他已经身价几百万,而我是负债上百万。我想,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社会区分,也是一条通往奴役和自我奴役之路。买了房子的,当着房奴;没有的,渴望成为房奴。

  如果说这是极端的例子,那在日常生活里呢?中国人,有多少假期是你不知道的?有人列举了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十几种,很多人看了都大吃一惊,因为大家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这么多假期——从来没想过,即使偶尔想过,也觉得好像不可能。即便是我们清楚知道的假期,有多少人请假的时候,会觉得理所当然呢?还是,你心里有点惴惴不安,有点畏畏缩缩,有点担心不被批准?好像是你并非在享受应得的某物,而是平白无故抢了单位什么东西一样。事实上,休假是一个人的权利,合法合理休假,这是一件平等的约定,但我们太多人在享有权利的时候,依然心怀不安,难以坦然。

4

  有一天晚上,出去见几位老师,10点多坐地铁回去的时候,听到四五个20岁左右的女孩子,在大声地、叽叽喳喳地议论自己的老板是个笨蛋。

  “他问我有什么问题吗?我当时特别想说,你就是最大的问题。”一个女孩子这么评价,其他人听了,都笑了起来。

  我想这也是自由吧,走出那个方盒子,走出打卡器和摄像头,仅仅是在单位通向住处的一节车厢里,她们在陌生的人群中肆无忌惮地议论着那个“老板”。特别是,你把她们的脸,和周围面无表情的满车厢扑克脸对照起来,就会发现,这些刚进城不久的打工的女孩子,还有着天然的生动。我无法猜测,在她们工作一年、两年或者十年之后,在她们有了更多的顾忌和考虑之后,还会不会如今天这般肆无忌惮,但这一刻,已然是美好的了。没错,这一刻,她们享有自由,自由不是一劳永逸的恒定,不是一旦获得就永不消失,它只不过是零散的。

  有两位同事,一个去了次英国,一个去了次美国,回来后都谈到一个类似的情节,他们说,在国外遇到了一些孩子。“他们怎么笑得那么开心,你一看就知道是发自内心的开心,可中国的孩子,一旦上了学,就再也看不到这样的笑容了。”

  那么,它哪儿去了呢?

  曾许多次和朋友聊到,不知从哪儿看来或听来的陈丹青的一句话,是说,他第一次到美国后,看到美国人大吃一惊,因为满大街的人都长着一张没有受过欺负的脸。这当然是夸张,但却包含着真实的震惊体验。我们,我们绝大多数人,确实长了一张皮肤下潜藏着无奈的脸,甚至,长着一颗苟活的心。前一段,看到某电视选秀节目中的决赛,有四个选手,其中一个是海外的中国人,汉语仍说不好,他们站在一起。本来,走到最后的这些青年,都有才华,且长得漂亮,可是这四个人并排站在一处时,你还是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这漂亮的不同。三个一直在国内长大的人的脸上,总有一种“好吧,怎么都行”的样子,即便是在他们“我一定是最棒的”宣言时刻。远远不够的自信与坦然,明明知道这是个游戏,可是却要当成更重大的事情对待。

  我有些悲哀,因为我深切地知道,我在公交车、地铁站、电视屏幕、大街上看到的脸,也就是我自己的脸、我朋友们的脸。我们都是如此木讷,却毫无所觉,我们都是这等容忍,却没有底气。因为我们不自由,因为我们每一个神经末梢的微微一动,都会牵扯到好不好、值不值得、对不对这些问题,因为我们从小听了太多的规训,并且伴以各种惩罚。为了活下去,或者说得更好听些,为了活得和别人差不多,我们不在乎原则、内心,更何谈自由。

  那平时倨傲的人,一见到领导,立刻变得谦卑起来,几乎没有经过任何转化,他会把耳朵靠近领导的嘴来听。这是一种中国式的礼节和尊重,可这也是一种自我奴役。也许这个词不准确,但还能用什么词来形容?我们就是喜欢把自己砍削成任何需要的形状,三角形、菱形、圆形,以备随时安放在某个需要的地方。如果我们不能从这些微小的地方惊醒,不能守住最普通和日常的自由之心,那个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更大的自由,是不会突然降临的。

5

  住在城里的人们,不必再幻想世外桃源,即便逃到郊区的农家乐,也是一样。在眼下,唯一可抵达自由的个体努力,只能是用一道墙把外界的喧嚣挡住。就像人们追恋青春,也就是因为那时候懵懂冲动,有无数的幻想,亦无数的可能,而且完全不惧生活的牵绊。

  火车在轨道上飞驰是自由吗?还是它冲出轨道才是自由?又或者,自由是不被芜杂侵扰,是心静神安,是笃定平和?母亲在田野里劳作,风轻云淡,还不那么累的时候,她是自由的吧?老婆在教师节的那一天,收到已经毕业的孩子一条接一条的短信时,她是自由的吧?幼儿们终于学会了走路,甚至学会了跑,开始挣脱大人搀扶的手,他们是自由的吧?

  那么,这种所谓的自由,真的能把自己这棵小草从成片的草丛里摘出来吗?

  在读高中的时候,经常在冷冬的夜晚,于大街上的风里行走。我一直沉迷于冷风吹打在脸上、身上的凛冽感,一直喜欢风声盖过老师讲课的声音、同学喧闹的声音,更何况黑夜自身也要遮去许多白日的烦躁。此刻想来,我那时所体会和沉迷的,也许就是一种自由。现在,我依然喜欢在冷风里行走,只有冷的风,才能把粘在你皮肤上的赘物吹掉,还你轻盈的步伐。我想说,这片刻的轻盈,是值得的,它也许不能让我成为草丛里的高树或繁花,却保证我的根始终在地上,保证我不失掉草的本色。

  策兰在《水与火》里有句诗:黑夜明亮,黑夜明亮,发明了我们的心。我被黑夜和明亮并举的悖论性结合所打动,更为“黑夜发明了我们的心”这天才的发现而激动,黑夜于人的意义,也许就是日常生活对有心者的意义。在黑夜里,我们才能摒弃其他,而最大限度地面对自我。而对自我的认识和塑造,正是自由的起点。


写给未来的信

  未来你好。

  这是人们写信不变的开头,我猜想,你应该收到过无数类似的信件。我这一封,不知是否有被你收到和翻阅的可能。好在最初我就了解,写信说到底不过是自我的倾诉和认识。我当然也清楚,你就在我之中,像是我的尾巴,跟着我从生到死,我却抓不到你。

  现在,你仍然是不确定的存在,不,你永远是,因为一旦我来到你的刻度,你也就同时消失了。你始终比我走得更远。那为何还要写一封毫无新意的信给你,这无法抵达的收信人?我想,是因为我渐渐明白——不对,不只是明白,还是越来越体验到——通向你那儿的路途是从一个个现在累积而成的,每一分钟都像是一块砖、一粒石子,人们看似随意地摆放和抛掷,却不知它们纷纷落下后,就建成了风格各异的居所和建筑,铺就了通向截然不同的未来的路。是时候,把我们的眼光,从过于阔大和宏观的地方,收回到生活里细小的事物上了,一花一叶固然难以是一个世界,但世界又岂能失去无数的花和叶呢?

1

  未来,你真的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吗?

  你不只是一个时间概念,更不是一个可预期的结果,而是人们走向你的全部旅途,包括可能遭遇的风雪、洪流、花朵和陌生人。

  当人们一提起你的名字,头脑里马上会跳出另两个共生的概念:现在和过去。对现代人来说,过去是被记录的一切,相片、QQ聊天记录、微博、邮件,等等,过去被物化成可以看见和触摸的东西以及能够复制、粘贴和无限保存的数据,记忆凝聚于载体中。而在更遥远的历史时间里,普通人对过去的记忆主要依靠自身的记忆和情感,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几多风雨。可是在这些数码记录之外,在人们每天许多次的自拍和被拍之外,你有多久没有在照镜子时盯着自己的眼睛认真看过了?又有多久没在无所事事的安静时刻想到人生或者别的玄虚的词了?

  对普通人而言,未来难以像科幻电影和科幻小说那样具体,它是模糊的、难以捕捉的。

  我有一个怪癖,就是手机上的时间,比实际的时间要快半个小时。这怪癖的来源,是我去年换的手机,时间调错了,之后便没改正。因为我慢慢发现,这被调快的时间,给我的生活一个完全不同的时间结构,或者说,在一个单薄而细微的层面上,让我和未来有了一个虚拟的接入点,在快出来的半个小时里,我存在于30分钟的未来里。我每看一次时间,头脑里都会先后出现两个时间概念,一个是手机所标示的,另一个是实际的,我会换算,然后假设自己确实提前半个小时到达了未来。我也就常常更多地处于一种等待的状态,我等着日常的时间和稳固的世界抵达我所在的位置,但当它们抵达时,我又在前方不远处了。

  这当然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戏,但我确实感觉到,很多时刻,我同其他人不在一个时间维度上,并非我早了半个小时,或晚了半个小时,这类时间不是线性的,它是一种立体的思维结构,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好比一个大房子,当大家都挤在某个方向的时候,我凭借它微微地移动和飘浮了一些,我感觉到了空隙。

  在写《小镇简史》时,我试图用几段普通人的生活经历,勾勒出一个北方小镇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当我把笔写到2013年时,却总感觉不完整,还缺少什么,直到一个月后,我终于想到了处理的办法,那就是我写到了2025年,它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结构。从过去到未来,这才是历史的真正形体,历史不该单向度地指向过去,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历史亦应该是未来史,否则它还有何存在的意义?

  接连几天早晨,在上班的地铁里,我都遇到了同一个女孩。她像是一个打工的孩子,应该不超过20岁,我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在地铁车厢里抱着一本书在看,这本书是《地藏菩萨本愿经》。书不厚,里面的字还很大,我第一天看到她的时候,她读的是“行病鬼王。摄毒鬼王。慈心鬼王。福利鬼王。大爱敬鬼王。”我不知道是哪一段,是什么意思。第二天见到,书页上的字是:“私自念言。佛名大觉,具一切智。若在世时。”我仍然不知道是何意,只是记住了几个词,到了单位查到这些话。我注意到她,更多的是她专注地看这本经书的神态,仿佛满车厢的人都不存在,仿佛窗外冰凉的秋雨也不存在,我猜想,她是自己信了佛呢,还是依靠念经来祈愿呢?

  未来,人人对你有期许,但并非人人都知晓你的心事,我们活在衣食住行和柴米油盐里,我们的灵魂,也充满了酸甜苦辣的滋味,以至于过重、过滞,和肉体几乎是不分了。在微博和微信的朋友圈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转发有好运”“转发能发财”“转发保佑家人平安”“转发给你母亲七年好运气”之类的东西,而且,转发量惊人。人们是不是抱着这样一种想法:我心里知道这有点儿不靠谱,可一旦是真的呢?转发一下总没有坏处吧?所有的这些,都来自人们对未来的一种好的期待,可却把这期待变成了一种隐形的“交易”。这当然也不是有了网络才泛滥的事,在之前,我们已经被这种实利的思维浸润得太久了。中国的老百姓,但凡信点什么,总会把信的东西和自己的生活勾连起来,佛祖菩萨狐仙大神,都是用来保佑他们有个好未来的,发财、平安、生儿子、当官。细细算起来,我们有哪样事物,是不想从它那儿获取什么而信的呢?好像很少。

  未来,如果你了解到这些,会怎么想?你可能会叹息着说,这一切都可理解,这一切都有缘由,但这一切又总显得不够,在正当的期许之下,总是缺少点让人心动的东西。

2

  我和许多人一样,对未来做过许多种设想,然后便自嘲地告诉自己:哈,这不过是些幻想罢了,作为普通人,你只能在可见的未来里,比如成了房奴、当了父亲,每天奔波在上班、给孩子找学校、带父母去医院和自己独自沉默的路上。我知道这是最可能的路,但又总是不甘。

  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报纸上的一则报道,现在已然成了一个笑话了。这则报道说,记者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看到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放羊,就问他:你为什么要放羊?孩子说:为了挣钱。记者又问:挣钱干吗呢?孩子说:娶媳妇。记者再问:然后呢?孩子说:生娃。记者还问:生娃做什么呢?孩子说:放羊。

  这样的故事,看成是悲剧,或者看成是奇怪的喜剧,似乎都是对的。很多人以为这是孩子的天真,很多人感叹贫穷人的命运如此逼仄。可过去这么久之后,我们会惊愕地发现,记者一串疑问,已经把这个站在山野里放羊的孩子的所有未来都问尽了。在他能够想象的世界里,这大概已经是最好的未来了。因为放羊未必能赚到钱,赚到钱未必能娶到媳妇,娶到媳妇未必能生儿子,生了儿子又未必会有羊可以放。即便是如此简单的未来,也要靠前一步的实现来为后一步打开大门。

  老婆在北京一所还不错的中学教书,常和我说起她的学生,有些孩子,我也见过。我知道,他们尽管课业很累,但有着丰富的课余生活,从小被父母拉着报各种兴趣班、特长班就不说了,即使在学校里,他们也能在生物课上用显微镜看草履虫、血细胞和头发细胞,被这些平常的东西所放大后显露出的面目吓一跳;他们在学校的电视台做新闻,招聘新成员;他们参加各种比赛,跑到大街上去做调查问卷。这真好,我想,他们的学生时代真好,这么多有意思的事情安排好了等着他们去做。

  我会想到自己中学时,甚至是老家现在的中学,这一切仍然是不可想象的。我们有的只是上课而已,大概唯一能持平的,就是有一部分孩子有了手机吧。我忍不住比较两种中学时代,仅以我自己为例子,我在想,除了课堂上老师讲的那点知识,没有任何综合素质方面的训练,这种缺失,会不会一直延续到我的未来生活呢?又或者,正因为没有如此丰富的选择给我,在枯燥的山脚中学里,我才培养了自己的想象力?其实这是不可量化的比较。

  大学同宿舍的一位同学,从小练小提琴,好像已经考过了十级,水平很高的。到了大学之后,还参加过几次演出,但后来他放下了琴弓,几乎再未拉琴。再后来,他读硕士读博士,毕业后成了某研究机构的专业研究者。当年对他,还有那些在各种晚会上展示才艺的人,我都是仰望的,那是我永远不可企及的某些层面、某些高度。

  而我现在的疑惑是,他练了十几年的小提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造就了现在的他?是给了他坚强的意志,还是赋予了他艺术的敏感力?如果说意志,那这种意志,同在田野里辛苦劳作所培养的意志,是一样的吗?如果说是艺术敏感力,那这种敏感力,同其他人仅仅是在书中获得的敏感是一样的吗?或者说,对于普通人,不想成为某种艺术家的人来说,这些训练和培养,是不可替代且不可或缺的吗?我只能提出疑问,无法从现在所见所闻的自己和他人的人生里,归纳出可信的结论。

  但我想这疑问也是重要的、有意义的,因为我知道,有太多的人永远不会获得这种艺术性的训练、丰富的机会,他们只是在土地里生长,只是在小镇上徜徉,只是获得了一次改变人生的机会,如果这些不可或缺,他们的未来,就将永远被这些缺失所局限。想到这一点,我心里是不公的愤懑和无奈。

  我们的未来,不但是基于过去和现在的所有人生,更重要的或许是我们对这人生的认知。当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不会弹钢琴、不会画画、不会跳舞、不会唱歌,总之看似是一种才艺的东西也完全不会时,我该是什么样子。这种认知,帮助我找到在现实的位置。

3

  未来,你并不知道,不同的人,通向你的路是多么的不同,路途中不仅仅有风景,更有不为人知的痛苦遭际。我接下来要讲述的,就是从同一个起点出发,但最后不同路的故事。

  童年时,有几个相对固定的伙伴。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会凑到一起,弹珠子、用棍子和树疙瘩打农村高尔夫(俗称“放猪”)、滚铁圈等。暑假时,也一起放羊,或给马割草,寒假则一起去山上捡柴火,逮兔子。

  有一个伙伴,叫阿龙,个头极小,面貌黝黑,但两条短腿跑起来真快。我们上小学时,他总是在班里蹿来蹿去,没个消停,老师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驴粪球子”。另一个伙伴,是我家东邻的东邻,姓孙,叫阿辉,个头也不高,有一双大脚,也极能跑。平日里不爱学习,但每年的六一儿童节,阿辉就成了风光人物,他光脚板,挽裤腿,什么一百米、两百米以及各种接力赛,无不拿第一,得到的铅笔、橡皮、练习本等奖品,非常之多。这时候,许多孩子的父母都夸他:“看人家孙阿辉,真能跑,一年都不用买铅笔作业本了。”

  阿龙和阿辉两个都能跑,大概除了天分之外,还有后天锻炼的因素。他们两个的父亲都养马,他们便常年要在黄昏时去野外把马赶回来。马自然很野,不可能乖乖就范,他们要追上个把时辰,才能把马圈回家。平时在山上玩,看见兔子,他们两个也是不知疲倦地追,直到把兔子累得废掉,彻底放弃逃跑被他们捉住。

  小学毕业后,我读了初中,他们两个都辍学了,很少有机会再在一起玩。阿龙成了马倌,他和他父亲及弟弟阿海,轮流在山上放全村的马、驴。三个小个子,都是快腿,村里人都说,再没有比他们一家去放马更合适了。每天早晨,妇女们出来倒灶灰的时候,他们爷儿仨分别从东、西和北,吆喝着各家的驴、马要上山了。那两年,他们家是极令村人羡慕的,放马,不耽误种地,每年还能有五六千块钱的收入,在15年前,这在农村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很快,他们就在院子里盖起了砖瓦房,等着娶媳妇用。但世事总是无常,他们当马倌,有一年丢了几批牲口,赔钱赔得亏了本,就不愿干了。阿龙阿海兄弟俩,开始跟着村里其他跑外的人出副业,到城里打工。大二暑假,我回家,闲聊时母亲说打工好多年的兄弟俩回来了,而且老二从云南带回了一个媳妇,说的话村里没人能听懂。

  阿龙和阿海的姐姐,嫁给了我家邻居的儿子秋生。每到腊月,秋生家的灯总是亮大半夜,屋子里传来喝酒划拳的声音和打牌的叫喊,基本上都是秋生、阿龙和阿海再加上另外一个人。可我在村里走,却从未碰到过他们。开了春,兄弟俩又扛着行李出去打工,还是一去一年。

  我曾经以为,他们的生活,或许同类似的乡村人一样,打工、盖房子、娶妻生子、养孩子,然后老去。但故事并非如此简单,去年春节回乡,和母亲聊天,不知是什么由头,提起了我们前院的一家人。那家人姓孙,大儿子因为和妻子吵架,喝农药死掉了,小儿子娶了媳妇单过,二儿子成了年纪不小的光棍。这个老二,也曾经谈过恋爱,但因为和未婚妻在家里过于亲热,他母亲便瞧不起这姑娘,终于给拆散了,然后拖来拖去,拖成了光棍。大哥死后,老二和母亲一起抚养了大哥留下的儿子,直到给他供到大专。这时候,他已经四十几岁。给他娶媳妇,是他母亲的一块心病。后来,他家有了一个女人,我某次回乡从门前经过,应该是打过照面的,我以为他终于讨到了媳妇。这年春节,母亲跟我说起来,我才知道,他不是讨到了媳妇,而是买到了媳妇。他的妻子,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

  我震惊于自己老家虽然远,但并不算绝对偏僻的地方,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买来的媳妇——这种事,在更穷的以前却是没有过的,更震惊的是,卖给他媳妇的人,就是我的儿时伙伴阿龙和阿海。我又打听才知道,他们一共从南方拐卖了四个女人到老家这边,一个卖给了附近村,一个在我们村,另外两个去了哪儿没有传言。前几年,我回乡的时候,还曾在路上碰到过他们哥俩,礼节性地互相问新年好,其中的一个还掏出烟来给我,我说自己不吸烟。我记得,当时的他们神色淡然,带着春节时喝酒、打牌、喧闹后的放松和疲惫,而那时,他们已经把那个女人卖到了村里。这个女人的家,就在他们姐姐家的前院,两家只隔了一条五六米的土路。我没有机会,大概也不可能去问明白,他们何以成了这样的人。我也不记得,在我们八九岁,一起去山上放羊的时候,有没有谈到过类似于未来的字眼。如果有,应该不可能是这个样子吧?

  另一个伙伴阿辉也出过副业,但很快就回来了,跟着他父亲开始制鞭炮。这纯属手工作坊,一切都在他们家的仓房里完成,鞭炮里的炸药自己炒,卷筒自己卷。阿辉经常到我家里去收一些旧书,回去用书纸来卷鞭炮。那两年,我们家过年放的鞭炮,都是从他们家买的。得这个便利,他家会自制一些比二踢脚稍小、比一般的挂鞭要大许多的鞭炮,在除夕夜,谁家的鞭炮也没有他家的响。有一年,他们在炒火药的时候,炸了锅,房子差一点儿被点着,万幸没有伤到人。公安局的来调查,似乎是罚了不少钱,告诫他们再也不能私自制造鞭炮了。这个营业就算歇了。

  有人给阿辉介绍了个对象,就是村里前街一户人家的姑娘,好像也做过我们的同学。他结婚后,分家另过,搬到了我家前院他爷爷的老房子里,和我们只隔着一条窄窄的马路。我夏天回去,看见他扛着锄或拿着镰刀在路上。他说:“啥时候回来的?”我说:“昨晚上的班车。”然后竟然两人都没话了,就告别了。冬天回去,他已经抱着一个娃娃,嘴角咧着,看起来很高兴,问:“啥时候回来的?”我说:“昨晚上的班车。”还是没有其他话,仍然告别。再一年夏天回去,他还抱着一个娃娃,大的那一个已经可以走路,抓着他的衣角,阿辉说:“回来了?”我说:“回来了。”这一年冬天,我没在路上碰到他,他却在某一天到我家里,原来是他家的洋井无论怎样也引不上水,到我家挑水。“这天可真冷呀。”他一边压水一边说,我附和着他,天真的很冷。叙述许多次几乎毫无差别、毫无意思的见面,是因为,这些时候我心里总会有个声音悄悄说:“这是小时候的伙伴呀。”我在极快的瞬间,回想起当年他光着脚板飞跑的情形,他举着奖品意气风发的样子。可是,我们再也不可能像童年那样一起玩了。

  然而等我工作后再回去,又碰见他的时候,竟可以平淡地谈上几句话了,虽不外乎一些家长里短,但终于找到了交流的方式。是的,我心里再也不会有个声音说:“这是小时候的伙伴呀。”我们不再是伙伴,他成了一个村里人,和其他村里人一样。我再不能清楚地回忆起他十几岁时的样子,现在这张成熟的、粗糙的,甚至已经开始显出老态的脸,永远不会是那张红扑扑、圆滚滚的脸了。

  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基本上都走了类似的路,在家种地、出外打工、生儿育女、养家糊口。他们也用上了山寨手机,过年过节的时候会从村东小卖店里买上两箱蒙牛的牛奶,送给老人和亲戚,他们会和熟人一起赌点钱。而他们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一样吃着气味奇特的零食,他们感慨自己的孩子真是有福,因为他们小时候什么也吃不到。我曾经幻想过,如果童年的伙伴们重聚,坐在炕头的酒桌上喝酒,会说些什么。我们可能会说到当年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从回忆中再重走一遍这条通向各自未来的路。

  所以未来,在每个人的人生里,你都并不知道自己在最初被想象时的样子吧?你从幼小的心里诞生,然后经历许多意料不到的改变,最后变得面目全非。如果真的重走一次的话,我们还会走到现在所在的地方吗?我们还会通向同样的未来吗?

4

  未来,你现在,躲在远处窃窃而笑,笑我这试图抵达你的徒劳,笑我连现在的生活也不过是奋力挣扎,竟还想着拥有你的美景。但我仍要不卑不亢地写给你,写出我此刻所能完成的认识,我的幻想是,也许有一天,你会回身来奔向我,给我以惊喜。

  未来,在我30余年的人生里,这世界变化很大,而作为人,作为生活在其中的普普通通的人,我还是要和大家一样,对你怀着温柔而和美的期待。为什么不呢?既然有一个充满迷人可能性的未来,不妨就在那螺蛳壳里,演一场天宽地阔的大戏,无论它是悲剧还是喜剧。

  未来,如果你有一双眼,并且睁开了,你就会看到,这世上的人都使尽浑身力气奔向你,或慢或急,也许有人搭了权力的便车,有人借了金钱的助力,有人献上了血肉之躯,但更多的,是默默工作,艰苦行走。

  未来,我必须告诉你,这封信来自五个昏昏欲睡的中午,来自无数个早晨6点多钟的地铁车厢,来自许多午夜半睡半醒时的偶然想法,然后拿起手机在便签上记录,它更来自我在现实的路和象征的路上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是的,所有我想说给你的话,都来自这偶然与必然掺杂的机缘,它们自在自为,只是通过我来表现。而以上所罗列的这一切,也就是我所面对的世界,同时就是你所立身的针脚。

  好了,在信的最后,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是我的一个梦。

  几年前的某个周末,我在家里午睡,在梦里,我惊骇地发现自己成了“独眼龙”,左眼瞎掉了,而且没有眼珠,黑洞洞的眼眶里,塞了一块磨得不甚圆的小砖头。因为棱角和砖末,这枚眼珠硌得我难受极了,我当时的心里,充满了它所带来的疼痛和悲伤。但是,有一部分意识在梦里苏醒,对这件事产生了怀疑。

  我在梦里迅速回想起睡觉之前某些真实的事件:午餐时,我曾去一家面馆吃面。当我点餐和付钱的时候,服务员竟然没有用奇怪的眼光看我,这不可能。难道你看见一个用砖头做眼珠的人,不是至少面露惊讶之色吗?还有无数的路人,他们都看见过我的眼睛,但全部淡定……这些场景,让我开始意识到也许它只是幻觉,不是真的。很快我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雪白的墙壁,伸手一摸,发现左眼是左眼,并无砖头掉落。

  这是我多年来,唯一清清楚楚记得的梦,它用一种偶然的方式,开掘了我所不了解的那部分内心,而这一直期待被耕种和收获的地方,是和你有关的,未来,你是否知道,我为什么要把它讲给你听?


我们选择的路

  《别人的生活》引起的反应,实在超乎我的预料,特别是在豆瓣上,许多网友给出各种回复,也提出一些问题,大意是贩卖廉价价值观容易获得认可,而过后这些文字将很快被忘记。无论如何,我要警醒自己的文字。

  我不贩卖任何价值观,不管是廉价的还是高价的,我写这些,只是在我人生的这一阶段所感受和思考的,既没能力也没有权力给出任何准确的答案。因此,我没有就任何质疑作回答。其实我们都清楚得很,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可以穷尽所有情况,我只是写出自己眼中的世界,然后期待着看到相似景象的人们传达认同,也期待着看到不同景象的人们给出其他侧面。每个人,都不过是这个巨大拼图中的一小块,只有所有人都拼接起来,这世界才是完整的。忘记和记住,并不是唯一的评判意义的标准,我不担心任何一个字速朽,也仍然欣喜于它们被许多人看到。又或者,总有几个人在认同或反驳的同时,重新体会了什么、思考了什么。无论这个“什么”是什么,只要是关乎自己和他人的,都可能在推进着彼此的生活。我想,这是对一个普通写作者最好的馈赠。

  事实上,正在写下的这篇和《别人的生活》是同一篇文章的两个侧面。不仅仅是对别人,我们(当然包括我)对自己的生活,也在忙碌和麻木之中失去了实实在在的关心,越来越多地生出僵硬的茫然和冷漠。人们已经越来越疏于去探索自身,又或者厌倦了对大时代下的小我的不断认识,除了活着,也只是活着。人对自己的认识,确实是一段漫长而没有最终结果的路程。仿佛是一辈子都在盲人摸象,会有许多个时刻,你都觉得触及到了自己的边界,了解到了隐秘的真实,以为这一头“大象”尽在掌握了,但很可能只是转瞬之间,一件你从未预料的事情发生,一个超出日常的感觉迸发,一个灵魂里不知所来的闪念,你就又惊讶地发现自己完全陌生的一部分,从暗影中走来了,令你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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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只是在不停地摸着自我这头“大象”,一直到死。而且,不管我们多么努力,也只能摸到满手的细节,这“大象”仍然是巨象。我看到网友留言,说《别人的生活》太长了,表达一种无法读完的耐心,我可以理解,但无法赞同,这篇和以后的许多文章,一样会很长,或者又臭又长。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对长多么推崇,而是我对除了诗以外的简短,都抱着潜在的戒备。啰唆固然不好,但也胜过言不尽意的简略。我很担心概括和提炼本身对真正要表达的内容的破坏。

  一个同事看了《别人的生活》,几天之后,我们吃午饭的时候,他说:我在今天早晨上班的路上还在想,你写的其实就是四个字“仁者爱人”。我想了想,说:你说得也对,可是问题就在这里啊,我写了一万字,你用四个字就说完了,这不是太简单了吗?如果真是这样,我直接说四个字不好吗?世界上确实存在着几个词,能够传达出许多真知灼见,但也许它们省略掉的东西,恰恰才是更重要的。

  我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在日常生活里,我把细节看得很重。我们所有的人生,也就是通过这些不经意的生活细节连缀而成,所有的痛苦和欢乐,也都是这些细节的累加。如果说一个人的一辈子犹如一部长篇连续剧,我想,没有人愿意自己的一生仅仅是一个故事梗概,这就像没有人愿意把朝九晚五的辛苦劳动仅仅化约为“工作”两个字。总还有些别的什么,超出最简洁的化约之外,谁都不想成为那个可以被随意做除法的数字。

  前一段去体检,在做B超检查时,医生把一些滑腻腻的液体涂在身上,一如往常。

  喝酒吗?他问。

  喝。我说。

  那就对了。他说。

  怎么呢?我问他。

  脂肪肝,少喝酒。

  哦。

  从B超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这样的对话在去年也曾有过,心里一惊。我们似乎总是在被告知身体有某种程度的问题时,才会后悔自己做的事:我为什么要喝酒呢?我为什么不多多锻炼呢?我为什么要吃路边摊呢?我为什么总是喝冷饮呢?我为什么不吃早餐呢?这类问题可以无限地问下去,直到把你所有的世俗快乐都连根拔起,露出潮湿的泥土、干硬的石块。但是老有一种想法根深蒂固:我只喝一点儿,没事吧?我就一天没去锻炼,无所谓。不吃路边摊,吃什么呢?不吃早餐,因为我不饿啊。然后,我们只能开始选择:是掩耳盗铃还是从此改变?我想,大多数人,可能都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一种积极的姿态:早起、多吃蔬菜水果、抽空锻炼、按时吃豆浆油条,可等过了些日子,过去那些不好的生活习惯就会一点一点地重回你的生活里。人们常把选择看作是大事发生或关键时刻才有,可我越来越觉得,每一个细小的选择,都并非无足轻重。所有的生活细节都在形成我们最后的命运,但大部分人只有在命运降临时,才蓦然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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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到不该摸的东西,或者摸不到理想中的东西,又该如何?

  在许多文字里,我都提到过自己高中的经历,混沌三年,然后复读三次。因为学费的压力,因为不想再承受一次复读和高考的历险,有一次已经到了大连的一个税务学校,甚至在那儿摸爬滚打军训了一个月,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退学。击败我的,是一个算盘,在税务学校的每个学生都需要的一个学习工具。当同学把算盘发给我的时候,他说:“以后你一辈子就离不开它了。”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惊恐,这对我来说太可怕了,晚上做梦,梦里总是噼噼啪啪打算盘的声音。我决定退学。那时候,我对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多么清晰的规划,或者说,我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要选择什么,摆在眼前的道路很少,几乎等于无。我没有好选择,只不过是拒绝了一个自己以为更坏的选择。十几年后去回想,我可以说当时的选择是明智的,虽然我无法确定如果没有退学,现在会不会过得更如意。

  我们通常以为,人生是一个多选题,在给你的诸多选项中,你选择了什么,也就会成为什么。对大多数人而言,选项也许确实不少,可最终可选的却总是有限,又或者你所有的选择,如同决定吃哪一种口味的方便面一样,始终被限定在一个可怜的范围内。比如在农村,选择读书还是选择种田?这是一个标准的选择题吗?我想不是,两个选项从来不是对等的,总是有一个处在更强势的位置上。有人想选读书,但他只能种田;也可能有人想选种田,但最后却读书了。

  上初中时,大概正是处在所谓的叛逆期,当时的我曾坚定地以为,种田的人比念书的人要自由得多,无须按时按点去上学,无须写作业,无须听老师的话。那时住校,离家约40里路,每12天放两天假。每一次假期临近结束,必须马上往学校走时,我痛苦至极,甚至有好几次跟母亲说:妈,我不想念书了。母亲自然不会答应,但即使现在让我回到十几岁的时代,我恐怕还是会有这种想法。现在想来,没有作这种选择,可能是一种幸运。但是我小学的伙伴们,有许多就通过这种方式退学了。他们回到家里说不想读了,他们的父母就说,不读就不读吧,回来帮家里干活,就回来了。我的一个堂姐就是如此。随后的几十年里,她常常责怪自己的母亲:“我说不想念书,你们就不让我念书,你们为啥不坚持一下呢?”她的责怪是有原因的,和她同班的另一个姐姐,经历无数波折,最终还是考走了,现在是一家国企的职工,住在城里,衣食无忧。而退学的堂姐,则只能四处打工,把人生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女儿身上。

  所以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选择道路,而是道路选择我们。会有很多种我们不甚清楚的力量,把懵懂的我们推到路口,我们就沿着一种惯性,糊里糊涂地走下去了。

  选择真是一件细小的事情、一件自我的事情,就因为这些细小的选择,我们走向了不同的风景。我现在的住地离单位并不远,坐地铁和公交车都还算方便。路途很近,但我还是会早早起来,走到地铁站,坐地铁,基本上总是第一波到单位的。我这样,并非是何等敬业,而是更愿意有一段不那么拥挤的路途,这个路途上,我能看书,也能胡思乱想。而有的人,则愿意忍受人流拥挤,只为换得早晨可以多睡一会儿,养精蓄锐。这是两个同等重要的选择,同等地,我们通过最适应的方式,为自己选择的路途赋予意义。对我而言,这一段路程已经成为习惯,而我已经融进了这一习惯之中:在地铁里,捧着一本书,你会觉得摇晃的车厢、窗外飞驰的风景,还有身边进进出出的睡眼蒙眬的人,也几乎就是我们一生的预演。

  只能是如此,我们选择了一条路,不论它是怎样的,但要时时想着它,赋予它属于自己的意义。路总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走,但这意义,却只属于你一人。这就像另一些选择,毕业之后,考研还是工作?留在北京还是到其他地方?我的一些初中的同学,大部分是读了中专或大专的,现在在县城上班,过得都很好,开三十几万的车,工资比我高,还有许多其他收入。我每次回乡和他们聚会,他们都要对我在北京生活的辛苦表示出一些不理解。他们有理由不理解,因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上午八九点钟上班,下午两三点下班,四点钟就呼朋唤友计划着到哪儿喝酒,到哪儿唱歌了。

  这样的例子,我们实在能举出太多来了。但如果让我的生活和他对调,我还是不愿意,这忙和疲惫之于我,如同悠闲与富足之于他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表面的区别只能证明一件事:你只能选择你的路,而不是别人以为的路。这甚至不是各有各的好处的事,它甚至不涉及“好处”这个词,而只和你觉得在哪儿更为心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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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超女开播以来,有一句话几乎成了电视上的流行语:“我的梦想就是站在舞台上……”在无数个选秀节目现场,人们都会听到这句话。我总是有疑虑:他们是否真的这么梦想,抑或是仅仅把梦想当成是一个标签?你的梦想真的是站在舞台上唱歌吗?如果是,换一个舞台,一个没有电视、没有粉丝、没有灯光的舞台,你还会如此激动吗?在“梦想”泛滥的时代,梦想也许是另一种东西,它更多地只在你心深处,是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对于普通人来说,梦想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生活在你梦想之外的世界。也许,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都很难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但这并不代表这类生活没有意义,它甚至更有意义。

  我现在是一个编辑,这不是我最理想的工作,但我努力让自己自得其乐。我的自得其乐,源于我把自己划定在一个隐形的圈子里,不是因此寻找安全感,而是因此寻找存在感,它让我在被各种风吹得东倒西歪的同时,能保持一种内心的稳定,这是我唯一可抓住的稻草。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向某某人约稿子?我不好直接回答我不想约。然而事实确实如此,可能是我个人不喜欢他或她写的东西;可能是我恰好从某处知道了一点他或她的事情,而这事情于我是不可原谅的;可能仅仅是这个人本身让我有距离感;还可能是他的立场和我实在对立。我没有什么职业理想,只是希望自己做的每一本书都是有感情的,至少我对它有感情,愿意把许多的心思花在这上面,然后为这些心思的实现而欣喜。这已经是一种理想状态了,我还做不到所有不喜欢的书都不做,一旦因为某个原因而不得不做,我只能把它当作一件标准化的产品,尽职尽责地完成。在我心里,对这些白纸黑字有着清晰的分类,我很清楚哪一些浸透着心血,而哪一些只是充斥劳动。有些书,我知道会比现在的一些书赚钱,我也知道通过一些关系和手段,是有机会签下来的,但是我本能地缺少这种积极性。仅此而已,只是希望将来在捡寻自己某一段时间的生活时,可以微笑着自语:嗯,不错,你这一段干的大部分事,都不会让自己觉得无聊和后悔。

  从生活的角度上讲,我们所有人都一样,希望拥有美好的自由,但在面对一些东西,选择或者不选择的时候,总还是有着坚持。这些选择甚至完全和大是大非无关,好好活着,但同时也不伤害到心里面那个小小的我、脆弱的我,才是最好的。这种想法,大概是愚蠢而无谓的,可是每个月,每一年,然后是十年二十年,等它累积到真正老去的那一天,就会变成内心的珍宝,藏在生活的记忆中闪着温暖的光。每一个人老的时候,除了别人的关心和照顾,都更需要这些自己从年轻时就点滴累积起来的暖光,它既是温度,又是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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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之前,总有人问:你确定吗?或者如电视上所看到的,在西式婚礼的现场,总有神父问双方:你愿意吗?确定和愿意,大概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的完整性,也不仅仅是一句承诺,它可以代表着你对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在许多时候,我们和另一个人开始全新的生活之前,并不确定知道即将到来的是怎样的日子,因为此前它只能是想象,而想象通常是浪漫且美好的。爱情,有时候像是婚姻这部大戏的宣传片,把所有的噱头、所有吸引人的点都暴露给你,把你裹挟进去。但真实的婚姻、普通人的婚姻,则是一部冗长的电视剧,你别无选择,只能按照生活的逻辑和它给你编排好的剧情往下走,既不能后退,也不可快进,它是一种缓慢的匀速运动。选择一个人,也就选择了一种妥协的方式、一种商量的口吻、一种讨论的可能。

  如果婚姻是如此,那孩子呢?要不要生孩子?

  这在太多人那儿完全不是一个问题。人们大都是自然而然地结了婚,然后就自然而然地生了孩子。一个或者多个新的生命,就这样不由自主地来到人世。我结婚之后,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母亲说起这件事,总是讲:哪有不要孩子的?我有过犹豫,犹豫在于,我不希望自己只是凭着一种生活的惯性和冲动而去创造一个新生命,要知道,你可以选择,但他是没有任何选择权的。我听到有很多人说:小孩多好玩啊,生一个玩玩吧。我不知这话到底有多少虚实,但我对这种态度抱有疑虑,我们是因为他好玩才把他生下来?还有的人说,生了孩子,夫妻两个人的关系就稳固了,不会轻易遭受危机了。在现实中,确实有许多例子证明了这一点,影视剧更是不厌其烦地用孩子来做道具而实现破裂夫妻的复合,但也有更多的例子表明,夫妻关系不好甚至离异,造成了孩子人格的缺陷。我总在想,一对父母,如果决定要创造一个新的生命,应该只是想创造这个生命,为这个生命本身而激动,而不是为其他目的。

  事情可能会像沙漏一样,一面的沙子流完了,就要被倒转过来,当孩子渐渐长大,他也许就成了有权选择的一方。因为很多原因,经常回学校,在北门外的小街上,有一个旧书店开了很久了。原来是收旧书、卖旧书,兼出租图书,现在似乎不再出租图书了。我只要坐车回校,一定要到小店里去转转,淘几本旧书。看店的是一个60岁左右的老太太,总是很谦和地笑着,告诉你一本书5块,或者6块。夏天时,她通常拿着一个苍蝇拍,一下一下漫无目的地拍苍蝇。

  有一次,我蹲在地上翻书,看店的老太太和另一个老太太聊天。两人说着说着,感慨丛生,各自抹着眼泪,哭诉彼此的生活。那一刻,我觉得满屋子的旧书也没有她们的心苍老。看店的老太太说:“你看我们,开着这么一个赔钱的书店,可谁让孩子喜欢呢?”两个人长长地叹口气,然后是长久的沉默。我不敢抬起头来看她们,也不敢弄出半点儿声响。我极担心一些不适的举动,会让她们的悲伤显得尴尬或不好意思。后来,我听朋友说,这个旧书店是他的一个同学开的,母亲帮着看店。赚钱吗?似乎也难。也许是赚钱的。

  后来每一次去那儿,老太太的那句话都在耳边盘旋:开着这么一个赔钱的书店,可谁让孩子喜欢呢?我不知道他们故事的内里和细节,只是偶然听了这么一耳朵。我没有细问朋友,他这位同学到底是喜欢书,还是喜欢书店,不管他喜欢什么,他似乎都在用一种虚妄,把母亲牢牢地拴在了方寸之间。老太太应该是不读书的,把一个并不读书的老人困在满是陈旧气味的平房中,又似乎是一种残忍。如果这个故事的一切如真,我不知道,这个儿子是否想过,他的选择定格了自己母亲残余的人生。当然,这是我的猜测,这故事也许还有其他侧面:因为有了这个书店,母亲不在偌大的北京城里空虚无聊,也可能这家书店慢慢赚钱了,又或是这家书店提供了母子经常见面的契机。后来,我也见过真正的店主,温暖和善,讲话和声细语,有人要拿几乎没人要的教材过来摆着,看能不能卖出去,他竟然也接受,说看看吧。我能看出,他一定是个极心疼母亲和孝顺的人。我祈祷这个书店是赚钱的,只为了老太太每天打烊结账的时候,因为盈余而生出的那些微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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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对十几年的朋友,曾遇见过一件事,这事情在中国似乎很平常,但却令我时常想起,越想就越觉得,它也许并不那么平常,它反而是我们活着的这个混沌的世界的一个通气孔、一个透视镜。

  有一次,这对朋友要去给别人庆祝生日,特意买了一大束勿忘我,但在进地铁站的时候被安检截住了,理由是出于某种安全上的考虑,所有的花都被禁止带进地铁。这束本来仅仅是作为祝福的花,被当成某种危险物。朋友有着自己的顽固,仍然坚持带着花上车,几经交涉,最后地铁工作人员复印了他们的身份证,才允许他们通过安检。我既可笑于无坚不摧的钢铁对一束鲜花的恐惧,又感动于朋友对带这束花上车的坚持。

  我们来做一个极端的设想吧,假如那一天北京城的几条地铁线里,数百万人的熙熙攘攘中,有且只有这一束勿忘我,这是什么样的景象?又是什么样的悲剧?这一束花在拥挤的人流中,该是如何的孤独、脆弱,又该是如何的倔强?倘若那一天的北京地铁,连这一束花也被消灭掉,那是不是这个城市许多年以来最大的悲哀?我在心里,许多次感谢这两位朋友,因为面对被拒绝的鲜花,他们选择了坚持。这种坚持,我想从各种意义上讲,都是珍贵的。如果有一天,你也遇到这种情况,请带着你的鲜花或别的什么,穿过一个巨大国家的巨大城市的钢铁丛林,抵达那个过生日的人的身边,没有比这更有意义的礼物了。

  这些所有的每时每刻的细微选择,汇聚成我们人生的一条河流,也可能,他们不是水珠,而是尘埃,在被外在的风鼓吹起来之后,形成恼人的沙尘暴。有人选择了将鲜花带进地铁,而有的人,则选择了把蛮横带到人群。有一次单位在万圣书园做活动,我和几个同事提前过去,活动开始前,我在门口收银台附近看到一个人怒气冲冲地对着收银员说话。他似乎在表达某种不满,而这不满,来自人家通行了很久的规定,大概是第一次办卡买书不打折之类的。他在问凭什么不能打折,却不认可工作人员的解释。收银台的旁边,书店的一位员工在给他买的书打包,男子趾高气扬地说:你小心点,别给我弄坏了。打包书的员工有些惊愕,也有些不知所措,两只手摩挲着包装纸,没说一个字。我没有继续看下去,这场景实在令人愤怒,但却又无能为力。我几乎要确信,一个这样的人,哪怕他读再多的书,也无法成为一个正常的人。他们真是被惯坏了,而被惯坏的人,都选择成为一个蛮横的人。这种例子无须再举,他们几乎在每个地方横冲直撞,目无一切。

  微博上经常有一些求助或者说起某某孩子被拐,请大家转发的帖子,每次见到我都会转发,之后也有人从我的微博上转发出去。有几次,后来证明这些帖子中的事是子虚乌有的,有人因此在网上批评我太容易轻信。我想这里有一种很奇怪的逻辑,当一件事发生,需要大家去关注的时候,绝大部分人是没有能力也没有渠道去证实它的,但我们是不是就什么也不做,只等着它被证实之后再说?悖论就在于,正是因为无数网友出于善意的转发,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它才能进一步被证实为真或者为假。

  前几天,母亲回老家之前,我带她到超市去买些路上用的东西。从超市里出来,路过一个天桥,天桥下有我们见惯了的乞讨的人,母亲看见了,毫不犹豫走过去把手里攥着的几块钱硬币投到他的箱子里。那一刻,我有一种要去拉住她的冲动,我想告诉她,这个人可能是个骗子,是个职业乞讨者,他一天要到的钱,可能比你种田一个月的收入还多。但我很庆幸自己还是忍住了,母亲回转身的时候,我看到她眼里有了一种心安似的淡定,仿佛做了一件本就应该做的事的轻松。我想,我爱她,不仅仅因为她是生育我的人,还因为她一个农村老太太的本真的善良。这样的母亲,在路上总是令我担心,可在心里却又总是让我充满感激。没错,任何人都不应该把本能的善心,当成一种愚蠢来批评。我们选择去相信,之后被证明可能是错的,是谣言,但这很可耻吗?我并不觉得,选择信的时候,我们以诚挚之心去信,当得知它是假的,再去改掉就是了。相信错了一次或几次,并不应该成为再也不信的理由。

6

  就这样吧。

  无论我们的选择有多少种,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向和变成那个唯一的自己,因为所有的选择,是以你对它的实现为终结的,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只能默默走下去。

  眼睛里有别人的生活,且清楚自己的道路,这是我在这个阶段能想到的一个真正成熟的人所该有的两个坐标。我只愿自己的双足,能站得越来越稳,以保证此后的道路不太偏离这坐标。


初版后记:我和你以及他与她们

  在这里,我要写下零零碎碎的一些东西,是啊,碎得像某些失恋者的心。在我写的《别人的生活》贴上网后,我看到一个留言:重点呢?我一愣,然后只好笑笑,这个读者讲得不错,这一系列的文章,都是没有重点,甚至没有中心思想的。可是我自己却觉得很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想起,有一次和一位老师吃饭,老师席间说起另一位在某著名学术刊物做编辑的朋友的话,是说散文的。这位老师认为,那句话是散文理论的真正发展,我们一直被教育说散文就是形散神不散,而他的恰好相反,散文,就是形不散神散。我的文字,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但我可以此自我宽慰。

  我无法不珍视它们,因为我出生到此刻的所有认知基本都在这里了,这些零散的文字,是一个人,一个写作者对世界和自己的真实看法。看似偶然而得的这些篇章,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我苦心经营的小说,在小说里我可隐可显,有着无上的权力和自由,而在这儿,只是一个努力生活、认真思考的普通人,不惮于暴露自己的内心,尽管不是全部,也已经是最大的限度了。

  有一句话,我一直作为写这些文章的指引:眼里有别人的生活,且清楚自己的路。对我来说,这些文字就是对自己的重新发现,当然也可以说是重新塑造。我的眼,需看到别人;我的耳朵,需听到真的声音;我的脚,要走在踏实的路上。这是磕磕绊绊的旅程,面对着无数次的自我推翻和更新,但我也看到了微光,而且就发自我的心里。没有比这更让人欣慰的事情了,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在人群里处于什么位置。

  有人问我,你写的那些事、那些人,我怎么没有遇见呢?我说,你确定你真的去看、去听了吗?所有人在所有人面前出现,但我们太多地不以为意了。比如在网上看到一条信息,有一个农民工,出事故牺牲了。在他的墓碑上,刻着三个字:收工了。三个如此普通的字,我以为超过了所有披头散发呐喊的歌手、舞文弄墨写作的作家,这是真正的人的洒脱,也是真正的人的辛酸。

  这就是别人的生活吧,你看到了吗?你看到时,为他难过和心动过吗?

  高中一年级的暑假,我和母亲还有姑姑家的表哥在面粉厂里磨面粉,一个村民给带来一封信,是我上学期的成绩单,考得很差,我心里有些害怕。正好表哥和姑父要去草原上采蘑菇,我为了躲避父亲,就在第二天跟着表哥去了他家,然后同他、姑父和另一个孩子一起,赶着马车去离家几百里的草原上采蘑菇。蘑菇可以晒干,然后卖给收购的人。

  我们坐在姑父的马车上,翻过了家附近的一道大坝,就进入了草原的领地。马车走得不快,就这样走啊走,我在车上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我睁开眼睛,却吓了自己一大跳,因为我看见太阳在北部偏东的天空上,这怎么可能呢?我又四处看了看,还是如此,忍不住和姑父说,姑父笑了:你转向了。就是说,在我睡着的时候,马车转了好多弯,等我醒过来,我的脑海里仍然是睡觉之前的方向坐标,但实际上方向已经转变。我知道东南西北并没有真的调换,但在我的感官里,它们确实不同了。带着这种别扭的方向感,一直到天黑。

  这次经历,后来也会时常出现在从陌生的地铁口出来时、从不知名的长途大巴上下来时,它让我知道,所谓的客观的外部世界,对一个个体来说,并非是那样的客观和一成不变。而且,这种方向的混乱和迷惑,经常类似于生活里的混乱和迷惑,因此,我要在这双重的意义上确认东南西北,确认太阳的起落和月亮的升降。我于是写下这些文字,为了自己,也希望这些文字,能给人以触动和力量,但我绝不愿意它们是所谓的心灵鸡汤,连最好的土鸡也不行,因为人们需要的不是这些精神营养品,而是更重要的东西。

  我坦然于自己写下的偏颇和错愕,在动笔之初,我还无法判定自己的斤两,但已深知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可以穷尽人生的百味,一部书不能,十部书不能,即使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座图书馆,也不能。我于是也自得于在针孔般大小的洞里看到的景观,自珍于在我细微的血管里流过的人和事。这证明我活着,并且清醒着。

  世界的原则是这样的:不论你对此知道得何等清晰,生活都不会因此而发生变化。我是说,我的欣喜只是内心的,它不作用于我的现实,可它既是必要的,又是值得的。我不知道,在将来的日子,自己是否还能保持此刻的敏感,是否还能发现如此动人的故事。《别人的生活》必将是我生活的一个里程碑,它不同于年少时写的诗,也不同于这些年一直在坚持写的小说,它朴素到几乎失去了形式。

  在修改和重读的时候,我感到兴奋且自豪,因为走了一条方向正确的路,因为每一次看,都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我第一次,成了自己文字的忠实读者。我当然期待更多的读者,他就应该是你以及他与她们——我在天桥、地铁、公交车和人群里遇到这些人,在各自的路上缓缓而行,要抵达那个终点。在宇宙里看,我们所处的世界的万物都不如尘埃之大,可这些如此细小的尘埃、如此平淡的灵魂、如此纷扰的世界里,藏着我们和别人的生活。


End


作者:﹝现 ‧ 刘汀﹞。

作者借散文之笔,通过描写和记述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给作者带来震动与思考的事件,写出的一部用诗心对生活不懈的追问。作者疑怀世俗,却又透出对世俗无限的衷爱。病痛、孤独、乡愁、自然、田埂,哪怕是作家自己无奈中替老姑父在北京的医院高价挂号,而病人千里迢迢到来之后,专家医生又无端地休息歇班;还是作家在文中写到故里,站在村头,对田野、村落、物景、人事的点点滴滴,都有一种浓到化不开的爱,有一颗对庸常生活的感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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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生命的过程原本平淡无奇,
  情感的追寻则波涛万险,
  如何在平淡无奇、波涛万险中酿出一滴滴花蜜,
  还能与人分享,还能流传,才算不枉此生。


一杯蜜是炼过几只蜂的

  住处附近,有一家卖野蜂蜜的小店,夏日里我常到那里饮蜜茶,常觉在炎炎夏日喝一杯冰镇蜜茶,甘凉沁脾,是人生一乐。

  今年我路过小店,冬蜜已经上市,喝了一杯蜜茶,付钱的时候才知道涨了一倍有余,我说:“怎么这样贵,比去年涨了一倍?”照顾店面的眉目清秀的初中小女生,讲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马上应答道:“不贵,不贵,一杯蜜是炼过几只蜂的。”

  这句话令我大惑不解,惊问其故。小女生说:“蜜蜂酿一滴蜜,要飞很远的地方,要采过很多花,有时候采蜜,要飞遍一整座山头哩!还有,飞得那么远,说不定会迷路,说不定给小孩子捉了,说不定飞得疲倦,累死了。”听了这一番话,我欣然付钱,离开小店。

  走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着那位可爱的小女孩说的话,一任想象力奔飞,也许真是这样的,一杯在我们手中看起来不怎么样的蜜茶,是许多蜜蜂历经千辛万苦才采集得来,我们一口饮尽一杯蜜茶,正如饮下了几只蜜蜂的精魂。蜜蜂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它飞来飞去,历遍整座山头、整个草原,搜集了花的精华,一丝一丝酝酿,很可能一只蜜蜂的一生只能酿成一杯我们喝一口的蜜茶吧!

  几年前,我居住在高雄县大岗山的佛寺里读书,山下就有许多养蜂人家,经常的寻访使我对蜜蜂这种微小精致的动物有了一点认识。养蜂的人经常上山采集蜂巢,他们在蜂巢中找到体形较大的蜂王,把它装在竹筒中,霎时,一巢嗡嗡嘤嘤的蜜蜂都变得温驯听话了,跟在手执蜂王的养蜂人后面飞,一直飞至蜂箱里安居。

  蜜蜂的这种行为是让人吃惊的,对于蜂王,它们是如此专情,在一旁护卫,假若蜂王死了,它们就一哄而散,连养蜂人都不得不佩服,但是养蜂人却利用了蜜蜂专情的弱点,驱使它们一生奔走去采花蜜——专情的人恐怕也有这样的弱点,任人驱使而不自知。

  但是蜜蜂也不是绝对温驯的,外敌来犯,它们会群起而攻,毫不留情,问题是,每一只蜜蜂的腹里只有一根螫针,那是它们生命的根本,一旦动用那根螫针攻击了敌人,它们的生命很快也就完结了。用不用螫针于蜜蜂是没有选择的,它明知会死,也要攻击——有时,人也要面临这样的局面,选择生命而畏缩的人往往失败,宁螫而死的往往成功,因为人是有许多螫针的。

  养蜂的人告诉我,蜜蜂有时也是有侵略性的,当所有的花蜜都采光的时候,急须蜂蜜来哺育的蜜蜂就会倾巢而出,到别的蜂巢去抢蜜,这时就会发生一场激烈的战斗,直到尸横遍野才分出胜负——人何尝不是如此,仓廪实才知荣辱,衣食足才知礼仪。

  为了应付无蜜的状况,养蜂人只好欺骗蜜蜂,用糖水来养蜜蜂,让它们吃了糖水来酿蜜,用来供应爱吃蜜的人们——再精明的蜜蜂都会上当,就像再聪明的人也会上当一样。蜜蜂是有社会性的群居动物,在某些德性上和人是很接近的,但是不管如何,蜜蜂是可爱的,它们为了找花中甘液,万苦不辞,里面确实有一些艺术的境界。在汲汲营营的世界里,究竟有多少人能为了追求甘美的人生理想而永不放弃呢?

  旧时读过一则传说,其中有些精神与蜜蜂相似,那是记载在《辍耕录》里的传说:“回回田地有年七十八岁老人,自愿舍身济众者,绝不饮食,惟澡身啖蜜,经月,便溺皆蜜。既死,国人殓以石棺,仍满用蜜浸,镌志岁月于棺盖,瘗之。俟百年后,启封,则蜜剂也,凡人损折肢体,服少许,立愈,虽彼中亦不多得,俗曰蜜人,番言木乃伊。”这个蜜人的传说不一定可信,但是一个人的牺牲在百年之后还能济助众人,可贵的不在他的尸体化成一帖蜜剂,而是他的精神借着蜜流传了下来。

  蜜蜂虽不澡身,但是它每天啖蜜,让人们在夏季还能享受甘凉香醇的蜜茶,在啖蜜的过程中,有许多蜜蜂要死去,未死的蜜蜂也要经过许多生命的熬炼,熬呀熬的才炼出一杯蜜茶,光是这样想,就够浪漫,够令人心动了。

  在实际人生中也是如此,生命的过程原是平淡无奇,情感的追寻则是波涛万险,在平淡无奇、波涛万险中酿出一滴滴的花蜜,这花蜜还能让人分享,还能流传,才算不枉此生。虽然炼蜜的过程一定是痛苦的,一定要飞过高山平野,一定要在好大的花中采好少的蜜,或许会疲累,或许会死亡。

  可是痛苦算什么呢?每一杯蜂蜜都是炼过几只蜂的。


软枝杨桃

  在乡下的荒地看到两棵野生的杨桃树,是很好的软枝品种。

  杨桃树也没有辜负它的好品种,结满了累累的果实,树枝因太重的负担,低垂着头。黄熟的杨桃落了一地,遍地都是金黄,蜜蜂与果蝇在杨桃树下飞舞。

  这两棵野生杨桃树的盛产使我吃惊,因为既不使用农药,也不使用肥料,杨桃树竟可以如此高大,长出如此多的果实。更使我吃惊的是,这么美好的杨桃,竟然没有人采收,也没有人愿意吃,任其凋落一地。

  是不是这杨桃不好吃呢,为何没有人吃?

  当我站在杨桃树下一看,就懂了。

  由于未使用肥料,结的杨桃比一般的杨桃瘦小,不像市场里那些硕大的杨桃。

  由于未使用农药,杨桃的表面多少有虫鸟咬吃的痕迹,几乎没有一个是完整的。

  现代人吃惯了以肥料培育、用农药保护的水果,对这貌不起眼、有一点瑕疵的水果,当然不屑一顾了。

  我想起一位种水果的明堂表哥,他曾对我说:“我们人自以为聪明,其实比鸟雀还笨,甚至比虫还笨。那些没有喷农药的水果,外表虽然丑一点,虫鸟都爱吃;那些喷了农药的水果,外表虽美,虫鸟都不会吃,知道吃了也不健康。人只注意外表的美丑,虫和鸟却看到了更深的内在啊!”

  明堂表哥种的水果都不用农药,在水果结实的时候,他用塑料袋一粒一粒地包起来。而在每一个果园里,他总会留下一棵树给虫鸟吃。他常说:“虫鸟真是聪明呀!它们都会从熟的开始吃,所以整年水果不会断。它们吃饱就走了,不像一些偷水果的人,连生熟都分不清。”

  我采了两大袋的软枝杨桃回家,洗干净,把虫鸟咬过的部分削去,切成丁,端出来请大家吃。

  家人吃了都大为惊叹:这么美味的杨桃真是少见呀!

  确实,由于没有农药与化肥的污染,杨桃的生长较为缓慢,使那软枝杨桃比市场上的杨桃更坚实甜脆,滋味更为深长。

  我边吃杨桃,边想起明堂表哥说的:“虫鸟比人还聪明。”这是人的短视近利所造成的,当整个社会都只重视表面的好看,忽视内在的毒素时,真正清净的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


松子茶

  朋友从韩国来,送我一大包生松子,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生的松子,晶莹细白,颇能想起“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那样的情怀。

  松子给人的联想自然有一种高远的境界,但是经过人工采撷、制造过的松子是用来吃的,怎样来吃这些松子呢?我想起饭馆里面有一道炒松子,便征询朋友的意见,要把那包松子下油锅了。

  朋友一听,大惊失色:“松子怎么能用油炒呢?”

  “在台湾,我们都是这样吃松子的。”我说。

  “罪过,罪过。这包松子看起来虽然不多,你想它是多少棵松树经过冬雪的锻炼才长出来的呢?用油一炒,不但松子味尽失,也损伤了我们吃这种天地精华的原意了。何况,松子虽然淡雅,仍然是油性的,必须用淡雅的吃法才能品出它的真味。”

  “那么,松子应该怎么吃呢?”我疑惑地问。

  “即使在出产松子的韩国,松子仍然被看作珍贵的食品,松子最好的吃法是泡茶。”

  “泡茶?”

  “你烹茶的时候,加几粒松子在里面,松子会浮出淡淡的油脂,并生松香,使一壶茶顿时津香润滑,有高山流水之气。”

  当夜,我们便就着月光,在屋内喝松子茶,果如朋友所说的,极平凡的茶加了一些松子就不凡起来了。那种感觉就像在遍地的绿草中突然开起优雅的小花,并且闻到那花的香气,我觉得,以松子烹茶,最不辜负这些生长在高山上历经冰雪的松子了。

  “松子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东西,但是有时候,极微小的东西也可以做情绪的大主宰。诗人在月夜的空山听到微不可辨的松子落声,会想起远方未眠的朋友,我们对月喝松子茶也可以说是独尝异味,尘俗为之解脱。我们一向在快乐的时候觉得日子太短,在忧烦的时候又觉得日子过得太长,完全是因为我们不能把握像松子一样存在我们生活四周的小东西。”朋友说。

  朋友的话十分有理,使我想起人自命世界的主宰,但是人并非这个世界唯一的主人。就以经常遍照的日月来说,太阳给了万物生机和力量,并不单给人们照耀;而在月光温柔的怀抱里,虫鸟鸣唱,不让人在月下独享。即使是一粒小小松子,也是吸取了日月精华而生,我们虽然能将它烹茶、下锅,但不表示我们比松子高贵。

  佛眼和尚在禅宗的公案里,留下两句名言:

  水自竹边流出冷,
  风从花里过来香。

  水和竹原是不相干的,可是因为水从竹子边流出来就显得格外清冷;花是香的,但花的香如果没有风从中穿过,就永远不能为人体知。可见,纵是简单的万物也要通过配合才生出不同的意义,何况是人和松子?

  我觉得,人一切的心灵活动都是抽象的,这种抽象宜于联想;得到人世一切物质的富人如果不能联想,他还是觉得不足;倘若是一个贫苦的人有了抽象联想,也可以过得幸福。这完全是境界的差别,《坛经》中云:“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

  仁者,人也。在人心所动的一刻,看见的万物都是动的;人若呆滞,风动幡动都会视而不见。怪不得有人在荒原里行走时会想起生活的悲境,大叹:“只道那情爱之深无边无际,未料这离别之苦苦比天高。”而心中有山河大地的人却能说出“长亭凉夜月,多为客铺舒”,感怀出“睡时用明霞作被,醒来以月儿点灯”等引人遐思的境界。

  一些小小的泡在茶里的松子,一粒停泊在温柔海边的细沙,一声在夏夜里传来的微弱虫声,一点斜在遥远天际的星光……它们全是无言的,但随着灵思的流转,就有了炫目的光彩。记得沈从文这样说过:“凡是美的都没有家,流星,落花,萤火,最会鸣叫的蓝头红嘴绿翅膀的王母鸟,也都没有家的。谁见过人蓄养凤凰呢?谁能束缚着月光呢?一颗流星自有它来去的方向,我有我的去处。”

  灵魂是一面随风招展的旗子,人永远不要忽视身边的事物,因为它也许正可以飘动你心中的那面旗,即使是小如松子。


食家笔记

长板条上

  所有的日本料理店,靠近师傅料理台一定有一个用木板钉成的长板条,这板条旁边的椅子一般人不肯去坐,原因无他,只是不够气派。

  在台湾,日本料理店生意最好的是在房间,其次是桌子,最后才是围着师傅的板条;在日本是反其道而行,最好的是板条边。

  吃日本料理,当然不得不相信日本人的方式。这个长板条之所以受人喜欢,是日本人去喝酒大部分是小酌而不是大宴,一个人坐在长板条边是最自在的。

  如果你要吃好东西,也只有在长板条上。因为坐在长板条边,靠近师傅,日久熟识互相询问家常,师傅边谈话总会在他身边抓一些东西请你,像毛豆、黄瓜、酱萝卜、生芹菜、芝麻之类,有时候甚至挖一勺刚做好的鱼子给你,或者把切剩的最好的一条鱼肚子推到面前,向你说:“尝一尝!”

  坐长板条的客人通常不是寻常客人,都是嗜好生鱼的,那么师傅会告诉你,今天什么鱼好、什么鱼坏,并非他故意去买坏鱼,是鱼市场的鱼货,今日有些不甚高明,然后会说:“今天有一种好鱼,我切给您试试。”等你吃完满意了,他才切上算账的来,而你不要小看那一片试食的鱼片,料理店的一片好鱼,通常吃一口要一百元的。

  长板条是最能学吃日本料理的地方,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摆在面前,有许多选择的机会,坐在房间里的客人,吃一辈子日本料理,可能许多食料见都没有见过。

  长板条上也是最有人情味的地方,只要坐在长板条边,总不会吃得太坏,中国人说“见面三分情”,大师傅就在面前,总不好意思弄一些差的东西给你。而且师傅无形中聊起日本料理的种种情形,自然就是在传法给客人了。最最重要的是,如果是熟客,价钱总会算得便宜一些,因为在日本料理店中,每张桌子都由服务生开单,唯有在长板条上是“自由心证”,全权由师傅掌握,熟人好说话,一定比房间里便宜得多。

  在日本一些专卖生鱼和寿司的店,有时没有桌子,只有板条四桌围绕,师傅们则站在里面服务,一个师傅平常就照顾五张椅子,有那相熟的客人往往不仅认店,还要认师傅,这时不仅手艺比高下,连亲切都要一比,因而店中气氛融洽,比其他日本料理店要吵闹得多。

  由于日本人生鱼生虾吃得厉害,所以卫生、新鲜要格外讲究,听说要是在日本吃料理中了毒,可以向店里控告,赔偿起来不得了,而坐在长板条上不但可以控告店里,连认得的师傅都可以告进官府里去。因此师傅们无不戒慎恐惧,害怕丢了饭碗,消费者得以安心大啖其生猛海鲜。

  我过去不觉得日本料理有什么惊人之处,有一回和摄影家柯锡杰去吃日本料理,第一次坐在长板条上。老柯与师傅相熟,大显身手叫了许多平日不易吃到的东西,而且有大部分是赠送的,这时始知吃日式料理也有大学问,老柯说:“日本料理的师傅也是人,有荣誉心,如果遇到一位好的吃家,他恨不得把自己的肚子都切下来给你下酒,谁还在乎那区区几个钱呢?”

  柯锡杰早年留学日本,吃日本菜是第一流的高手,但是他说:“不管吃什么菜,认识大师傅是必要条件,中国菜也是一样的吧!菜里无非人情,大师傅吩咐一声,胜过千军万马。我早年在美国当厨子,自己发明一道烤鸡,名称就叫‘柯氏鸡’,与‘麻婆豆腐’一样,以人名取胜,结果大家都爱吃这道菜,不一定是菜有什么高明,是他们认识了柯氏,在人情上,总要试试柯氏鸡的滋味吧!”

  这使我想起另一位吃家欧豪年。欧豪年每次在餐馆请客,一定提前半个小时前往,我觉得奇怪,不免问他,他说:“主要是先来挑鱼,同样的鱼只要大小不同就味道差很多,像青衣、石斑之属,一斤左右的最好,太小的肉烂,太大的肉老。其次是先和师傅打个招呼,他就会特别留意,做出真正的好菜来。就说蒸鱼好了,火候最重要,要蒸到完全熟了可是还有一点点肉粘在骨头,那个节骨眼上,只有一秒钟的时间。”

  中国人吃饭挑师傅相熟的馆子,和日本人在长板条上挑师傅一样,是人情味的表现。我曾在一家日本料理店看一个日本人坐在长板条上,每吃一片生鱼就喝一杯清酒,一边和师傅聊天,最后竟然大醉高歌而归。那时我想:使他醉的不一定是清酒,说不定是那个师傅!

梁妹

  新加坡朋友何振亚颇有一点财富,待人热诚,我在新加坡旅行时住在他家。他最让人羡慕的不是他的有钱,而是他有个好厨子。

  何振亚的厨子是马来西亚籍的粤人,是个单身女郎。她身材高挑,眉清目秀,年约三十岁,等闲看不出她有什么好手艺,但她是那种天生会做菜的人。

  这梁妹不像一般用人要做很多事,她主要的工作就是做做三餐。我住在何家,第一天早上起床,早餐是西式的,两个荷包蛋,两根香肠,一杯咖啡,一杯牛奶或果汁。奇的是她的做法是中式的,蛋煎两面,两面皆为蛋白包住,却透明可看见蛋黄——这才是中国式的“荷包蛋”,不是西式的一面蛋——而那德国香肠是梁妹自灌的,有中西合璧的美味。

  正吃早餐的时候,何振亚说:“你不要小看了这鸡蛋,你看这鸡蛋接近完全的圆形,火候恰到好处,这不是技术问题。梁妹是个律己极严的厨师,她煎蛋的时候只要蛋有一点歪,就自己吃掉,不肯端上桌,一定要煎到正圆形,毫无瑕疵才肯拿出来。我起初不能适应她的方式,现在久了反而欣赏她的态度,她不是个厨子,简直是个艺术家嘛。”

  梁妹犹不止此也,她常做一道糖醋高丽菜,假如没有上好的镇江醋,她是拒绝做的,而且一颗高丽菜,叶子大部分切去丢掉,只留下靠着菜梗又厚实又坚硬的部分,切成正方形(每一个方形一样大,两寸见方),炒出来的高丽菜透明犹如白玉,嚼在口中清脆作响,真是从寻常菜肴中见出功夫,那么可想而知做大菜时她的用心。有一回何振亚摆酒席,梁妹整整忙了一天,每道菜都好吃到让人嚼到舌头。

  其中一道叉烧,最令我记忆深刻,端上来时热腾腾的,外皮甚脆,嚼之作声,而内部却是细嫩无比。梁妹说:“你要测验广东馆子的师傅行不行,不必吃别的菜,叫一客(份)叉烧来吃马上可以打分数,对广东人来说,叉烧是最基本的功夫。”

  梁妹来自马来西亚乡下,未受过什么教育,我和她聊天时忍不住问起她烹饪的事,她说是自己有兴趣于做菜,觉得煎一粒好蛋也是令人快乐的事。

  “怎样做到这样好?”

  “我想是这样的,一道做过的菜不要去重复它,第二次重新做同一道菜,我就想,怎样改变一些佐料,或者改变一点方法,能使它吃起来不同于第一次,而且企图做得更好一点,到最后不就做得很好了吗?”

  我在何家住了一个星期,只觉得有个好厨子是人生一快,后来新加坡的事多已淡忘,唯独梁妹的菜印象至为深刻。我不禁想起以前的法国大臣Talleyrand奉派到维也纳开会,路易十八问他最需要什么,他说:“祈国王赐臣一御厨。”因为对法国人来说没有好的厨子,外交就免谈了。

  以前袁子才家的厨子王小余说:“作厨如作医,以吾一心诊百物之宜。”又说:“能大而不能小者,气粗也;能啬而不能华者,才弱也。且味固不在大小、华啬间也,能,则一芹一菹皆珍怪,不能,则黄雀鲊三楹,无益也。”真是精论,一个好厨子做的芹菜绝对胜过坏厨子做的熊掌。

  做一个好厨子的条件是怎样的呢?

  美国玄学大师华特(Alan Watts)说:“杀一只鸡而没有能力将之烹好,那只鸡是白死了。”

  法国人爱调戏人,他们常问的话是:“你会写文章,会画图做雕刻,你好像什么都有一手,且慢,你会烧菜吗?”呀哈!如果你只会写文章,不会烧菜,只能算是“作家”,不能算是“艺术家”。骄傲的法国人眼中,如果你不会烧菜,最少也要有好舌头,否则真是不足论了。

  得过最高荣誉勋章的法国大厨波古氏(Bocuse)说过:“发现一款新菜,比发现一颗新星,对人类的幸福有更大的贡献。”诚不谬哉!

响螺火锅

  在纽约旅行的时候,有一天雕刻家钟庆煌在家里请吃火锅,约来了纽约的各路英雄好汉,有画家姚庆章、杨炽宏、司徒强、卓有瑞,摄影家柯锡杰,舞蹈家江青,作家张北海。那一天之所以值得一记,是因为钟庆煌准备了难得吃到的响螺火锅。响螺是电影中海盗用来吹号的那种螺,体形十分巨大,吃起来颇费事,故一般西方人很少食用,在纽约只有中国城有卖。

  钟庆煌说,他为了准备这响螺火锅已整整忙了一天,一早就走路到中国城挑选合适的响螺,由于响螺壳坚硬无比,必须用榔头敲开,敲开之后只取用其前半部(像吃蜗牛一样,前半部才是上品)。取下后切片也不易,因响螺肉韧,必须用又利又薄的牛排刀才能切成薄片,要切得很薄很薄,否则就不能吃火锅了。

  听钟庆煌这样一说,大家都颇为感动,而且听说一般馆子吃响螺不是用炒就是用炖的,用来吃火锅还是钟庆煌的发明。

  那一次吃响螺片火锅滋味难忘,因肉质鲜美,经滚水烫过有一股韧劲和脆劲儿,吃起来有点像新鲜的鲍鱼片,但比鲍鱼更筋道,而且响螺肉有点透明感,真是人间美味。吃涮响螺片时我才发现,如果真有滋味,不一定要依赖厨子,然而火候仍是不可忽视的,透明的螺片下锅转白时即捞起,否则就太老了。

  回台北后,吃火锅时常想起雕刻家亲手拿榔头敲开的响螺火锅,可惜找不到响螺,后来在南门市场一家卖海鲜的摊子找到了响螺,体积比美国的小得多,要价一两十五元,摊贩说是澎湖的响螺,滋味比美国的好,因为美国的长得太大了,肉质较硬。

  带一些回来试做,才发现不然,因美国响螺大,切片后吃火锅较适合,澎湖的就小了一些。后来我想了很久,用一个新的方法做,先炖鸡一只,得汤一碗,再用鸡汤煨响螺片约十分钟,味道鲜美无比。

  现在台北的馆子里也开始做响螺,尤其广东馆子最多,通常也是用鸡汤煨,再焖一些青菜进去,是正统的吃法;另有一法是将螺肉挖出剁碎,和一些碎肉虾泥再塞回螺壳中蒸熟,摆到盘子里非常壮观,可惜风味尽失。这使我想到生猛的海鲜本身的味道已经各擅胜场,纯味最上,配味次之,像什么虾球、花枝丸、蚵卷、蟹饺等都是等而下之了。

  画家席德进生前也是有名的吃家,他就从不吃虾球之类,理由之一是:谁知道那是什么做的。理由之二是:即使用虾也不会用好虾,好好的虾干吗炸虾球?——真是妙见,把新鲜响螺剁碎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做汤的时候,用一个响螺同做,味道就完全不同。问题是,这时的响螺肉就不能吃了——这似乎是吃家的原则之一,你有一种东西只能选择一种吃法,不能又要喝汤又要吃肉。

吃客素描

  我有一个朋友陈瑞献,是新加坡、马来西亚一带有名的艺术家,同时是有名的吃家。他以前在《南洋商报》上写吃的专栏,十分叫座,对吃东西之讲究罕有其匹。

  瑞献和现在台湾法国文化中心主任戴文治是黄金拍档,两人时常一起到世界各国去大吃,事后互相研究讨论。在吃这一方面,配合得像他们这样好的也很少见。

  说到他们两人的相识也是奇遇,戴文治到台湾以前是法国驻新加坡的大使,陈瑞献正好是新加坡法国大使馆的秘书,本是主属关系,由于两人都好吃并且酷爱艺术,竟成好友,交相莫逆,以兄弟相待。

  这两个吃家好吃到什么程度呢?陈瑞献常说:“人生有四件大事,除了吃以外,其他三件我已忘记。”他们是那种有了好吃的东西可以丢掉其他三件大事的人。瑞献每天除了吃好吃的东西,生活几乎是邋遢的,衣着方面,他虽在大使馆上班,但终年穿着短裤、拖鞋到办公室,由于他名气太大,久之大家也习以为常。在住的方面,他住的地方对面就是新加坡有名的绿灯户,是黑社会争夺的地盘,他家虽是两层洋楼,家中堆满零乱的字画,找个能坐的地方都感到困难。在行的方面,他开着大使馆所有的一部福特跑车,车龄已有六七年了,他开到哪里停到哪里,由于挂着使馆牌,即使在管理严格的新加坡也享有特权,他那部车是新加坡少数有名的“大牌”之一,车子够老,牌子够硬。

  瑞献书画、文章、金石都是绝活,除了这些,对他最重要的大概就是吃了。

  有一年,瑞献因公来台北,我说是不是可以看看他的行程,他把纸拿出来,里面几乎没有行程,只写了三餐用餐的地点和吃些什么菜。

  “这就是你的行程吗?”我说。

  “是呀!有什么比吃更重要呢?”

  他说外出游山玩水固好,但对他们这种经常世界各处跑的人已没有什么意义,吃好东西才是最实在的。我看他的“行程表”(就是吃程表)中有一天中午空白,表示我要做东。那时我正想去法国,在办理赴法签证,大权在戴文治手中,便约戴文治一同前往。

  当时在戴文治家中,瑞献指着戴文治对我说:“你请他吃饭可要当心,要是吃到什么难吃的菜,你的法国签证就泡汤了。假如吃到好菜,说不定给你一张法国护照。”

  三人哈哈大笑,戴文治补充说明:“我的权力没有那么大,最长只能给你签六个月。”

  “当然,如果不给你签,你这辈子别想去法国了。”瑞献爱开玩笑,“完全就看你怎么安排了。”

  兹事体大,当下三人摊开吃的地图(戴文治家中有一本专门记载台北馆子的书籍,有图表)研究,我从罗斯福路、和平东路、信义路、仁爱路、忠孝东路一路问下来,大部分有名的馆子他们都吃过了,这使我大吃一惊,因为台北爱吃的人虽多,吃得这么全的也算少见。

  后来我卖了一个关子,说:“这样好了,明日午时就在法国文化中心集合,我带你们去吃,但先不说吃的地点和吃些什么。”两人相视一笑,点头答应。

  第二天,我带他们到仁爱路的“吃客”去吃。果然他们没有吃过,大为惊奇,台北居然有他们没吃过的馆子。我叫了一些普通的菜,记得是卤猪脚、风鸡、醉虾、干丝牛肉、吃客鲳鱼、炒年糕、黄鱼羹、香菇鸭舌汤,每出来一道菜都叫他们舌头打结。事实并不是菜烧得多了不起,只是吃客的猪脚、风鸡、醉虾对初尝的人确是异味,而黄鱼羹之鲜美,香菇鸭舌汤以五十只鸭舌做成,都是富有舌头震撼力的。

  吃完后叫了一客豆沙锅饼,一客芝麻糊,吃得两位名吃客啧啧称奇。

  结束之后,我问戴文治:“味道如何?”

  “六个月,六个月。”戴忙着说,意即我的法国签证,他可以给我签最长的时间。

  “这样棒的一顿饭才值六个月吗?”瑞献打趣说,我们不禁拍案大笑。

  这时我才透露了选“吃客”的原因,因为在戴文治的“秘籍”中并没有“吃客”的记载,胜算很大。我们四人(还有我的妻子小銮)谈到,选择馆子事实上没有叫菜重要,因为每一个馆子的师傅总有一两道“招牌好菜”,有时一家馆子就靠一道菜撑着,如果去吃馆子不知道叫菜如同盲人骑马,只知有马,不知马瞎,真是太可怕了。

  好菜的功能之大甚至影响到法国签证呢!可不慎哉!

  后来我与妻子到新加坡,瑞献一来就为我们开了一张食单,每天让我们早、午餐自便,晚餐如果没有特别应酬,则听他安排;他找到的菜馆不论大小,菜都是第一流的,即使是路边小摊吃海鲜,他也都能找到又新鲜又好吃的地方——这真是食家本色,好的食家是不摆排场、不充阔佬的,一万块吃到好菜不是本事,一千块吃到好菜才是本事;能吃海鲜不是本事,要便宜吃到好海鲜才是本事;知道名菜名厨不是本事,连街边小摊都了然于心才是本事。

  有瑞献带路去吃,差一点把我的舌头忘在新加坡。

  最遗憾的是,瑞献为我安排了一餐俄国菜、一餐印度菜,由于那两天都有朋友的应酬,因而分别在江浙馆和广东茶楼吃饭,至今引为憾事。瑞献表现在吃的兴趣是令人吃惊的,他不但餐餐陪我们吃,毫无倦容,而且吃得比我们还有味。有一回吃潮州莱,我看他吃得趣味盎然,忍不住问他:“你吃过这么多次,还觉得好吃吗?”

  他正色道:“好的菜就是你吃几十次也不会腻的,就像一幅好的画挂在家中三五年,你何尝厌倦?”

  他继续说:“吃好菜的时候总要把心情回到最初,好像是第一次品尝,让味蕾含苞待放;这就像和情人接吻,如果真爱那情人,不管接多少次吻都有不同的滋味。真正的吃家对待食物要像对待情人。”

  他告诉我,有一次他和戴文治在法国吃鸡肉,戴文治在一食三叹之后求见厨师。当那顶白高帽在厨房门口出现,戴文治自动站起来,先向厨师致敬,再与他交谈。他说:“事后,戴文治对我说,他敬爱厨师,一如敬爱情人:对于那些失去做爱能力的人,佳肴是最好的补偿。”

  瑞献常说:“不惜工本以快朵颐是食家本色。”又说:“让蠢人错把你当白痴者,是一流食家的逸乐。”又说:“品味如品画,厨者所以是画人。”他为了吃,有时甚至是疯狂的。

  举例来说,1981年有一个“锦江华筵访问团”,锦江师傅坐专机到新加坡,包括锅铲、碗筷、重要材料全是专机空运。锦江师傅在玻璃内做菜,吃客可以在外面观察他们的做法、刀功等,从切菜、炒煮,到端盘出来一目了然。在新加坡来说,是难得的机会。

  然而一桌菜叫价一万新币(约四五万元人民币),瑞献兴起了吃的念头,他的妻子小菲极力反对,因为一万新币不是小数目。后来瑞献想了个变通的办法,就是邀集十位朋友,一人出一千新币,一起去吃锦江华筵,分摊起来负担就小了。

  小菲仍不赞成,觉得花一千新币吃一餐也不可思议,但瑞献对她说:“你让我去吃这一餐,你只是心痛一阵子,如果你不让我去吃这一餐,我会遗憾一辈子。”他们伉俪情深,小菲只好节省用度,让他好好地吃了一餐。事后他告诉我:“真是值回票价!”小菲则对我说:“幸好让他去吃,否则他真会怨我一辈子,他吃了那顿饭,回来整整说了一个月。”我和瑞献已有三年未见,但每次吃到好菜总不自觉想起他来,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人莫不饮食,豪侈暴发之辈奇多,一掷万金者也所在多有,但鲜有能知味之人,知味是多么不易呀!

  我们的通信开头总是“最近在××路发现××馆子,拿手好菜是……,味道……”结尾则是,“几时来这里,一起去大吃一顿吧!”

  知味不易,人生得知味之知己,是多么难呀!


冰糖芋泥

  每到冬寒时节,我时常想起幼年时候,坐在老家西厢房里,一家人围着大灶,吃母亲做的冰糖芋泥。事隔二十几年,每次回想起,齿颊还会涌起一片甘香。

  有时候没事,读书到深夜,我也会学着妈妈的方法,熬一碗冰糖芋泥,温暖犹在,但味道大不如前。我想,冰糖芋泥对我,不只是一种食物,而是一种感觉,是冬夜里的暖意。

  成长在战后几年的孩子,对番薯和芋头这两种食物,相信记忆都非常深刻。早年在乡下,白米饭对我们来讲是一种奢想,三餐时,饭锅里的米饭和番薯永远是不成比例的,有时早上喝到一碗未掺番薯的白粥,就会高兴半天。

  生活在那种境况中的孩子只有自求多福,但最为难的恐怕是妈妈,因为她时刻都在想如何为那简单贫乏的食物设计一些新的花样,让我们不感到厌倦,并增加我们的生活趣味。我至今最怀念的是母亲费尽心机在食物上所创造的匠心和巧意。

  自我刚学会走路的时候起,就经常在午饭的空闲里,随着母亲到田中采摘野菜,她能分辨出什么野菜可以食用,且加以最可口的配方。譬如有一道菜叫“乌莘菜”的,母亲采下那最嫩的芽,用太白粉烧汤,那又浓又香的汤汁我到今天还不敢稍稍忘记。

  即使是番薯的叶子,摘回来后剥皮去丝,不管是火炒,还是清煮,都有特别的翠意。

  如果遇到雨后,母亲就拿把铲子和竹篮,到竹林中去挖掘那些刚要冒出头来的竹笋,竹林中阴湿的地方常生长着一种可食用的蕈类,是银灰而带点褐色的,母亲称为“鸡肉丝菇”,炒起来的味道真是如同鸡肉丝一样。

  就是乡间随意生长的青凤梨,母亲都有办法变出几道不同的菜式。

  母亲是那种做菜时常常有灵感的人,可是遇到我们几乎天天都要食用,等于是主食的番薯和芋头则不免头痛。将番薯和芋头加在米饭里蒸煮是很容易的,可是如果天天吃着这样的食物,恐怕脾气再好的孩子都要哭丧着脸。

  在我们家,番薯和芋头都是长年不缺的,番薯种在离溪河不远处的沙地,纵在最困苦的年代,也会繁茂地生长,取之不尽,食之不绝,芋头则种在田野沟渠的旁边,果实硕大坚硬,也是四季不缺。

  我常看到母亲对着用布袋装回来的番薯和芋头发愁,然后她开始在发愁中创造,企图用最平凡的食物,来做最不平凡的菜肴,让我们整天吃这两种东西不感到烦腻。

  母亲当然把最好的部分留下来掺在饭里,其他的,她则小心翼翼地将之切成薄片,用糖、面粉,和我们家自己生产的鸡蛋打成糊状,薄片蘸着粉糊下到油锅里炸,到呈金黄色的时刻捞起,然后用一个大的铁罐盛装,就成为我们日常食用的饼干。由于母亲故意珍爱着那些饼干,我们吃的时候是按人分配的,所以就觉得格外好吃。

  即使是番薯有那么多,母亲也不准我们随便取用,她常谈起“日据时代”空袭的一段岁月,说番薯也和米饭一样重要。那时我们家还用烧木柴的大灶,下面是排气孔,烧剩的火灰落到气孔中还有温热,我们最喜欢把小的红心番薯放在孔中让灰烬焖熟,剥开来真是香气扑鼻。母亲不许我们这样做,只有得到奖赏的孩子才有那种特权。

  记得我每次考了第一名,或拿奖状回家时,母亲就特准我在灶下焖两个红心番薯作为奖励。我从灶里探出焖熟的番薯,心中那种荣耀的感觉,真不亚于在学校的讲台上领奖状,番薯吃起来也就特别有味。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我有十四个堂兄弟,四个堂姐,伯父母都是早年去世,由母亲主理家政,到今天,我们都还记得领到两个红心番薯是一个多么隆重的奖励。

  番薯不只用来做饭、做饼、做奖品,还能与东坡肉同卤,还能清蒸,母亲总是每隔几日就变一种花样。夏夜里,我们做完功课,最期待的点心是,母亲把番薯切成一寸见方,和凤梨一起煮成的甜汤:酸甜兼具,颇可以象征我们当时的生活。

  芋头的地位似乎不像番薯那么重要,但是母亲的一道芋梗做成的菜肴,几乎无以形容。有一回,我在台北天津街吃到一道红烧茄子,险些落下泪来,因为这道北方的菜肴,它的味道竟和二十几年前南方贫苦的乡下,母亲做的芋梗极其相似。本来挖了芋头,梗和叶都要丢弃的,母亲却不舍,于是芋梗做了盘中餐,芋叶则用来给我们上学做饭包。

  芋头孤傲的脾气和它流露的强烈气味是一样的,它充满了敏感,几乎和别的食物无法相容。削芋头的时候要戴手套,因为它会让皮肤麻痒,它的这种坏脾气使它不能取代番薯,永远是个二副,当不了船长。

  我们在过年过节时,能吃到丰盛的晚餐,其中不可少的一样是芋头排骨汤,我想全天下没有比芋头和排骨更好的配合了,唯一能相提并论的是莲藕排骨,但一浓一淡,风味各殊,人在贫苦的时候,大多是更喜爱浓烈的味道。母亲在红烧鲢鱼头时,炖烂的芋头和鱼头相得益彰,恐怕也是天下无双。

  最不能忘记的是我们在冬夜里吃冰糖芋泥的经验,母亲把煮熟的芋头捣烂,和着冰糖同熬,熬成几近晶蓝的颜色,放在大灶上。就等着我们做完功课,检查过以后,可以自己到灶上舀一碗热腾腾的芋泥,围在灶边吃。每当知道母亲做了冰糖芋泥,我们一回家便赶着做功课,期待着灶上的一碗点心。

  冰糖芋泥只能慢慢地品尝,就是在最冷的冬夜,它每一口也都是滚烫的。我们一大群兄弟姐妹站着围在灶边,细细享受母亲精制的芋泥,嬉嬉闹闹,吃完后才满足地回房就寝。

  二十几年时光的流转,兄弟姐妹都因成长而星散了,连老家都因盖了新屋而消失无踪,有时候想在大灶边吃一碗冰糖芋泥都已成了奢想。天天吃白米饭,使我想起那段用番薯和芋头堆积起来的成长岁月,想吃腌制的萝卜干吗?想吃雨后的油焖笋尖吗?想吃灰烬里的红心番薯吗?想吃冬夜里的冰糖芋泥吗?有时想得不得了,心中徒增一片惆怅,即使真能再制,味道总是不如从前了。

  我成长的环境是艰困的,因为有母亲的爱,那艰困竟都化成甜美,母亲的爱就表达在那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食物里面。一碗冰糖芋泥其实没有什么,但即使看不到芋头,吃在口中,可以简单地分辨出那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爱在困苦中是最坚强的。它纵然研磨成泥,但每一口都是滚烫的,是甜美的,在我们最初的血管里奔流。

  在寒流来袭的台北灯下,我时常想到,如果幼年时代没有吃过母亲的冰糖芋泥,那么我的童年记忆就完全失色了。

  我如今能保持乡下孩子恬淡的本性,常能在面对一袋袋知识的番薯和芋头,知所取舍变化,创造出最好的样式,在烦闷发愁时不失去向前的信心,我确信和我童年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母亲的影子在我心里最深处的角落,永远推动着我。


雪梨的滋味

  可惜的只是,
  那些血早已埋在土里,
  并没有染在梨上,
  以至于后世的子孙,
  有许多已经对那些梨树下横飞的血肉失去了记忆。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水果里,我最喜欢的是梨。梨不管在什么时间,总是给我一种凄清的感觉。我住处附近的通化街,有一条卖水果的街,走过去,在水银灯下,梨总是洁白地从摊位中跳脱出来,好像不是属于摊子里的水果。总是记得我第一次吃水梨的情况。

  在乡下长大的孩子,水果四季不缺,可是像水梨和苹果却无缘会面,只在梦里出现。

  我第一次吃水梨是在一位亲戚家里,亲戚刚从海外回来,带回一箱名贵的水梨,一再强调它是多么不易地横越千山万水来到。我抱着水梨就坐在客厅的角落吃了起来,因为觉得是那么珍贵的水果,就一口口细细地咀嚼着,没想到吃不到一半,水梨就变黄了,我站起来,告诉亲戚:“这水梨坏了。”

  “怎么会呢?”亲戚的孩子惊奇着。

  “你看,它全变黄了。”我说。

  亲戚虽一再强调,梨削了一定要一口气吃完,否则就会变黄的,但是不管他说什么,我总不肯再吃,虽然水梨的滋味是那么鲜美,但我的倔强把大人都弄得很尴尬,最后亲戚笑着说:“这孩子还是第一次吃梨呢!”

  后来我才知道,梨的变黄是因为氧化作用,私心里对大人们感到歉意,却也来不及补救了。从此我一看到梨,就想起童年吃梨时令人脸红的往事,也从此特别喜欢吃梨,好像在为这补偿什么。

  在我的家乡,有一个旧俗,就是梨不能分切来吃,因为把梨切开,在乡人的观念里认为这样是要“分离”的象征。我们家有五个孩子,常常望着一两个梨兴叹,兄弟们让来让去,那梨最后总是到了我的手里,妈妈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身体弱,又特别爱吃水梨。

  直到家里的经济好转,台湾也自己出产水梨,那时我在外地求学,每到秋天,我开学要到学校去,妈妈一定会在我的行囊里悄悄塞几个水梨,让我在客运车上吃。我虽能体会到妈妈的爱,却不能深知梨的意义。直到我踏入社会,回家的日子经常匆匆,有时候夜半返家,清晨就要归城,妈妈也会分外起早,到市场买两个水梨,塞在我的口袋里,我坐在疾行的火车上,就把水梨反复地摩挲着,舍不得吃,才知道一个小小的水梨,竟是代表了妈妈多少的爱意和思念,这些情绪在吃水梨时,就像梨汁一样,满溢了出来。

  有一年暑假,我为了吃梨,跑到梨山去打工,梨山的早晨是清冷的,水梨被一夜的露气冰镇,吃一口,就凉到心底。由于农场主人让我们免费吃梨,和我一起打工的伙伴们,没几天就吃怕了,偏就是我百吃不厌,每天都是吃饱了水梨,才去上工。那一年暑假,是我学生时代最快乐的暑假,梨有时候不只象征分离,它也可以充满温暖。

  记得爸爸说过一个故事,他们生在日本人盘踞的时代,他读小学的时候,日本老师常拿出烟台的苹果和天津的雪梨给他们看,说哪一天打倒中国,他们就可以在山东吃大苹果,在天津吃天下第一的雪梨。爸爸对梨的记忆因此有一些伤感,他每次吃梨就对我们说一次这个故事,梨在这时很不单纯,它有国仇家恨的滋味。

  有一次,我和妻子到香港,当时正是天津雪梨盛产的季节,有很多梨销到香港,香港卖水果的摊子部供应“雪梨汁”,一杯五元港币,在我寄住的旅馆楼下正好有一家卖雪梨汁的水果店,我们每天出门前,就站在人车喧闹的尖沙咀街边喝雪梨汁。雪梨汁的颜色是透明的,温凉如玉,清香扑鼻,到现在我还无法用文字形容那样的滋味。因为在那透明的汁液里,我们总会喝到似断还未断的乡愁。

  天下闻名的天津雪梨,表皮有点青绿,个头很大,用刀子一削,就露出晶莹如白雪的肉来,梨汁便即刻随刀锋起落滴到地上。我想,这样洁白的梨,如果染了血,一定会显得格外殷红,我对妻子说起爸爸小学时代的故事,妻子说:“那些梨树下不知道溅了多少无辜的血呢!”

  可惜的只是,那些血早已埋在土里,并没有染在梨上,以至于后世的子孙,有许多已经对那些梨树下横飞的血肉失去了记忆。可叹的是,日本人恐怕还念念不忘天津雪梨的美味吧!

  水梨,现在是一种普通的水果,满街都在叫卖,我每回吃梨,就有种种滋味浮上心头。最强烈的滋味是日本人给的,他们曾在梨树下杀过我们的同胞,到现在还对着梨树喧嚷,满街过往的路客,谁想到吃梨有时还会让人伤感呢?


抹茶的美学

  日本朋友坚持要带我去喝日本茶,我说:“我想,中国茶大概比日本茶高明一些,我看不用去了。”

  他对我笑一笑,说:“那是不同的,我在台北喝过你们的功夫茶,味道和过程都是上品,但它在形式上和日本的不同,而且喝茶在台北是独立的东西,在日本不是,茶的美学渗透到日本所有的视觉文化,包括建筑和自然的欣赏。不喝茶你永远不能了解日本。”

  我随着日本朋友在东京的大街小巷中穿梭,要去找喝茶的地方,一路上我都在想,在日本留了一些时日,喝到的日本茶无非是青茶或麦茶,能高明到哪里去呢?正沉思间,我们似乎走到了一个茅屋的“山门”,是用木头与草搭成的,非常简单朴素,朋友说我们喝茶的地方到了。这喝茶的处所日语叫sukiya,翻成中文叫“茶室”,对西方人来讲就复杂一些,英文把它翻成abode of fancy(幻想之居)、abode of vacancy(空之居),或者abode ofunsymmetrical(不称之居),光看这几个字,让我赫然觉得这茶室不是简单的地方。

  果然进到山门之后,视觉一宽,看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庭园,零落地铺着的石块大小不一,石与石间生长着短捷而青翠的小草,几株几人高的绿树也不规则得错落有致。走进这样的园子,人仿佛走进了一个清净细致的世界,远处好像还有极细极清的水声在响。

  日本的园林虽小,可是在那样小的空间所创造的清净之力是非常惊人的,几乎使任何高声谈笑的人都要突然失声不敢喧哗。

  我们也不禁沉默起来,好像怕吵醒铺在地上的青石一样。

  茶室的人迎接我们,进入一个小小玄关式的回廊等候,这时距离茶室还有一条花径,石块四边开着细碎微不可辨的花。朋友告诉我,他们进去准备茶和茶具,我们可以先在这里放松心情。

  他说:“你别小看了这茶室,通常盖一间好的茶室所花费的金钱和心血胜过一个大楼。”

  “为什么呢?”

  “因为,盖茶室的木匠往往是最好的木匠,他对材料的挑选和手工的精细都必须达到完美的地步,而且他必须是个艺术家,对整体的美要有好的认识。以茶室来说,所有的色彩和设计都不应该重复,如果有一盆真花,就不能用有画花的画,如果有用黑釉的杯子,就不能放在黑色的漆盘上。甚至做每根柱子都不能使它单调,要利用视觉的诱引,使人沉静而不失乐趣。一个花瓶摆着也是学问,通常不应该摆在中央,使对等空间失去变化……”

  正说的时候有人来请去喝茶,我们走过花径到了真正的茶室,房门高约五尺,屋檐处有一架子,所有正常高度的成人都要低头弯腰而入室,以对茶道表示恭敬。那屋外的架子是给客人放下所携的东西,如皮包、雨伞、相机之类,据说往昔是给武士解剑放置之处,在传统上,茶室是和平之地,是放松歇息的地方,什么东西都应放下,西方人叫它“空之居”“幻想之居”是颇有道理的。

  茶室里除了地上的炉子、炉上的铁壶、一只夹炭的火钳、一幅简单的东洋画、一瓶弯折奇逸的插花外,空无一物。而屋子里干净得好像主人在三分钟前扫了十遍一样,简直找不到一粒灰——初到东京的人难以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大城能维持干净,如果看到这间茶室就马上明了,爱干净几乎成为一个日本人最基本的规矩。而日本传统似乎也偏向视觉美的讲求,像插花、能剧、园林,甚至从文学到日本料理几乎全讲究精确的视觉美,所以也只好干净了。

  茶娘把开水倒入一个灰白色的粗糙大碗里,用一根棒子搅拌,碗里浮起春天里松针一样翠的绿色来,上面则浮着细细的泡沫,等到温度宜于入口时她才端给我们。朋友说,这就是“抹茶”了,喝时要两手捧碗,端坐庄严,心情要如在庙里烧香,是严肃的,也是放松的。和中国茶不同的是,它一次要喝一大口,然后向泡茶的人赞美。

  我饮了一口,细细地用味蕾品着抹茶,发现这神奇的翠绿汁液苦而清凉,有若薄荷,似有令人清冽的力量,和中国茶的芳香有劲大为不同。

  “饮抹茶,一屋不能超过四个人,否则就不清净。”朋友说,“过去茶道所定下的规矩有上百种,如何倒茶、如何插花、如何拿勺子、拿茶箱、拿茶碗都有规定,不是专业的人是搞不清楚的,因此在京都有‘抹茶大学’专门训练茶道人才,训练出来的人几乎都是艺术家了。”我听了有些吃惊,光是泡这种茶就有大学训练,要算是天下奇闻了。

  日本人都知道“抹茶”是中国的东西,在唐朝时候传进日本,在唐朝以后我们的祖先喝茶就是这种搅拌式的“抹茶”,而且用的是大碗,直到元朝才放弃这种方式,反倒在日本被保存了下来。如今日本茶道的方法基本上来自中国,只是因时日既久融成日本传统,完全转变为日本文化的习性。

  现在我们的茶艺以喝功夫茶为主,回过头来看日本茶道更觉得趣味盎然。但不论中日的茶道,讲的都是平静和自然的趣味,日本茶道的规模是十六世纪时茶道宗师利休所创,曾有人问他茶道是否有神秘之处。他说:

  “把炭放进炉子,等水开到适当程度,加上茶叶使其产生适当的味道。按照花的生长情形,把花插到瓶子里,在夏天时使人想到清爽,冬天时使人想到温暖。除此之外,茶没有别的秘密。”

  这不正是我们中国人的“平常心是道”吗?只是利休可能想不到,后来日本竟发展出一百种以上的规矩来。

  在日本的茶道里,大部分的传说都是和古老中国有关的,最早的传说是说在公元前五世纪时,老子的一位信徒发现了茶,在函谷关口第一次奉茶给老子,把茶想成是“长生不老药”。

  普遍为日本人所熟知的传说,是禅宗初祖达摩从天竺东来后,为了寻找无上正觉,在少林寺面壁九年,由于疲劳过度,眼睛张不开,索性把眼皮撕下来丢在地上。不久,在达摩丢弃眼皮的地方长出一棵叶子又绿又亮的矮树,达摩的弟子便拿这矮树的叶子来冲水,产生一种神秘的魔药,使他们坐禅的时候可以常保持觉醒状态,这就是茶的最初。

  这真是个动人的传说,虽然无稽却有趣味,中国佛教禅宗何等大能,哪里需要借助茶的提神才能寻找无上的正觉呢?但是它也使得日本的茶道和禅有极为深厚的关系,过去,日本伟大的茶师都是修习禅宗的,并且以禅宗的精神用到实际生活形成茶道——就是自然的、山林的、野趣的、宁静的、纯净的、平常的精神。

  另一个例子也可以反映这种精神,日本茶室通常是四席半大,这个大小是受到《维摩经》的一段话影响而决定的。《维摩经》记载,维摩诘居士曾在同样大的地方接待文殊师利菩萨和八万四千个佛弟子,它说明了对于真正悟道的人,空间的限制是不存在的。

  我的日本朋友说:“日本茶道走到最后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微锈、一个是朴拙,都深深影响了日本的美学观,日本的金器、银器、陶瓷、漆器,甚至大到庭园、建筑都追求这样的趣味。说到日本传统的事物,好像从来没有追求明亮光灿的东西,唯一的例外,大概是武士的刀锋吧!”

  日本美学追求到最后,是精密而分化,像是京都最有名的苔寺“西方寺”,在一万七千七百二十平方米的面积上,竟种满了一百二十种青苔,其变化之繁复,差别之细腻,真是达到了人类视觉感官的极致——细想起来,那一百二十种的青苔的变化,不正是抹茶上翡翠色泡沫的放大照片吗?

  我们坐在“茶室”里享受着深深的安静,想到文化的变迁与流转,说不定我们捧碗而饮正是来自唐朝。不管它是日本的,或中国的,它确乎能使人有优美的感动,甚至能听到花径青石上响起的足声,好像来自遥远的海边,而来的那人羽扇纶巾、青衫蓝带,正是盛唐衣袂飘飘的文士——呀!我竟为自己这样美的想象而惊醒过来,而我的朋友双眼深闭,仿佛入定。

  静到什么地步呢?静到阳光穿纸而入都像听到沙沙之声。

  我们离开的时候才发觉整整坐了四个小时,四个小时只是一瞬,只是达摩祖师眼皮上长出千千亿亿叶子中的一片罢了。


白玉盅

  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碧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

  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角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通告苦着脸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

  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作“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莫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的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台北“故宫博物院”橱窗里的苦瓜令人感动的。

  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一个真实的剪影。


茶香一叶

  在坪林乡,春茶刚刚收成结束,茶农忙碌的脸上才绽开了笑容,陪我们坐在庭前喝茶,他把那还带着新焙炉火气味的茶叶放到壶里,冲出来一股新鲜的春气,溢满了一整座才刷新不久的客厅。

  茶农说:“你早一个月来的话,整个坪林乡人谈的都是茶,想的也都是茶,到一个人家里总会问采收得怎样?今年烘焙得如何?茶炒出来的样色好不好?茶价好还是坏?甚至谈天气也是因为与采茶有关才谈它,直到春茶全采完了,才能谈一点茶以外的事。”听他这样说,我们都忍不住笑了,好像他好不容易从茶的影子里走了出来,终于能做一些与茶无关的事情,好险!

  慢慢地,他谈得兴起,连一斤三千元的茶也拿出来泡了,边倒茶边说:“你别小看这一斤三千元的茶,是比赛得奖的,同样的品质,在台北的茶店可能就是八千元的价格。在我们坪林,一两五十元的茶算是好茶了,可是在台北一两五十元的茶里还掺有许多茶梗子。”

  “一般农民看我们种茶的茶价那么高,喝起来又是慢条斯理,觉得茶农的生活蛮悠闲的,其实不然,我们忙起来的时候比任何农民都要忙。”

  “忙到什么程度呢?”我问他。

  他说,茶叶在春天的生长是很快的,今天要采的茶叶不能留到明天,因为今天还是嫩叶,明天就是粗叶子,价钱相差几十倍,所以赶清晨出去一定是采到黄昏才回家,回到家以后,茶叶又不能放,一放那新鲜的气息就没有了,因而必须连夜烘焙,往往工作到天亮,天亮的时候又赶着去采昨夜萌发出来的新芽。

  而且这种忙碌的工作是全家总动员,不分男女老少。在茶乡里,往往一个孩子七八岁时就懂得采茶和炒茶了,一到春茶盛产的时节,茶乡里所有孩子全在家帮忙采茶炒茶,学校几乎停顿,他们把这一连串为茶忙碌的日子叫“茶假”——但孩子放茶假的时候,比起日常在学校还要忙碌得多。

  主人为我们倒了他亲手种植和烘焙的茶,一时之间,茶香四溢。文山包种茶比起乌龙还带着一点溪水清澈的气息,乌龙这些年被宠得有点像贵族了,文山包种则还带着乡下平民那种天真纯朴的亲切与风味。

  主人为我们说了一则今年采茶时发生的趣事。他由于白天忙着采茶、分茶,夜里还要炒茶,忙到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添一碗饭在炒茶的炉子前随便扒扒就解决了一餐,不眠不休地工作只希望今年能采个好价钱。

  “有一天采茶回来,马上炒茶,晚餐的时候自己添碗饭吃着,扒了一口,就睡着了,饭碗落在地上打破都不知道,人就躺在饭粒上面,隔一段时间梦见茶炒焦了,惊醒过来,才发现嘴里还含着一口饭,一嚼发现味道不对,原来饭在口里发酵了,带着米酒的香气。”主人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我却听到了笑声背后的一些辛酸。人忙碌到这种情况,真是难以想象,抬头看窗外那一畦畦夹在树林山坡间的茶园,即使现在茶采完了,还时而看见茶农在园中工作的身影,在我们面前泡在壶中的茶叶原来不是轻易得来的。

  主人又换了泡新茶,他说:“刚喝的是生茶,现在我泡的是三分仔(即炒到三分的熟茶),你试试看。”然后他从壶中倒出了黄金一样色泽的茶汁来,比生茶更有一种古朴的气息。他说:“做茶的有一句话,说是‘南有冻顶乌龙,北有文山包种’,其实,冻顶乌龙和文山包种各有各的胜场,乌龙较浓,包种较清;乌龙较香,包种较甜,都是台湾之宝!可惜大家只熟悉冻顶乌龙,对文山的包种茶反而陌生,这是很不公平的事。”

  对于不公平的事,主人似有许多感慨。他的家在坪林乡山上的渔光村,从坪林要步行两个小时才到,遗世而独立地生活着,除了种茶,闲来也种一些香菇。他住的地方在海拔八百米高的地方,为什么选择住这样高的山上?“那是因为茶和香菇在越高的地方长得越好。”

  即使在这么高的地方,近年来也常有人造访,主人带着乡下传统的习惯,凡是有客人来总是亲切招待,请喝茶、请吃饭,临走还送一点自种的茶叶。他说:“可是有一次来了两个人,我们想招待吃饭,忙着到厨房做菜,过一下子出来,发现客厅的东西被偷走了一大堆,真是令人伤心哪!人在这时比狗还不如,你喂狗吃饭,它至少不会咬你。”

  主人家居不远的地方,有北势溪环绕,山下有个秀丽的大舌湖,假日时候常有青年到这里露营,青年人所到之处,总是垃圾满地,鱼虾死灭,草树被践踏,然后他们拍拍屁股走了,把苦果留给当地居民去尝。他说:“二十年前,我也做过青年,可是我们那时的青年好像不是这样的。现在的青年几乎都是不知爱惜大地的,看他们毒鱼的那种手段,真是令人毛骨悚然,这里面有许多还是大学生。只要有青年来露营,山上人家养的鸡就常常失踪,有一次,全村的人生气了,茶也不采了,活也不做了,等着抓偷鸡的人,最后抓到了,是一个大学生,村人叫他一只鸡赔一万块,他还理直气壮地问:‘天下哪有这么贵的鸡?’我告诉他说:‘一只鸡是不贵,可是为了抓你,每个人本来可以采一千五百元茶叶的,都放弃了,为了抓你我们已经损失好几万了。’”

  这一段话,说得在座的几个茶农都大笑起来。另一个老茶农接着说:“文山区是台北市的水源地,有许多台北人都怪我们把水源弄脏了,其实不是,我们更需要干净的水源,保护都来不及,怎么舍得弄脏?把水源弄脏的是台北人自己,每星期有五十万台北人到坪林来,人回去了,却把五十万人份的垃圾留在了坪林。”

  在山上茶农的眼中,台北人是骄横的、自私的、不友善的、任意破坏山林与溪河的一种动物,有一位茶农说得最幽默:“你看台北人自己把台北搞成什么样子,我每次去,都差一点窒息回来!一想到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最好的茶要给这样的人喝,心里就不舒服。”

  谈话的时候,他们几乎忘记了我是台北的来客,纷纷对这个城市抱怨起来。在我们自己看来,台北城市的道德、伦理、精神,只是出了问题,但在乡人的眼中,这个城市的道德、伦理、精神是几年前早就崩溃了。

  主人看看天色,估计我们下山的时间,泡了今春他自己烘焙出来最满意的茶,那茶还有今年春天清凉的山上气息,掀开壶盖,看到原来蜷缩的茶叶都伸展开来,感到一种莫名的欢喜,心里想着,这是一座茶乡里一个平凡茶农的家,我们为了品早春的新茶,老远从台北来,却得到了许多新的教育,原来就是一片茶叶,它的来历也是不凡的,就如同它的香气一样是不可估量的。

  从山上回来,我每次冲泡带回来的茶叶,眼前仿佛浮起茶农扒一口饭睡着的样子,想着他口中发酵的一口饭,说给朋友听,他们一口咬定:“吹牛的,不相信他们可能忙到那样,饭含在口里怎么可能发酵呢?”我说:“如果饭没有在口里发酵,哪里编得出来这样的故事呢?”朋友哑口无言。

  然后我就在喝茶时反省地自问:为什么我信任只见过一面的茶农反而超过我相交多年的朋友呢?

  疑问就在鼻息里化成一股清气,在身边围绕着。


清雅食谱

  有时候生活清淡到连自己都吃惊起来了,尤其对食物的欲望差不多完全超脱出来,面对别人都认为很好的食物,一点儿也不感到动心,反而在大街小巷里自己发现一些毫不起眼的东西,有惊艳的感觉,并慢慢品味出一种哲学。正如我常说的,好东西不一定好吃,平淡的东西也自有滋味。

  在台北四维路的一条阴暗的巷子里,有好几家山东老乡开的馒头铺子,说是铺子是由于它实在够小,往往老板就是掌柜,也是蒸馒头的人。这些馒头铺子,早午各开笼一次,开笼的时候水汽弥漫,一些嗜吃馒头的老乡早就在外面了。

  热腾腾、有筋道的山东大馒头,一个才五元,那刚从笼屉被老板的大手抓出来的馒头,有一种传统乡野的香气,非常美味,也非常结实,寻常一般人一餐也吃不了这样一个馒头。我是把馒头当点心吃的,那纯朴的麦香令人回味,有时走很远的路,只是去买一个馒头。

  这巷子里的馒头大概是台北最好的馒头了,只可惜被人遗忘。有的馒头店兼卖素油饼,大大的一张,可蒸、可煎、可烤,和稀饭吃时,真是人间美味。

  说到油饼,在顶好市场后面,有一家卖饺子的北平馆,出名的是“手抓饼”,那饼烤出来时用篮子盛着,饼是整个挑松的,又绵又香,用手一把一把抓着吃。我偶尔路过,就买两张饼回家,边喝水仙茶,边抓着饼吃,如果遇到下雨的日子,就更觉得那手抓饼有难言的滋味,仿佛是雨中青翠生出的嫩芽一样。

  说到水仙茶,是在信义路的路摊寻到的,对于喝惯了茉莉香片的人,水仙茶更是往上拔高,如同坐在山顶上听瀑,水仙入茶而不失其味,犹保有洁白清香的气质,没喝过的人真是难以想象。

  水仙茶是好,有一个朋友做的冻顶豆腐更好。它以上好的冻顶乌龙茶清焖硬豆腐,到豆腐呈金黄色时捞起,要切成一方一方,用白瓷装着,吃时配着咸花生,品尝这样的豆腐,坐在大楼里就像坐在野草地上,有清冽之香。

  有时食物也能像绘画中的扇面,或文章里的小品,音乐里的小提琴独奏,格局虽小,慧心却十分充盈。冻顶豆腐是如此,南门市场有一家南北货行卖的“桂花酱”也是如此,那桂花酱用一只拇指大的小瓶装着,真是小得不可思议,但一打开桂花香猛然自瓶中醒来,细细的桂花瓣像还活着,只是在宝瓶里睡着了。

  桂花酱可以加在任何饮料或茶水中,加的时候以竹签挑出一滴,一杯水就全被香味所濡染,像秋天庭院中桂花盛放时,空气都流满花香。我只知道桂花酱中有蜜、有梅子、有桂花,却不知如何做成,问到老板,他笑而不答。“莫非是祖传的秘方吗?”心里起了这样的念头,却也不想细问了。

  桂花酱如果是工笔,决明子就是写意了,在仁爱路上有时会遇到一位老先生卖决明子,挑两个大篮用白布覆着,前一篮写“决明子”,后一篮写“中国咖啡”。卖的时候用一只长长的木勺,颇有古意。

  听说“决明子”是山上的草本灌木,子熟了以后热炒,冲泡有明目滋肾的功效,不过我买决明子只是喜欢老先生的买卖方式,并且使我想起幼年时代在山上采决明子的情景,在台湾乡下,决明子唤作“米仔茶”,夏夜喝的时候总是配着满天的萤火入喉。

  对于能想出一些奇特的方法做出清雅食物的人,我总是感到佩服,在师大路巷子里有一家卖酸酪的店,老板告诉我,他从前实验做酸酪时,为了使乳酪发酵,把乳酪放在锅中,用棉被裹着,夜里还抱着睡觉,后来他才找出做酸酪最好的温度与时间。他现在当然不用棉被了,不过他做的酸酪又白又细真像棉花一般,入口成泉,若不是早年抱棉被,恐怕没有这种火候。

  那甘美的酸酪要配什么呢?八德路一家医院餐厅里卖的全黑麦面包,或是绝配。那黑麦面包不像别的面包是干透的,里面含着一些浓香的水分,有一次问了厨子,才知道是以黑麦和麦芽做成,麦芽是有水分的,才使那里的黑麦面包一枝独秀,想出加麦芽的厨子,胸中自有一株麦芽。

  食物原是如此,人总是依着自己的喜好,这喜好往往与自己的性格和本质十分接近,所以从一个人喜欢的食物可以推测出他的人格。

  但也不尽然,在通化街巷里有一个小摊,摆两个大缸,右边一缸卖蜜茶,左边一缸卖苦茶;蜜茶是甜到了顶,苦茶是苦到了底。有人爱甜的,却又有人爱那样的苦。

  “还有一种人,他先喝一杯苦茶,再喝一杯蜜茶,两种都要尝尝”,老板说,不过他也笑了,“可就没看过先喝蜜茶再喝苦茶的人,可见世人都爱先苦后甘,不喜欢先甘后苦吧!”

  后来,我成了第一个先喝蜜茶,再喝苦茶的人,老板着急地问我感想如何?

  “喝苦茶时,特别能回味蜜茶的滋味。”


End



卷首语

  如果只能许三个愿望:
  一是成为好作家,写出生命中美好的情景;
  二是离开小小的故乡,去探访远大的世界;
  三是找到一位身、心、灵完全相契的伴侣,
  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寻找幸运草

  在弟弟乡下的花园,酢浆草花开得正盛。小小的紫花像泼墨,渲染在高大的红玫瑰丛下,有一点像紫色的流云。

  我忍不住蹲下来欣赏,挺直而花瓣分明的玫瑰显得优雅而庄严,所以人们把它用来作为献给爱情的花。柔软而花枝抽象的酢浆草花是那么自在而随兴,所以它不是为奉献而存在,是给细腻的人印心的。

  正在出神的时候,弟弟两个可爱的孩子跑来依偎着我,问我说:“阿伯,你在找什么?”

  我揽着两个孩子说:“阿伯正在寻找幸运草。”

  “什么是幸运草呢?”

  我拔起一株连根的酢浆草,教孩子仔细看,我说:“你们看,这酢浆草的叶子是三片的,传说如果找到一株四个叶片的酢浆草,叫作‘幸运草’,那时就会很幸运,愿望就会成真噢。”

  “哇!太棒了,我们也要找幸运草。”

  两个孩子很快地钻入花丛中,在玫瑰花与红合欢下搜寻。

  孩子们热切的举动,使我莞尔。想到我第一次听到“幸运草”的传说,也是在八九岁的年纪。从那个时候起,我只要看到酢浆草,就会忍不住蹲下来,看看能不能找到幸运草,以使我的愿望实现。

  一直到我长大了,还改不了寻找幸运草的习惯。有一天,我在一条河岸边找累了,躺在护岸上看着天空,才猛然想到:“我的愿望是什么呢?万一找到幸运草,我怎样许愿呢?”

  当时我是一个少年,愿望非常单纯,像童话一样。如果只能许三个愿望:一是成为好作家,写出生命中美好的情景;二是离开小小的故乡,去探访远大的世界;三是找到一位身、心、灵完全相契的伴侣,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惜,我一直没有找到幸运草,因此愿望一直没能得以许下。虽然我也写作,企图去触及更美好的情景;我也离开了故乡,带着很深的思念;慢慢地,我也发现了,在广辽的人间,要找到身、心、灵完全相契的人,是多么渺茫,就好像在草原的酢浆草中找到一株幸运草。

  我从来没有找到过幸运草,那株幸运草就更深地埋入了我的心里。

  “阿伯!”两个满头大汗的孩子把我从冥想中唤出来,“整个花园,都找不到幸运草。”他们的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

  “没关系的,阿伯从小到大都在找,也没有找到过幸运草呢!说不定有一天你们会找到。”我安慰孩子们,接着说,“阿伯给你们比幸运草更棒的东西。”

  “是什么?”

  我从口袋里掏出两个硬币,一人赏一个:“是不是比幸运草更棒?”孩子们开心地笑了,欢天喜地地走了。

  这世间,真的有人找到过幸运草吗?到了中年我越来越生起疑情,但那疑情也日渐明晰了起来。

  也许,“世上根本没有幸运草”——这是疑情的部分。

  也许,“幸运草根本不在草里”——这是日渐明晰的部分。

  幸运草多出来的一片,确实不在草里,而在我们的心中。只要我们的心够宽广坚持,只要我们的情够细腻温柔,只要我们的爱够深刻美好,只要我们一直保有喜悦自由的生命姿势,我们的心就会长出一株美丽的、宛然四个叶片的幸运草。

  当我们的心比一般人多了一片,在平凡的酢浆草叶中,必然也会观见幸运草的实相。

  相契的草一旦宛然,相契的人不也宛然了吗?


花季与花祭

  住在阳明山期间,在春天将尽的时候,有人问我:“今年怎么没有上山去看花?花季已经结束了,仅剩一些残花呢!”言下之意有些惋惜之情。

  往年的春天,我总会有一两次到阳明山去,或者是去看花,或者是去朋友家喝刚出炉的春茶,或者到白云山庄去饮沁人的兰花茶,或者到永明寺的庭院中去冥想,或者到妙德兰若去俯视台北被浓烟灰云密蔽的万丈红尘。

  当然,在花季里,主要的是看花了。每当在春和景明看到郁郁黄花、青青翠竹,洗过如蒸汽洗涤的温泉水,再回到黄尘滚滚的城市,就会有一种深刻的感叹,仿佛花季是浊世的界限,只要不小心就要沦入江湖了。

  看完阳明山的花,那样繁盛、那样无忌、那样丰美,正是在人世灰黑的图画中抹过一道七彩霓虹,让我们下山之时,觉得尘世的烦琐与苦厄也能安忍地度过了。

  阳明山每年的花季,对许多人来说是一场朝圣之旅,不只向外歌颂大化之美,也是在向内寻找逐渐湮没的心灵圣殿,企图拨开迷雾,看自己内心那朵枯萎的花朵。花季的赶集因此成形,是以外在之花勾起心灵之花,以阳春的喜悦来抚慰生活的苦恼,以七彩的色泽来弥补灰白的人生。

  每年的花季,我就带着这样的心情上山,深感人世每年花季,都是一种应该珍惜的奢侈,因而就珍爱着每一朵盛开或将开的花,走在山林间,步子就格外轻盈。呀!一年之中若是没有一些纯然看花的日子,生命就会失落自然送给我们的珍贵的礼物。

  可叹的是,二十年来看花的人。年年在增加,车子塞住了,在花季上山甚至成了艰难困苦的事情。好不容易颠簸上了山,人比花多,人的声音比鸟的声音更显喧闹,有时几乎在怀疑是否在忠孝东路。恶声恶气的计程车司机,来回阻拦的小贩,围在公园里唱卡拉OK的青年,满地的铝罐……都会使游春赏花的心情霎时黯淡。

  更令人吃惊的是,有时花赏到了一半,突然冒出一棵树枝尽被摘去,只余树顶两三株残花的枯树。我一直苦思那花枝的下落而不可得,有一次在夜市里看人卖梅花才知道,大枝五十元,小枝三十元,卖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是阳明山上的花。

  心情的失去,也使我失去了今年赏花的兴趣。

  住在山上的朋友则最怕花季。每年的花季,上班与回家便成为人生的痛苦折磨,他说:“下了山,就怕回家,回了家就不敢出来了。真是痛恨花季呀!”因为花季,使住在花园里的人不敢回家;因为花季,使真正爱花的人不敢上山赏花;因为花季,纯美的花成为庸俗人的庸俗祭品,真是可哀!

  我想到,今年也差不多是花季的时候,我到美浓的“黄翠蝶谷”去看黄蝶,盘桓终日,竟连最小的黄蝶也没有看见,只看到路边卖烤小鸟和香肠的小贩,甚至也有卖野生动物和蝴蝶标本的。翠谷里,则是满谷的人在捉鱼、捞虾、烤肉……翠谷不再翠绿了,黄蝶已经渺茫了,只留下一个令人感叹的无限悲哀的名字——“黄翠蝶谷”。

  陪我同去的人告诉我,这翠谷即将建成水库,水库一建,更不可能有黄蝶了,附近美丽的双溪公园和广大的南洋杉都会被淹没,来这里的人多少是抱着一种朝圣的心情,好像寺庙将拆,大伙儿相约来烧最后一炷晚香。

  我的晚香就是我的悲凉的心情。我用无奈的火苗点燃叫作惋惜、遗憾、心痛的三炷晚香,匆匆插在溪谷之中,预先悼念黄蝶的消失,就默默离开了。

  花是生前的蝶,蝶是生前的花,它们相约在春天,一起寻访生命的记忆。

  蝶与花看起来是多么相似,一只蝶专注地吸食花蜜时,比花更艳静得像花;一朵花在风中摇动时,比蝶更翻飞得像蝶。因此,阳明山的花季和美浓溪谷的黄蝶,引起我的感伤也十分近似。

  蝶的诞生、花的开放,其实是一种最好的示现,示现了人生的美丽的确短暂,在我们生命中一切的美丽真的只是一瞥。一眨眼间,黄蝶飘零,春花萎落,这是人生的无常,也是宇宙的无常。

  花季正是花祭,蝶生旋即蝶灭,只是赏花看蝶的人很少做这样的深思,因此很少人是庄子。

  失去了蝶的溪谷还有生机吗?

  落了花的山林是不是一样美丽呢?

  在如流云的人生,在如露如电的生活,偶然的一瞥是不是惊动我们的心灵呢?

  我们不能深思,不能观照,因而在寻花、觅蝶的过程中,心总是霸道的。我们既不怜香,也不惜蝶,只是在人生中匆匆赶集,走着无明刚强的道路。蝶飞走的时候,再也没有人去溪谷;花凋零的时候,再也无人上山了。

  好不容易花季终于过去了,梅雨季节就要来临,我决定找一个清晨到阳明山去。

  “过两天我上山去看花祭。”我对朋友说。

  “可是,花季已经结束了啊!”朋友说。

  我说:“花祭,是祭奠的祭,不是季节的季。”

  “喔!喔!”

  心里常有花季的人,什么时候都是很好看的,即使花都谢了,也有可观之处。

  心里常有彩蝶的人,任何时候都是充满了颜色,有飞翔之姿。

  “花都谢了,还有什么可看的呢?”朋友疑惑地说。

  “看无常啊!”

  无常,才是花开花谢、蝶生蝶灭最惊人的预示!

  无常,才是人世、山林、浊世、净土中最真实的风景。


立刻完成的灵药

  从前有一个国王,他的性子很急,对任何事情都不愿意等待。由于他位高权重,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能达成愿望。

  有一天,王后生了一个女儿,整日整夜地啼哭,使国王感到心烦。他看着因哭泣而脸皱成一团的公主,心里想着:“如果我的公主能立刻长大就好了,我就可以看见她亭亭玉立的样子。”

  虽然在理智上他知道没有人能立刻长大,但是在情感上却非常着急,一想到要看到美丽的女儿还要经过那么漫长的时间,他更是急得难以安寝。

  国王心里想:“以我的权势和财富,加上国中人才济济,难道真的找不到使公主立刻长大的方法吗?如果连这样的方法都找不到,我做国王还有什么意思?养一群大臣又有何用呢?”

  他一想到这里,就立刻下令,召集所有的大臣到宫里来,当众宣布:“各位都是处理国中大事的智者,我很希望各位帮我想一个方法,让初生的公主立刻长大,不知道哪一位可以想出方法?”

  大臣们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好据实以告:“大王!我们虽然处理过许多国家大事,却从来没有听过能使婴儿立刻长大的方法呀!”

  国王听了非常生气:“都是一群饭桶,以我们全国的力量,难道找不到一个使孩子立刻长大的方法吗?连这小小的方法都不知道,还能处理什么重大的国事呢?限你们今天晚上就给我想出一个让婴儿立刻长大的方法,否则不准走出皇宫一步。”

  大臣们个个吓得面色如土、噤若寒蝉,一句话也不敢说。其中一位年长的大臣站出来讲:“大王!在我国有一位最高明的医生,说不定他有立刻长大的灵药。”

  国王立刻派人把名医请来,问道:“你是我国医术最高明的医生,不知你有没有使公主立刻长大的灵药?”

  “大王,这……”名医陷入了沉思。

  国王着急地说:“只要你能使公主立刻长大,有任何困难,你尽管说!”

  “大王!使公主立刻长大并没有什么困难。我知道在遥远的东方有这样的灵药,只要给公主服用,公主立刻就会长大。只是往返费时,要走很久的时间才会抵达。”名医平和地说。

  国王一听,眼睛发亮,急切地问:“那么,要走多久的时间呢?”名医说:“至少要十二年的时间,而且那种灵药要新鲜的时候吃才有效,所以我一定要带公主前往,摘下来立刻给公主服用,公主就会立刻长大了。”

  国王欣喜若狂:“太好了!太好了!只要能让公主立刻长大,就算采灵药需要走十二年的时间也是值得的。”

  于是名医把公主带走了。

  从此,国王每天都在担心,不知道十二年后公主有没有吃到遥远东方的那种灵药。有一天正在担心时,忽然听到禀报:公主和名医回来了。

  当名医走进来的时候,身边跟着青春美丽、亭亭玉立的公主,国王看了欢喜不已:公主真的吃到立刻长大的灵药了。

  他立刻召集群臣,公开宣布:“这果然是我国第一名医,既知道灵药在哪儿,又千里迢迢带公主去吃灵药,公主确实是立刻长大了。名医真是名不虚传!”

  在我年少的时候,也曾经像国王一样,希望这个世界有一种万灵丹,让我们选择人生里自己喜欢的部分。

  我曾经梦想,吃了一颗万灵丹,一觉醒来,已经度过了烦人的升学与考试,从最好的大学毕业。

  也曾经梦想,不必经过长途的追寻、饱受情爱的挫折,吃了一颗万灵丹,睁开眼睛,已经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相知相契的伴侣。

  更曾经梦想,远离一切成长的痛苦,远离一切努力的奋斗,远离一切悲伤的眼泪,当我服了那立刻完成的灵药,人生已经美满,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很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的灵药,于是,在短暂的梦想之后,我依然坐在孤灯下读书写作。在情感的追寻中,我默默承受被抛弃与背叛的痛苦。在生命成长的过程里,我也常常流下悲伤的眼泪。

  经过编织美梦的少年时代,我逐渐知悉了生命并没有结局,每一个结局只是一个新过程的开始罢了,美好的过程可能带来惨痛的结局,痛苦的过程也可能带来幸福的结局。当然,过程平顺而结局圆满,是最理想的,但一时圆满不代表永远美满,只是走向一个新的起点。

  我们的人生不是问答题,有时问不在答里,有时答不在问里;有的问题没有答案,有的答案远在问题之外。

  我们的情感不是是非题,没有绝对的是非,因为每一个情感都是不相同、不能类比的;每一段情感都是对错交缠的,在失败的情感中,没有赢家。

  可叹的是,这些对过程更深刻的认识,对人生更深刻的思维,都是到饱经挫折的中年才慢慢厘清的。

  在我生命最困苦的时刻,也曾寻找过万灵丹,向天求告“请给我一帖灵药吧”!我曾乞灵于宗教,探寻生命的终极安顿之方;也曾炼丹于文艺,追求情爱的平息烦恼之法。

  经过了差不多十年,我才发现“灵药并不在远方”,也就是正视每一个眼前的生活历程,努力地活在当下,对这一阶段的人生与情感用心珍惜。

  由于对眼前、对当下的珍惜用心,才能不怨恨过去,不怀忧未来。才能在每一个过程当中努力承担,以最大的心意来生活。

  在人生的历程,我不着急,我不急着看见每一回的结局,我只要在每一个过程中,慢慢地长大。

  在被造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知之明。

  在被误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觉之道。

  在被毁谤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爱之方。

  在被打击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愈之法。

  那是因为我深深地相信: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


无风絮自飞

  在我们家乡有一句话,叫“菜瓜藤、肉豆须,分不清”,意思是丝瓜的藤蔓与肉豆的茎须一旦纠缠在一起,是无法分辨的。

  因此,像兄弟分家产的时候,夫妻离婚的时候,有许多细节部分是无法处理的,老一辈的人就会说:“菜瓜藤与肉豆须,分不清呀!”还有,当一个人有很多亲戚朋友,社会关系异常复杂的时候,也可以用这一句来形容。以及一个人在过程中纠缠不清,甚至看不清结局之际,也可以用这一句来形容。

  住在都市的人很难理解这九个字的奥妙,因为他们没有机会看到丝瓜与肉豆藤须缠绵的样子。乡下人谈到人事难以厘清的真实情境,一提到这句话都会不禁莞尔,因为丝瓜与肉豆在乡间是最平凡的植物,几乎家家都有种植。我幼年时代,院子的棚架下就种了许多丝瓜和肉豆,看到它们纠结错综,常常会令我惊异,真的是肉眼难辨,现在回想起来,感觉到现代人复杂难以厘清的人际关系,确实像这两种植物藤蔓的纠缠,想找到丝瓜与肉豆的根与果是不难的,但要在生长的过程分辨就非常困难了。

  有一次我发了笨心,想要彻底地分辨两者的不同,却把丝瓜和肉豆的茎叶都扯断了。父亲看见了觉得很好笑,就对我说:“即使你能分辨这两株植物又有什么意义呢?你只要在它们的根部浇水施肥,好好地照顾它们长大,等到丝瓜和肉豆长出来,摘下来吃就好了。丝瓜和肉豆都是种来食用的,不是种来分辨的呀!”

  父亲的话给我很好的启示,在人生一切关系的对应上也是如此,一个人只要站稳脚跟,努力地向上生长,有时不免和别人纠缠,又有什么要紧呢?不忘记自己的立场与尊严,最后就会结出果实来,当果实结成的时刻,一切的纠缠就不重要了。

  另外一个启示就是自然,万事万物都有其自然的法则,依循着自然的发展,常常回头看看自己的脚跟,才是生命成长正常的态度。种什么样的因会结出什么样的果,是必然的,丝瓜藤虽与肉豆茎无法分辨,但丝瓜是丝瓜,肉豆是肉豆,这是永远不会变的,我们能做的就是让丝瓜长出好的丝瓜,让肉豆结出肥硕的肉豆!

  丝瓜是依自然之序而生长结果,红花是这样红的,绿叶也是这样绿的,没有人能断绝自然而超越自然地活在世界,所以禅师说“不雨花犹落,无风絮自飞”,花与絮的飞落不必因为风雨,而是它已进入了生命的时序。

  日本的道元禅师到中国习禅归国后,许多人问他学到了什么,他说:“我已真正领悟到眼睛是横着长、鼻子是竖着长的道理,所以我空着手回来的。”

  听到的人无不大笑,但是立刻他们的笑声都冻结了,因为他们之中没有人知道为何鼻子竖着长而眼睛横着长,这使我们知道,禅心就是自然之心,没有经过人生的庄严历练,是无法领会其中真谛的呀!


呼山不来去就山

  台北一些重要的道路改成单行道以后,搭计程车就变成一件麻烦的事,特别是在交通高峰时间。

  有一次黄昏的时候,我要在光复南路搭计程车,等半天也没有空车的影子,又下起雨来,于是步行到忠孝东路口,发现在我的前面几乎每隔十步就有人停在街边招手。“往前走一点,说不定比较容易叫车。”我这样想,然后开始在雨中步行,一走就走了几百米,发现整条忠孝东路都是等计程车的人。

  然后,我从敦化南路转往仁爱路,心想仁爱路是单行道,应该容易叫到车,又在仁爱路上走了数百米。如果是平常,我会停止叫车,找一家气氛好的咖啡店坐下来喝咖啡,等雨停了,人潮散了再走,那一天却有些心急,因为家里有客人要来。

  眼看着在右边叫车无望,我就转到对面去,心里有一个这样的念头:“说不定有人在左边下车。”才站了一会儿,果然有一辆计程车停下来,赶紧坐上去,一边为自己的幸运高兴,一边也想到了人在环境中变化的适应。

  在雨中奔驰的计程车里,我想到穆罕默德的一个故事。

  有一天,穆罕默德向群众宣布,某年某月某一天他将站在城外,把城外那座山移近一点。群众听了立刻哗然,并且奔走相告穆罕默德将显现奇迹的事。

  果然,到了约定那一天的清晨,城外已经聚集了水泄不通的人潮,大家都屏息以待,等着目睹神迹。穆罕默德终于在大家的期待中出现了。他仰天站着,沉默,深呼吸,然后大声地对那座山喊叫:“喂!大山!到这里来!”空中回荡着穆罕默德的声音,但是,山一点也没有动。穆罕默德再度沉默,深呼吸:“喂!大山!到这里来!”山依然没有移动的迹象,群众大感意外,莫不是神迹失灵了?穆罕默德再度提起大嗓门:“喂!大山呀!到这里来!”

  山兀自屹立,群众哗然议论莫不是眼前这位我们尊敬的人是个骗子?或者他太不自量力了,移动一个杯子还可能,移动一座山可能超过他的神力了。

  正在议论纷纷的时候,穆罕默德转过身来面对群众说:“各位乡亲父老,兄弟姐妹!你们都看到了,我连续向那座山喊了三次,可是山还是不动,既然它不肯动,除了我向那座山走去,还有什么办法呢?”

  于是,穆罕默德抬头挺胸、气定神闲,从从容容地走向那座山,群众愕然而惊叹!

  是呀!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山一样的事情,有的人想移山,但移不动,自己也不肯改变姿势,反而与山对峙。小如叫计程车也一样,这边叫不到,到那边去叫,如果执意站着不动,当所有人都回到家,我们还站在落雨的街头跺脚生气、自怨自艾呢!

  山不动有什么关系?我们走过去不也一样吗?就在我们抬脚往山那一边走的时候,每走一步,山就向我们移动了一步。


买了半山百合

  在市场里,有个宜兰人,每隔几天来卖菜。

  这个宜兰人像魔法师一样,长得滑稽而神气,他的菜篮里每次都会有几把野花。像鸡冠花、小菊花、圆仔花、大理花之类的。他告诉我,他在家附近采到什么花,就卖什么花。

  他卖菜与一般菜贩无异,但卖花却有个性,不论大把小把,总是卖五十元,所以买的人有时觉得很便宜,有时觉得很贵。他不在乎,也不减价,理由是:“卖菜是主业,要照一般的行情;卖花是副业,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呀!爽就好!”

  他卖花爱卖不卖的,加上采来的花比不上花店的花好看,有的极瘦小,有的被虫吃过,所以生意不佳,可奇怪的是,他宁可不卖,也不折价。有时候他的花好,我就全买了(不过才三四把),所以他常对我说:“老板,你这个人阿莎力(闽南语,指干脆、爽快),我真甲意(闽南语,指喜欢)。”有时候花真的不好,我不买,他会兜起一把花追上来:“嘿!送你啦!我这个人也阿莎力。”

  久了以后,相熟了,我就叫他“阿莎力”,他颇乐,远远看到我就笑嘻嘻的,好像迪士尼卡通片《石中剑》里那个魔法师一样。

  每年野姜花或百合花盛开的时候,阿莎力最开心,因为他的生意特别好。百合与野姜洁白、芬芳,都是讨人喜欢的花,又不畏虫害,即使是野生的也开得很美。那时,百合花就不止卖三四把了,他每天带来一大桶,清早就被抢光。他说,卖一桶花赚的钱胜过卖两担菜。“台北人也真是的,白菜一斤才卖二十块,又要杀价,又要讨葱,一束花五十块,也不杀价,一次买好几把,怕买不到似的。”然后他消遣我,“老板,你是台北人呀!还好你买菜不杀价,也不讨葱。”

  今天路过阿莎力的摊子,看到有几束百合,比从前卖的百合瘦小,株条也不挺直,我说:“阿莎力,你今天的百合怎么只有这些?”

  “全卖给你好了,这是今年最后的野百合了,我把半座山的百合全摘来了。”

  “半座山的百合?”

  “是呀!百合的季节已经过了,我走了半个山只摘到这些,以后没有百合卖了。”

  “半座山的百合,那剩下的半座山呢?”

  “剩下的半座山是悬崖呀,老板!”阿莎力苦笑着说。

  想到这是今年最后的百合,我就把他所有的百合全买下来了,总共才花了三百元。回家的路上,我想,三百元就买下半座山的百合,十分不可思议。

  我把百合插在花瓶里,晚上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地看那纯白的盛放的花朵。百合的喇叭形状仿佛在吹奏音乐一样,野百合的芳香最盛,特别是夜里心情沉静的时候。香气随着音乐在屋里流淌。

  在山里的花,我最喜欢的就是百合了。从前家住山上,有四种花是遍地蔓生的,除了百合,还有野姜花、月桃花、牵牛花。野姜花的香气太浓,月桃花没有香气,牵牛花则朝开暮谢,过于软弱,只有百合是色香俱足,而且在大风的野地里也不会被摧折,花期又长。

  从前的乡下人不时兴插花,因为光是吃饱都艰难,谁会想到插一瓶花呢?但不插花不表示不爱花,每当野花盛开的时节,我们时常跑到山坡上去寻找野花的踪迹。有些山坡开满了百合花,我们就会躺在百合花的白与白之间。山风使整个田园都有着清凉的香气。感觉我们的心也像百合一般白了,并用白喇叭吹奏着高扬的音乐。然后想到“山上的百合也不纺纱,也不织布,但所罗门王皇冠上的宝石也比不上它”的句子,我们就不禁有陶醉之感了。

  近年来,野百合好像也很少了,可能是山坡地被开垦的缘故。只有几次到东部去,我在东澳、南澳、兰屿见到过野百合遍地开的情景。自从流行插花,百合花就可以卖钱,野生的百合在未开之前便被齐根剪断,带到市场来卖。

  插在瓶里的野百合花,虽然也像长在坡地上一样美、一样香,感受却大有不同。屋里的百合再怎么美,也没有野地风中那样的昂扬,失去了那种生机盎然的姿势,好像……好像开得没有那么“阿莎力”了。

  进口种植的百合花有各种颜色,黄的、红的、橙的,香气甚至比野生的更胜,但可能是童年印象的缘故,我总觉得百合花都应该是白色的,花形则最好是瘦瘦的、长长的。可是那土生土长的、有灵醒之白的百合,恐怕得到另外半山的悬崖峭壁去看了。

  此时的野百合花期已过,剩下的都是温室种植的百合了,这样一想,眼前这一盆百合使我生起一种深切的感怀。它是在预告一个春天的结束,用它的白来告白,用它的香来宣示,用它的形状来吹奏,我们在山坡地那无忧的生活也随百合的记忆流得远了。

  夜里,坐在百合花前。香气弥漫,在屋里随风流转。想到半山的百合花都在我的屋子里,虽然开心,内心里还是有一种幽微的疼惜。

  呀,不管怎么样,野百合还是开在山里好,野百合,还是开在山里的好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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